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構建規范、動態的黨員管理新機制問題研究

時間:2022-03-05 10: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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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構建規范、動態的黨員管理新機制問題研究

關于構建規范動態黨員

管理新機制問題研究

當前,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深化,黨員在不同行業、地域間的流動性加大,黨員身份、生活環境及思想意識形態趨向多元化、復雜化,這給黨員管理帶來了許多困難。新的形勢下,如何構建規范、動態的黨員管理新機制,增強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影響力成為擺在我們面前必須認真研究的課題。今年7—9月,根據市委組織部課題安排,我部抽派人員組成課題組,采取發放調查問卷、隨訪、座談等形式就當前如何構建規范、動態的黨員管理新機制問題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在全面分析黨員隊伍管理現狀的基礎上,提出了解決問題的對策和措施。

一、當前黨員管理在機制上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近年來,以“三個代表”學教和“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切實加強了黨員的教育和管理,黨員管理的機制得到了規范,黨組織的凝聚力、戰斗力得到增強。但個別單位、部門在構建黨員管理機制上仍然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各項規章和制度落實不到位。近幾年,通過開展各類載體活動,我們建立完善了很多黨員管理機制,但在執行制度過程中,有很多制度得不到有效執行和落實,存在有章不循的現象,最終成為擺設。其主要原因是個別基層黨組織對黨員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沒有把制度建設放在應有位置,重視經濟工作和業務工作,疏于對黨員的教育管理,黨員管理如何定位不明確,該“管”些什么,該怎么“管”,按照什么“管”,缺乏深入的研究。抓黨員管理工作力度不大、工作不到位,與市場經濟的發展不相適應。

2、特殊類型黨員管理機制相對滯后。新時期,陳舊的黨員管理機制很難適應社會發展中出現的新問題,主要表現為:一是流動黨員管理難。主要存在流動黨員的流入地黨組織不愿接收,流動黨員本人不與流入地黨組織聯系或不公開自己的黨員身份(有些流動黨員長期把組織關系放在口袋里,成為“口袋黨員”)。造成黨員不找組織,組織找不到黨員的現象。二是企業黨員管理難。有些企業在改制時,只注重抓經營機制的轉換,忽視黨建工作,企業黨組織處于半癱瘓狀態,不能開展正常的組織活動。三是下崗、外出務工黨員管理難。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市場競爭不斷加劇,下崗職工黨員返鄉、外出務工黨員不斷增多。進而將會有大部分流動黨員遠離屬地黨組織,使流出地黨組織“管不著、管不到、管不住”。同時,一部分黨員缺少《流動黨員活動證》等有效證明材料,使流入地黨組織“不愿管、沒權管、管不好”,從而把此部分黨員置于“兩不管、兩不找”、“形式管、實不管”的邊緣地段。四是在職黨員八小時以外管理難。個別在職黨員在八小時以內是先進分子,八小時以外在家庭、在社會生活中表現不佳,影響了黨在群眾中的形象,其原因主要是黨員管理制度還不完善,黨員管理制度的觸角沒有得到延伸。

3、黨員管理的“出入口”機制不健全。在如何把好黨員發展的質量關、結構關等方面缺乏一套完善的制度約束,發展黨員程序不規范。在“入”的方面,熱衷于定指標、下任務,片面追求數量,忽視了發展黨員的質量。特別是一些基層黨委在下達發展黨員指導性計劃的同時,把發展黨員計劃列為黨建硬性指標加以考核,使發展黨員工作脫離了實際。此外,對發展黨員工作缺乏有效的監督,造成一些地方出現近親繁殖現象,甚至把一些素質較低的人吸納到黨的隊伍中來。在“出”的方面。民主評議黨員工作基本流于形式。許多黨組織在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中,怕得罪人,不敢進行評議,即使評議出來,對不合格黨員處理也軟弱無力。有的甚至把因違法違紀而受到黨內處分的黨員作為評議的“成果”。

4、黨員日常教育管理機制運行不科學。一是組織生活單一。在開展“”中,許多黨組織往往是念念報紙或結合當前工作議一些事。組織生活會往往是走形式,不能很好地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許多黨員沒有得到嚴格的黨內生活鍛煉。二是教育模式的單一。在黨員教育上沒有考慮不同黨員的年齡、文化、職業的特點,搞一鍋煮。效果很一般。既使是作為黨員教育的主要陣地的黨校,其教育的形式也很單一,還是“老一套”。三是教育體制不科學,難以適應新形勢的要求。在黨員教育方面,紀委、組織部、宣傳部各抓各的,缺乏捆綁合力,造成教育與管理、監督相脫節,因此很難實現教育上的整體效應。

二、構建黨員管理機制問題的幾點建議

黨員管理工作是一項長期的、復雜的系統工程。針對新形勢下黨員管理面臨的新情況、新問題,我們必須以改革創新的精神,積極探索黨員管理的新機制、新辦法,切實加強對黨員的有效管理,不斷提高黨員隊伍整體素質。

1、完善發展黨員工作機制,嚴把發展黨員質量關。一是實行入黨積極分子確定培養備案制。基層黨支部對確定培養的入黨積極分子,要報上級黨組織備案,沒有上報備案的,不得列為發展對象。同時實行入黨積極分子定期考察制度,杜絕臨時動議現象。對于不按規定履行培養、考察程序,或對有關材料進行追記、補記的,要追究承辦人的責任,并視情節予以處理。二是實行發展黨員全程公示制。除黨員標準和發展黨員工作的指導方針以及發展工作程序必須向群眾公開外,對發展黨員的全過程必須采取適當方式向群眾公開。將公示時段前移和后延,貫穿培養發展全過程,實行選苗、培養、考察、審批、轉正五公開。三是實行發展黨員預審制。凡準備發展的黨員在黨委審批前由黨委將準備發展的黨員的《入黨對象考察寫實薄》、《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書、自傳、政審等有關材料送上級黨委組織部審查,主要看準備發展的黨員的程序是否合法,材料是否齊全進行審查,被認定合格后方可吸收入黨。四是實行發展黨員責任追究制。對新發展黨員工作實行“誰介紹誰考察,誰審批誰負責”。對因入黨介紹人和考察人沒有如實向黨組織匯報發展對象真實情況,致使發展黨員工作出現錯誤的,追究介紹人和考察人責任;對確定入黨積極分子、發展對象、接受預備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不按發展黨員程序或沒有進行公示的,追究黨支部書記責任;對發展黨員手續不全、政審不嚴和違反規定發展黨員及黨委沒有按時召開黨委會研究的,追究分管書記和組織委員的責任;對違反《黨章》規定而被吸收入黨的,不予承認,并在支部大會上公布,上級黨組織要按責任大小對失職者批評教育,違紀的要給予黨紀處分。五是實行“三控一平衡”制度。即從結構上控制,從速度上控制,從程序上控制,最終實現黨員發展總量平衡。控制結構。在新發展黨員中,35歲以下、女黨員、高中以上文化、生產一線等四項指標必須嚴格控制,并要逐步減少機關人員、教師隊伍中的黨員發展人數。控制速度。黨員數的增長率應控制,使得黨員數量保持適量增長,把最優秀的、最能發揮先鋒模范作用的人吸收進黨內來;控制程序。試行入黨積極分子全市統一培訓考試發證制度、發展對象“兩票制”(先由一定范圍的群眾代表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表達是否同意發展對象入黨的意愿,作為黨組織的參考,再由黨員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對發展對象進行表決),提高發展黨員工作質量。總量平衡。通過以上四項措施,逐步調減每年新發展黨員數量,使黨員總量在一定時期內保持平衡,實現可持續發展的目標。

2、完善黨員退出機制,優化黨員隊伍結構。嚴肅處置不合格黨員,切實疏通黨員出口,確保黨員隊伍“吐故納新”,不僅是黨的紀律要求,也是貫徹從嚴治黨方針和“三個代表”思想的基本要求。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必須把握好幾個環節。一是必須明確新形勢下不合格黨員的標準,準確判別和認定不合格黨員。制定不合格黨員標準,既要充分考慮現實問題,又要適當涵蓋新形勢下可能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制定的標準要廣泛征求黨內外意見,得到絕大多數黨員和群眾的普遍公認。二是要改進民主評議黨員的方式方法。應積極嘗試新路子。如實行“兩票制”評議。即黨內與黨外相結合,由黨員評議票加上群眾評議票來綜合評定黨員是否合格,這樣可以提高評議工作的準確性。根據部門單位之間工作的關聯性,還可以實行立體式評議。如機關黨員由本單位支部黨員和縱、橫向有關聯的單位黨員共同評議,綜合評定黨員,以提高評議黨員工作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三是對評議認定為不合格的黨員要嚴肅處置,做到認定一個,處置一個。處置的過程及辦法必須做到事實清楚、理由充分、程序規范、處理恰當、手續完備。在處置工作中要注意界于合格與不合格之間的那部分黨員,盡量給予他們改正提高的機會,達到處置少數,教育多數的效果。四是實施“末位審格、三評一定、誡勉談話”的民主評議黨員制度。堅持“末位審格”,即把各支部測評處于最末位的黨員作為重點評議對象,報上級黨委進行重點審格;黨(工)委根據平時掌握的情況,結合深入的調查、走訪、座談,綜合分析,在集體討論研究后,形成定格意見,再報區委組織部內審,確定不合格黨員的人選。堅持“三評一定”,即通過黨員評議、群眾評議、民主測評,組織定格,初步排出每個黨員的民主評議檔次。堅持“誡勉談話”,就是根據民主評議的結果,向被評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黨員指出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在進行組織核實后下發告誡通知書。

3、完善黨員教育工作機制,增強黨員隊伍素質。一是要建立黨的領導特別是黨的“一把手”抓黨教工作的機制。這是新形勢下“黨要管黨,從嚴治黨”的迫切需要。事實證明,哪個黨組織的領導重視抓,哪個黨組織的黨教工作就做得好,那里的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就更加明顯。要把“一把手”抓黨教的工作列入領導責任制考評的目標之一,把能否做好本單位、本轄區內的黨教工作作為衡量一個領導是否具有堅定政治立場、能否駕馭全局重要標準。二是要建立“以塊為主”抓黨教工作的機制。大到黨委,小到黨的小組,必須切實負起黨教工作主抓責任,改變依靠上級抓、部門抓、條條抓的狀況,并把能否抓好黨教工作列入黨建工作重要考評目標。三是要建立黨教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堅持和完善以組織部、宣傳部、紀檢部門為主體成立黨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定期研究工作、定期召開黨員教育經驗交流會,提高對基層的指導力度,做到黨員“教育、管理、監督”三位一體,逐步實現教育管理系統化。四是要建立黨教工作投入機制。黨員教育管理要有專項經費,并列入各級財政預算,不斷改善教育條件,逐步實現黨教工作現代化。五要創新黨員教育方式方法。變靜態教育為動態教育,變灌輸式的教育為形象教育,變單一的理論教育為整體素質教育。同時,要加快電化教育和多媒體教育的發展步伐,給黨員教育注入新鮮血液,提高教育的實際效果。要不斷改進黨內組織生活的質量,結合開展“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活動,努力恢復批評與自我批評的優良傳統,并促進其走上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4、完善流動黨員管理機制,擴大黨管工作覆蓋面。一是運用網絡管理。有條件的基層黨委要充分利用網絡技術,建立自己的黨建網站。在不涉及黨的秘密前提下,在網站上宣傳黨的方針政策,提供黨員教育資料等,積極引導流動黨員到網站上接受教育,參與討論,向黨組織匯報在外的工作和學習心得,主動為家鄉的建設獻計獻策。二是實行專人聯系管理。流動黨員的各有關黨支部都應確定專人與流動黨員聯系,一人一掛鉤。流動黨員到達外出地后,必須及時地向原黨支部和聯系人提供聯系電話和通訊地址。指定的聯系人每季度至少同流動黨員聯系一次。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和工作情況,征求他們對支部及對家鄉建設的意見和建議等。三是加強黨員接轉關系管理。黨員外出時間6個月以上,從業地點和單位比較固定,且從業的單位已建立起黨組織的,原黨組織應將黨員正式組織關系轉入所去地方、單位的黨組織,以利外出黨員參加其組織生活并交納黨費。對流入的外地黨員,各級黨組織也應做好各項接轉工作。四是加強黨員組織管理。在流動黨員相對集中的地方,及時建立臨時黨支部或黨小組。流動黨員臨時黨支部或黨小組隸屬于原所在地黨組織領導,并協助原所在地黨組織教育管理流動黨員。五是實行“持證”管理。對未轉移組織關系又沒有臨時黨支部或黨小組管理的流動黨員,實行“持證”管理。黨員外出前,必須向原黨組織報告,對外出時間6個月以內,或外出時間較長,但暫時無法轉移組織關系的,必須辦理使用《流動黨員活動證》。流動黨員外出后,應及時將《流動黨員活動證》交給外出所在地黨組織,接受外出所在地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外出黨員返鄉后,原黨組織要認真查驗《流動黨員活動證》所記載的有關內容。對外出時間3個月以內的,外出黨員必須開具《黨員證明信》;流動黨員外出后,應憑《黨員證明信》,主動接受外出所在地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對持有《流動黨員活動證》和《黨員證明信》的外來黨員,流入地的黨組織驗證后,應按照地點相近、行業歸口和便于管理的原則,將其編入黨支部、黨小組,同時報上級黨組織備案,并及時安排其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其它該參加的黨內活動。

5、完善黨員激勵約束機制,增強黨員的自我約束和榮譽感。加強黨員管理,使廣大黨員趕有目標,干有動力,不斷提高為廣大群眾服務的能力和本領,必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一是要建立精神與物質相結合的激勵機制。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必須堅持物質和精神“兩手抓”。在精神上,除對優秀黨員和黨支部進行表彰外,還應通過電視、報紙、廣播等傳播媒體進行廣泛宣傳,讓他們感受到自身價值,激發他們再接再勵,永葆先進。在物質上,應建立優秀黨員社會保障制度。可考慮設立黨員建設基金會,對連續二年被評為優秀的黨員,在給予榮譽表彰的同時,給予一定的物質鼓勵。鼓勵有技術、懂科技、會管理的優秀黨員繼續學習,掌握更多的致富本領。二是建立黨員幫扶制度。鼓勵先富起來的黨員幫助未富黨員。對于依靠技術和勞動先富裕起來的農村黨員和下崗黨員,自愿幫助其他未富的農村黨員和下崗黨員致富,努力在支部內實現共同富裕。對下崗困難黨員,可由機關副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幫扶。建立幫扶工作責任制,對幫扶工作不主動,措施不力的,在年終考核時不能被評為優秀,對搞形式主義的,嚴肅進行批語教育甚至組織處理。三是要合理分配優秀黨員的名額。優秀黨員名額中應劃分出一半以上給生產一線黨員、知識分子黨員和一般干部黨員。優秀黨員的評定要先經過民主評議和公示,要得到廣大黨員和群眾的肯定。四是要建立和完善黨員的有效監督機制。調查顯示:對黨員的監督中最有效的監督是社會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其次是黨內監督,最后才是自我監督。因此,要不斷擴大黨員的監督層面,大力推進民主化監督進程。除了黨內機密之外,有關黨員的發展、提拔、使用等能夠公開的要堅決大膽地公開。鎮、村兩級在推行政務公開、村務公開同時,可以開設黨務公開專欄,以增進對黨員監督的透明度。要不斷強化黨風廉政建設有關條例的宣傳力度,加強黨員的警示教育,提高黨員遵紀守法的自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