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品零售市場環境整治方案
時間:2022-07-31 09:3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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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全市爭創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推進會精神,深入開展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順利完成食品藥品監管局在創建工作中的目標任務,實現藥品零售市場環境整治工作的可持續發展,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貫徹落實《市文明城市創建百日行動計劃》、《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數測評工作責任分解表》及《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方案》精神,以“規范藥品零售市場經營秩序,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有效”為目的,深入開展藥品零售市場環境整治專項行動,確保以優質的藥品零售市場環境迎接文明城市創建工作檢查。
二、工作重點
各區局通過宣傳動員、自查自糾、現場檢查、整改追蹤、誠信評定等措施開展藥品零售市場環境整治百日行動,重點整治企業在店容店貌、人員管理、進貨與驗收、陳列與儲存、銷售與售后服務等方面存在的問題。
三、工作分解
(一)宣傳動員(2013年7月下旬)
通過多種形式廣泛宣傳,增強企業自律意識,圍繞誠信缺失和公德失范兩個方面的問題,加強道德教育、道德評議、道德引導、道德治理、道德宣傳等工作,切實加強藥品零售企業管理,推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
(二)自查自糾(2013年7月下旬)
組織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開展自查自糾,對照藥品零售企業經營“十二個不”承諾內容和新版GSP要求,認真排查企業經營中存在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和責任人,確保企業環境整潔、管理規范、質量安全、服務優質,企業經營者做到規范經營、守法經營、誠信經營。
(三)現場檢查(2013年7-8月)
組織執法人員對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進行現場檢查,重點檢查店容店貌、經營資質、人員情況、藥品分類管理、藥品進銷存管理、規范經營、便民服務等方面,對企業存在的問題進行書面反饋,現場發放限期整改通知書,要求企業提交書面整改報告,對存在問題較嚴重的企業進行重點監控,執法人員要對企業整改情況進行追蹤檢查,對整改不到位的企業責令其停業整頓。(檢查記錄見附件)
(四)誠信評定(2013年8月底)
各區局要組織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積極開展形式多樣的“創文明城市,做誠信藥店”活動。結合藥品零售市場環境整治專項行動檢查情況,動態記錄企業誠信信息,對信用等級B級的藥品經營企業,針對其存在問題監督檢查,限期整改到位。對信用不良的C級企業,發出書面告誡書,以適當形式公示信用等級并列入重點監管范圍,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全面檢查違法失信行為的整改。對信用不良的D級企業,列入重點監管企業名單,并采取通報批評、媒體曝光等形式向行業及社會公開,加大其失信成本,直到退出市場。
四、工作要求
藥品零售行業作為城市的重要窗口,在全國文明城市創建中承擔著重要的責任。各區局要充分認識藥品零售市場環境整治行動的重要性,嚴格按照文明城市創建要求,結合藥品零售市場日常監管實際,查找問題和隱患,制訂整改措施,糾正藥品零售企業違規行為,保證轄區內藥品零售企業的健康發展,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確保國家測評組檢查時不失責任分,展現我市藥品零售行業的管理水平和窗口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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