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稅部門作風建設交流材料

時間:2022-05-15 0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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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稅部門作風建設交流材料

經常可以看到這樣一種現象:一個單位、一個部門,只要不發生重大問題,制度落實抓得好與不好一個樣,無人過問;真抓與假抓一個樣,沒人細究;不抓制度落實者,未必會受到批評,認真抓制度落實者,未必會受到表揚。某些部門的領導者認為,只要有了規章制度,就萬事大吉了,抓不抓落實并不那么重要。他們常常把制度掛在嘴上,貼在墻上,注重于形式,而不去考慮或不注重如何體現在實際行動上,落實到具體工作中。上述種種現象,已經嚴重影響到一個地稅部門的工作作風和形象。因此,要轉變地稅部門作風,當務之急是抓落實。

一、用認識過程的“求實”,推動地稅部門作風建設

落實不到位、落實不力,實質上是思想認識有問題。有的同志之所以心浮氣躁,根本問題還是思想認識不正確,工作態度不端正,把干工作、抓落實當作博得領導好感、給自己制造“政績”的表面文章來做,沒有正確處理好個人得失與集體長遠建設的關系。由此可見,解決落實難的問題,最重要的是要把工作態度搞端正,把工作的出發點搞明確。工作態度端正了,工作的出發點正確了,才能“心如止水”,聚精會神抓落實。作為“政策執行主體”的地稅部門和干部,本應從維護納稅人的利益出發,認真執行政策,熱心為民辦事,履行承上啟下的作用。而不求實際的一些做法危害極大。它或有形,或無形,或深藏,或外露,其結果都是導致了政令傳遞中的真空和不暢,各種政策很難一竿子插到底,效能發揮時有失常,而且很大程度上鈍化了作風建設的銳度,軟化了工作落實的硬度,最終是遲滯了地稅事業發展的步伐。

二、用決策過程中的“唯實”,推動地稅部門作風建設

決策正確與否,關鍵看是否堅持一切從實際出發,實事求是,做到“唯實”。實踐證明,科學民主決策的過程也是推動思想作風建設的過程。在決策制定過程中做到“唯實”,一是用全面的觀點來認識本單位的實際,力戒主觀片面性。任何事物都是復雜的矛盾統一體,是由各個部分、各個環節組成的。一個單位的情況也是這樣,既有現實因素又有歷史因素,既有物質因素又有精神因素,只有把這些因素綜合起來加以考慮,才能作出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決策。二是用與時俱進的觀點看待本單位實際,力戒僵化的思維模式。一個單位的實際情況總是處于不斷的發展變化之中,只有堅持與時俱進,不斷研究新情況、新問題,才能作出符合不斷變化的實際的正確的決策。三是用比較的觀點分析本單位實際,打破封閉的思想觀念。“不識廬山真面目,只緣身在此山中。”要了解本單位的實際,就必須走出去,看看外面的形勢。有比較才有鑒別。把本單位的情況與外單位進行對比,才能進一步加深我們對自身的了解,才能揚長避短,在不斷創新中,展現本單位的特色。要切記個人的能力和辦法總是有限的,遇到問題的時候首先要做的是調查研究,然后集思廣益,科學民主決策。對涉及全局發展的重大事項,必須先有調查,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和充分協商協調;對同納稅人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要聽聽納稅人的意見,讓納稅人參與,實行公示、聽證等制度。還要有組織的廣泛聯系社會各界,建立多種形式的決策咨詢機制和信息支持系統。

三、用執行過程中的“務實”,推動地稅部門作風建設

執行過程中的不務實直接表現對落實的不重視。當前,在個別部門、個別干部中仍然存在務虛的多、務實的少,議事的多、干事的少等現象。務實作風不濃,已經成為影響工作績效的突出問題。對此,我們必須從以下三個方面著手:

一是依靠機制抓落實。首先,必須建立有關機制,比如,以約束機制規范落實者的行為。通過確立崗位目標責任制,并輔以經常性的責任考核來保證制度的落實;其次,以激勵機制激發落實者的積極性,通過制定相應的獎懲措施來保證制度的落實;第三,以監督機制強化落實者的責任,通過建立組織監督、群眾監督、紀律監督等比較系統和完整的監督機制,營造強烈的監督環境來保證制度的落實。有了機制還要確保機制落實。一是要維護機制的嚴肅性,真正做到約束必須有力,獎懲必須兌現,監督必須到位;二是要保證機制的連續性,不能隨心所欲,朝令夕改;三是要保證機制的公平性,不能因人“下菜”,一人一個尺寸,不能親我者“松”,疏我者“嚴”。

二是反復不斷抓落實。首先,要有一抓到底的狠勁。抓各項制度落實到位,就必須有一股狠勁,要齊心協力,下定決心,排除干擾,堅定原則,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其次,要有常抓不懈的韌勁。抓制度落實是有一個過程,是一項長期的任務,不是一時、一事的功夫就能抓好,要時時抓、事事抓、經常抓、反復抓,常抓不懈。第三,要有一絲不茍的嚴勁。抓制度落實要高標準、嚴要求,一步一個腳印地抓,要丁是丁,卯是卯。制度落實得好時,要再接再厲。制度落實得不好時,更要吸取教訓,一絲不茍地抓落實。總之,“三勁”合一,不斷抓反復、反復抓,才能真正把制度落實到位。

三是以身作則抓落實。首先,看領導者本身是否過得硬、行得正,始終如一地帶頭執行制度;其次,看領導者是否敢于得罪人,鐵下心來,排除各種人情干擾,做到只認制度不認人,無論是誰違反了規章制度,都一視同仁,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實施獎懲。現在有這樣一些現象:一是有的領導者制定了制度,要求別人遵守,自己卻置身其外;二是在執行制度時,往往因人而異,“揀軟柿子捏”,或者網開一面或者從輕發落,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不愿或不敢動真碰硬,對關系比較好的人或身邊親近的人出現了違規行為時,只給予象征性處理或“下不為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最后不了了之;三是領導者都知道用制度管理行政事務的重要性,并建立了一系列的制度,但往往不能持久地執行,或者竟然成為制度的率先破壞者;四是有些領導者明明知道有制度,一旦遇到一些沒有把握或不便個人表態的“棘手”問題,就通常會召開集體會議討論,說是尊重集體的決定,這樣就繞開了制度,其實是將一班人凌駕于制度之上。

這些年,地稅系統任務重,難度大,但克難攻堅一個一個地上,硬仗一個一個地打,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極其重視抓落實,極其重視對抓落實的監督督促。我們一定要進一步營造這樣一種風氣,讓作風優良、扎實工作的干部能夠奮發工作;讓作風飄浮、不干實事的沒有市場;讓求真務實、真抓實干的受到鼓勵;讓搞歪門邪道、作風惡劣的受到批評,真正形成“想干事、敢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