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代表建議和市政協提案交辦會議上的發言
時間:2022-07-01 04: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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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志們:
今天,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聯合召開市人大建議、政協提案交辦會,這是我市認真貫徹“兩會”精神的一項重要工作。下面,我先就市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和市政協十一屆一次會議以來,市政府和政府各部門辦理市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情況做個通報,并就今年的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提出幾點意見。
一、去年以來辦理工作的主要情況
2007年是本屆政府的開局之年,各級政府、各部門堅持把抓落實、求實效作為辦理工作的落腳點,著重在解決實際問題上下功夫,基本形成了“一把手親自抓、負總責,分管領導牽頭抓、督促落實,相關處室抓落實、認真辦理”的工作機制,辦復率和滿意率一直保持在較高的水平。同時,在辦理過程中,實行“開門辦理”,加強與代表、委員的互動,許多單位做到“辦前有溝通、辦中有聯系、辦后有反饋”,辦理進度加快,辦理質量提高,成效更加明顯。據統計,去年"兩會"以來,市政府系統共承辦建議233件,提案574件。多數承辦單位在交辦后的三個月內辦復,少數辦理難度比較大的建議、提案,有關承辦單位也在年底之前辦復,辦復率均為100%,滿意率分別達95.6%和97.9%,得到代表和委員的充分肯定。
但是,從具體的辦理工作來看,存在不平衡現象:個別承辦單位積極性、主動性不高,對一些難辦的或者與職能有交叉的建議、提案,存在畏難情緒,抱著“能推就推,能少辦就少辦”的不正確思想,互相推諉、扯皮,造成個別建議提案反復交辦,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個別承辦單位未按規定在10天內從網上“退件”,造成不能按時辦復;個別單位經辦人員由于對建議、提案的實質領會不夠,造成答復不完全、不準確或不規范;個別主辦單位與協辦單位協調配合不夠;個別單位與代表、委員的溝通不夠,對代表委員不滿意的答復未進一步說明、溝通,再辦理、答復。這些問題反映了背后存在的認識、態度、作風、組織領導等方面的問題,希望各級政府和政府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顧全大局,主動積極,克服困難,做好今年的辦理工作。
二、關于今年辦理工作的意見
2008年是全面貫徹科學發展觀,又好又快推進新一輪跨越式發展,努力在兩個“先行區”作示范當榜樣的關鍵一年。今年市“兩會”期間,代表和委員緊緊圍繞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的大局,在深入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出人大建議208件,政協提案596件,經市人大、市政協有關會議研究,提交今天交辦會議交辦的建議202件、提案515件(含并案件)。這些建議和提案,緊緊圍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又好又快推進我市新一輪跨越式發展;緊緊圍繞構建和諧社會,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緊緊圍繞生態文明建設,促進循環經濟發展,推動能源資源節約和生態環境保護,提出了很多開拓性、前瞻性課題,與剛剛閉幕的全國“兩會”的精神一致,充分體現了代表、委員強烈的發展意識、全局意識、創新意識和責任意識。認真做好建議提案的辦理工作,有利于進一步貫徹落實全國、省、市“兩會”精神,全面完成今年政府工作的各項任務;有利于更好地把握大局、把握實際,促進政府工作水平、社會管理水平、公共服務水平的提高。
今年市“兩會”期間,劉市長在《關于市人大代表意見建議的匯總報告》上批示“要重視代表所提意見,并將結果反饋”,在《市政協第二次會議大會發言匯編》上對不少篇目一一作了批示,并要求市政府辦公廳認真抓落實。對于今年的建議提案辦理工作,各個承辦單位要有新的認識,要帶著強烈的政治責任感和對人民群眾的深情來辦理,加強與代表委員的溝通聯系,突出重點,著眼于解決實際問題,努力做到辦一件成一件,切實辦出成效。
下面提三點要求:
(一)進一步提高認識
一要認識到,做好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是政府和政府各部門堅持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職責和要求。人大建議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代表的一項重要權利,政協提案是人民政協發揮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一個重要形式。政府和政府各部門必須接受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堅持向人大及其常委會工作報告制度,認真接受政協的民主監督,加強同派、工商聯和社會團體的聯系。以嚴肅、認真的態度辦理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是政府依法行政的要求,也是自覺接受監督的要求,是政府和政府各部門的一項工作職責。
二要認識到,做好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是堅持科學決策、民主決策的一個重要渠道。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來自社會的各個領域,所提建議提案匯集了社會普遍關注的熱點、焦點問題,包含了各個領域代表委員的真知灼見,反映了人民群眾的心聲和意見,認真辦理這些建議提案,有利于匯集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拓寬工作思路,完善決策機制,提高決策水平,使政府工作更加體現人民群眾的意志和要求,減少決策和工作失誤,也有利于妥善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政治穩定,促進社會和諧發展。
三要認識到,做好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是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一個重要體現。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大多是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提出來的,集中反映了人民群眾的真實意愿和切身利益。特別是重點建議和重點提案,關注的都是我市發展大局中的重大問題,體現了人民群眾的迫切要求,要格外重視,認真辦理,重點建議提案要重點辦理。通過認真辦理建議、提案,切實解決好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努力打造服務型的、為人民高度負責的政府。
(二)加強組織領導
一是領導重視。從這幾年的辦理工作實際來看,哪個單位一把手重視辦理工作,哪個單位的辦理就能做到又快又好。今年“兩會”期間,建議提案尚未交辦,有個別單位的領導就暗示少分辦一些,這種態度要不得。各承辦單位要把辦理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具體工作抓早、抓實、抓好,及時部署,制定辦理方案,并明確一位領導分管這項工作,定交辦內容,定承辦處室,定辦理責任人,定辦結時間,定目標要求。對一些事關全局、政策性強、辦理難度較大的建議、提案,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辦理方案,召開辦理工作專題會,主動協調解決有關問題,同時要結合辦理抓調查研究,抓檢查監督,抓落實反饋。
二是創新機制。要不斷吸收借鑒歷年辦理工作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實行辦理工作定期通報,開展現場辦公、公開答復、開門辦案、網上辦理等新的辦理方法。牽頭處室要根據辦理工作進度,適時召開督辦會,經常進行現場檢查,做到個案跟蹤、全程督辦,使辦理工作與時俱進,更富有成效。今年市政協啟動了新的提案工作動態管理系統,對政協提案從提交到辦理的全過程進行實時跟蹤,對提案辦理的質量和成效進行全面綜合評估,今天交辦會的第二個議程就是市政協提案委進行提案動態管理系統承辦單位經辦人員在線操作培訓,各承辦單位的經辦人員要認真聽講,掌握操作要領,進一步加快辦理速度、提高辦理效率。
三是加強與代表委員溝通聯系,及時通報辦理情況。通過開展實地考察、調研座談等方式,加強與代表、委員的溝通聯系,全面、準確地了解和把握代表、委員所提建議、提案的背景、目的和要求,征詢他們對辦理工作的意見,使辦理工作的對策措施更加合理可行,保證辦理質量和效果。有些建議提案的答復答非所問,原因就是不了解代表委員的用意,要主動上門,多與代表委員溝通,了解建議提案所要達到的目的,這樣才能減少誤解,提高辦理效率。
四是承辦單位之間要密切配合。今年有80件建議、96件提案的辦理涉及兩個或兩個以上單位,各承辦單位要以大局為重,加強聯系,互相配合,共同做好辦理工作,同時,要加強與建議人、提案人的溝通,及時向市政府辦公廳的督辦處室反饋辦理情況。
五是政府辦公廳要加強督查。市政府辦公廳各位廳領導、各相關處室要加大對代表委員反饋情況的跟蹤,掌握全面情況,進一步提高反饋率。尤其是對代表委員反饋不滿意的建議提案要認真對待,多加協調,督促承辦單位與代表委員多見面多溝通,取得諒解和支持,在規定時限內重新辦理,規范答復。
(三)提高辦理質量
提高辦理質量是代表建議政協提案辦理工作的核心,要做到按程序辦理、按時限辦結、按要求反饋,把辦理工作的重點放在提高質量、講究實效、狠抓落實上,努力做到三個“百分百”,即:承辦部門與代表委員的走訪見面率100%,部門領導審閱把關率100%,辦復率100%;“四個滿意”:辦理態度讓代表委員滿意,辦理過程讓代表委員滿意,答復讓代表委員滿意,辦理效果讓代表委員滿意。
一要規范辦理程序,注重辦理細節。要規范建議提案的簽收、批辦、分辦、承辦、擬稿、核稿、簽發和答復等辦理流程,答復函要嚴格按照人大政協規定的格式,實事求是、誠懇謙遜,文字要通順精煉,還要注意符合國家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要求。給第一建議人和第一提案人的答復函必須附寄《辦理意見征詢表》。答復函寄出之前,要認真審核,不出現不規范之處,防止因細節問題影響辦理質量。
二要提高滿意率。代表委員對我們的答復滿意不滿意的關鍵在于辦理態度。有些代表委員提的問題是目前解決不了的,市財力有限,短期內不可能解決所有人的個案問題,但要關心解決大多數群眾的普遍問題,既要盡力而為,又要量力而行,但態度一定要端正、要負責任。要通過召開座談會、電話聯系、個別走訪等形式“開門辦案”,提高代表委員參與度,還可邀請代表、委員直接參與和指導辦理工作,一起制定辦理方案,集中民智民力,共同探討解決建議提案中涉及的問題,保證代表、委員的合理化建議得到落實。要爭取做到每一件建議、提案的辦復前都能與代表或委員見面,代表或委員表示滿意或理解了再作正式書面答復。對代表、委員不滿意的,承辦單位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協調,再征求代表委員的意見,分析原因,重新辦理,辦到代表委員滿意或理解為止,并及時通報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協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這要形成制度,堅持下去。
三要落實時限要求。按規定,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要在交辦會后的三個月內辦復,其中,會辦單位必須在交辦后1個月內將協辦意見遞送主辦單位。未能按時辦復的,承辦單位要及時向市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室、市政協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說明情況,并采取有力措施,抓緊研究辦理,最遲不超過六個月。對于個別不屬于本單位職責范圍內的建議或提案,承辦單位應當在交辦會后十天內向市政府督查室說明情況、提出新的承辦單位建議,經同意后從網絡辦理系統退件。
四要通過辦理工作,提升政府工作水平。要把辦理工作作為推動政府日常工作的重要手段,加強辦理過程中的調查研究,了解掌握基層情況;加強辦理過程的政策研究,促進體制機制創新;加強辦理過程的工作研究,拓展工作思路舉措;加強辦理結果的跟蹤反饋,把解決實際問題作為辦理工作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提高辦理實效。代表委員提出的建議可采納的,要及時吸收采納,不說空話套話虛話;目前暫時沒有條件的,要創造條件逐步解決;確實不能解決的,要認真解釋說明,爭取理解和支持。已經承諾代表、提案人的事要經常“回頭看”,哪些已經落實了,哪些還沒有落實,沒有落實的還要及時向代表、委員說明情況,解釋清楚,真正說到做到,取信于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取信于全市人民群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