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參與反腐敗問題的幾點思考

時間:2022-05-14 08: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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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眾參與反腐敗問題的幾點思考

廣大群眾是腐敗問題的受害者,也是反腐敗的積極參與者,不斷拓展群眾參與反腐敗的途徑,有效保障群眾參與反腐敗的權利,最大限度地調動群眾參與反腐敗的積極性,既是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開展反腐敗斗爭的客觀需要。隨著我國反腐倡廉工作的進一步制度化,規范化,廣大群眾參與反腐敗的作用日益增大,依靠人民監督政府是我們黨解決腐敗問題的必由之路,擴大群眾有序參與反腐敗斗爭勢在必行。雖然我們已經做了一些成功探索,但是還很不夠,現實中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需要在實踐中加以解決。

一、群眾參與反腐敗斗爭的現狀與問題

開展反腐敗斗爭以來,我們黨認真總結吸取歷次政治運動的經驗教訓,注意處理好民主與法制的關系,強調在黨委統一領導下發揮人民群眾在反腐敗斗爭中的重要作用。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的建立,為有序組織群眾參與反腐敗斗爭提供了可靠的保證,并在實踐中顯現出良好效果。就目前群眾參與反腐敗狀況看:一是人民群眾由衷擁護反腐敗斗爭,群眾憂黨憂國之心仍在,痛恨腐敗之情愈烈。在全國縣以上紀檢監察機關查處的違法違紀案件中,有80%以上的線索是通過群眾信訪舉報提供的。近年來查處的一系列大案要案,在很大程度上增強了人民群眾參與反腐敗斗爭的信心和積極性。二是群眾民主意識普遍增強,法制意識正在覺醒。以法律武器與腐敗現象作斗爭的人數不斷增多,群眾舉報和監督的質量逐步提高。三是人民群眾參與反腐防腐的渠道正在拓寬。建立了民主評議、民主選舉、民主監督和公開辦事等一系列新的制度。尤其是我們黨提出了“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為擴大和推動群眾參與反腐敗斗爭奠定了思想和理論基礎。

在群眾參與反腐敗斗爭健康發展的同時,還存在諸多不容忽視和回避的問題,這些客觀上影響著群眾參與反腐敗斗爭的實際效果,進而又影響和制約反腐敗斗爭整體發展。主要表現在:

㈠一些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思想認識上有誤區。一是組織擴大群眾參與后局面失控,形成群眾運動,因而維持現狀;二是片面認為市場經濟條件下反腐敗靠法制、靠專門機關,而不是靠群眾,因而忽視群眾參與;三是低估群眾的地位、作用和素質、能力,僅從個別群眾和出現的個別問題上看待群眾參與,不相信群眾,不愿意擴大群眾參與程度;四是雖也認識到群眾參與的重要性、必要性,但工作上怕麻煩,應付性地組織群眾參與,或把群眾參與當成點綴,隨自己的意愿任意擺布;五是有的地區、單位領導班子或領導干部因自身有問題而阻撓、壓制群眾參與,甚至打擊報復、迫害積極參與反腐敗的群眾,形成“腐敗者壟斷反腐敗”。此外,也有的領導干部認為,不搞群眾運動腐敗難除,主張搞類似“四清”式的運動,期望速戰速決。

㈡在組織引導和保障、激勵機制上存在缺陷。一是缺乏一套新形勢下有序組織群眾參與反腐敗的整體思路和抓落實的過硬措施,現有的作法多限于應急式的、局部和淺層的探索。由于組織領導力度不平衡,一些地方和單位淺嘗輒止,浮于表面,流于形式;有的單位內部監督管理失之于軟、失之于寬,群眾參與難以形成實效,挫傷了致群眾參與的積極性。二是缺乏一套系統有效的群眾參與反腐敗斗爭的激勵機制和法律保障制度,形成組織群眾參與否一個樣,抓好抓壞一個樣,組織參與有功者得不到鼓勵,侵犯群眾民主權利者得不到制止,打擊報復者得不到及時追究。三是群眾參與反腐敗斗爭的渠道有待拓寬。由于渠道不暢,導致群眾參與無門,自發采取過激行動,影響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會穩定。

㈢群眾參與反腐敗斗爭自身存在諸多問題。一是群眾參與反腐敗斗爭成本高,風險大,包括自身政治、經濟利益和人身安全、處境等失去保障,后果堪憂。相對不廉潔的有權者而言,群眾處于無權地位,面對一些領導干部的違法違紀行為及其相互庇護的利益關系網,多數群眾不到萬不得已時一般不舉報,而僅限于背后議論和責罵,或者采取醫名、聯名舉報方式,有的則采取集體越級上訪形式,以期達到自我保護的目的。二是反腐敗斗爭的成效與群眾的期望值差距大,導致一些群眾對反腐敗斗爭反應冷淡或感到無奈。三是群眾因知情少而無從參與。也有些群眾法制意識不強,對法律法規政策了解不夠,形成過激行動。凡此種種,在相當程度上影響群眾參與反腐敗斗爭的積極性、安全性、組織性、規范性和實效性。

二、進一步完善群眾參與反腐敗斗爭的途徑

在新時期進一步探索拓寬群眾參與反腐敗的途徑,建立健全群眾參與反腐敗的權利保障,實現群眾參與反腐敗與現有反腐機制的良性互動,對于激發公眾參與反腐敗熱情,提高反腐敗斗爭的整體效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㈠加大宣傳,營造群眾參與反腐敗的思想輿論環境。創造群眾參與的要件,首先要加大對群眾參與反腐敗的宣傳。一是要加強對公眾反腐心理的引導宣傳。要充分發揮黨報、黨刊、網絡、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作用,大力宣傳反腐敗對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政治保證作用,宣傳黨和國家關于反腐敗的方針、政策,宣傳反腐敗各項工作的動態和成效,培植廣大群眾個體的防腐意識,增強群眾反腐敗的自覺性、責任感、使命感,激發人民群眾支持和參與斗爭的政治熱情。二是大力創造公眾知情的輿論環境。知情是參與反腐敗的前提條件。新聞媒介具有快速時效性和廣泛公開性的特點,必須及時將公眾的情感和呼聲反映出來,讓決策層聆聽到公眾的呼聲,通過立法明確群眾享有知情權的內容、范圍和途徑。各級黨委政府也要加大政策法規在媒體上的公開力度,大力推行政務信息制度、領導干部公開述廉和重大活動報告制度,使公眾更好地行使民主權利。三是加強對領導干部民主政治意識的宣傳教育。要經常對廣大干部深入開展黨的性質、宗旨和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群眾路線教育,加大對落實領導接待日、領導調研制度等情況的監督,使黨員干部特別是領導干部真正強化人民群眾是歷史創造者的意識、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意識、權力由人民賦予的意識、對黨負責與對人民負責相一致的意識,自覺接受群眾監督。

㈡完善機制,建立健全群眾參與反腐敗的權利保障。國際反腐實踐表明,要想真正啟動公眾參與反腐的機制,必須有一系列相關制度作基礎。從我國的情況看,建立健全以下一些制度的運作是很有必要。一是建立反腐敗成本保障機制。讓公民以最少的成本投入開展反腐敗斗爭,不因反腐敗而遭受經濟損失。如設立免費舉報電話,實行舉報信件郵資總付等。二是健全舉報保密機制。細化有關信訪舉報的保密制度和防范措施,特別是對信訪舉報中泄密行為的認定和處罰辦法,要作出明確具體的規定,對因失泄密導致舉報人遭受打擊報復的責任人依法追究其行政、經濟乃至刑事責任。三是完善舉報獎勵機制。建立參與反腐敗的表彰獎勵制度和獎勵基金,對其人身、財產、生活等方面提供經濟保障;對因參與反腐敗斗爭而遭報復、迫害者實行經濟補償制度等。四是建立舉報查處結果回復機制。對舉報人反映的情況,及時將調查情況、處理結果等向舉報人回復。五是健全對舉報人的非刑法保護機制。內容包括舉報人的生產、生活、工作、學習諸多方面,涉及多個機關部門,具體措施可包括重新安排工作、更換住所等,使保護措施具有預警性、長期性,從根本上避免對舉報人的打擊報復。六是實行舉報人追查限制制度。對舉報失實甚至錯告者,查清事實后以說明情況、批評教育為主;對確系誣告陷害他人的,堅決依法追究責任。

㈢創新手段,拓寬群眾參與反腐敗的渠道。拓寬參與渠道,必須開辟新的途徑,完善組織群眾參與的操作方法和程序。信訪舉報方面,要嚴格規范受理和處理的程序、紀律,大力推行網絡舉報、密碼舉報等,充分發揮現代科技在反腐敗中的作用。參與調查方面,要嚴格各類群眾代表產生的程序和辦法,充分發揮基層民主,使群眾代表具有廣泛的群眾基礎,能夠代表群眾的意愿。在組織活動方面,要在深化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廠務公開的基礎上,嚴格組織活動的操作程序和紀律,如實行聽證和質詢、網上行風評議等制度,擴大群眾對涉及公共利益的政策制定的監督。在媒體參與方面,要在堅持正確輿論的前提下,暢通群眾參與熱線,開辟更多的反腐敗專題欄目,為群眾參與反腐敗斗爭提供輿論陣地。在專家參與方面,要廣泛招納各類專業人才加入反腐隊伍,針對腐敗在各個行業和領域表現出不同的特點和規律,進行徹底的、連續的、綜合性的研究,以對反腐敗斗爭進行科學的理論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