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實施方案
時間:2022-06-08 04: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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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貫徹落實穩就業保就業工作,切實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確保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根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等十五部門關于做好當前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的實施意見》(人社發〔2021〕58號)文件精神,結合當前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和來陜考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為指導,全面促進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將農民工就業創業作為穩就業保就業重點,堅持市場就業和政府促進相結合,穩定城鎮常住農民工就業,不斷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保障農民工平等享受就業服務政策,維持農民工就業形勢總體平穩,確保困難農民工及時得到救助,使廣大農民工在就業創業中積累財富、體現價值、展現風采、幸福生活,為促進鄉村振興和“十四五”良好開局奠定堅實基礎。
二、總體目標
通過努力,到2021年底,實現以下目標:
(一)全縣實現穩定就業7萬人。其中,全縣城鄉有勞動能力、有就業意愿人員就業率達到90%以上;
(二)全縣新增企業(經營實體)就業崗位1000個以上;
(三)全年發放創業擔保貸款4300萬元;
(四)大數據平臺勞動力就業信息實現精準化、全覆蓋。
三、工作措施
(一)發展產業扶持創業帶動就業
1.支持鄉村產業發展。結合農業生產特點創新開發“惠農”產品包等金融產品,鼓勵金融機構圍繞全縣“菌果藥畜煙”等區域特色產業發展計劃,優化信貸資金投向,支持發展特色種養殖產業,圍繞農產品加工業、鄉村休閑旅游業、農村電商等加大支持力度。大力發展原料基地、農林產品加工業、農林產品物流冷鏈和產銷對接等相關產業,依法有序開展森林公園經營活動及林區森林旅游+活動,帶動當地及周邊農戶開展導游、餐飲、住宿等服務業,推動休閑觀光、健康養生、農事體驗等鄉村休閑旅游業健康發展。將帶動就業情況作為創建現代農林業產業園的重要考量。引導返鄉留鄉農民工領辦合辦農民合作社,開辦家庭農場,發展蔬菜種植、食用菌栽培、藥材種植、中蜂養殖等現代種養業和農產品初加工,擴大勞務用工規模。
2.加快推動項目建設。大力發展縣域經濟,建設一批衛星城鎮,發展一批當地優勢特色產業項目,提高就業承載力。加強小型水利、高標準農田、林下經濟、木本糧油等特色經濟林基地、鄉村綠化、人居環境整治等領域的農村中小型基礎設施建設,加快災后恢復重建,積極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項目建設。加大以工代賑投入力度,加快推進項目開工建設,將發放勞務報酬的資金占比由10%提高至15%以上,吸納更多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
3.鼓勵返鄉入鄉創業。積極組織開展創業培訓師資班,提升創業培訓師資水平和質量。充分發揮各級創業創新服務專家團隊和農村創新創業導師隊伍作用,組織協調創業研究人員、創業投資人、企業家、科技人員、創業成功人士等,為返鄉入鄉創業農民工提供政策咨詢、開業和跟蹤指導、專題會診等創業服務。對符合條件的返鄉入鄉創業農民工和企業,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創業補貼、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社會保險補貼等創業扶持政策。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最高限額1000萬元,個人貸款不超過20萬元,并按規定落實貸款貼息。加強縣級創業孵化示范基地(返鄉創業示范園區)和小微企業創業創新基地等示范引領。各級政府投資開發、認定的創業孵化載體安排一定比例場地免費開放。優化創業環境,引導返鄉留鄉農民工積極發展鄉村車間、家庭工場、手工作坊、創意農業等,帶動更多返鄉留鄉農民工就業。
(二)積極拓展就業渠道擴大就業
1.穩定企業就業崗位。全面落實失業保險穩崗返還、階段性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等減稅降費政策,對符合條件的社區工廠、停產停業中小微企業、受疫情影響嚴重的行業企業和新吸納勞動者企業開展以工代訓、資助以訓穩崗,引導企業特別是中小微企業不裁員或少裁員,督促企業將補貼、返還資金用于職工生活補助、繳納社會保險費等。幫助外貿企業紓困解難,支持出口產品轉內銷,加大對住宿餐飲、批發零售、文化旅游、家政服務等行業的針對性政策扶持,最大限度穩定農民工就業崗位。
2.挖掘更多就業機會。推動重大投資項目加速落地,把增加就業崗位和人力資源配置作為評價項目的重要指標,支持一批投資大、促消費、擴內需的項目建設,提升吸納就業能力。交通、農田水利、環境整治、生態保護等各類基礎設施建設要優先考慮帶動就業能力強的項目。深入挖掘養老、托育、家政等服務行業崗位,有組織實施勞務對接,定向輸送農民工上崗就業。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加快信息網絡等新型基礎設施建設,促進共享出行、社區團購、農事體驗、科普教育等新業態發展,加大對農業、林業生產端電子商務重點平臺和龍頭企業的政策支持,拓展農民工就業新領域。落實新增產能項目流貸貼息政策,促進項目達產達效,穩工業增長,增加就業機會。興辦特色種植業和規模養殖業,推進農產品產業鏈、物流體系建設,擴大農業生產和服務領域的就業機會。
3.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農民工與城鎮戶籍居民同等享受靈活就業政策。推動發展建筑裝修、批發零售、保潔綠化、養老護理家政等行業,增加鐘點工、臨時工、短期工等多種形式靈活就業崗位,優化計時工時,吸納更多農民工就業。公共就業服務機構與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協同合作,對勞動者務工自發形成的勞務市場或零工市場,及時介入提供規范化、智能化、專業化就業服務。加強人力資源共享、崗位信息共用,幫助企業調劑余缺共享用工。鼓勵農民工從事個體經營,開辦特色小店,符合條件的按規定給予稅費減免、場地安排等政策。鼓勵互聯網平臺企業降低平臺服務費、信息中介費、加盟管理費等費用標準,支持農民工從事直播銷售、網約配送等新就業形態增加收入。
(三)加大幫扶力度援助就業
1.穩定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規模。組織開展就業幫扶系列活動,優先組織脫貧勞動力有序外出務工,加大崗位歸集和勞務對接力度,按規定落實各項扶持政策,提高精準幫扶水平,力爭有就業意愿和就業能力的脫貧勞動力都能實現就業,確保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規模不下降。全面落實惠企政策,千方百計穩定已就業脫貧勞動力就業崗位,對企業確需裁員的,提前介入指導,鼓勵同等條件下優先留用脫貧勞動力。拓展公共就業服務,加強數據對接,健全動態監測機制,實施分類幫扶,幫助失業脫貧勞動力轉崗就業。穩定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規模,對通過市場渠道難以就業的,納入當地就業困難人員范圍,符合條件的提供公益性崗位等托底安置。對有培訓意愿的脫貧勞動力實行技能培訓全覆蓋。將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情況作為年度脫貧攻堅鞏固成果考核的重要內容。
2.拓寬脫貧勞動力就地就近就業渠道。著力培育“菌果藥畜煙”特色農業產業增長極,實現特色農業高質量發展。因地制宜做優做強特色蔬菜、食用菌、藥材、中蜂等特色產業。加強農業農村、交通、水利、林業等領域工程項目建設,積極采取以工代賑方式實施項目,為返鄉留鄉脫貧勞動力提供更多就業機會。促進扶貧龍頭企業和扶貧車間健康發展,引導脫貧勞動力從事農業生產、組織參加工程項目建設、培育發展勞務品牌和農村創業致富帶頭人,拓寬就地就近就業渠道。充分發揮國有企業“合力團”和產業項目吸納作用,優先安置失業回流脫貧勞動力就業。加強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和管理,充分考慮當地收入水平和崗位職責等情況,合理確定崗位待遇水平,統籌用好保潔員、水管員、護路員、生態護林員等各類鄉村公益性崗位托底安置就業困難脫貧勞動力。
3.強化易地扶貧搬遷就業幫扶。開展易地扶貧搬遷后續就業幫扶專項行動,集中開展政策宣傳,幫助搬遷群眾了解、享受政策,綜合運用就業服務各種措施,集中力量加大就業幫扶,動態實現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意愿的易地搬遷戶每戶至少一人就業創業。聯系江蘇南京對口支援地區和集中輸入地,歸集適合搬遷群眾的就業崗位,形成清單定向投放至大型搬遷安置區,集中輸出一批搬遷脫貧勞動力。動員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經紀人等市場主體,開展省內外點對點勞務對接,及時解決脫貧勞動力就業面臨的突出困難和問題。
(四)強化服務保障穩定就業
1.提高服務質量。加快“實名制”動態就業服務系統建設,大力發展線上服務,通過“秦云就業”小程序、互聯網+精準就業平臺等工具,免費向勞動者提供職業指導、崗位信息、創業幫扶等精準化、不斷線服務。廣泛收集本地、外地適合農民工的崗位信息,開展系列專項招聘服務活動。下沉基層送崗位、送服務,對有集中外出需求的農民工摸底登記,開展有組織勞務輸出。暢通就業求助渠道,建立健全動態更新的崗位儲備機制和多方聯動的快速響應機制,及時幫助農民工解決求職困難。全面放開失業登記,失業農民工可在戶籍地、常住地、就業地、參保地進行登記,免費享受職業介紹、培訓項目推介等基本公共就業服務,對其中大齡、身有殘疾、長期失業等特殊困難的,按規定納入就業援助范圍,實施精準幫扶。做好農民工就業情況調查監測工作。
2.提升職業技能。用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資金,實施農民工穩就業職業技能培訓計劃。支持企業新吸納農民工就業,按規定組織開展以工代訓;面向失業農民工開展定向定崗培訓,大力開展建筑、家政、養老、餐飲、保安、物流等技能培訓;面向返鄉農民工圍繞縣域內行業產業需求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和創業培訓;以“直通車”、農民夜校等形式深入開展線下培訓,在職業培訓云平臺開設創業培訓課程,實現線上線下培訓相結合。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培訓期間生活費補貼和職業技能鑒定補貼等。落實高職擴招任務要求,開展面向包括農民工在內的社會人員的高職擴招工作,做好考試測試、招生錄取、分類教育管理等工作,按照不同類型的生源特點,因材施教,做好農民工人才培養工作。
3.加強生活保障。擴大失業保險保障范圍,暢通線上線下申領渠道,為符合條件的農民工及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一次性生活補助或臨時生活補助。對領取失業保險金和失業補助金人員發放價格臨時補貼,切實保障失業人員基本生活。加強對生活困難未參保失業人員的救助幫扶,適度擴大臨時救助范圍。對受疫情影響無法返崗復工、連續3個月無收入來源,生活困難且失業保險政策無法覆蓋的農民工等未參保失業人員,未納入低保范圍的,經本人申請,由務工地或經常居住地,按照最高不超過當地3個月的城市低保標準給予一次性臨時救助,幫助其渡過生活難關。
4.保障勞動權益。深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加大日常監察執法力度,依法嚴厲打擊惡意欠薪等違法行為,組織開展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和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管理工作,對欠薪違法失信用人單位實施聯合懲戒。重點關注涉農民工案件,加大涉勞動報酬等勞動爭議處理力度,對農民工開辟調解仲裁和法律援助“綠色通道”,支持農民工與用人單位協商化解矛盾糾紛。堅持調解優先原則,持續推廣使用“互聯網+調解”服務平臺,加強調解、仲裁與勞動保障監察聯動。科學合理界定互聯網平臺企業責任,維護平臺就業農民工勞動保障權益。
四、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就業是最大的民生工程,加強農民工就業創業是落實穩就業保就業的重要舉措,各鎮辦、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實把就業創業工作列入經濟社會發展重要內容,作為重中之重的工作來抓。嚴格實行鎮辦、部門主要領導負總責責任制,成立工作專班,全面履行工作責任,強化部門間協調溝通,合力促進全縣就業創業工作高效開展。
(二)強化工作落實。各鎮辦、各部門要按照縣政府統一部署,圍繞加快發展、擴大就業要求,立足本地、本部門實際,認真分析研究,制定可行方案,精心部署安排,有序推進各項工作落實,切實做到思路清晰、安排扎實、過程真實、工作落實,嚴禁泛泛安排、弄虛作假。各鎮辦要集中力量,精準摸清本地農村勞動力就業狀況底數,精準掌握每個家庭就業適齡人員的身體狀況、技能特長、就業意愿、培訓意愿等,做到情況明、底數清;同時,要主動向進駐本轄區的人力資源中介服務機構提供勞動力務工需求信息,為開展勞務招聘、派遣輸送提供一切便利。各牽頭部門要圍繞各自責任和任務要求,確定專人負責,調配得力干部,全力抓好落實,確保按時按要求完成各項任務。
(三)強化督查問責。穩定和擴大就業、支持和促進創業、實現穩就業目標是政府一項重要工作,也是當前最緊迫的政治任務。各鎮辦、各部門必須高度重視,抓緊抓好,狠抓落實。縣委(政府)督查辦要將農民工就業創業工作列入日常督查考核的重要內容,適時對各鎮辦、各部門工作進展和落實情況進行定期督查通報,對于領導重視、工作突出的予以通報嘉獎,對于重視不夠、工作滯后的鎮辦和部門予以嚴肅問責,年底考核獎懲兌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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