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化建設意見

時間:2022-11-09 01: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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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化建設意見

企業法人是市場主體,也是我們市場監管的主要相對人。企業法人的法律責任始見于《民法通則》。1986年4月頒發的《民法通則》第37條第(四)項規定:法人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43條規定企業法人對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員的經營活動承擔民事責任。第48條規定全民所有制企業法人以國家授予它經營管理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集體所有制企業法人以企業所有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中外合資、中外合作和外資企業法人以企業所有的財產承擔民事責任。1988年6月的《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國務院第1號令)第7條第(四)項規定:申請企業法人登記的單位應當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35條規定企業法人設立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由該企業法人申請登記。1988年11月公布的《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國家工商局原第1號令現第96號令)第14條第(二)項規定:申請企業法人登記,有國家授予的企業經營管理的財產或企業所有的財產,并能夠以其財產獨立承擔民事責任。2004年6日公布的《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國家工商總第12號令)第12條規定不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分支機構,其經營范圍不得超出所屬企業的經營范圍。2005年10月修訂的《公司法》第八條規定: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民事法律責任主要是平等的民事主體因違反民事法律規定須承擔的法律后果。《民法通則》第124條規定了承擔民事法律責任的主要方式:①停止侵害;②排除妨礙;③消除危險;④返還財產;⑤恢復原狀;⑥修理、重作、更換;⑦賠償損失;⑧支付違約金;⑨消除影響,恢復名譽;⑩賠禮道歉。隨著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方略的貫徹落實,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和制度逐步健全完善。目前,我國的法律責任分為民事法律責任、行政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現實生活中,企業法人不但要承擔民事法律責任,也要承擔行政法律責任和刑事法律責任。例如企業法人違反了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就要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的行政處罰;違反了稅收管理法律法規,就要接受稅務機關的行政處罰。這就是企業法人需承擔的行政法律責任,這種現象或者說狀況,在具體的行政管理實踐中時有發生。同時如果企業法人的違法行為構成犯罪的,行政機關發現后應移交司法機關,由司法機關根據《刑法》第31條規定,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刑罰,追究企業法人的刑事法律責任。

《民法通則》和《公司法》屬于民商法律,其主要是立足于民商法律關系的角度,對企業法人的法律責任作出規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施行細則》和《企業經營范圍登記管理規定》等是國家行政法規規章,屬于行政法律范疇,應主要從行政管理和行政法律關系的角度,對企業法人的法律責任作出規定,明確企業法人的行政法律責任。同時要兼顧民事、行政、刑事法律關系的銜接和統一,妥善處理民事法律、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的交叉、轉致和連接,不斷完善和優化市場監管法律法規。

筆者以為: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規章中企業法人法律責任的表述調整為“企業法人獨立承擔法律責任”,這樣能夠使我們市場監管制度更加嚴謹規范準確,使我們行政執法行為更加深入細致扎實,使我們的行政法律體系與民事法律體系、刑事法律體系的聯系更加緊密順暢和諧。

工商行政管理是我們中國特有的市場監管制度,在對資改造、經濟管制、打擊投機倒把和改革開放等各個歷史階段都發揮了重要作用。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經濟全球化的深入,作為政府市場監管的工商行政管理,將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今年是我國改革開放三十周年,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恢復進制三十周年;國家工商總局黨組高瞻遠矚,在科學總結三十年來工商行政管理實踐的基礎上,鄭重提出積極推進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設,著力構建市場監管長效機制,努力開創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新局面。這是貫徹十七大精神,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體現,是改善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水平的主要措施,是建設法治工商,實現依法行政的有效途徑。我們基層廣大工商行政管理執法人員堅決維護,并將認真貫徹落實。

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設,既是一種奮斗目標,也是一種工作狀況,更是一種實踐過程;需要全系統上下腳踏實地,共同推進和落實。透過企業法人法律責任規定,筆者建議我們在“四化”建設中,要把握與處理好以下幾個問題:

一、夯實“四化”建設的基礎。法律是“四化”建設的源泉和依據,我們要深刻領會理解法律的立法宗旨和目的、內涵和外延、適用范圍和程序,厘清法源、法理、法律及其相互關系,準確把握不同法律體系的銜接、交叉、轉致和統一,在法律的框架和規定范圍內推進“四化”建設。經濟社會是發展的,法律也是發展的,法律是否存在瑕疵或滯后,需要實踐檢驗,也需要在實踐中不斷修改和完善。我們廣大基層執法人員要解放思想,刻苦鉆研,勇于探索,積極為完善市場監管法律建言獻策,優化市場監管法律法規規章,為“四化”建設奠定堅實的基礎。

二、充分體現工商行政管理特色。工商行政管理是我們中國特有的市場監管制度,在我國經濟發展的各個不同歷史時期都發揮了重要作用,是經過實踐檢驗的、行之有效的政府職能,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一個組成部分。我們應將工商行政管理放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大局中來考慮和謀劃,根據工商行政管理行業特點和職能要求來進行“四化”建設,在市場準入、交易行為、競爭行為、知識產權、商品質量、消費權益、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程序、行政指導等職責職能方面精細集約地開展“四化”建設,改進并完善工商行政管理的執法模式、執法技巧和執法格局,建立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執法官制度,推進工商行政管理的職業化和專業化。特色是亮點、是實力,也是長遠。

三、重視和加強理論研究。周伯華局長最近指出:要加強理論研究工作,認真研究總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工商行政管理理論,指導推動實踐工作。“四化”建設需要先進科學的理論來支撐和指導,我們應學習借鑒兄弟單位的先進經驗,采取引進人才和自身培養相結合的方法,既從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聘請專家教授來掛職,又注重從基層培養實踐經驗豐富、理論文字功底扎實、愛鉆研的業務骨干,培養出我們自己的中青年理論家和法律權威,使我們工商行政管理理論始終保持與時俱進的品質和狀態。要有話語權和影響力,能夠在理論界和決策層聽到我們的聲音和建議,能夠從體制和機制上來保障和推進“四化”建設。要建立健全激勵機制,設立工商行政管理專業研究員、教授職稱,將研究成果與工薪晉級待遇掛鉤,促進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的繁榮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