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公交車與出租車整治方案

時間:2022-09-17 10: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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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公交車與出租車整治方案

為提升城區交通行業服務整體形象,樹立城區交通客運服務“名片”意識,制定專項整治方案。

一、組織機構

為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開展,市交通運輸局成立由副局長韓順江任組長,市運管處處長任副組長,局相關科室、市運管處、市公交公司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公交、出租汽車專項整治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運管處,由兼任辦公室主任。(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見附件)

二、責任分工

領導小組:負責定期和不定期研究專項整治中的重大問題,研究違規行為的懲處辦法,審定相關管理規范,進行隨機抽查。

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相關職能部門,開展整治宣傳,負責整理和制定相關規范及整治方案,收集、報送相關整治信息。

局公交科:負責對公交車車容車貌整治提出具體要求,負責抽查公交車車容車貌工作。

局運管科:負責抽查出租汽車車容車貌整治工作。

市運管處:負責對出租汽車車容車貌整治提出具體要求,負責整治日常工作。

市公交公司:負責公交車車容車貌整治工作。

城區5家出租汽車公司:負責所屬公司出租汽車車容車貌整治工作。

萬通、金馬公司:負責所屬公交線路車輛車容車貌整治工作。

東坡區運管所:負責對萬通、金馬公司公交車車容車貌整治的監督檢查。

丹棱縣、青神縣運管所:負責所轄區出租汽車車容車貌整治工作,重點是對跨界到中心城區運營的車輛進行監督檢查。

三、整治內容

(一)公交車。

車輛外部:

1.車身干凈無損壞、銹蝕、脫漆現象。

2.線路燈完好,亮燈清晰可見。

3.車身廣告位置規范,美觀大方。無低俗,不文明廣告。

車輛內部:

1.車門、車窗、車內地板、坐椅干凈衛生。

2.車內無雜物、無異味。

3.滅火器、玻璃錘擺放規范。

4.文明用語、票價標簽張貼位置規范醒目。

5.公益、警示提示用語規范、無商業廣告。

(二)出租汽車。

車輛外部:

1.車身干凈無損壞、無廣告、無銹蝕和脫漆現象。

2.頂燈標志、輪胎裝飾蓋完好。

3.舉報電話、運價標簽、公司名稱位置規范醒目。

車輛內部:

1.車內干凈無雜物、無異味、無廣告、無煙灰煙頭。

2.滅火器擺放規范,儀表盤、空車提示燈、計價器干凈完好。

3.座套、腳墊干凈整潔,尾廂干凈有序。

4.提示用語、文明用語、燃油稅增收標志張貼位置規范醒目。

5.車窗玻璃及貼模干凈完好。

四、整治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為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8月15日。

專項整治分為兩個階段:

2013年7月15日至2013年7月30日為車容車貌整治階段,主要任務是集中整治公交車、出租汽車車容車貌臟、亂、差的現象;

2013年7月31日至2013年8月15日為鞏固整治成果,建章立制階段,主要任務是由行業管理部門制定實施長效管理措施,運輸企業制定實施文明公約和車容車貌規范。

五、整治措施

(一)開展廣泛宣傳。

1.領導小組對整治活動進行總動員。

2.各運輸企業召開動員會,對每位車主及駕駛員進行專項整治宣傳和“名片”意識教育。

3.通過新聞媒體跟蹤宣傳報道整治工作,對先進典型進行宣傳,對反面典型進行曝光。

4.在相關媒體、公共宣傳欄上相關規范、公約。

(二)突出源頭整治。

由運輸企業具體實施,領導小組辦公室派專人參與監督。

1.每位車主及駕駛員在每天出車前,要按照整治要求對車容車貌進行逐項自查。

2.對車容車貌按要求進行定點集中逐一檢查,不合格車輛不得出車經營。每家運輸企業每周檢查次數不得低于3次,每次檢查率為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駕駛員不定時檢查,對不合格座套、腳墊及時更換或清洗。

4.對車內外不規范的提示語、標示語等進行及時更換。

5.對車內外擅自張貼的商業廣告進行拆除。

6.在運營過程中,出現臟、亂、差現象,每位車主及駕駛員及時進行整改。

(三)隨機路查路糾。

領導小組、各部門分別組織抽查。市運管處公開96515投訴電話,接受市民監督舉報。

抽查頻率:

1.領導小組每周上路隨機抽查次數不低于2次。

2.各部門每周上路隨機抽查次數不低于2次。

抽查方式:

1.采取搭乘出租車、公交車的方式。

2.采取探訪市民、乘客的方式。

抽查要求:

做好抽查記錄,對違規行為證據采集準確,并限時整改,跟蹤整治結果。

(四)嚴格處罰違規。

駕駛員如違返整治要求,除按相關的法律法規處理外,暫按以下方法進行處罰:

1.違規1次,責令企業對出租汽車及駕駛員停業學習3天。

2.違規2次,責令企業對出租汽車及駕駛員停業學習10天。

3.違規3次,責令企業對出租汽車及駕駛員停業學習1月以上。

出租汽車、公交車違規由運管部門或運營主體負責實施處罰。

各部門在整治過程中各施其責,加強溝通協調,加大整治力度,確保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