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方案

時間:2022-11-09 03: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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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市政府有關信用體系建設的部署要求,增強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加快推進我市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營造誠實、守信、自律、互信的信用環境,結合教育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精神,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的通知》及《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實施方案》有關要求,以教育誠信促進社會誠信,把學校誠信制度建設、教師師德師風和學生誠信教育作為教育系統誠信建設的重點,規范學校辦學和教師從教行為,辦人民滿意的教育,做黨和人民滿意的好教師,提高師生文明素養,力爭到2020年建成規范有序、監管有力、誠實守信、服務經濟的教育行業信用體系框架和運行機制。

二、主要任務

(一)加強政務信用建設

1.堅持依法行政。樹立強烈的法治意識、制度規則意識、信用意識、權責對等意識、自覺接受監督意識,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簡化辦事程序,做到“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規范招生錄取、學籍管理、學生資助、職稱評審、崗位聘用、教師資格認定、校外培訓機構和民辦幼兒園審批等行為,在政府投資、政府采購、工程建設等方面,強化內部流程控制,防止權力濫用,不斷提高教育系統的公信力和執行力。(責任科室:黨政辦、人事科、計財科、基礎教育科、審批科、學生資助中心、招生辦)

2.推進信息公開。按照“互聯網+政務服務”要求,大力推行政務公開制度。采取設立政務公開網頁、公開宣傳欄、公開監督電話等方式,及時、準確、全面公開各項行政權力、行政審批事項、工程招投標信息以及群眾普遍關心、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教育決策事項和相關信息,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責任科室:黨政辦)

3.探索建立公務員和學校干部誠信檔案。將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廉政記錄、年度考核結果、相關違法違紀違約行為等信用信息納入檔案,并作為干部考核、任用和獎懲的重要依據。(責任科室:人事科、監察室)

(二)加強學校信用體系建設

1.全面推進依法治教。加強教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推進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加強普法教育,全面推進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大力開展教育系統法制宣傳教育,聯合公安、司法局等多部門聯動深入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責任科室:黨政辦、監察室、法規科)

2.規范辦學行為。規范各級各類學校辦學行為,對課程設置、教學常規工作、教科研活動、學生評價等方面予以規范。落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劃片招生制度,堅決治理教育亂收費,將公辦學校信用體系建設納入學校目標考核。規范校外培訓機構招生、收費等行為,加強監管,杜絕違規行為發生。同時,加強校風、教風、學風和考風建設,將校外培訓機構的誠信情況與辦學機構的評估、評優、年檢等掛鉤,以教育誠信促進社會誠信。(責任科室:督導室、基礎教育科、計財科、職稱科、教師進修學校)

3.加強師德師風建設。把誠信建設與師德建設緊密結合,加強師德管理,加大師德培訓力度,提高教師道德修養。對師德典型進行廣泛宣傳,弘揚主旋律,傳遞正能量。加大對有償補課、體罰學生等違規行為的懲治力度,嚴肅查處施教行為不端、從教行為不廉等師德師風問題。深入開展專業培訓、崗位練兵、優質課競賽等活動,修德和修業相統一,進一步提升教師的綜合素養,塑造定位準、品格高、能力強的教師隊伍。建立和完善科學有效的師德師風評價考核機制,與教師職稱評定、職稱晉升、評優評先等掛鉤。加大對教師學術剽竊、論文造假、違反教學制度等失信行為的懲戒力度。(責任處室:師德辦、人事科、教師進修學校、科研所、監察室)

(三)培育“誠信學生”

1.加強學生誠信教育。學校要把學生誠信教育擺在素質教育的首要位置,并與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有機結合起來,努力使誠信教育融入學生學習生活之中。遵循《中小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有關規定,注重誠信教育與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相結合,充分挖掘和利用傳統美德中有關誠信內容的格言、楷模、典故等,寓教于樂、廣為傳頌。大力推進誠信教育進課堂,開展系列誠信教育活動。通過主題班隊團會、道德講堂、研學旅行、社會實踐等形式,讓學生感受誠信對一個人成長的重要性,讓“誠信”教育在學校、家庭、社會中相互影響、相應相扣、相融相生,形成“人人知誠信”“人人講誠信”的良好社會環境。(責任處室:基礎教育科、校外教育指導中心)

2.建立健全學生誠信考核評價機制。將誠信作為中學生德育測評的一項重要內容,納入中學生綜合素質測評體系。通過誠信品德評價機制對學生在校期間的德育品行情況,各類違紀情況等做好全方位的詳實的記錄,與評優獎懲等綜合評價掛鉤,使學生時刻注意自己的行為,培養自我、調整自我、完善自我,在校期間形成較穩定持久的誠信理念,不斷提高自己的誠信度。(責任科室:基礎教育科)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副局長、紀檢組長為副組長,各相關科室、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上下聯動,齊抓共管,加強對全市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指導、督促和檢查。

(二)注重整體實效。將誠信教育融入機關、學校日常工作,將各部門誠信狀況列入作風評議的重要內容。各學校注重結合單位實際,將誠信教育納入教育、教學、管理、服務之中,與日常工作進行有機整合。加大誠信典型宣傳力度,組織廣大師生積極參與誠信實踐活動,提高誠信意識,加大對誠信先進事跡的宣傳,及時誠信教育活動信息,營造教育系統良好誠信氛圍。

(三)強化督查考核。教育督導室要研究制定我市教育系統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管理考核辦法,加強督查和考核,確保各項任務順利推進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