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交流材料

時間:2022-10-14 04: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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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風廉政建設交流材料

安福縣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精神為指導,結合縣情,從抓宣傳教育、責任分工、督查考核和責任制追究方面著手,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促進了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的整體推進,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一、抓宣傳教育,提高思想認識

該縣圍繞提高廣大干部群眾,尤其是領導干部對實施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重要意義的認識,采取了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進行宣傳。一是召開全縣性大會,及時傳達上級反腐倡廉會議精神,部署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二是通過中心小組學習、專題討論及黨校辦班授課等形式,組織領導干部尤其是黨政“一把手”學習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和省、市《實施辦法》、《實施細則》,學習責任追究的典型案例,讓其了解、掌握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基本內容,搞清盡責守職與失職瀆職的界限,明確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重大現實意義,增強其落實責任制的政治意識、責任意識和紀律意識。三是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教育融入全縣的宣傳教育工作中,通過“三個代表”重要思想、鄭培民等先進事跡學習以及黨紀黨規知識競賽、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黨紀黨規知識考試等活動,使責任制規定家喻戶曉,在全社會形成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工作氛圍。通過抓宣傳教育,形成了“一把手”負總責,班子成員分工負責,部門各負其責、協同作戰的良好局面,推動了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的落實。

二、抓責任分工,形成反腐敗整體合力

該縣縣委、縣政府將落實責任制分工,形成反腐敗合力作為搞好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重要工作來抓,一是加強領導,建立健全機構,根據人員變動,及時調整縣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領導小組和縣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組成成員。二是縣委、縣政府結合縣直單位(部門)的職能和班子領導的崗位職責,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落實到班子、量化到成員、細化到部門,明確規定全縣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由縣委書記和縣長負總責,黨政副職結合分工,負責抓好分管戰線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今年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任務分解、細化為21項,分別落實到縣委、縣政府領導個人和相關的牽頭單位、協辦單位和辦事機構;同時實行責任制報告制度,要求牽頭單位將執行責任制情況定期書面向縣委、縣紀委報告;三是縣紀委監察局制定年度目標考評方案,規定鄉鎮和縣直單位“一把手”每半年必須書面報告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制落實以及個人執行廉潔自律規定的情況。通過以上措施,明確了領導個人和部門的職責任務,增強了責任意識,使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時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反腐敗整體合力進一步增強。

三、抓督查考核,力求實效

督查考核是工作取得實效的保障,為此該縣一是每季度召開一次紀委書記(組長)會議,分析、部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將落實責任制情況作為工作重點。二是縣委、縣政府出臺了《安福縣查辦案件溝通協調工作制度》,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縣紀委監察局、組織部、政法委、公安局、法院、檢察院、財政局、審計局、物價局、信訪局等單位為成員單位,由縣紀委牽頭每二個月召開一次成員單位情況溝通會,通報本部門受理信訪舉報、案件查辦情況,互通案件線索,分析辦案重點、難點,會后由縣紀委將情況梳理并形成綜合文字材料,提出擬辦意見,依程序送交涉及的職能部門辦理和落實,有效地預防了責任追究案源的漏查,強化了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的落實。三是縣紀委監察局切實履行職責,結合信訪初核、案件查辦、執法監察和鄉鎮、縣直單位“一把手”半年抓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責任制落實及個人執行廉潔自律規定的匯報等工作情況加強督查,發現問題,限時進行整改,對個別貫徹、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力的單位進行批評。四是縣委、縣政府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工作納入年度目標管理,與經濟工作和其他工作緊密結合,一同部署、落實、檢查和考核,并將結果作為評定領導干部實績和獎懲、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據。

四、抓責任追究,使責任制真正落到實處

責任追究是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核心,也是工作的難點,該縣一直把嚴格責任追究作為落實責任制的重中之重來抓,在認真認定責任追究對象、失職內容和失職程度的基礎上,正確運用追究手段,堅持紀律處分、組織處理、通報批評、誡勉談話等手段并重,追求責任追究的最佳效果。今年該縣共查處責任追究案件5件,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政紀處分5人,組織處理(免職)2人,給予相關單位、責任領導通報批評2次。通過抓責任追究,嚴肅了紀律,有力地推動了責任制的落實,促進了各級領導干部尤其是“一把手”履行責任的自覺性。(周錦龍周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