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沿街樓宇亮化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04-26 11:5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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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全省城市和農村建設工作會議精神,著力提升城鄉建設品質,進一步美化亮化城市,努力為廣大市民創造流光溢彩、優美和諧的城市夜景,以優異成績敬獻建黨100周年。經縣政府研究決定,開展城區沿街樓宇亮化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全面啟動、重點突破、整體提升”的要求,采取縣政府統一組織,各單位廣泛參與及分級負責、屬地管理的方式,以城區主要街道亮化為框架,以標志性建筑物亮化為重點,營造整潔、溫馨、和諧、文明的城市環境。
二、亮化范圍
城區沿街單位樓宇(含駐縣單位)、房地產開發小區。
三、工作內容
對城區沿街樓宇進行亮化,并根據建筑風格組合使用LED系列發光源、霓虹燈對樓宇進行亮化裝飾、點綴,體現各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商住小區的標識、建筑輪廓,樓體的修飾及亮化效果要與周邊環境相協調,突出行業特征,同時體現各樓宇的不同特色和總體協調性。
(一)沿街房地產開發小區、單位樓宇自行設計實施樓宇亮化,于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初步亮化效果,于9月30日前全面完成亮化效果。
(二)按照“簡約大氣、適度亮化、綠色節能”原則,參考建設銀行、供銷華鋪超市(南門橋頭)亮化效果,安裝燈條、燈帶,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多彩亮化提升夜景效果。
(三)沿街樓宇燈光以暖色調的靜態燈為主,采用的光源色溫控制在3000K左右。高層建筑、樓宇亮化工程采用綠色節能環保LED光源,所用材料及工程安裝質量須符合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和施工規范,采取相應的防水、防火、防風、防震、防漏電、防爆等保護措施,保證設置牢固和使用安全。
四、責任分工
(一)縣城管局負責城區沿街樓宇亮化設計的審批、指導和檢查、驗收工作;對城區沿街樓宇照明效果、開閉燈時間、照明設施及沿街樓宇的日常維護工作進行檢查督促。
(二)縣大督查組、縣政府督查室、縣城管局負責城區沿街樓宇亮化工作的日常檢查及考核。
(三)縣住建局督促做好新建、在建、預建工程的亮化工作。
(四)熊山街道辦事處按照居民自愿原則負責沿街住宅樓的亮化工作,并配合支持各單位實施樓宇亮化工作。
(五)各沿街機關、團體、事業單位負責對本單位辦公樓及附屬設施進行裝飾、維修,樓宇亮化建設、改造和安裝以及后期維護費用由各單位、開發商(物業)支付;夜景照明電費納入市政用電范圍,統一列入財政預算。
五、工作要求
(一)實施樓宇亮化要做到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大力推廣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新光源、新工藝,淘汰材質不合格的亮化設施。
(二)沿街各單位要結合實際,組織制訂亮化工作方案,包括設計方案、效果圖、投資額等。
(三)城區沿街樓宇的裝飾、維修及亮化設施的設置必須符合安全標準,施工單位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嚴格按設計標準進行施工,確保高空作業安全實施。
(四)設置亮化設施不得造成光污染,不得影響居民的正常生活,損害身心健康。
(五)不得設置有礙觀瞻和影響城市形象的亮化設施。
六、保障措施
(一)統一思想,提高認識。實施樓宇亮化是樹立城市形象和提升城市品位的先決條件,是文明城市的標志。各單位要充分認識此項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全縣統一部署,認真組織實施,做好本單位樓宇亮化、項目申報、資金籌措和組織實施工作,確保部署工作落實到點到位。
(二)強化監督,落實責任。縣大督查辦、縣政府督查室要加強城區沿街樓宇亮化工作的監督和檢查,對工作不力、行動遲緩的單位進行督查,并列入文明單位考評的重要內容。
(三)加強宣傳,密切配合。各單位要加強對城區沿街樓宇亮化工作進展情況開展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各有關單位要加強溝通,密切配合,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城區亮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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