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保黨員管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時間:2022-07-06 06: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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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保黨員管理情況的調研報告

如何加強“協保黨員”的管理,理順黨組織關系,已經成為新時期加強黨員管理的一個緊迫課題。為此,我們從1998年開始就進行了研究探索,經過幾年調查研究和探索實踐,許多基層黨組織已經形成了一些成功的經驗。為了適應企業改革發展的要求,更好地加強“協保黨員”的管理。今年,我們又組織力量進行了專題調研,旨在幾年來實踐與探索的基礎上,提出“加強‘協保黨員’的管理建議”。

一、目前,“協保黨員”管理的基本情況

截止2001年底,工業系統的黨員總數為200328名,其中在崗黨員148257名,不在崗黨員52071名。在52071名不在崗的黨員中,除24788名離退休黨員外,有13295名協保黨員,占不在崗黨員總數的255%和下崗黨員的644%。在這些“協保黨員”中,生產工人占46%;專業技術人員占21%;管理人員占19%。從“協保黨員”的年齡分析,36~50歲的占64%;51歲以上的占35%;35歲以下的只占1%。從文化程度分析,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437%;中專、高中文化程度的占373%;大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占19%。這些“協保黨員”主要分布在輕工、電氣、華誼、紡織等傳統產業。由此可見,“協保黨員”隊伍普遍存在文化程度不高、年齡偏大、懂技術或會管理的為數不多,觀念比較陳舊,競爭能力較弱的特點。因此,在國有企業改革重組的力度不斷加大的今天,重視和加強對“協保黨員”的管理,不僅是加強基層黨建工作的迫切需要,而且是確保企業和社會“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的客觀要求,必須引起各級黨組織的高度重視。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推進,基層黨組織對于“協保黨員”的管理體制、管理方法和活動方式都發生了一系列的變化,這些變化主要反映在以下三個方面:

一是由于管理機構的變化,使基層黨組織對“協保黨員”的管理體制發生變化。前幾年,各集團公司都建立了“再就業服務中心”,企業專門成立了安置辦,職工下崗進入“再就業中心”(以下簡稱“中心”),由企業安置辦專門安置與管理下崗職工。同時,基層黨組織設立“中心”(或安置辦)黨支部,“協保黨員”一般都編入“中心”(或安置辦)黨支部,有專門的組織機構進行管理。但是近年來,隨著“中心”和安置辦相繼撤銷,相關的黨支部也同時撤銷。企業沒有一個專門的機構管理“協保黨員”,其組織關系暫時掛在企業黨委的組織科。這樣的變化,必然影響“協保黨員”的管理。尤其是隨著“中心”的撤銷,“協保黨員”的人數在進一步增加,而一些殼體企業的黨委部門留守干部僅有1~2人,要管好全廠“協保黨員”常常感到力不從心,困難很大。

二是由于管理政策的變化,使“協保黨員”管理意見不相適應。近年來改革的相關政策發生了很大的變化,包括協保的政策也有所變化,其政策的主要導向是向社會化和市場化轉變,使協保職工與原企業的關系越益分離。同時,對于已經“協?!睅啄甑穆毠ぃ仓鸩竭m應市場化的運作,對于原來的企業(和黨組織)的工作方式和活動方法也越來越不適應。由于這些變化,使工業黨委在1998年下發的滬工委組(1998)46號文件,關于《進一步加強下崗待工黨員管理工作的意見》的貫徹也發生了變化。目前,“協保黨員”管理的實際情況已經遠遠超出了文件規定的范圍。

三是由于管理方法的變化,使黨組織與“協保黨員”之間的聯系、溝通發生了變化。作為企業黨組織對黨員的管理,通常把黨員在崗位上的管理可以視為封閉式管理,進入“再就業中心”后的管理則可認為是半開放管理,黨員出“中心”以后,預示著真正從單位人成為社會人,主要是社會對他們的管理,完全是開放式管理。協保黨員的管理處于開放式管理之下,這使企業黨組織同協保黨員的聯系、溝通發生了變化。企業黨組織很難用管理企業黨員的方法管理“協保黨員”,“協保黨員”也很難接受黨組織對企業黨員的管理方法。協保黨員與企業黨組織的聯系與溝通越來越少,越來越不正常。有的甚至只能通過每年一次交黨費的機會與“協保黨員”見面,現在比較普遍的情況是企業黨組織遇到黨內重要事情只能通過電話、書信、托人轉告的方式與黨員進行聯系,對“協保黨員”的管理,往往只見其名,不見其影,鞭長莫及。

綜上所述,隨著國企改革的不斷推進與深化,“協保黨員”管理的外部環境與內在體制都發生了新的變化,廣大基層黨組織迫切需要提供符合現實情況的指導意見,使“協保黨員”管理在新形勢下逐步走上規范化制度化的道路。

二、進一步加強“協保黨員”管理的建議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入,國企改制、兼并、破產等引發的職工下崗分流還將不斷發生,“協保黨員”仍會保持一定的數量甚至呈現不斷增加的趨勢,為適應改革的需要,使基層黨組織能夠加強對“協保黨員”的有效管理;使“協保黨員”能夠正常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接受黨組織的教育和監督,發揮先鋒模范作用,根據中組部和市委組織部的有關文件規定,對進一步加強“協保黨員”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1、要進一步明確加強“協保黨員”教育管理是當前適應國企深化改革的新情況,完善基層黨建新格局,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的實際步驟。各級黨組織要從改革、發展、穩定的高度,從鞏固執政黨基礎的戰略高度,以強烈的政治責任感盡心盡責地做好對“協保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要針對“協保黨員”的實際情況,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使每個“協保黨員”都能參加黨組織生活,交納黨費,自覺接受黨組織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感受黨組織的溫暖。在加強“協保黨員”管理中,要防止出現“協保黨員”找不到黨組織,黨組織管不到“協保黨員”的“真空”現象。各級黨組織要認真研究和高度重視,采取切實措施,把“協保黨員”教育管理工作落到實處,抓緊抓好。

2、加強教育,要突出針對性,引導“協保黨員”始終堅持正確的理想和信念,自覺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帶頭在艱苦崗位再就業,帶領和幫助下崗職工再就業。加強“協保黨員”的教育,要及時了解掌握“協保黨員”的思想動態,采取適合“協保黨員”特點的有效方法,堅持因地制宜、因人制宜,有針對性地抓好教育。一抓觀念的轉變。要教育引導黨員樹立勞動就業找市場、提高技能進市場、早進市場早得益的新觀念,理解、支持、參與、推進改革;二抓技能提高。要啟發幫助“協保黨員”根據各自的特點,學習掌握必要的再就業技能,用實際行動帶頭在艱苦崗位上就業,充分發揮共產黨員在再就業中的先鋒模范作用。三是抓黨紀約束。要明確協保黨員不能因為“協?!倍档忘h員標準、放松要求,有損黨的形象?!皡f保”后也要時時事事嚴格要求自己。無論在哪個崗位上都應該自覺履行黨員的權利和義務,重申黨員不允許參與鬧訪、集訪的紀律,自覺塑造和維護黨員形象。四抓載體建設。要針對“協保黨員”工作流動的特點,充分利用企業和社會資源豐富的優勢,建立流動黨員聯絡站、在職黨員聯誼會等各種載體,加強與“協保黨員”溝通聯系、教育,堅定“協保黨員”的理想信念。

3、加強管理,要區別不同情況,采取不同形式,使每個“協保黨員”都處在黨組織的有序管理之中。各級黨組織要充分考慮“協保黨員”的具體實際,區別不同情況,采取不同形式,認真把“協保黨員”管理好。

1)對提出轉接組織關系的“協保黨員”,原單位黨組織應及時把其組織關系轉接到其就業所在單位或居住地黨組織。

2)對已有固定工作地點且時間在六個月以上的“協保黨員”,企業黨組織應及時將黨員組織關系轉至其所去單位黨組織;對已有固定工作地點且時間在六個月以內的“協保黨員”,企業黨組織應及時出具黨員證明信,轉移黨員組織關系。

3)對尚無固定工作地點的“協保黨員”,企業黨組織要及時與地區黨組織聯系,及時將黨組織關系轉到居住地;

4)對所去單位或居住地暫無黨組織的“協保黨員”,企業黨組織要義不容辭地把這部分“協保黨員”管理好。企業黨組織要將“協保黨員”編成黨小組或黨支部,落實專人或由組織部門具體負責抓好日常管理,定期組織黨內活動,直至逐步轉出。

4、認真貫徹中央和市委的有關政策規定,堅持有情操作,按照黨員組織關系轉接程序規范操作,確保每一位”協保黨員”的組織關系真正落實。企業黨組織要以高度的責任感做好“協保黨員”的組織關系接轉工作,要按照中央和市委的有關政策規定,主動與地區或有關單位黨組織溝通情況,統一思想,理順關系;要耐心細致地做好“協保黨員”思想工作,幫助他們正確認識和掌握黨組織的有關政策;幫助他們充分認識組織關系與勞動關系的區別;幫助他們解決思想問題和實際問題;要制定相應的制度和操作程序,確保組織關系接轉工作的具體落實。

1)要幫助“協保黨員”提高對組織關系接轉工作重要性、嚴肅性的認識,要強化黨員組織關系必須由黨員本人親自轉的要求;對確有特殊情況,“協保黨員”在外地工作等原因,本人無法親自轉接的,要與原單位黨組織取得聯系,可委托原單位黨組織幫助轉接。

2)對轉出的組織關系,無論是轉就業單位,還是轉居住地,企業黨組織要制定《組織關系轉接落實聯系單》,加強轉接單位黨組織之間的聯系,對組織關系落實情況予以確認,防止“袋袋黨員”的情況出現。

3)對居住地與戶口所在地分離的“協保黨員”,企業黨組織應本著既便于管理,又便于其參加組織生活的原則,將其黨組織關系轉居住地黨組織。

4)對“協保黨員”到外地勞務輸出的,其組織關系轉居住地黨組織或當地就業單位的黨組織。

5)對因私出國出境回國后的黨員,在與企業簽定了“協?!标P系成為“協保黨員”以后,其黨組織關系轉居住地或就業單位黨組織。

6)對尚無工作而因動遷暫住過渡房、新建居民區未建黨組織等特殊情況暫時無法轉接黨組織關系的“協保黨員”,其黨組織關系可暫留原單位,待具備條件后再辦理轉出手續。

7)對無正當理由,不按規定轉移黨組織關系的“協保黨員”,黨組織應根據具體情況,給予批評教育,限期轉接組織關系。

做好“協保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組織關系轉接工作是新時期加強黨員管理工作的新探索、新嘗試,在實踐中難免會遇到一些問題。各級黨組織要以認真嚴謹的態度,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妥善解決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