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領導班子會議紀要

時間:2022-04-29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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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領導班子會議紀要

2015年3月18日上午09:00,環境保護局局長召集副局長,財務室、監察大隊、監測站、生態建管股、污控減排股、辦公室的股室負責人召開了局領導班子分工調整及規范財務管理、行政審批、公文處理工作會議,現紀要如下:

一、調整局領導班子分工

為深化黨風廉政建設,貫徹落實中央、省、州、縣關于“單位”一把手不再具體分管財務、人事工作的相關要求(縣紀委全委會2015年3月15日第十三屆四次全體會議明確),會議決定對局領導班子分工做相應調整,由副局長分管財務室,具體負責財務管理工作;副局長分管人事,負責單位人事管理工作。

二、規范財務管理制度

會議認為,隨著中央八項規定的不斷深化,財經管理制度的不斷完善,我局要全面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把握關鍵環節,進一步明確職責,強化監督管理。

會議研究通過了環境保護局財務審批程序,具體如下:

(一)日常經費的審批程序及職責

1.相關股室負責人:負責審核資金使用情況的真實性。

2.財務會計:負責按相關法規審核資金數額的正確性、票據的合法性、附件的完整性,審核入賬方式是否符合規范,同時提出資金支付渠道建議。

3.紀檢監察室:負責審核資金使用是否符合紀檢相關規定,尤其核實是否符合相關標準,是否符合中央八項規定等。

4.分管副局長:負責總體審查,全面把關,明確資金支付渠道。

下列事項必須事先報經局務會集體研究同意后方可按規定程序列支:

(1)大宗辦公設備的采購;

(2)公務用車大修。

(二)工程(專項)資金的審批程序及職責

1.技術負責人:負責審核工程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確保資金計算準確無誤。

2.現場項目負責人:負責對技術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復核,重點審查支付時機是否得當,支付的理由是否充分。

3.財務股:負責審核票據真實性、金額計算的準確性,資金的撥付是否符合合同約定,是否扣抵了預付工程款。

4.分管局長:負責審核資金撥付是否符合招投標文件和合同的規定,特別是項目經理和中標公司是否與合同一致,以及工程建設程序是否合法、要件是否齊備等。

5.財務分管副局長:負責總體審查,全面把關,明確支付意見。

6.分管財務的副局長負責的項目,最后由局長會簽后方為有效。

對特殊情況下的預付工程款(含民工工資、材料款)、工程變更和環境應急資金使用等事項,需提交局務會討論決定。

三、進一步規范行政審批程序

會議指出,環境保護局作為具有行政審批權力的部門,應該嚴格按照省、州、縣的相關文件要求,規范行政審批程序,實現審批權力與責任的統一,依法履職,切實提高行政效率。

會議研究通過了環境保護局行政審批程序,具體如下:

(一)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

1.屬于縣級環境保護局審批的環境影響登記表,全部授權政務中心環保窗口一站式辦理。

2.屬于縣級環境保護局審批的環境影響報告表、報告書,涉污染物總量控制指標的,必須首先取得污染物排放總量指標,沒有污染物總量排放指標的項目一律不受理;嚴格環境影響評價項目公眾參與、嚴格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公示制度。經專家審查后,符合條件的項目,由生態保護建設項目管理股擬稿,分管副局長審查,局長簽批,并在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審批。

3.屬于州環境保護局及州級以上環境保護部門審批的項目,為業主提供相關政策、法律、辦事程序等方面的咨詢,符合國家產業政策、有污染物總量指標的,出具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執行標準的請示、環境影響評價初審意見等書面材料。

(二)《排污許可證》發放審查條件:

1.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正常,污染物達標排放;

2.主要污染物不超總量控制指標;

3.上一年度無重大環境違法事件和重大污染事故發生;

4.按時足額繳納排污費。

符合以上條件,經污控減排股負責人、分管副局長審核后由局長簽發。

四、公文處理程序

會議認為,公文處理是行政機關上下聯系、左右溝通的橋梁和紐帶,而規范公文處理程序更是提高行政效率的關鍵,必須強化措施落實,不斷提高公文處理水平。

會議研究通過了環境保護局公文處理程序,具體如下:

1.收文、發文均先由分管副局長簽署辦理意見后交局長簽署辦理。

2.辦公室根據副局長、局長簽署的辦理意見,做好交辦、督辦工作,并反饋辦理結果。

會議要求,財務管理、行政審批、公文處理程序各環節要層層把關,各負其責;發生失誤的,依法依規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