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協專委會量化模式經驗交流
時間:2022-06-12 1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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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政協組織委員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職能的活動,大多是通過各專門委員會的具體工作來實現。專委會是政協工作的重要陣地,專委會建設是政協自身建設的重中之重,專委會工作的水平、質量是衡量政協履行職能成效的一個關鍵要素,關系到人民政協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影響和作用。但從目前的工作實踐來看,專委會的工作范圍、深淺層次、任務多少無約束性規定,工作的潛力發揮不夠,工作的質量和水平提升緩慢。因此,專委會如何在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建設中建立起科學合理的量化模式和評估模式,是當前政協工作適應新形勢要求,實現理論和實踐發展迫切需要解決的一個課題。
建立專委會工作量化模式的依據,是以工作的質量和水平為核心;以專委會組成人員的有效工作時間和經費保障為條件,從而落實政協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確保政協的基礎性工作不缺位,有規律,有創新。專委會工作的量化模式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一是調查研究工作量化模式。政協是協商機構、議政機構、監督機構,調查研究為協商、議政、監督提供依據。因此,政協的調查研究在課題的內容選擇,調研的廣泛與深入,材料的分析與提煉等方面應有一定的規范。調研前,要與有關部門召開座談會,了解該課題的現狀進而確定方案;調研中,要采取聽匯報看材料、深入現場察看、抽樣調查個別走訪等方式。將各方面的情況匯集加以論證分析,得出的結論則更為準確。從改進調研工作及調研工作量、時間經費和組成人員結構因素考慮,專委會的調研課題一年完成2至5個較為適度。多了難以保證質量和水平,少則沒有充分發揮優勢和盡到應有的責任。
二是視察工作量化模式。專委會的視察工作,一是為委員提供參觀學習考察的機會,了解社會、經濟、文化、教育等多領域的改革發展情況,實現政協委員的知情權;二是在視察之中,收集情況,發現問題,提出提案和社情民意,向黨委、政府或相關部門提出建議,促進問題及時解決。委員為非專職性,如果一年只安排一次視察活動,一些委員由于單位本職工作或其他原因不能參加,就意味著委員履職的缺損。因此,安排3次視察活動,就可基本保證每個委員都能參加1次政協視察。
三是反映社情民意工作量化模式。專委會在組織調研和視察工作中,通過有計劃、有組織的收集、整理滯留于基層、散失于民間的重要意見,通過政協信息這個渠道報送分管機關、進入決策過程。然而,專委會在調研和視察中往往只注意調研報告和視察報告的素材,而忽略了社情民意素材,有些問題不宜寫入調研報告和視察報告,但可以以社情民意的形式反映。同時,側重于收集各自所聯系界別、行業的信息,反映社會真實情況和民情民意,亦是專委會工作的特色和優勢,是豐富和拓展專委會工作的重要途徑。因此,專委會每年應提交社情民意3條以上。
四是提案工作量化模式。長期以來,專委會提案比例較少,以專委會的名義提交提案,在專委會工作中常常被忽略。提案工作是人民政協一項具有全局意義的工作,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對提案的答復已形成規范的工作規程。專委會在開展調研和視察中,有許多問題可以用提案的方式反映。有些問題,如果以委員個人的名義提出,或因了解的情況不全,或因書面材料表達有限,影響提案辦理。如果以專委會的名義提出,則可以克服這方面的不足,以較高質量的提案,引起相關部門的足夠重視,對存在問題的解決也更有力度。因此,專委會應當充分利用自身的組織資源提出3至5個提案,使專委會的工作更加充實和有力。
五是對口專題協商工作量化模式。協商民主是我國民主政治的重要方式,協商是政協工作的主要職能。專委會對口專題協商工作,是政協履行政治協商的重要工作內容和方式。全國政協主席賈慶林在總結專題協商的經驗時指出,必須以專委會為依托,從協商方案的制訂、專題調研的開展、協商活動的組織、協商成果的報送,一定要依托各專委會進行,必要時動員和組織多個專委會共同參與。專委會通過政協的渠道與黨委、政府或相關部門就某一問題進行專題協商,以平等、直接、面對面的方式提出咨詢和意見、建議,使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工作更趨于完善。因此,專委會對口協商工作要按規范和程序進行,一年應進行1至2次。協商以后,還應跟蹤調研,促使協商取得實效。
六是走訪委員及委員所在單位工作量化模式。專委會是委員活動的聯系點,專委會一方面要團結聯系委員參政議政,一方面要為委員服務,關心了解委員,幫助委員解決困難。因此,這兩方面的工作需要走近委員,走近委員所在單位,建立起更加密切的關系。因此,走訪委員和委員所在單位應納入專委會的工作議程和日程,每年到委員和委員所在單位走訪不得少于10人次。
七是宣傳報道工作量化模式。專委會是政協工作的組織者,最了解政協工作進程和委員的參與度,應當高度重視宣傳工作。專委會應每年推出一次重點活動進行深度報道宣傳,努力擴大政協工作的社會影響力,發揮政協組織應有的政治功能和社會作用。
對專委會工作的幾個重要方面進行量化后,還需要建立相應的工作評估模式、項目跟蹤和獎勵量化模式。即年底申報次年的工作項目,按項目撥付經費;年初對上年的工作進行項目評估,按所評的等級給予獎勵。通過專委會工作量化和評估模式的實踐與探索,建立起科學考績和激勵機制,進一步加快推進政協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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