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稅務黨風廉政思考

時間:2022-09-04 11: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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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稅務黨風廉政思考

當前,我國已經進入經濟高速增長、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日新月異的發展時期,世界多極化、經濟全球化和信息網絡化,以及利益關系、分配方式和生活方式的日益多樣化,在一定程度上影響著廣大稅務干部的思維方式和價值觀念,給稅務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帶來新的挑戰。研究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的發展趨勢及應對措施對于進一步促進稅收事業的蓬勃發展、稅務干部廉潔從政具有重要意義。

一、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繼續保持了良好的發展態勢

近年來,全國稅務系統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始終保持健康有序、向縱深發展的良好態勢,不斷為稅收事業的快速發展注入新的活力。

(一)以稅收工作為中心,切實為稅收收入的穩定增長提供保障。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按照總局“從嚴治隊”的要求,通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不斷約束和規范稅務干部的行為,努力從源頭上杜絕稅務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不斷加大打擊和懲處力度,堅決清除稅收戰線上的“害群之馬”。純潔了稅務干部隊伍,保證了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稅收政策得以順利貫徹執行,使稅收工作始終保持正確的發展方向,確保了稅收收入連年大幅增長。

(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較好地發揮了示范帶動作用。各級領導干部能夠嚴格按照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黨的廉政紀律。以身作則、依法辦事,正確行使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不斷提高政務透明度,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的監督,在為稅清廉方面起到了表率和帶頭作用,為廣大稅務干部樹立了榜樣,全國稅務系統不斷涌現出廉潔勤政好班子和先進集體。

(三)稅收執法日趨規范,從源頭上杜絕腐敗。一方面,進一步建章立制。出臺“兩權監督辦法”,全面監督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運行。另一方面,稅收信息化建設不斷得到加強,信息化水平越來越高,很多事務通過計算機自動控制、處理,大大減少了人為因素的干擾,減少了為稅不廉現象的發生。

(四)政行風建設成效顯著,納稅人滿意度逐年提高。各級稅務機關能夠按照總局要求,堅持標本兼治、糾建并舉的原則,切實加強政行風建設,電子化辦公博得納稅人的充分肯定,服務水平、執法能力逐步提升,社會各屆和廣大納稅人對宿遷國稅的滿意率進一步提高,在宿遷市委、市政府組織的政行風民主評議活動中,宿遷國稅連續10年獲得“滿意單位”稱號。

二、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分析

在歷史急劇轉型期,人們的信仰、信念受到經濟觀念的沖擊發生轉變,容易滋生腐敗行為。近年來,全國稅務系統發生了多起重大貪污受賄、瀆職案件,造成了稅款的大量流失,嚴重破壞了正常的經濟秩序。這些問題雖然發生在極少數稅務干部身上,但給干部隊伍建設和稅收工作帶來不可估量的損失。當前,我國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主要問題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職業道德觀念、法紀廉政觀念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方面,受中國幾千年傳統觀念的影響,征納雙方管理與被管理、主動與被動、遵從與被遵從深深地影響著每一個人的觀念和行為。由此導致稅務機關和稅務人員“官本位”意識較強,行政管理意識較濃,片面將納稅人看作管理對象,而不是服務對象,習慣于對納稅人發號施令,有時,甚至會出現“人情稅”、“關系稅”的現象,給稅務機關依法行政、依法治稅帶來很大阻力。另一方面,國稅干部法紀觀念淡薄,什么是違法、犯罪思想上不清楚,很多時候已經踩高壓線了,還沒有一定的警惕性,一步一步滑向犯罪的深淵。

(二)監督職能作用發揮不夠。首先,由于國稅部門屬于垂直部門,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保護主義思想,人財物統管體制下的上下級之間是利益同一體,下級機關是上級機關的派出機關。同時,上級國稅機關和行政部門不能實現對下級國稅干部的面對面管理,而國稅部門的紀檢監察機構由于職能相對弱化,不敢管,或者從本部門利益出發,對發現的問題,大多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家丑不外揚,在一定程序上削弱了監督的效果。其次,由于地方政府對垂直管理部門實施監督,法律只作授權性規定,不便操作。憲法和地方組織法對如何監督垂直管理部門沒有從內容、形式、程序上作具體規定。地方政府部門還沒有建立一整套系統的監督工作制度,導致執法監督不經常、內容不全面、程序不到位,弱化了國稅部門的外部監督。最后,監督制約機制還存在一定的薄弱環節。稅收征管一些環節之間相互銜接不夠緊密,監管措施還不夠有力,制約機制還不夠健全,部分單位部門的主要領導“一崗兩責”落實不到位,給以權謀私、以稅謀私者帶來可乘之機,導致違紀違法問題沒有得到有效遏制。

(三)懲處違法違紀行為“失之于寬、失之于軟”。一些稅務機關怕自己部門暴露問題太多,破壞部門形象,影響領導政績,便抱著:“家丑不可外外揚”的想法,稅務人員出了問題總是內部處理,即便查處違法違紀行為也只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就事論事,低調處理,該深究的不深究,該立案的不立案,該移送的不移送。長此以往,會使稅務人員對原本錯誤的東西,見怪不怪,犯錯不知錯,最終導致過失變失足、小錯釀大禍。

(四)納稅人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多年來,在稅收工作中,我們存在重視一個方面,而忽視另一個方面的傾向。在納稅人方面,強調義務較多,而對其應有的權利則相對忽視了;在征稅一方,則強調權力與管理比較多,對其在執法和管理中應盡的義務則宣傳不夠。因此,當納稅人和稅務機關因為某一涉稅事宜產生爭議時,不少納稅人首先想到的不是利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而是通過找關系、送禮物等各種方式腐蝕稅務人員,毒化了社會風氣,助長了不正之風的蔓延。

三、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稅務系統黨風廉政建設應采取的對策

(一)進一步強化思想道德、法紀廉政教育。一個人的思想取向、道德水準和精神追求,決定著其價值和行為取向,所有走上犯罪道路的人,都是思想道德出了問題。因此,加強教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是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道德防線的重要前提。總書記指出:“進一步加大預防腐敗的工作力度,必須繼續在加強教育上下功夫,使領導干部自覺拒腐防變,帶頭廉潔自律。”要針對國稅干部的思想狀況,把握做好新形勢下思想政治工作的規律和特點,不斷豐富教育內容,創新教育方式,保證教育覆蓋面,使教育真正入耳入腦入心,切實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要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教育,使廣大國稅干部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科學發展觀;要加強預防職務犯罪教育,使廣大國稅干部知法守法,依法行政,廉潔從政;要加強稅務職業道德教育,重點抓好先進典型示范教育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要抓住逢年過節、婚喪喜慶、群眾有意見、社會有反映以及本系統內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的時機,有的放矢地開展反腐倡廉教育,使廣大國稅干部樹立“以廉為榮、以貪為恥”的思想,進一步增強法紀觀念、廉政意識、執法風險意識,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

(二)加快制度創新和機制完善。隨著經濟形勢的不斷發展,腐敗的手段、方式花樣翻新,我們必須認真研究新形勢下腐敗現象發生的特點和規律,針對權力運行的薄弱環節和腐敗多發易發的部位,推進從源頭上預防和懲治腐敗的制度改革和創新。要按照總局、省局的要求,在建立健全明確的責任機制、有效的教育機制、嚴格的制度保障機制、嚴密的監督制約機制、嚴肅的懲治機制、科學的評估預警機制等六個機制上進行深入研究,逐步拿出符合國稅工作實際的具體辦法、措施。要進一步完善征管業務流程、稽查環節制約、責任區管理、稅收優惠政策執行管理等制度,提高征管業務規范管理水平;要進一步健全民主決策制度,完善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制、黨組議事規則,增強決策的民主性和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和個人說了算;努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選人用人機制,保證優秀人才脫穎而出,保證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風上過得硬、人民群眾信得過的干部選拔到領導崗位上來,為推動國稅事業的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要完善財物管理制度,進一步改進經費支出審批辦法,認真落實“收支兩條線”規定、大宗物品集中采購制度、工程招投標制度,堅決杜絕私設“小金庫”和私分財物問題的發生,努力形成用制度規范從政行為、按制度辦事、靠制度管人的機制。

(三)強化監督制約力度。沒有監督的權力容易產生腐敗,因此,必須把科學配置權力和有效監督結合起來,改進監督方式,加大監督力度,強化過程監督,形成嚴密的監督網絡。要不斷完善黨組民主生活會制度、領導干部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勤廉公示制度、談話和誡勉制度、任中和離任審計制度等一系列黨內民主監督制度,認真執行上級國稅部門下發的黨組議事規則等制度,進一步強化對各單位、部門領導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制約;紀檢監察部門要積極發揮職能作用,切實履行監督職責,要大膽監督,敢于監督,“一把手”要支持紀檢監察部門行使監督權力,主動接受監督;要構建內外監督平臺,形成嚴密的監督網絡,主動接受地方黨委監督,工作上支持他們,業務上依靠他們指導;要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和執法責任制,實行文明辦稅“八公開”和陽光操作,加強對稅收執法權和行政管理權的監督;要在構建糾、評、建機制和建立黨風廉政監督員等監督制度的基礎上,加大信訪和輿論監督力度,把權力置于嚴密的監督之下,不斷增強權力行使的公開透明度,創造人民群眾能夠監督、方便監督、敢于監督的條件,切實增強監督實效。

(四)加大案件查處力度。預防和懲治是反腐倡廉工作相輔相成、相互促進的兩項重要工作,進行有效預防本身就要求實行嚴肅懲治,而實行嚴肅懲治又有利于有效預防。懲治有力,才能增強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和監督的威懾力。要繼續加大查辦案件力度,使廣大國稅干部受到教育;一方面,要以解決納稅人反映的突出問題為重點,嚴肅查處為稅不廉、違規等行為,堅決防止和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另一方面,嚴格責任追究,加大責任追究力度,不僅要堅決查處國稅干部違紀違法案件,而且要嚴肅追究疏于管理、失職瀆職的領導干部責任,真正從源頭上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努力把基層國稅部門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提升到一個新的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