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生產托管項目組織實施方案

時間:2022-11-24 04: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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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生產托管項目組織實施方案

一、農業農村基本情況

行政區域面積9236平方公里。海拔2089—1136米,屬典型的溫帶大陸性半干旱氣候、隴東黃土高原丘陵溝壑區。年降水量300mm左右,蒸發量2000mm。全縣縣轄10鎮10鄉,有251個行政村、6個社區、1487個村民小組,總人口36.1萬人,其中農村人口32.59萬人。全縣現有耕地面積365萬畝,年平均氣溫9.2℃,無霜期200天,日照時間2600小時,光照條件充足,農業基礎條件良好,適宜多種農作物生長。

二、項目目標

為確保糧食安全,通過該項目的實施,使全縣范圍內的撂荒地全部耕種,高標準農田生地全部熟化,生產托管覆蓋小農戶比例不斷提高,服務規模經營面積不斷擴大,促進農業發展方式轉變,實現農民增收、農業增效,2021年完成全縣農業生產托管服務任務面積8.3334萬畝。

三、項目實施內容

(一)確定服務產業和關鍵環節。農業生產托管項目實施區指全縣范圍內的全部撂荒地、高標準農田生地全部熟化(已經耕種的不列入補助范圍),包括種植大戶、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范圍內的小麥、玉米、馬鈴薯、小雜糧等糧食作物生產的機耕(根據本縣農作物實際耕種時間進行機耕)。

(二)制定標準。一是服務組織農機設備具體標準為:服務組織擁有機耕農業機械不低于5臺,機耕農業機械每臺具備日作業90畝以上能力,必須使用GPS或北斗智能儀器,提供終端數據。二是服務作業標準:機耕:深度≥25cm,土壤種床達到土層虛實并存,地平土細狀態。

(三)補助方式和補助標準。一是補助方式。采取“先服務后補貼”的支持方式,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補助資金專項用于補助服務組織。二是補助標準。為防止“政策壘大戶”,接受服務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等單個規模經營主體,年補貼最高不得超過10萬元。結合我縣當地實際服務價格,補助具體標準如下:機耕環節服務補助36元/畝(機耕地是撂荒地、高標準農田生地熟化的給予補助,不是的不補助;費用短缺部分由接受服務方自籌)。

(四)優選服務組織

1.遴選服務組織。嚴格按照“公開、公正、公平”方式擇優選擇有農業生產托管服務能力的社會化服務組織為項目實施服務組織,對2020年參與服務表現較好的組織應優先考慮,由服務組織總體負責項目實施,原則上每鄉鎮承接服務組織不少于2家(農機合作社和種植合作社或家庭農場,對于補貼金額不超過10萬元的只選一家),服務組織確定后進行項目具體實施。

服務組織是指依法在市場監管部門登記成立的社會化服務組織,包括農民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其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①應有一定的社會化服務經驗,原則上從事社會化服務達2年以上;②擁有與其服務內容、服務能力相匹配的專業農業機械和設備以及其他能力;③依法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治理結構健全、內部管理和監督制度完善,具有獨立、健全的財務管理、會計核算和資產管理制度,具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險的良好記錄,在農民群眾中享有良好的信譽,其所提供的服務在質量和價格方面受到服務對象的認可和好評;④愿意接受社會化服務行業管理部門的監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以及項目要求的其他條件。

2.申報。2021年5月27日前,各鄉鎮確定符合條件的服務組織上報農業農村局進行審查備案(附件2)。6月7日前,農業農村局與服務組織簽訂合同,逾期不予受理。

3.公示。2021年6月10日前,由縣經管局將確定列入補助范圍內的服務組織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天。

(五)監督項目實施。農業農村局、經管局和項目實施鄉鎮要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明確職責分工,強化責任意識,扎實做好檢查督導和業務指導工作。農業農村局要加強調研督導,組織巡回檢查。經管局要對項目實施工作進行具體指導,并負責辦理日常業務工作。各項目實施鄉鎮具體抓落實,在項目實施過程中,因特殊原因需要變更項目實施單位、服務對象和內容的,需經農業農村局同意。

(六)檢查驗收

1.服務組織提出申請:服務項目完成后,服務組織根據實際實施服務情況,將托管服務合同(附件3)、服務對象承諾書(附件4)、經村委會蓋章、村負責人核實的服務情況登記、公示表(附件6),以村為單位在村務公開欄進行公示、公告(提供照片),公示期為5天。公示期滿后,服務組織向鄉鎮提出驗收申請。

2.鄉鎮驗收:鄉鎮收到申請后,對服務組織提交的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完整性進行審查,并填寫服務情況匯總表(附件5),同時將相關材料裝訂成冊上報縣經管局。實際服務面積與申報面積誤差5%以內的按照實際面積補助;誤差在5%-10%的,按申報面積80%補助;誤差超過10%的,不予補助,取消服務資格并追究相關責任。

3.縣級核查:農業農村局組織核查小組對鄉鎮上報的材料復核后,對當季服務組織農業生產服務面積、補助金額進行統計匯總。

(七)兌付補助資金。農業農村局會同財政局對服務組織提供的服務面積、服務質量進行核驗。質量驗收合格的,由鄉鎮和實施服務組織向農業農村局和財政部門申請,按實際作業量和補助標準計算辦理補貼資金結算,財政部門按照資金管理辦法及時撥付項目資金。如績效評價和驗收不合格,責令限期整改,直至評價驗收合格,再撥付補貼資金。

(八)績效評價。項目完成后,各鄉鎮形成本區域年度項目績效自評報告(參考提綱見附件8),以正式文件上報農業農村局,鄉鎮對自評結果和績效評價相關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農業農村局會同財政局對照《縣級農業生產托管項目績效評價表》(附件7),收集整理在組織項目實施過程中形成的相應證明材料,對項目方案、組織實施、績效完成情況等進行績效評價。

四、項目實施流程

(一)制定實施方案(2021年5月17日至5月25日)。項目涉及鄉鎮要根據本地實際,科學合理選定項目實施的具體區域和實施內容,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實施方案。

(二)簽訂服務合同(2021年6月15日至20日)。服務組織要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合同,明確服務地塊、服務內容、作業質量、完成時限、收費標準、補助標準、績效驗收和違規責任等。鄉鎮要對服務組織實行動態監管,對服務對象滿意度低、績效評估不達標的,及時終止服務合同,充分調動服務組織的積極性、創造性和競爭性。

(三)組織實施(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11月15日)。項目實施鄉鎮按照項目總體要求和實施方案,全面推進各項托管服務工作,并根據遇到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不斷調整工作思路,改進工作方法,扎扎實實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四)總結驗收(2021年11月16日至12月15日)。項目實施單位完成合同規定的服務作業后,項目實施鄉鎮要組織服務對象和服務組織共同核實服務數量和質量,填寫《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作業單(附件9)》,并簽字加蓋手印或印章,經農業農村局核實后,填報《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作業補貼資金核算表(附件10)》,以此作為項目驗收憑證和資金結算依據。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縣上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農業農村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有關部門和單位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業生產托管項目實施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農業農村局,辦公室主任由農業農村局局長兼任,副主任由經管局主要負責人兼任,具體負責農業生產托管項目實施的檢查指導、協調推進工作。項目實施鄉鎮是落實此項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成立領導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實施目標、任務、內容、支持環節和運行機制,要把項目實施工作當作深化農業農村改革的重要內容,納入重要工作日程。

(二)強化資金管理。財政局要會同農業農村局切實加強資金監管,及時撥付財政補助資金,掌握工作進展和資金使用情況,防止財政補助資金“跑、冒、滴、漏”,對違規挪用、套取、騙取補助資金的行為要堅決依法依規予以查處,確保資金安全高效。

(三)強化宣傳引導。農業農村局要引導服務組織創新服務方式和服務機制,加強服務質量和價格監管。高度重視相關政策的宣傳解釋工作,充分尊重廣大農戶和服務組織意愿,注意調動農戶和服務組織的積極性,大力營造推進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的良好環境,鼓勵引導廣大農民和服務組織積極參與農業社會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