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政績考核問題密霧

時間:2022-09-21 04:21:00

導語:干部政績考核問題密霧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干部政績考核問題密霧

干部政績考核是干部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是干部選拔任用和干部管理監督工作的基礎,也是干部樹立正確的政績觀所必須解決好的一個重大問題。用什么樣的標準來考核政績,通過什么樣的方式來考核政績,怎么樣運用政績考核的結果,這些問題解決得好不好,直接影響著干部的政績觀和一個地方、一個單位、一個部門的發展。

一、當前干部政績考核中存在的問題

我們黨特別是組織人事部門歷來重視考核干部的政績。**年,中組部首次提出了要考核干部的德、能、勤、績。**年,中組部正式提出了考績的概念。**年和**年,中組部先后下發了縣級黨政領導班子年度考核和工作實績考核的文件。長期以來,政績考核在干部的獎懲、選拔、任用和培訓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面對新形勢的要求,當前政績考核還存在不少問題:

一是考核指標不系統。特別是政績考核重經濟指標,輕其他指標。對領導班子、領導干部的政績指標設計過于偏重經濟發展的內容甚至全部定位在GDP等幾項經濟指標上,簡單地把政績與幾個經濟指標劃等號,片面強調經濟增長速度。在一些地方,政績考核就看GDP增長,就看招商引資的完成數額,就看財稅報表上的上繳數據,而其他如教育、文化、衛生、環保等等,都要為之讓路。似乎只要經濟增長指標上去了就一切都好,以偏概全,一俊遮百丑。于是乎,一些地方的部分干部不切實際,不顧民力,不計長遠,不重視質量和效益,不重視經濟和社會的協調發展,不重視人與自然的和諧相處,結果是一個亮點掩蓋了一堆問題。

二是考核辦法不科學。缺乏相應的制度和法律作為保障,考核程序沒有規范化,考核方法比較單一,定量考核與定性考核不能有機地結合起來。尤其是長期以來,組織部門存在著“不換屆不考察、不提拔不考察、不調整不考察”的思維定勢和工作方法。這種思維定勢和工作方法直接導致的結果是,到了換屆、提拔、調整時突擊考察,缺乏對考察對象深入細致的了解,難免會出現把考核對象的近期工作成績作為考核依據的“近因效應”,以及因考核對象某一時的言行而產生的“暈輪效應”。

三是政績認定不準確。對顯績與潛績、真績與敗績的認定比較困難,難以區分班子政績與個人政績、前任政績與后任政績,不能對取得政績的過程、成本和環境進行客觀的分析。

四是結果運用不充分。有的地方沒有看政績用干部,而是搞平衡、搞照顧,考核與使用脫節。有的地方雖然強調考核結果作為干部升降獎懲的重要依據,但對實績突出的應給予什么樣的獎勵,實績一般和較差的應如何鞭策和處理,缺乏統一的尺度和具體的硬性措施,使考核結果的運用缺乏科學性。

二、近年來干部政績考核中的新探索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提出了科學發展觀。2003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又提出了正確政績觀。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全國各地大力探索和改進干部政績考核工作。這些新探索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細化政績考核指標。如湖南省出臺了《關于對經濟縣及縣域經濟考核的實施辦法》,建設項目環保“三同時”執行合格率、工業企業污染物排放達標率兩項指標正式列入考核辦法中,與GDP增長速度、地方財政增長速度等經濟指標具有同等的考核效力。河南省針對有的地方GDP造假,增加了財政收入占GDP比重這個指標,這樣一來虛算冒算GDP就不占便宜了。因為GDP虛的越多,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越小,考核分就被拉了下來。宿遷市宿豫區把農民技能培訓、建立農村大病合作醫療、農村改水等列入鄉鎮干部政績考核范圍。還有的地方將就業率納入政績考核指標。河北省唐縣在政績考核中引入了“成本分析”。

二是引入群眾評價機制。如南京市在區縣領導班子屆中考核中引入民意調查。民意調查主要通過委托市城調隊(各區縣城調隊和農調隊),在考核組的指導下,采取入戶調查、發放問卷、網上評議等方法進行。句容市考核鄉鎮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政績時,組織鎮級領導干部、全體機關干部、鎮屬企業事業單位負責人、村主要干部、部分人大代表和黨代表,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填寫《工作實績民主測評表》。東海市采用實績聽證方式考核鄉鎮領導班子成員,主要環節有成立聽證團、領導述績、聽取質詢、投票評議、實績公示等。

3、嘗試績效評價體系。如沈陽市建立干部政績考核數學模型,從每個地區60多項指標、每個干部34項指標、每個干部100張以上的評價票中獲取數據,然后將收集到的干部各項指標進行橫排、縱排和大排,即看考核對象在同行業干部、本單位領導班子、所有同類領導干部中的排名情況,對干部的政績進行綜合分析和判定。湖南省湘潭市衛生局建立了基于平衡計分卡的績效評估體系。四川省委組織部專門成立課題組研究建立干部政績考核指標體系。另據報道,中組部已于去年底形成了《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地方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綜合考核評價試行辦法》,經試點后,運用于今年的地方黨委換屆考察中。

三、進一步完善干部政績考核的幾點思考

1、建立政績考核評價體系。借鑒國外績效評估體系,建立針對不同職務級別、不同類型崗位、不同層次的領導干部的具體考核標準。實施考核時,特別要注重實績評估。實績評估的過程是運用辯證理性思維、透過現象看本質的過程。通過實績評估,區分以下各類政績界限:一要區分真績與假績的界限。在考核中,往往會遇到一些有水分的數字,特別是一些經濟指標和效益。為此,應當考慮計算方法是否正確,統計口徑是否統一等因素;應按照會計、審計、統計的法定標準加以核實,科學統計數據,剔除不合理因素。二要區分顯績與隱績的界限。由于工作崗位、工作性質等原因,不同崗位的干部所創造的政績表現形式不一樣。有的同志任職時間雖然不長,但成績顯赫,容易看到;有的同志注重基礎,培養后勁,考慮長效,不易看見。為此,在考核中必須作具體分析,既要看干部所取得的工作成績的大小,又要看取得這些成績的工作環境、工作條件以及基礎工作;既要看獲得政績的手段和途徑是否正確,又要看是否兼顧眼前利益和長遠利益、是否兼顧全局利益和局部利益。三要區分個體政績與群體政績的界限。任何一項工作成績的取得都離不開群體的作用,群體是由個體組成的,群體的政績離不開個體的努力,因此,認識和評價干部的政績,要正確分析集體作用與個體努力兩者之間的關系,既不能把集體的成績全部歸功于個人努力的結果,也不能在政績上搞平均主義,吃“大鍋飯”;既要防止個別干部貪功諉過,也要防止個別干部無功受獎。

2、探索社會公眾評價機制。在目前的干部政績考核中,雖然也強調群眾公認原則,并有一些群眾參與的形式,但缺乏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的社會公眾評價體系,群眾公認的科學機制還沒有真正建立起來,群眾參與面窄、參與渠道不暢通、測評權重模糊、透明度不高,公開性不夠,群眾公認容易流于形式,主觀隨意性較大。要防止和克服少數人考核干部政績的片面性,必須堅持人民群眾的最終評價權。要積極探索建立地方經濟社會發展的社會公眾評價機制,組織社會各方面參與對干部政績的考核。要按照考核主體與考核對象的“知情度、關聯度、責任度”的關系,合理確定評價主體中不同層面的群眾評價考核對象的不同比重,使各方面的參與權和意愿都能得到真實有效的反映。要充分運用民主測評、民意調查、責任承諾、政績公示等形式,不斷提高人民群眾評判干部政績的參與度。同時要加強對群眾的引導,廣泛地向群眾宣傳、解釋黨的干部政策,幫助群眾正確把握德才兼備原則和政績考核標準,克服一些群眾受自身素質和客觀條件的限制,在參與過程中難免會出現的片面認識和做法,從而不斷提高民主參與的能力和水平。

3、充分運用政績考核結果。要把政績考核的結果作為干部升降獎懲和教育培訓的重要依據,更好地發揮政績考核的激勵、約束作用和用人導向作用。特別要正確處理好看政績用干部與憑德才用干部的關系。看政績用干部是憑德才用干部的深化和具體化。政績是一個干部德才的外在表現,德才是一個干部政績的內在支撐。憑德才用干部就是要把政績考核的結果作為用干部最主要的決策依據,以政績定上下,以政績定取舍。看政績用干部,就必須客觀、公正、全面歷史地看待干部的政績,把干部的德才放在較長的時期來考量。一些干部的工作業績和成效可能一時不被人們所認識,甚至不被人們所理解;而一些干部的短期行為的危害可能在短期內看不出來,有些問題的暴露需要較長時間。對那些雖然已經成為歷史、但被實踐發展證明確屬突出成績和重大貢獻的,要作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據;而對曾經被視為突出成績、但被實踐發展證明是虛假政績或造成重大損失的,要加以認定和追究責任,已經因此得到提拔重用的干部,必須堅決撤下來。與此同時,運用政績考核結果也不能走極端,簡單地用政績考核代替德才考察,防止一部分政績突出的人由于不具備新職位的要求而不勝任新職位的現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