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思考
時間:2022-10-24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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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位于**市以西13公里處,全鎮轄9個行政村,2個企業農場;總人口10400人,哈、維、回、蒙等少數民族占總人口的21%;全鎮現有耕地6萬畝,主要以種植糧食、棉花、番茄等農作物為主。黨委下設14個黨支部,其中農村黨支部11個、機關黨支部1個、學校黨支部2個,共有黨員335名。2004年我鎮被地委命名為“五好鄉(鎮)黨委”,至2005年11個村黨支部被市委命名為“五好村黨支部”,12個站所被命名為群眾滿意的“四好站所”,2個學校黨支部被命名為“五好學校黨組織”。2005年全鎮實現工農業生產總值11976.98萬元,農民人均純收入5786元。當前我鎮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出現新矛盾、面臨新困難
一是基層組織服務能力的弱化與農民亟須優質高效多方位服務要求的矛盾并存。一方面,稅費改革后鎮村可用財力大大減少,財政預算安排的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金僅為80余萬元,不能滿足農村各項事業建設的需要,使得基層組織基本上無力為農民提供資金和技術服務,在維護日常運轉上只求不出事為滿足。另一方面,隨著農民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民主管理權和經濟收益權的不斷擴大,其服務的需求也日益增加和強烈。農民在生產、流通、信貸、銷售、采購、勞務輸出等經濟領域,在居住、環境、衛生、文化、教育、交通、消費、養老等社會領域,期盼有更多優質、高效、全方位、個性化的服務。
二是基層組織傳統管理約束手段的弱化與部分農民責任義務觀念淡漠的矛盾并存。隨著農民的生產經營自主權、民主管理權和經濟收益權的不斷擴大,過去那種通過收取承包費、征收農業稅、罰工罰款等經濟手段來管理約束農民的辦法失效了,處理農村各項事務要充分尊重農民的意愿。經過多年宣傳教育,農民的素質有所提高,但整體素質還不是很高,往往只強調民主而忽視法制,只強調個人權利而忽視個人義務。
三是基層組織辦理社會公益事業的能力弱化與全面建設新農村和小康社會要求的矛盾并存。全面建設新農村和小康社會,不僅需要增加農民收入,農村各項公益事業如路、渠、橋、涵、閘也迫切需要加快發展。農村實行稅費改革后,鎮村可支配財力收入明顯減少。有限的財政補助收入使得基層組織在興辦公益事業時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農村各項公益事業若停滯不前,必然影響全面建設新農村和小康社會的進程。
新形勢下基層黨組織保持先進性的幾點思考
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點在農村,難點也在農村。“十一五”時期黨中央描繪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生產發展、生活寬裕、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的美好藍圖。農村基層黨組織如何大手筆寫好這篇惠及全鎮農民的新篇章?我們認為,對當前免征農業稅新形勢下,基層黨組織如何保持先進性來建設和諧新農村,應在以下幾方面著手體現。
一、更新觀念轉變角色,打造服務型政府保持先進性。鎮政府要改變傳統行政觀念,樹立現代服務政府理念,建立公共服務型政府,增強駕馭市場經濟的能力。要著力改善政府結構,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和執行、監督、協調的要求,改革和完善決策機制,提高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水平。建立和健全基層財政服務體制,加大對農村公共服務事業的投入,擴大農村公共財政支出范圍,將基層財政支出的重點轉向農村安全、教育、衛生、社會保障和基礎設施建設上來。不斷擴大服務范圍,增加公共服務項目,以滿足人民群眾不斷增長的各種物質和精神需求。同時,還必須改革服務模式,調動社會各方積極因素,來共同提供公共服務。
二、建立各類專業經濟協會,引領農民增收致富保持先進性。當前正處于全面建設新農村和小康社會的發展階段,基層黨組織對增加農民收入、發展農村經濟負有重要責任。很多地方的實踐經驗證明,發展各類專業經濟協會群眾愿意接受、又有利經濟發展,是增加農民收入、發展農村經濟的得力措施。專業經濟協會作為一種有效載體,提高了農民進入市場的組織化程度,適應了農村生產力發展和農村生產方式的變革,有效促進了農村基層黨組織領導農村經濟工作的方式由直接決策變為出謀劃策、由直接指揮變為引導服務的轉變。當前,要把抓好專業經濟協會作為強化基層黨組織作用的一個有效抓手,大力倡導在農村產業密集區、在產業鏈的薄弱環節上建立各類專業經濟協會,在農民最需要服務的項目上、在黨員干部發揮作用突出的地方建立服務業協會,使基層黨組織始終把握新時期農村工作的主動權,以此推動新農村和小康社會建設,更好地引領農民致富奔小康。我鎮建立了白菜協會、養殖協會、棉花協會等,增加了農民收入,發展了農村經濟,深受農民群眾的好評。三、加強基層組織民主法治建設,健全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保持先進性。隨著農民法制意識的增強,解決農村諸多矛盾靠壓不行,靠罰更不行。農村基層黨組織要加大農村普法力度,加強各項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和引導,使農民知法、懂法、守法。在教育農民過程中,要高度重視村民自治的作用,把工作重點放在農民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約束上。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村務公開和民主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一事一議”制度,加快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進程。對事關農戶之間、農戶與集體之間相關權益和事關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項,要組織農民討論協商,制定農民共同遵守的村規民約,規范和約束村民行為。通過村規民約對村民產生約束力,通過村民自治在村民內部產生制衡力,使村民逐步學會怎樣實行民主,不斷提高自身素質。
四、探索興辦農村公益事業的有效途徑,凝聚溫暖民心保持先進性。辦好農村社會公益事業是全面建設新農村、建設小康社會的需要,基層黨組織應把興辦農村公益事業作為重要職能和凝聚民心的重要手段,辦好一家一戶辦不了的事,辦好農民中弱勢群體急需辦的事,更多地體現黨和政府的溫暖。一方面,通過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實力,動員村民獻策獻力,因地制宜地興辦好各項公益事業;另一方面,對農村公共事務和公益事業進一步劃分,凡屬于國家公共事務在村級的延伸,或者屬于應當由政府提供生產、生活方面的公共產品,應當逐步轉變為由國家公共財政承擔,不能再轉嫁到農民身上。同時積極爭取上級各種項目扶助資金,以保證農村公益事業更好地運行,提高基層黨組織的辦事能力。
五、大膽改革創新,增強活力和戰斗力保持先進性。村黨支部的領導是村級民主政治建設不可替代的核心力量,要擴大民主范圍,強化群眾參與的力度,把群眾公認的那些有本事、有能力、辦事公道、為人正派的黨員選為村黨支部書記;對問題較多、矛盾復雜、經濟落后、村里黨員無合適人選、黨組織處于渙散狀態的村,可以采取上級黨委下派機關優秀干部任村支部書記的辦法,充實村黨支部的戰斗力;對群眾擁護信任,又是黨員的村委會主任,提倡實行村支部書記、村主任“一肩挑”,減少干部職數,村“兩委”干部實行交叉任職。同時,適當提高村干部待遇,建立健全村干部養老保險等保障機制,著力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這樣既可以減少村干部數量和費用開支,也可以減少矛盾和內耗,從而使村干部有更多地精力為農民服務,有更多地精力去建設新農村、有更多地精力去建設和諧小康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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