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局示范街創建工作方案

時間:2022-09-02 09: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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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局示范街創建工作方案

為統籌安排、整合資源,促進業務規范化建設,提高創建工作的組織化程度,更好的開展“證照規范化管理示范一條街”、“戶外廣告管理示范一條街”、“食品安全示范一條街”和“放心消費示范一條街”的創建工作,結合我局工作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創建目標

通過創建“綜合示范一條街”,整合“證照規范化管理示范一條街”、“戶外廣告管理示范一條街”、“食品安全示范一條街”和“放心消費示范一條街”的創建工作,實現每個分局至少一條綜合示范街的目標,進一步提高證照規范化管理、戶外廣告管理、食品安全和放心消費的工作水平,做到每個分局都有一條能夠經得起各方面檢查考評的樣板街。

二、創建標準

綜合示范街必須是位于集鎮范圍內商業比較集中的繁華區域的主要街道,必須符合“證照規范化管理示范一條街”、“戶外廣告管理示范一條街”、“食品安全示范一條街”和“放心消費示范一條街”的創建標準。

(一)“證照規范化管理示范一條街”創建標準

1、證照規范化管理示范街內經營戶持照率、亮照率、實際經營情況與登記事項相符率均達100%;

2、實行對無照經營戶動態監管和聯動監管機制,建立健全監管臺帳、無證無照抄告和工作情況每月上報制度;

3、對無照經營處置率達100%,積極查處無照經營案件。

(二)“戶外廣告管理示范一條街”創建標準

1、戶外廣告登記率要達到100%,均應先取得《戶外廣告登記證》再戶外廣告,并嚴格按照登記的內容、地點、形式、規格、時間等,不得擅自更改;

2、戶外廣告要按照《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的要求在右下角清晰地標明《戶外廣告登記證》的登記證號;

3、戶外廣告的設置必須符合廣告設置規劃要求,做到整齊有序、美觀規范,不影響城市景觀、綠化和交通,與市容市貌相協調;

4、戶外廣告內容要真實、合法,符合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要求;

5、戶外廣告用語準確,真實健康,文字規范,色彩格式符合街景要求,不得出現污損。

6、對違反上述規定的戶外廣告,按照《廣告法》、《戶外廣告登記管理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進行查處和整改。

(三)“食品安全示范一條街”創建標準

1、食品經營主體資格合法規范。必須具有合法有效的食品流通許可證(或有效的衛生許可證)和營業執照,按期接受并通過年檢或者驗照。營業執照、食品流通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統一懸掛在經營場所的顯著位置。

2、食品質量入市退市規范。經營者要嚴格審驗所經銷商品的質量及相關證明,審核供貨商資格,確保所經銷的商品渠道規范,質量安全,標識說明真實、清晰。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對超過保質期、腐敗、變質的食品,以及自檢或經執法部門檢測判定為不合格的食品,應當立即停止銷售,撤柜退市,公告召回已銷售的不合格食品,并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

3、食品經營者積極利用電子信息化系統建立并落實進貨查驗記錄制度,做到資料齊全,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積極引入連鎖經營、專賣、物流配送等現代營銷方式,推行購銷掛鉤、統一配供等協議準入制度。

4、食品經營行為合法規范。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銷售食品,嚴禁向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質或濫用食品添加劑。商品明碼標價,誠信標價,真實標注商品的相關信息,不作誤導消費者的宣傳。

5、具有與其經營的食品品種、數量相適應的經營場所,保持該場所環境整潔,并與有毒、有害場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規定的距離。食品銷售人員銷售食品時,應當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無包裝的直接入口食品時,應當使用無毒、清潔的售貨工具。

6、食品經營各項制度健全規范。自覺落實“省食品流通經營者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覺公示食品經營承諾、工商監管責任人及聯系方式、12315消費者申訴舉報電話等內容。

7、投訴渠道暢通,依法解決消費者的投訴,不得無理拒絕、故意拖延消費者的合理要求。

(四)“放心消費示范一條街”創建標準

1、積極組織街內經營戶開展放心消費創建活動。建立創建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創建工作目標任務,組織創建宣傳活動,營造創建工作氛圍,街內經營戶對創建活動的知曉率達100%,街內放心消費單位創建達標率達80%以上。

2、街內經營戶證照合法有效,并在店堂醒目位置懸掛,按核定項目依法經營。無店外經營和流動經營。

3、街道和營業店面整潔衛生。經營戶落實“門前三包,街內環境亮化、美化、綠化,交通秩序良好,戶外廣告手續齊全、內容合法,醒目處有創建宣傳公益廣告和消費者申(投)訴指示牌,店招、店牌設置規范。

4、街內經營戶嚴格執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產品質量法》、《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等法律法規,自覺履行進貨檢查驗收義務,認真執行索票索證、購銷臺帳登記和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制度,保證商品質量,專賣專營商品按規定渠道進貨,不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違規物品等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商品。

5、街內經營戶誠信經營,不搞虛假宣傳、虛假讓利、虛假優惠、虛假承諾等商業欺詐行為。公平買賣,不欺行霸市、強買強賣。主動公示商品和服務質量承諾,自覺接受政府有關部門管理及廣大消費者監督。

6、街內經營戶嚴格執行價格規定,做到明碼標價,質價相符,不哄抬物價、搞不正當競爭。

7、街內經營者配備使用的計量器具符合法定要求,做到秤準量足。

8、街內經營者自覺落實“三包”規定,顧客購買大件商品,按承諾范圍送貨上門,實行安裝、調試、保修一條龍服務。

9、街內特殊行業的從業人員,具備法定的從業資格,并嚴格按核定的項目經營。

10、街內營業員衣著得體,舉止端正,用語文明,待客熱情,服務規范。

11、街區建立消費者投訴站(點),做到投訴處理不出門店、不出街區,有投訴處理記錄,歸檔規范。投訴處理率達100%,消費者滿意率達90%以上。

12、街區建立食品安全責任網絡,有重特大事故應急處置機制。

三、實施步驟

(一)啟動部署階段(5月10日至5月31日)。各分局要對照創建標準,深入開展調查研究,從實際出發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細化工作舉措,及時完成示范街的創建。

(二)集中推進階段(6月1日至6月20日)。由市局監管科和消保科加強對基層分局創建工作的督查指導,各分局要根據督查結果,及時完善措施,提高創建水平。

(三)檢查驗收階段(6月21日至6月30日)。由市局6月下旬初組織開展一次初查,6月底正式進行考評,為迎接常州局檢查驗收做好準備。

四、工作要求

(一)統一思想,加強領導。各分局要充分認識“綜合示范一條街”創建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領導,將創建情況向所在地方黨委政府領導匯報,與城管、衛生等相關部門協調,取得支持,充分發揮部門合力。

(二)明確責任,務求實效。各分局要根據創建工作內容,進一步明確責任分工,針對轄區特點,找準創建工作的切入點和著力點,做到統籌安排、整合資源,確保創建工作取得實效。

(三)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分局要強化創建工作中的信息報送,注重收集創建工作中的圖片和影像資料。同時,要加強宣傳報道,提高經營戶對創建工作的知曉率和支持率,提升廣大人民群眾對工商部門工作的滿意度和認可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