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時間:2022-08-25 04:55:00

導語: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實施細則》,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強化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抓好廳機關各處室、各直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確保廳黨組確定的全年各項目標任務的全面完成,共同維護我廳的良好形象,特簽訂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

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分工

堅持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廳黨組書記、廳長對全廳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總責;廳黨組成員、副廳長、紀檢組長協助、支持、配合黨組書記、廳長抓好黨風廉政建設,并對分管處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內容

1、黨組成員、副廳長、紀檢組長應認真學習鄧小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科學發展觀,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廉政從政法規制度,不斷增強反腐倡廉自覺性,共同抓好全廳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保證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與勞動保障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檢查、一起考核。

2、黨組成員、副廳長、紀檢組長要堅決貫徹中紀委、省紀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共同維護廳黨組領導班子勤政廉潔的良好形象。

3、黨組成員、副廳長、紀檢組長要認真學習黨紀、政紀和法律法規,自覺接受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警示教育,嚴格遵守有關黨風廉政建設和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規定,做勤政廉潔的帶頭人。

4、黨組成員、副廳長、紀檢組長要經常督促分管處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加強思想教育和監督管理,對出現的問題,應配合有關部門堅決予以糾正。

5、黨組成員、副廳長、紀檢組長要嚴格管好家屬子女和分管處室、直屬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身邊工作人員。

6、黨組成員、副廳長、紀檢組長要嚴格按照《黨政領導干部提拔任用干部條例》選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糾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風。

7、認真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重大問題集體討論決定。

三、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責任追究

黨組成員、副廳長、紀檢組長若違反本責任書中所列內容的行為,將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規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規定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追究。

四、幾點說明

1、當職務變動時,由新任者簽約。

2、此責任書一式三份,簽約人各持一份,紀檢監察室存檔一份。

3、本責任書有效期自簽訂之日至下一輪簽訂《浙江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黨風廉政建設責任書》時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