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
時間:2022-09-07 11:2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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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深入推進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實施方案的通知》(魯政辦字〔2020〕28號)和《聊城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聊城市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聊政辦字〔2020〕40號)要求,為進一步改善縣城區老舊小區居住環境,結合我縣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把城區老舊小區改造作為重大的民生工程和發展工程,補齊城市配套設施和人居環境短板,完善社區管理和服務,創新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可持續改造模式,提升居民居住環境和生活質量。
二、改造范圍
老舊小區是指2005年12月31日前在縣城區國有土地上建成,失養失修失管嚴重、市政配套設施不完善、公共服務和社會服務設施不健全、居民改造意愿強烈的住宅小區。擬對小區進行拆遷改造、棚戶區改造、單位平房家屬院不得納入老舊小區改造范圍。
三、工作目標
到“十四五”末,在確保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舊小區改造基礎上,力爭基本完成2005年前建成的老舊小區改造任務,建設宜居整潔、安全綠色、設施完善、服務便民、和諧共享的“美好家園”。
四、工作標準
(一)改造類型
1.基礎類改造。主要解決基礎設施缺失和老化問題,以水、電、暖、氣、道路、安防、屋面防水、雨污分流八項內容的改造為主,輔以拆違拆臨、公共照明、環衛、消防、綠化等。
2.完善類改造。以完善老舊小區功能為主要目標,在完成基礎類改造的前提下,在資金允許的情況下重點完善社區和物業用房、建筑節能改造、加裝電梯、停車場、文化、體育健身、非機動車停車棚及充電設施、無障礙設施等內容。
3.提升類改造。以提升老舊小區品質為主要目標,包括完善社區養老、托幼醫療、家政、商業設施以及智慧社區等。
(二)改造原則
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則,主要側重于基礎類改造,應改盡改。同時在廣泛聽取業主意愿的前提下按照“一小區一方案”的原則進行改造。
五、實施步驟
(一)摸底調查。各街道辦事處作為老舊小區屬地管理的責任主體,負責老舊小區改造的調查摸底工作。針對轄區內老舊小區的現狀以及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通過走訪入戶、調查問卷等方式,對改造內容、改造意愿、改造方式、改造建議等內容書面征求本小區居住群眾意見。
(二)匯總上報。各街道辦事處對轄區內老舊小區征求意見情況,在保存好原始征求材料的基礎上,梳理匯總后報縣房地產服務中心。縣房地產服務中心作為老舊小區改造的牽頭單位,對各街道辦事處上報的信息按照改造內容分類處理,制定老舊小區改造任務表。
(三)制定計劃。各專營單位接到改造任務后,自行到住宅小區征求群眾意見,根據群眾改造意愿程度確定改造順序,同時,認真了解老舊小區改造政策,積極征求上級專營單位意見和支持,結合上級專營單位任務安排,確定改造任務和年度計劃,并上報至縣房地產服務中心。由縣房地產服務中心牽頭,各街道辦事處和專營單位根據對老舊小區全面調查摸底情況,建立老舊小區數據庫。堅持居民自愿、自下而上的原則,確定擬改造項目名稱時序和年度改造計劃。
(四)組織實施。鼓勵以街道或社區為單位對區域內的老舊小區聯動改造,統一設計、招標、建設和竣工驗收,確保工程質量和施工安全。老舊小區內入戶端口以外需要改造的供水、供電、供氣、供暖、通信、有線電視等專業經營設施,產權屬于專營單位的,由專營單位負責改造;產權不屬于專營單位的,支持專營單位及相關部門組織實施改造,與老舊小區改造同步設計、同步實施。改造后的專營設施產權或管理權移交給專營單位,并由專營單位負責維護管理。推行社區黨組織領導下的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服務企業共商事務、協調互通的管理模式。建立分類施策的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模式,改造后的老舊小區實現物業管理全覆蓋。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分管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公室協調副主任、縣房地產服務中心主任為副組長,其他相關部門和專營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縣城區老舊小區改造工作專班。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負責指導和監督老舊小區整治提升工作。各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部門及專營單位也要成立專門工作機構,建立相應工作推進機制,加快推進縣城區內老舊小區整治提升工作。
(二)建立長效機制。在改造過程中要同步落實長效管理責任,鞏固整治成果,防止前治后亂、治管脫節。完善業主自治組織。逐步建立健全社區黨組織、社區居委會、業主委員會、物業企業“四位一體”的物業管理體制。加強專營設施設備管理。水、電、暖、通訊等專業經營單位要按照職責,對完成改造小區的供水、供電、供暖、通訊等專營設施設備,擔負起承接、維修、保養等責任。執法職能向小區延伸。縣發展改革局、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局、房地產服務中心等涉及物業管理相關職能的部門要將執法職能向小區延伸,公布違法違規舉報電話,對小區內違法搭建、侵占綠地、無照經營、污染環境及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等違法行為及時處理。建立物業聯席會議制度,貫徹落實工作專班的安排部署,協調物業管理涉及各方共同抓好小區管理工作。
(三)加強資金籌集和管理。堅持“政府補貼、政策支持、市場運作及業主適當承擔”的原則,積極引導社會資金參與,拓寬籌資渠道。引導居民通過住宅專項維修資金、住房公積金、小區公共收益、捐資捐物等渠道出資改造;從住宅、商服用地地塊的土地出讓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老舊小區改造專項資金;探索政府債券方式的融資及金融機構的可持續金融支持等資金籌集形式,整合各類涉及住宅小區的專項資金,引導專業經營單位和原產權單位參與改造。
(四)加強項目監管。縣房地產服務中心和各街道辦事處要加強對整治提升項目施工、監理、驗收的過程監管,嚴格執行國家對工程建設項目的管理規定和建設標準,確保整治提升項目符合各項建設標準和質量要求。審計部門要加強資金審計,對整治提升資金及補助資金的核算、劃撥和使用進行跟蹤審計。
(五)加大宣傳力度。要充分利用各種媒體,通過各種形式,大力宣傳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的重要意義。涉及到的老舊小區具體改造方案要在小區進行公示,充分聽取居民意見。要把老舊小區改造工作給居民群眾帶來的好處具體化,把整治提升后的效果直觀化、形象化,推動改造工作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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