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新農村建設交流材料
時間:2022-01-11 05:3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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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們的期盼中,《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的建議》公布了。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十二五”規劃建議,對繼續抓住和用好我國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促進長期平穩較快發展有重要意義。推進農業現代化、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成為我國“十二五”時期經濟建設的重要任務。
“十二五”時期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十二五”時期,我國發展仍處于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既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也面對諸多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挑戰。我們要科學把握發展規律,更加奮發有為地推進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與前兩次規劃相比,“十二五”規劃建議中關于農業、農村和農民問題的重要性沒發生改變,但所要努力的內容發生了一些變化。
一個堅持。“十二五”規劃建議提出“必須堅持把解決好農業、農村、農民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在“十一五”規劃中提出強調“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這反映了我國是農村人口大國的基本國情。我國是在一個農村人口大國中推進工業化和城鎮化。在工業化和城鎮化發展的同時,必須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沒有農民全面小康就沒有我國全面小康,沒有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就沒有我國現代化。
三個推進。首先,“十二五”規劃建議提出了“加快發展現代農業”。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抗風險能力、市場競爭力。與“十一五”規劃相比,“十二五”規劃建議不僅提出了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還提出了提高農業抗風險能力和市場競爭能力。我國這幾年自然災害頻發,農產品價格劇烈波動,影響了農民收入水平提高。農業具有自然和市場雙重風險,所以必須提高農業抗自然和市場風險能力。
其次,“十二五”規劃建議提出了“拓寬農民增收渠道。”農民增收難,主要在外出就業難、務農效益低,必須多渠道增加農民收入。“十二五”規劃建議提出“鼓勵農民優化種養結構、提高效益,完善農產品市場體系和價格形成機制”,而在“十一五”規劃中提出“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擴大養殖、園藝等勞動密集型產品和綠色食品的生產,努力開拓農產品市場。”從開拓農產品市場到完善農產品市場體系和價格形成機制,體現了農產品市場化的方向,體現了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基礎作用。
第三,“十二五”規劃建議提出了“加強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服務。”與“十一五”相比,“十一五”規劃僅是提出了新農村建設的任務和目標,而“十二五”規劃建議提出“按照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的要求,搞好社會主義新農村規劃,加快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這體現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規劃先行,而且指出了要按照推進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要求進行,既在城鄉統一規劃中進行社會主義新農村規劃。
兩個亮點。在完善農村發展體制機制部分中,有兩個亮點。第一,關于農村。“十二五”規劃建議提出了“現有農村土地承包關系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在依法自愿有償和加強服務基礎上完善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市場,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并且指出“完善城鄉平等的要素交換關系,促進土地增值收益和農村存款主要用于農業農村。”土地是農村最主要的生產要素。在市場經濟中,生產要素必須是流動的。農村土地必須流動起來,而且城市和農村要建立平等的要素交換關系,這些標示著農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進一步建立和完善。“十二五”規劃建議中還指出“按照節約用地、保障農民權益的要求推進征地制度改革,積極穩妥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和宅基地管理機制。”在征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流轉中更加重視農民的利益。
第二,關于農村金融改革。“十二五”規劃建議中提出“農村信用社改革,鼓勵有條件的地區以縣為單位建立社區銀行,發展農村小型金融組織和小額信貸,健全農業保險制度,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凡是資產規模較小、主要為經營區域內中小企業和居民家庭服務的地方性小型商業銀行都可稱為社區銀行。2007年在我國開始村鎮銀行的試點。“十二五”規劃建議中提出以縣為單位建立社區銀行。這說明我國要逐步建立和完善農村金融體系,更好地為農戶和中小企業提供金融服務。
除一個堅持,三個推進,兩個亮點外,“十二五”規劃建議還提出了“必須逐步完善符合國情、比較完整、覆蓋城鄉、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提高政府保障能力,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要建立多層級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是破解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的重要對策。
2010年我國經濟總量躍居世界第二,外匯和財政收入位居世界前例。我國更有能力實現工業反哺農業、城市帶動農村。“十二五”規劃建議指出“堅持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針”。同時,農業和農村也發生了變化。農民收入不斷增加,農村經濟持續發展,但是,盡管國家實施了一系列強農惠農政策,城鄉居民收入差距還在不斷拉大,2009年城市居民可支配收入與農民純收入比值達到3.33:1。在外部環境和自身條件發生變化的前提下,農業和農村必須借助農村體制機制完善實現新的發展,這對于我國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目標、構建和諧社會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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