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房屋安全隱患重點整治方案

時間:2022-04-13 10:1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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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房屋安全隱患重點整治方案

根據鎮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實施方案要求,為全面徹底消除用作經營性農村自建房安全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關于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認真落實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發展理念,強化紅線意識和底線思維,落實產權人(使用人)主體責任、屬地管理責任和行業監管責任,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農村自建房實施集中整治,及時消除農村房屋重大安全風險隱患,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

二、整治內容

對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含生產性、公益性)農村自建房堅持“零容忍”,逐級建立重點整治臺賬,落實房屋產權人(使用人)整治主體責任,按照“一房一策”、分類處置的要求,逐戶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措施、時限和責任人,做到該加固的加固、該停用的停用、該拆除的拆除,實行整治一戶、驗收一戶、銷號一戶。在整治驗收銷號前嚴格管控經營行為,并采取切實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三、整治時限

對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農村自建房實行倒排工期、掛圖作戰、銷號整改,力爭5月中旬前全部整改到位。

四、整治步驟

(一)組織安全鑒定(3月上旬前)。縣住建局對鄉鎮(街道)排查初步判斷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及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依據《農村住房安全性鑒定技術導則》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第三方機構逐戶鑒定房屋安全等級,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對鑒定存在安全隱患的房屋,及時向房屋產權人(使用人)發出房屋安全整治告知單明確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

(二)實施集中整治(3月中旬—5月上旬)。按照“誰擁有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對排查確定存在安全隱患的經營性農村自建房,由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對照明確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時限,采取自主或者聘請專業人員、機構等方式進行集中整治。各村要加強對農戶整治的跟蹤督促、技術指導和政策支持,在整治到位前嚴格管控經營行為,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三)檢查驗收銷號(5月中旬前)。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完成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后,由縣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織鄉鎮、相關部門和專業技術人員及時對整治情況進行檢查驗收,對達到整治要求的,予以核實銷號;對未達到整治要求的,督促限期返工整改,確保整治質量。

五、整治重點

(一)C級危房維修加固。鑒定為C級的經營性農村自建房,管控經營行為,在完成房屋主要危險構件全部甄別鑒定的前提下,逐項實施維修加固,消除房屋所有危險點(包括墻體裂縫、屋面破損、地基下沉、梁柱腐蝕、地質災害、火災隱患等),確保房屋加固改造后達到15年以上的安全期限。具體改造技術可參考《省農村住宅建筑和加固技術手冊(試行)》。

(二)D級危房組織拆除。鑒定為D級的經營性農村自建房嚴禁經營使用,對不符合“一戶一宅”、拆舊建新規定的,結合農村宅基地改革,依法依規組織拆除;若不能立即拆除的,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對符合“一戶一宅”政策的,組織人員搬離并拆除危房,按規定重新申請新建住房,其中對符合農村危房改造條件的,及時納入2021年農村危房改造計劃,組織實施拆除重建。

六、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村要加強農村房屋安全隱患重點整治組織領導,結合實際制定本村(居)重點整治方案,細化任務目標,明確工作責任,加強對重點整治進度調度、現場督導,推動重點整治任務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強化整治保障。各村(居)要在符合政策的條件下,統籌農村危房改造、秀美鄉村建設等項目資金,支持房屋產權人(使用人)實施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加強技術服務指導,組織有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或聘請第三方專業機構,全程參與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和檢查驗收銷號,確保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質量。

(三)強化督促指導。鎮土管辦將定期調度各村(居)重點整治工作進展,適時開展實地督導,對整治進展緩慢、推諉扯皮的,予以通報;對敷衍應付、弄虛作假的,進行嚴肅問責。

(四)強化機制健全。各村(居)要結合排查整治中發現的問題,完善對非法經營、違章建設的監管查處機制,加大查處力度,避免整治效果反彈。建立農村房屋安全巡查機制,對經營性農村自建房安全情況實施定期監測,及時發現和整治安全隱患,實現動態清零。加快建立農村房屋改擴建和變更用途管理制度,填補管理空白,避免農村房屋安全隱患邊整治邊發生。

(五)強化宣傳發動。各村(居)要利用多種媒體、多渠道廣泛宣傳開展農村房屋安全隱患整治的重要性、緊迫性,全面深入開展農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警示教育,增強農民房屋安全意識,提高農民參與重點整治的積極性、主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