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考核工作方案

時間:2022-06-28 10: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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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考核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加強全省醫療機構藥事管理促進合理用藥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印發全省醫療機構合理用藥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進一步加強醫療機構臨床藥事管理,促進臨床用藥合理規范,有效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健全藥事管理組織,完善藥品管理制度,不斷提升醫務人員合理用藥服務能力,持續規范醫療機構藥品臨床使用管理,確保基本藥物、輔助用藥、抗菌藥物、特殊管理藥品等臨床使用更加科學、規范、合理。

二、考核范圍和內容

(一)考核范圍。取得《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且使用藥物的醫療機構均應當接受考核。

(二)考核內容。合理用藥考核的重點內容應當至少包括以下八項內容:

1、藥物臨床使用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技術規范和管理制度落實情況;

2、藥物臨床使用管理組織建立及工作開展情況;

3、藥學部門和藥師隊伍建設情況及工作開展情況;

4、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放射性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藥品類易制毒化學品和含興奮劑藥品等特殊管理藥品的使用及管理情況;

5、抗菌藥物、抗腫瘤藥物和重點監控藥物的使用及管理情況;

6、公立醫療機構國家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情況;

7、公立醫療機構國家和省組織藥品集中采購中選品種配備使用情況;

8、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國家醫保談判準入藥品配備使用情況。

三、組織實施

(一)考核責任。市衛健局制訂合理用藥考核標準,組織或者委托第三方對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進行考核,局醫政醫管科負責市直醫院、民營廠企醫院、門診部、診所、醫務室等考核工作,局基層衛生科負責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考核工作。

(二)考核周期。3年為1個周期。

(三)考核方式。考核采取醫療機構自查自評和市衛健局收集數據信息結合現場考核的方式進行。醫療機構按照考核內容和指標對本機構合理用藥情況進行自查自評,并將結果分別報送局醫政醫管科和基層衛生科。市衛健局根據醫療機構報送的自查自評情況,通過信息化平臺在線采集醫療機構考核指標關鍵數據,組織或委托第三方進行核查分析。

(四)考核覆蓋率。到2021年,市直醫院、鄉鎮衛生院、民營廠企醫院考核覆蓋率達到100%,實現一級及以上醫療機構考核全覆蓋;到2022年,門診部、診所、醫務室、村衛生室考核覆蓋率達到30%;到2023年,門診部、診所、醫務室、村衛生室考核覆蓋率達到50%以上并逐年提高。

(五)結果評判。市衛健局根據醫療機構自查自評和數據信息考核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形成考核結果。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合理用藥管理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者由于用藥錯誤導致藥品不良事件的,其考核結果應當為不合格。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對合理用藥考核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合理用藥是醫療機構藥事管理的目標,是提高醫療質量、保障醫療安全的必然要求,也是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建設健康中國的重要內容。醫療機構必須高度重視合理用藥考核工作,堅持以人民健康為中心,遵循客觀、科學、公平、公正的原則,建立合理用藥考核機制,并采取有效措施確保考核工作落實到位。

(二)強化考核工作信息化支持。醫療機構要加大醫療信息化平臺建設投入力度,通過現代信息手段推進考核工作。可在已有信息平臺基礎上進行完善,逐步實現醫療機構關鍵考核指標數據互聯互通。通過“互聯網+考核”形式采集考核數據完成數據信息考核,減輕醫療機構負擔,提高考核效率和水平,保證考核客觀性。

(三)加強合理用藥考核結果運用。將合理用藥考核結果與醫療機構績效考核、領導班子薪酬和任免以及醫療機構校驗、評審評價等掛鉤,充分運用合理用藥考核結果。對于考核不合格的醫療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或連續不合格的予以暫停執業并對醫療機構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對考核突出的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予以表揚和鼓勵。

在考核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將醫療機構考核結果在行業內部公開,并報省衛生健康委。醫療機構應當根據考核中發現的問題,完善相關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持續改進工作,不斷提高合理用藥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