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局提高紀檢監察經驗交流

時間:2022-01-11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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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局提高紀檢監察經驗交流

一、改革成果

兩年來,紀檢監察管理體制改革的優越性越來越充分的顯現出來,有力地推動了我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深入開展。

1、實現了紀檢監察干部的優化整合。從人員配備角度看,改革打破了紀檢監察干部由部門提名,在內部產生的傳統,廣開干部的選拔渠道,優化了紀檢監察隊伍的年齡結構和知識結構,提高了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從利益關系的角度看,派駐人員的編制、工資由縣紀委監察局統一管理,割斷了派駐干部與駐在部門之間的利益依賴關系,增強了派駐機構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從整體協調角度看,由于對紀工委實行了“分片管理、目標考核”、對紀檢組實行了“紀檢組長配合委局科室”制度,在查處案件以及監督檢查過程中,人力資源得到了合理調配,發揮了團體作戰的優勢,彰顯了紀檢監察機關整體實力,擴大了紀檢監察工作的影響力。

2、突出了紀檢監察派駐機構的監督作用。對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主要目的是加強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加強對權力的制約,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和行為失范。過去派駐機構也有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進行監督的職責,但在雙重領導體制下,派駐機構難以充分發揮監督的職能作用。實行統一管理后,派駐機構脫離了與駐在部門的組織人事關系,以第三者的身份參與對權力運行的監督,把過去的內部監督變成了外部監督,強化了監督職能。監督關口前移,有利于及早發現一些苗頭性、傾向性問題,使領導干部不犯或少犯錯誤。

3、進一步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的責任主體。改革前,基層紀檢監察組織作為黨政班子的一部分,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檢查上,往往越俎代庖,有的部門還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作為基層紀檢監察組織的一項工作內容去考核和評價,本末倒置。派駐機構實行統一管理后,明確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責任主體是部門黨政領導班子,強化了部門的責任意識,切實把反腐倡廉工作擺上了重要日程。派駐機構能夠集中精力研究和處理重要問題,協助駐在部門黨組和行政領導班子開展反腐倡廉工作,形成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合力。

二、存在問題

這次機構改革,由于時間較短,又沒有現成的模式可以借鑒,實踐中也暴露出一些問題。

1、統管不全面,力量難釋放。這次改革,對派駐人員組織人事關系實現了統一管理,但把決定派駐機構生存的后勤保障留給了駐在部門,沒有完全割斷經濟利益關系,端人家的飯碗看人家的臉,一些監督性工作和案件查處工作難免受制于駐在部門。這就使派駐機構很難脫離駐在部門的隱性和慣性領導。同時縣紀委將部門開展黨風廉政建設任務時所需經費落在紀檢組長身上,而忽略改革后的紀檢組長不是駐在部門的人這一事實,又給派駐人員出了一個不大不小的難題,使其無法從舊體制中徹底走出來,不能真正意義上脫離雙重領導的命運,難以發揮應有的監督作用。

2、制度不健全,監督難到位。縣紀委、監察局要求派駐機構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實施監督,但在信息溝通方面,紀檢組哪些情況應該向縣紀委報告,哪些情況應該向紀工委報告,哪些情況可以直接處理;在履行職能方面,哪些問題需要監督,通過什么程序進行監督;在配合駐在部門方面,哪些方面應該協助、怎樣協助等問題都沒有明確的、具體的規定,加之派駐紀檢組長不參加部門業務分工,部分紀檢組長不懂部門業務,看得見的管不著,管得著的看不見,使監督浮于表面,流于形式。

3、職責不明確,工作難協調。按改革方案規定,派出機構主要是監督檢查基層黨政組織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各項工作任務的情況,協助構建教育、制度、監督并重的懲防體系,受理基層黨組織、黨員和行政監察對象的控告、檢舉、申訴,查處違法違紀案件。但在實際工作中出現了職能弱化了的現象,一些涉及黨風廉政建設全局性工作,縣紀委往往是一桿子插到底,紀工委袖手旁觀,無所作為;監督工作因隔于派駐機構這一層面,而又沒有賦予派出機構巡視的職能,無法直接監督;派出機構只設一名專職紀工委書記(監察分局局長),單槍匹馬,力量薄弱。后勤保障依賴于縣紀委、監察局,在工作運行當中,往往處于兩難境地,對上像一個吃奶的孩子,對下又像一個沒有奶的娘,很難獨立開展工作。

4、管理不規范,三頭難兼顧。派駐機構既要服從紀工委統一調度,又要服從駐在部門黨組領導,還要配合科室工作,使其成了三跟線的“風箏”。三根線都不拽時,整天無所事事;三根線都拽時,分身無術,置紀檢組長“三難境地”,只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有派駐人員自身工作被動的因素,也有管理部門之間缺少溝通的因素,但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規范,協調不倒位。

5、精力不集中,工作難投入。實行統一管理后,派駐機構的處境可以用三個字來表示:“單”、“外”、“散”。“單”:一是人單力孤,大部分派駐機構只有一個人,沒有專兼職干事,工作缺少幫手,常常孤軍奮戰。二是由于派駐人員不分管駐在部門任何業務,與駐在部門工作人員接觸的機會較少,工作不好協調。“外”:一是部分派駐人員以“欽差”自居,凌駕部門之上,把自己當成了外人。二是受利益驅動和部門保護主義影響,有些部門把派駐人員當外人,使其無法掌握“內幕”,監督無從切入。“散”:一是人員分散,各自為戰,難于集中。二是精力分散,派駐人員參與“業外”工作,成為“多面手”、“替補隊員”,事事干、事事松,種了別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這種處境,使派駐人員把相當一部分精力花在了理順關系、輸導局面上,無法全身心投入監督的“主業”。

6、改革不徹底,隊伍難整合。改革不徹底體現在三個層面上:一是派出力量單薄。每個紀工委只設一名書記(監察分局局長)。二是派駐面窄。改革中,只派駐12個紀檢組,還有相當一部分黨風廉政建設任務較重的單位和部門未設派駐機構。三是基層紀委未上管。改革規定基層紀委業務工作由縣紀委統一管理,但在組織上,基層紀委與基層黨委之間仍是領導與被領導,管理與被管理的關系。改革的不徹底,給紀檢監察隊伍的整合帶來了難度,嚴重影響了紀檢監察職能的發揮。

三、幾點建議

面對新的問題,我們必須從深化改革入手,進一步理順管理體制,充分發揮紀檢監察組織的整體效能:

1、充實人力,拓展派出派駐機構范圍

一是擴大派駐。向黨員人數較多、黨風廉政建設任務較重的縣直各單位、各部門增派紀檢組;二是強化派出。健全紀工委班子,強化業務協調工作的領導力度。三是基層紀委上管。將基層紀委書記納入統一管理范疇。四是補充外援。在派駐部門增設兼職紀檢監察干事,人員在駐在單位產生。在充實人力的過程中,重點把好選人用人關。按照公開、平等、擇優的原則,拓寬選人用人渠道,可以通過個人自薦、組織推薦、資格審定等程序,采取演講答辯、組織考察審批等方法,將德才兼備、公道正派、熱愛紀檢事業的優秀人才吸收到紀檢監察隊伍中來。

2、完善制度,明確派出派駐職機構的責能

出臺《紀檢監察干部崗位工作職責細則》,建立責任“清單”,明確紀委、紀工委、紀檢組之間的工作關系,明確紀檢組的管理權限、監督范圍、請示報告等制度。

明確紀工委職能。一是巡視職能。代表縣紀委對基層黨政領導班子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決定的情況,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情況,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執行干部人事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二是強化協調職能,協調負責部門在抓黨風廉政建設過程中的各種關系,協助部門建立懲防體系;三是案件查處職能。合理調配人力物力,發揮團隊優勢,查處違紀違法案件。

明確派駐機構職能。一是通過參加或列席駐在部門黨組會、行政領導辦公會、民主生活會及其他重要會議和重大業務活動履行監督職能。協助駐在部門黨組(黨委)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二是會同有關部門對黨員、干部進行黨紀、政紀教育;三是督促、協助駐在部門研究、制定本系統、本行業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有效措施;四是組織參與本部門發生的違紀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

建立工作報告制度。派出和派駐機構要定期向縣紀委、監察局報告工作情況。一是報告部門領導干部遵守《廉政準則》和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二是報告部門發生的致使國家、集體財產受到嚴重損失、國有資產流失的責任事故;三是報告違反組織人事制度任用干部,在招考、錄用、選聘、職稱評定等工作中違反勞動人事紀律的問題;四是報告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有關情況。

建立責任追究制度。對派出派駐機構不認真履行職責,對負責部門發生的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案不查、造成后果的;不認真履行監督職責,對負責部門及所屬系統發生的明令禁止的違法亂紀行為和不正之風失察或發現后不制止,不查處,造成不良影響的;對縣紀委、縣監察局部署的各項工作,由于主觀原因,貫徹落實不力,造成損失等問題,要追究派出派駐紀檢干部的責任。

3、創新機制,提高紀檢干部整體素質

一是實行委內輪崗交流,使每名紀檢監察干部在不同崗位上都能適應工作。逐步成為知識全面、業務精通、政治過硬的多面手,這樣既可以調動其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又能充分挖掘個人的潛能和特長。二是實行掛職調研。派駐人員在駐在部門重點科室掛副職,這樣就可以進一步了解部門業務,延伸監督觸角,又可以增強業務知識,提高處理具體問題的能力。三是出臺《紀檢監察干部內部交流和使用實施細則》,用有效的監督和激勵機制,激發干部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進而推進紀檢監察干部隊伍的整體素質不斷提檔升級。

4、強化管理,規范紀檢監察干部行為

紀檢監察體制改革后,紀委、監察局的部門增加了,隊伍擴大了,管理和協調工作必須擺上重要位置。一是加強內部監督。制定《紀檢監察干部行為規范》、委局機關“十不準”、《外出執行公務紀律》。實行工作動態報告制,既全委人員每天工作情況必須隨時隨地向縣紀委匯報,辦公室設專人負責登記、協調,從而達到提高工作效率、避免多頭管理引起磨擦和減少內部管理漏洞的目的。二是加強外部監督,從社會上聘請監督員,并頒發聘書,定期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社會各屆意見。內外齊抓共管,使紀檢監察干部真正成為政治操守過硬、業務能力過硬、工作作風過硬的黨的忠誠衛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