脫貧質量問題整改工作方案

時間:2022-05-13 10: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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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貧質量問題整改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義

全面開展脫貧質量“回頭看”,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踐行“精準扶貧、精準脫貧”方略的具體行動,是嚴格執行貧困退出標準和程序,防止返貧和新致貧的重要舉措,是配合做好國家脫貧攻堅普查的重要工作安排。堅決貫徹執行,目的是全面摸清鄉脫貧情況,排查整改影響穩定脫貧的問題,防范化解返貧、新致貧的風險,實現精準脫貧、不落一人。鄉各村務必認真組織推進,全面排查問題短板,堅決整改落實,確保脫貧質量經得起歷史和實踐檢驗。

二、工作范圍

在鄉14個行政村開展“回頭看”工作。以 2019 年底建檔立卡信息系統數據為依據,對 2014 年以來的已脫貧戶、未脫貧戶、邊緣戶及特殊困難群體(建檔立卡以外的低保戶、分散供養五保戶、重殘戶、 重病戶)和貧困村開展“回頭看”,不漏一村一戶一人。

三、主要內容

重點圍繞脫貧質量,排查“兩不愁、三保障”實現情況、重大政策落實情況、獲得幫扶情況、貧困人口參與脫貧攻堅項目情況,核查脫貧結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對已脫貧戶,主要排查影響穩定脫貧的隱患和不足;對未脫貧戶,主要排查如期脫貧存在的短板和差距;對邊緣戶及特殊困難群體,主要核查有無新致貧的風險和問題;對貧困村,主要排查是否達到脫貧出列的標準。具體排查內容,按照省扶貧辦統一制 定的“回頭看”指標體系執行。

四、組織方式

鄉脫貧質量“回頭看”工作在鄉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進行。

(一)工作機制。實行“鄉鎮實施、整村推進”的工作機制,以村為主體實施,逐村逐戶實地排查。

(二)排查方式。

1.鄉14個行政村分為3個片,以片為單位進行片內交叉檢查,鄉黨委書記、鄉長、副書記分別為三片組長,各片下設兩個排查小組,片內各村駐村干部與幫扶隊成員共同參與,駐村干部與幫扶隊員不得承擔本村問題排查。

2.成立脫貧質量“回頭看”工作領導小組,由鄉黨委書記和鄉長擔任組長,鄉黨委副書記和副鄉長任副組長,其他班子成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若干村排查組,負責入戶調查。

(三)人員抽調。從各駐村干部和駐村幫扶隊員中抽調人員為普查員,在排查的同時完成APP錄入、建檔立卡APP貧困戶的注冊、扶貧手冊的填寫和一戶一檔的整理。原則上每個排查小組每天完成10戶排查工作。

五、時間安排

從2020年4月7日起至6月20日結束,具體分為四個階段:

(一)工作籌備(4月7日-8日)。主要是制定實施方案、調配干部力量、開展排查業務培訓,把政策講透、方法講明、要求講清。

(二)入戶調查(4月9日-4月27日)。根據鄉制定的“回頭看”方案,科學安排力量,對照省制定指標體系,對所有已脫貧戶、未脫貧戶、邊緣戶及特殊困難群體和貧困村開展拉網式全覆蓋調查排查,梳理問題,列出清單,拉條掛賬。

(三)問題整改(4 月28日-6 月15日)。各村要針對發現的問題,分門別類、建立臺賬,認真分析問題產生原因、研究整改措施、明確整改主體、落實整改責任,邊查邊改、立查立改,通過整改切實消除已脫貧戶穩定脫貧隱患,補齊未脫貧戶脫貧短板,凡今年脫貧對象,6月底前必須基本具備脫貧條件。要積極化解邊緣戶及特殊困難群體新致貧風險,該納入幫扶的要及時開展幫扶工作。同時,要確保貧困村達到脫貧出列標準。

(四)總結上報(6 月15日-6月20日)。鄉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在完成整改的基礎上,就“回頭看”開展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建立健全穩定脫貧長效機制、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和幫扶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全面開展脫貧質量“回頭看”是今年上半年的重點工作,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各村各幫扶隊要積極配合鄉黨委政府安排,把培訓工作做扎實,特別是要把標準、內容、方法和要求學清楚。鄉扶貧辦分三組對鄉14個村進行精準指導,各聯村領導要聯系指導所聯村“回頭看”,對工作中發現的困難和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二)嚴格工作要求。這次“回頭看”是脫貧攻堅期內最后一次大規模排查行動,要保證工作質量,真正做到摸排對象全覆蓋,對外出務工人員,也要采取有效方式全部排查到位,把工作做到邊,確保不漏一村一戶一人。要落實工作責任,每個排查人員要對被調查戶排查情況負責,把問題查清查準;各村兩委、駐村工作隊和相關行業扶貧單位要對問題整改負責,6月20日前要全部整改到位,排查人員要講求工作方式方法,做好宣傳引導,爭取群眾支持配合。

(三)提供必要保障。統籌安排好人員生活,提供所需交通工具,確保工作期間吃、住、行安全、方便,按標準下撥到組,由組長負責調配,用于交通、生活等開支。

(四)加強督查考核。鄉里成立督查組,由人大主席蔣樂新擔任組長,從鄉紀委、鄉扶貧辦、鄉駐村辦抽調專門成員實行不定期督查。凡省、市、縣督查過程中通報表揚或者通報批評的獎罰聯村領導、駐村干部、幫扶隊長及村兩委300元/人/次,鄉督查通報的獎罰100元/人/次。

(五)嚴守工作紀律。建立排查工作和整改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對工作不實、弄虛作假,以及消極整改、虛假整改的嚴肅追究責任。相關人員要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和省委九項規定,風清氣正開展“回頭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