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 不斷提高選人用人水平
時間:2022-02-25 04:5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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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以人興,政以才治,千秋大業在用人。用好一個人,就能樹立起一面旗幟,引導干部群眾“見賢思齊,見不賢而自省”;用錯一個人,則會挫傷一大批人的積極性,使黨和人民的事業受到損失。作為任用干部的組織部門,必須樹立正確的用人導向,按照“靠得住、有本事”的要求,堅決做到用好的作風選人,選作風好的人。
一、以完善的干部選用機制提高選人用人水平。
一是要注重落實好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主評議和公開選拔、競爭上崗、任前公示、考察預告等程序和制度,并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和完善。二是要切實擴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增強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黨員、干部和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對少數部門和單位在擴大民主、落實群眾公認原則中出現的簡單以票取人、少數干部變著法子拉票等問題,要通過加強配套制度建設和深化改革予以妥善解決。三是要逐步建立健全以工作實績考核為重點的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機制,建立科學的干部評價標準和體系,力爭在干部考核和評價上有新的進展。四是要重點拓寬干部“下”的渠道,建立和完善黨政領導干部任期制、辭職制,加大對不勝任現職的領導干部的調整力度,使干部的“下”成為提高領導班子建設水平,優化干部隊伍的有效途徑。
二、以嚴格的干部政策標準提高選人用人水平。
在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建設上,既要注重充分發揮優秀年輕干部的聰明才智,又要注重調動各個年齡段干部的積極性,在領導班子和干部隊伍中形成合理的年齡梯次組合。既要做好培養選拔女干部、少數民族干部和黨外干部的工作,又要防止為達到黨派、性別等結構要求而降低干部標準;既要重視選拔高知識層次人才,又要注意選拔那些通過刻苦自學、長期積累、確有真才實學的人。總之,作為組織部門和組工干部要準確把握干部政策,嚴格執行干部標準,始終堅持用歷史地、全面地、發展地眼光看待和評價干部,在干部選拔任用上做到不惟年齡看精神、不惟文憑看水平、不惟資歷看政績,切實把那些德才兼備、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選拔出來,努力形成科學合理的干部選配體系。
三、以良好的干部工作環境提高選人用人水平。
選人用人是組織部門的一項重要職能工作。作為組織部門,一是要嚴格執行干部任用責任追究制。樹立起“選錯了人是失誤、用人不當也是失誤”的觀念,嚴格實行“誰舉薦誰負責,誰考察誰負責,誰提拔誰負責”的責任體系,真正做到人盡其才、官適其位,讓那些想干事業、能干事、干成事的人脫穎而出,決不能論資排輩、遷就照顧。二是要堅決剎住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組織部門作為黨委主管干部工作的職能部門,在干部選拔任用上,要敢于抵制“跑官”、“要官”、“買官”等不良風氣,要敢于頂住在“批條子”、“捎口信”、“打招呼”等因素干擾,要堅決打擊跑風漏氣、任人唯親等丑惡現象,努力做到堅持原則不動搖,落實政策不走樣,履行程序不變通,營造良好的干部工作環境,不斷提高組織部門選人用人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