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局內部績效管理工作方案

時間:2022-07-31 08:4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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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局內部績效管理工作方案

為有效改進和完善內部考評激勵機制,進一步強化處室(站)和工作人員的作風和效能建設,提高工作人員的執行力,實現以個人績效保證處室績效、以處室(站)績效保證機關績效的目標,根據市效能建設領導小組印發的《市市級機關部門(單位)績效管理實施細則(修訂)》、《關于推行市級機關部門(單位)內部績效管理工作的意見》、《市級機關部門(單位)績效管理共性目標制定與考核工作規則》以及《市市級機關部門(單位)績效管理個性目標制定與考核工作規則》文件要求,結合我局實際情況,提出以下績效管理工作方案。

一、績效管理對象

績效管理對象分兩個層面:一是局機關各處室、市地震監測站,二是科級以下在職在編工作人員(含科級)。

二、績效管理的主要內容

績效管理的目標內容主要包括四個方面:即職能工作目標、管理工作目標、創新創優目標和工作滿意度目標。

三、方法步驟

(一)處室績效管理

1.設立指標體系

各處室(站)設立績效管理指標體系時,要注意與局績效管理指標體系相銜接。設立職能工作、管理工作、創新創優工作和工作滿意度4個一級指標,下設若干二級指標和三級指標。(見附件1)其中:

職能工作目標:為個性指標,一般由重點工作目標、常規工作目標和其他工作目標3個二級指標構成。重點工作目標,主要考評處室承擔本局年度重點工作、重點任務,以及黨組確定的重點工作任務。常規工作目標,主要考評處室“三定”規定明確的主要職能(監測站為法人登記中明確的主要職責)以及應當承擔的社會公共服務責任。其他工作目標,主要考評處室承擔的本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管理工作目標:為共性指標,一般由依法履職、高效履職、廉潔履職及其他工作等4個二級指標構成。其中依法履職、高效履職、廉潔履職目標,主要考評處室依法履行職責、作風建設、辦事效率、遵紀守法等內容。

創新創優目標:為共性指標,由創新創優成果體現、工作適時改進2個二級指標構成。主要考評各處室創新創優成果及推廣、未完成工作項目的整改落實等情況。

工作滿意度目標:為共性指標,由內部評議和外部評議2個二級指標構成。其中內部評議,由領導班子評價和處室(站)相互評價兩個層次;外部評議,由省地震局職能處室和市(區)地震局評價兩個層次。

處室績效管理各項指標的權重由各處室(站)確立。

2.確定目標計劃

3月29日前,制定目標計劃書,作為績效評估的依據。其中:職能工作目標計劃,由各處室根據局2013年省政府與市政府簽訂的目標任務書和2013年全市防震減災工作要點和各處室(站)確定的重點工作、處室職能、社會責任、工作任務,梳理本處室(站)承擔的重點工作目標和常規工作目標,并按季進行細化分解,確定相應權重,報分管局長審定后確定。4月3日前經分管局長審定,4月10日前公布;管理工作目標計劃,由局統一制定。創新創優目標計劃,由處室自主申報。工作滿意度評價由績效管理工作辦公室統一組織。

3.績效評估

(1)職能工作目標、管理工作目標、創新創優目標評估

職能工作目標實行每季度評估,管理工作目標和創新創優目標實行年底一次性評估。

(2)工作滿意度測評

工作滿意度測評可采取發放測評表的方式,征集省局職能處室、局機關人員以及市(區)地震局等對被評估處室效能建設的評價,測評由績效管理工作辦公室統一進行。

4.總分計算及等次確定

(1)總分計算

處室績效總得分=職能工作總得分×相應權重+管理工作得分×相應權重+創新創優得分×相應權重+工作滿意度得分×相應權重

職能工作總得分=一季度職能工作得分×25%+二季度職能工作得分×25%+三季度職能工作得分×25%+四季度職能工作得分×25%

(2)等次確定

評估結果分優秀、良好、達標和誡勉4個等次,相應分值段為優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達標:70分以上;誡勉:70分以下。其中:優秀處室(站)設定為1-2個。凡發生處室人員違紀違法受到查處等情況的,當年度處室績效評估結果降低一個等次。

(二)個人績效管理

1.設立指標體系

個人績效管理,設立工作考核目標、內部管理目標、工作滿意度目標3個一級指標。其中:工作考核目標,為個性指標,主要考評個人工作任務完成情況;內部管理目標,為共性指標,主要考評個人遵守學習制度、工作紀律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工作滿意度目標為共性指標,主要為局內部對被評估人的評價。(見附件2)

2.確定目標計劃

3月29日前,制定目標計劃書,作為績效評估的依據。其中:工作考核目標計劃,由個人根據處室分工,將任務按季分解后申報,4月4日前經分管局長審定,4月10日前公布;內部管理目標計劃,由辦公室結合內部管理制度制定。

3.績效評估

工作考核目標按季評估。內部管理目標由辦公室負責日常考核,做好相關記錄,年底一次性考評打分。工作滿意度目標,分為領導班子評價、中層干部評價和一般工作人員評價3個層面,年底組織測評。

4.總分計算及等次確定

個人績效總分=工作考核目標總得分×相應權重+內部管理目標得分×相應權重+工作滿意度得分×相應權重

工作考核目標總得分=一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二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三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四季度工作考核得分×25%

工作滿意度得分=領導班子評價平均分×40%+中層干部評價平均分×30%+一般工作人員評價平均分×30%

個人績效評估結果分優秀、良好、達標和誡勉4個等次,相應分值段為優秀:90分以上;良好:80分以上;達標:70分以上;誡勉:70分以下。其中:優秀個人設定為1-2個。凡個人因違紀違法受到查處或2次以上(含2次)不服從組織安排等情況的,當年度個人績效評估結果降為誡勉等次。(附件3)

四、結果運用

局加強對處室和個人績效評估結果的運用,把評估結果作為職務晉升、后備干部培養和事業人員績效獎金發放的重要依據。對績效評估確定為“優秀”的處室(站),年度考核優先考慮安排優秀等次名額。同時被確定為“誡勉”的處室和個人,應向黨組提交書面情況報告,并對其進行誡勉談話。

五、幾點要求

1.加強領導。局加強對績效管理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由局長任組長、副局長任副組長、各處室(站)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內部績效管理辦公室,由同志兼任組長。各處室(站)負責人負責本處室(站)績效管理的日常工作。局辦公室、支部配合做好內部績效管理資料的收集整理、考核、測評、評選等相關工作。

2.認真組織。各處室(站)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及早確定目標計劃,盡早推動。績效管理辦公室要嚴格按照績效管理工作步驟,開展績效評估,加強過程管理,建立督查、通報、反饋等制度,積極推進各項工作。

3.嚴肅紀律。績效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認真組織開展處室績效管理和個人績效管理工作,確保程序公開、方法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被考評處室和個人,要實事求是地上報工作完成情況,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對目標職責完成不力影響全局績效考核的以及處室(站)考評工作中發現的違規行為,將嚴格追究當事人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