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化工商經驗交流

時間:2022-11-09 0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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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化工商經驗交流

2007年12月,國家工商總局周伯華局長在工作會上報告中,總結回顧了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恢復建制30年來不平凡的歷程,提出了“三個基本建立”:即基本建立了適應社會義市場經濟監管的法律法規體系,基本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監管的體制、機制,基本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監管的工商干部隊伍。由此可見立法立規對工商事業發展是三分天下有其一,至關重要。武漢市工商部門從大力推動立法立規入手,先后由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出臺了《武漢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20*年)、《武漢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辦法》(2007年)、《武漢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2007年),以法制化推進工商工作規范化,將工商工作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軌道,做到監管與發展、監管與服務、監管與維權、監管與執法的統一,促進了工商事業健康快速發展,使武漢工商工作迎來了歷史上最好時期。

一、推動立法立規的背景

2001年國務院“三定”方案規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是政府主管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職能部門,十三項職責中有十二項職責的前題是依法履行,因此加強工商部門法制化建設是工商事業的的基石、是工商工作的基礎。

一是依法行政的需要。黨的十五大確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將其載入憲法。2004年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明確提出“全面推進依法行政,經過十年左右堅持不懈的努力,基本實現建設法治政府的目標”。依法治國就是要建設服務政府、法治政府、責任政府、效能政府、廉潔政府,首要任務和基本要求是依法行政,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代表政府行使公權力,對公權力只有“法有規定才可為”,因此可以說依法行政既是對工商工作的最高標準,同時又是最低要求,依法行政是工商工作的“生命線”。

二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要求。武漢是我國中部唯一的特大型城市和長江中游商貿金融中心,市區由隔江鼎立的武昌、漢口、漢陽三部分組成,全市現轄13個區、3個國家級開發區。總面積8,494平方公里,常駐人口858萬。武漢又是我國“經濟地理中心”,以武漢為圓心的公、鐵交通干線輻射上海、廣州、北京、成都,均在朝發夕至之列。2007年武漢城市圈被批準為全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全市生產總值達到3,100億元,連續四年保持14.5%以上的增幅,財政收入達到630億元,成為全國14個進入3000億GDP俱樂部的城市之一。截止2007年底,武漢市共有市場主體448,516戶,其中個體工商戶319,322戶,占71.20%;私營企業93,385戶,占20.82%;內資企業33,325戶,占7.43%;外資企業2,484戶,占0.55%。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突破1300億大關。市場交易的繁榮和市場主體的發展迫切需要工商部門加強商品交易市場管理、商標注冊與保護、合同格式條款的管理等工作。

三是有立法立規條件。武漢市是湖北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且1994年2月經中央機構編制委員會批準成為全國十五個副省級市之一。《立法法》規定:“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地方性法規相抵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地方性法規,報省、自治區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后施行”。同時還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較大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法律、行政法規和本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地方性法規,制定規章”。其中較大的市包括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按照《立法法》的規定,武漢市人大及其常委會、武漢市人民政府具有立法立規權。

四是促進工作的需要。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職責所在,使命所系。按照2010年建成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時間表,我們工商工作由于政策性、法律性強,涉及范圍廣,雖然工商部門執行的法律、行政法法規、部門規章有400余部,但在實踐中仍然存在執行的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滯后、矛盾、空白等諸多情況,為了更好地履行職責,促進工商工作由“收費型”向“監管型”轉變,實現監管領域由低端向高端延伸,監管方法由突擊性、專項性治理向日常規范轉變,需要我們充分利用地方立法立規的有利條件,完善工商法規體系,服務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五是領導高度重視。以武漢市工商局黨組書記、局長吳清同志為主的“一班人”認為,法規法章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要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必然要建立和完善法規體系。積極參與立法立規工作,將成熟的制度上升為地方性法規或政府規章是一件打基礎、利長遠的事。特別是吳清局長帶頭圍繞履職過程中發現的法規薄弱環節開展深入調研,利用自已作為市人大代表的身份積極提出立法立規建議,在每一年的工作報告中均有一個部分強調立法立規工作。如2006年1月30日,他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會議工作報告中指出:“推動立法立規,加強法制建設。按照建設法治政府的要求,加強全市工商系統法制建設工作。今年努力推動《武漢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辦法》和《武漢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通過我市地方立法機構的審議”。2007年1月24日,他又在工作報告中指出:“積極推進法治化建設。去年我們在這方面有所突破,今年仍然需要進一步加強。要圍繞履職過程中發現的法規薄弱環節開展深入調研,結合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積極提出立法建議。今年要爭取出臺《武漢市取締無證(照)經營實施辦法》,把無證(照)經營專項整治工作中好的做法堅持下去;適應建設“兩型”社會的需要,以思想的大解放推動市場主體的大發展,出臺《關于突破性做好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意見》和《武漢市廣告業發展規劃》”。

二、簡要立法立規經過及效果

立法立規是一項十分重大而嚴肅的工作,必須履行十分嚴格的程序,武漢市工商部門以“等不起”的緊迫感、“慢不得”的危機感、“坐不住”的責任感,抓住起草、調研、論證、通過、實施等環節,在實踐中主動作為、乘勢而為、奮發有為,贏得立法部門的認可。

以業主負責制為突破口實現商品質量監管關口前移。20*年8月26日,市人大常委會就市工商局起草的地方性法規——《武漢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草案)》舉行了立法聽證會。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府、市場開辦者、消費者代表,主要就《條例(草案)》中關于法規調整的范圍、市場開辦的條件以及開辦者、經營者義務和權利等作出的規定是否適宜發表意見。9月25日,市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37票贊成,1票棄權,通過了《武漢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草案)》,該地方性法規經由省人大常委會批準,于2004年1月10日實施?!段錆h市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在市場開辦者即業主的職責中規定“制止入場經營者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和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市場開辦者應當與經營者依法簽訂合同,依照合同對經營者的經營行為,以及出售商品和提供相關服務的質量實施管理”。這一規定比國家工商總局《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食品安全監督管理工作規范》中規定“市場開辦者食品質量責任制度”早2年,比《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特別規定》中規定產品集中交易市場的開辦企業產品安全管理責任早4年。武漢市工商局按照《條例》要求,制定了具體推行市場業主負責制實施方案。目前,在全市623個商品交易市場中全面落實市場業主負責制,工商部門從監管個體經營者向監管市場業主延伸,督導市場業主建立“一欄、二賬、三制”(即信用公示欄,進、銷貨臺帳,質量承諾制、重要商品備案制、重要商品索證索票制),強化市場業主、經營者質量責任意識,從源頭上確保商品質量。截止目前,市場《業主負責制責任書》和《誠信經營承諾書》簽訂率進一步提高,“一欄二賬三制”建立率達98%。市場出現“三多一少”的可喜局面,即業主參與市場監管的多了,積極配合工商部門執法的多了,主動制止經營戶售假的行為多了,消費者對市場的投訴少了。

以格式合同條款監管為切入點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從2002年以來,市工商局對全市3,000多家企業開展了“企業合同管理狀況調查”、“企業信用狀況調查”等一系列調研工作。在2004年,開展對公用企事業單位制定的合同格式條款的摸底調查及備案監管工作,基本摸清了全市合同格式條款使用的現狀和問題。在此基礎上,市工商局成立了專門的起草小組,起草并向市人民政府報送了《辦法》(代擬稿)。在市政府法制辦的指導下,廣泛征求有關部門的意見,數易其稿,形成了《辦法》送審稿?!段錆h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辦法》經2007年11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掇k法》主要從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角度,對提供方與消費者訂立的合同格式條款進行監督,且重點是對客觀上處于壟斷地位的經營者與消費者之間使用合同格式條款的行為進行規范調整。2007年,市工商局、市消費者協會、市合同信用促進會聯合下發了《關于開展格式條款監管及點評活動的通知》,歷時8個月,共收集各類條款367條,涉及20多個行業和領域。通過開展此項活動,達到了促進問題解決,督促企業規范合同格式條款的目的。同時開展了為期3個月的物業管理合同格式條款備案專項執法檢查活動,檢查對象為轄區大、中型樓盤的物業管理企業合同格式條款的備案情況。在這次專項檢查活動中,共出動人員523人次,車輛97臺次,檢查大、中型樓盤物業管理合同格式條款1,238份,其中已備案1,056份,備案率達85%。今年,全市工商系統按照《武漢市合同格式條款監督辦法》要求,加強對合同格式條款的備案監督,繼續開展格式合同點評活動,引導經營者健全行業規范,搞好企業自律。

以著名商標認定為中心環節推動商標品牌戰略實施。《武漢市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辦法》在起草過程中,市工商局參考借鑒了外省市有關著名商標認定和保護的立法實踐和成功經驗,結合實際形成代擬稿上報市政府,后又會同市政府法制辦,經過征求各區人民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意見并數次修改后,形成送審稿。經2007年11月19日市人民政府第20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8年1月5日起施行。市政府還以武政[2007]64號文件印發了市工商局上報的《關于推動實施武漢市商標品牌戰略的報告》,將推動實施商標品牌戰略工作納入區級績效目標管理范疇,出臺了對獲得馳名商標、湖北省著名商標、武漢市著名商標認定的企業給予獎勵等13條政策措施,成立武漢市商標品牌協會,將著名商標作為全國馳名、本地知名中心環節來抓。去年,武漢健民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龍牡”商標、武漢鋼鐵(集團)公司的“武鋼WG及圖”商標、武漢貓人服飾股份有限公司的“貓人及圖”商標認定為馳名商標,并由市政府對獲得馳名商標認定的企業給予獎勵。經過今年初的宣傳、發動,認定市著名商標活動正逐漸成為全市很多企業關注的熱點。僅3月份,全市工商系統共接受電話或者上門咨詢200余起,組織培訓企業181家,上門現場指導36家。目前,全市已有近百家企業準備參與2008年武漢市著名商標的認定活動。武漢電線電纜廠“中華”商標、武漢有機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新康牌”商標、武漢江花調味食品有限公司“江花牌”商標、武漢精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精倫”商標等已經整理好申請認定的有關材料,正式提出了認定申請。據統計,目前,全市擁有注冊商標3.4萬件、湖北省著名商標68件、中國馳名商標1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