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帶薪下海思考
時間:2022-12-01 09:31:00
導語:干部帶薪下海思考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首先,干部帶薪“下海”有悖中央精神和有關規定。眾所周知,黨政干部不準經商、辦企業,是中央早就明令禁止的?!秶夜珓諉T暫行條例》也規定:國家公務員不得經商、辦企業以及參與其他營利性的經營活動。從條例規定來看,公務員實行交流制度中,只有在向外調任即調出國家行政機關任職、不再保留國家公務員身份的情況下,方可經商辦企業。而榆樹市干部帶薪“下海”的前提是“三保留”,“下?!焙簏h政干部、國家公務員的身份顯然沒有本質變化,依舊應當遵循這些規定。
其次,容易誘發腐敗?!跋潞!钡母刹恐校泄賳T也有一般人員,他們在職時手中都或多或少地掌握著一定的權力,由于還會很快地“官復原職”,在商場上便占有很大的“優勢”。為了謀取最大利益,他們很可能利用職權和影響從事非法競爭,搞不正當創收,依靠部門行業特權搞壟斷性經營活動,甚至在“要挾”中發生以權謀私等違法違紀問題。雖然政府要對“下?!备刹窟M行跟蹤考察,監控其行為的合法性,但其實際效果恐怕難如人意。
再次,可能加劇貧富分化?!跋潞!备刹康拇霾蛔儯べY照發,加之在與執法部門、經濟管理部門的“關系”方面,比其他階層的人員更具“得天獨厚”的優勢,在市場競爭中很容易成為最大“贏家”,經濟效益無與倫比。這樣一來,他們本來就不算低的收入,再加上“二次創業”的收入,總收入將十分客觀,必然加劇社會成員的貧富兩極分化。
至于榆樹市委有關官員的解釋,他們并不是號召機關干部去做買賣,而是希望通過這種方式鍛煉干部,也是為提高效率、精簡機構、分流人員做鋪墊,愚以為盡管通過“下?!蹦軌蚴裹h政干部了解一些市場經濟知識以及企業管理經營方面的技能等,但還是覺得這種說法未免有些牽強。
按照《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的規定,鍛煉干部的方式只有“掛職鍛煉”一種,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有計劃地選派在職國家公務員在一定時間內到基層機關或者企業、事業單位擔任一定職務,不改變與原機關的人事行政關系。但這與干部帶薪“下海”是兩碼事,一是主要為“鍛煉”,一是主要為獲利,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再說,在發展市場經濟過程中,黨政機關和廣大干部的主要職責是為民眾搞好服務,表現在重大問題決策、宏觀調控、社會管理等方面,而絕非直接去“抓錢”。具體的經營之道自有納稅人駕輕就熟,黨政干部不必去“鍛煉”掌握。
另外,從榆樹市的情況來看,干部“下?!迸c提高效率、精簡機構、分流人員等似乎沒有多大關系,對機構改革不會起到什么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