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數化執法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04 11:3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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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數化執法調研報告

去年以來,**市國稅局針對省國稅局執法檢查中暴露出來的問題,進行反復研究討論,就如何進一步規范執法行為,高效地開展執法檢查進行了有益的探索,確立了以異常數據信息清理為核心的執法檢查新方式,達到了規范稅收執法行為、提高稅源管理質量的效果。

一、完善稅收執法檢查新機制的現實選擇

一年一度的重點稅收執法檢查是規范稅收執法行為,實現稅收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樹立稅務機關規范執法、文明服務、勤政高效的新形象的一項重要工作。近年來開展的重點稅收執法檢查,雖然對規范執法行為,提高征管質量,推進依法治稅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其局限性也日益顯現。一是由于時間緊、內容多、范圍廣、任務重,檢查存在不深、不實、不到位的現象,基層是查時重視,查后忽視,沒有達到應有的效果,部分執法過錯行為屢查屢犯;二是檢查人員檢查確認的問題正確與否,缺乏必要的復核,同一項目不同檢查人員檢查,就產生不同結果,自由裁量范圍過寬,欠缺公平、公正,帶來基層稅收管理員思想上的負擔。三是檢查結果的運用比較狹窄,僅限于過錯責任追究,對稅源管理工作的監督促進,對干部考核考績的參考作用沒有得到體現。因此,完善執法檢查方式,有效推動稅源管理工作的開展顯得十分迫切和必要。

隨著信息化建設步伐的加快,目前改變執法檢查的模式已具有十分有利的條件:一是征管數據已實現省級集中,為集中處理執法異常數據信息提供了便利的條件,為執法檢查提供了執法信息資源。二是各類稅源管理軟件的運用,為監督稅收執法行為提供了平臺。三是基層稅源管理機制已建立并逐步完善,其運行機制為執法檢查開展提供了有益的借鑒參考,也為執法檢查與稅源聯動管理工作的共同開展、共同運作提供了可能。

**市國稅局經多方研究論證,確定了“以信息化應用為支撐,以整合利用征管數據資源為切入點,以流程管理為手段,以稅源管理為導向,以異常信息集中處理為核心,打造執法檢查與稅源管理聯動處理平臺,實現執法檢查科學化、精細化,提升稅源管理質量和效率。”這樣一個新型的執法檢查機制。在這個機制中,實現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將分布于各個系統的異常數據信息資源歸集到市、縣(區)局搭建的執法檢查信息平臺中,在平臺內部組建異常數據處理流程網,完成異常數據信息從-核查-審核-整改-追究的整個過程。

二、稅收執法檢查新機制的主要框架

(一)建立一個組織體系。建立了市、縣(區)、分局三級執法檢查網絡體系,在全局形成了一個由分管領導親自抓、法制部門直接抓、其他部門配合抓的執法檢查工作格局,為執法檢查工作提供了強有力的組織保障。一是市局、各縣(區)局成立執法檢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領導小組負責對執法檢查工作統籌規劃、組織協調,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和辦法。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執法檢查的實施。研究異常數據參數指標,布置異常數據核查任務,進行業務指導;復核異常數據核查整改結果,分析執法過錯原因,界定過錯性質,開展責任追究,定期組織開展重點執法檢查。二是各基層分局、稽查局和辦稅廳設立綜合崗,負責異常數據核查的任務分解和匯總上報。根據縣區局領導小組辦公室布置的異常數據核查任務,進行初步分析,分類細化,報單位領導批準后向業務工作人員布置核查任務,及時收集核查整改情況,并按時上報。

(二)搭建一個技術平臺。搭建一個操作性、直觀性、效能性、監控性較強的執法檢查信息平臺,將各個稅收管理系統的信息資源進行整合,讓這些信息資源能夠直觀地在平臺中共享利用,利用這個平臺進行執法檢查信息資源整合、審核處理、業務指導、責任追究、信息反饋,實現四個功能:一是自動流轉功能,每一項異常信息處理工作布置后,根據信息流轉的必須環節在平臺內形成自動流轉,解決過去需要經過紙質資料傳遞的弊端,節省人力物力。二是自動提醒功能,平臺采取的是實名登陸,只要管理人員打開計算機,屬于管理員本人的新異常信息待處理工作或處理工作完成反饋,系統都會自動提醒,改變了過去人工督促做法。三是工作進度提示功能,每項異常信息清理工作進行狀態分為待完成、超期完成、超期未完成及遵期完成四種狀態,每項工作完成狀態一目了然,便于業務人員操作,也便于日常執法考核。四是信息共享功能,平臺的所有、處理、追究內容均能實現各科室、分局可以在此進行經驗交流,調取利用,提高自身業務水平,防范執法風險。

(三)推行一個檢查機制。實行以異常數據日常執法檢查和其他執法事項重點執法檢查相結合的執法檢查機制,日常執法檢查就是以異常參數類信息集中清理為核心工作,依據異常信息來源,倒查執法過程中各環節是否存在違法、違規行為,構成執法過錯的予以責任追究。屬稅源管理環節疏漏的,提出建議,由稅源管理部門進行糾正。具體的檢查工作流程是:各業務部門按照管理職能,除稅收執法管理信息系統(2.0)中已有的106個過錯指標外,深入研究,建立一個精確度較高、技術含量較高、實施效率較高的復合化參數指標體系。各級信息中心根據執法檢查參數指標,對各系統進行實時監控,每月提取異常數據信息交各級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分析存在執法過錯的可能性,確定核查內容,對需要核查的任務,作為任務類信息下發。各分局、稽查局、辦稅廳將核查任務,分解落實到相關業務工作人員,逐筆逐條進行調查核查,并及時匯報核查整改情況。各級執法檢查領導小組辦公室,對核查整改情況及時進行復核,根據核查情況,判斷是否存在執法過錯,對執法過錯區分情況進行過錯嚴格追究。凡經確認屬于執法過錯,能夠按規定自查自糾的,原則上不予追究;屬于執法過錯,整改不到位的、不整改的以及重復發生的執法過錯,一律按執法過錯追究辦法嚴格追究,并通報批評。將每次核查處理結果記錄在案,作為各級執法部門、單位日常執法檢查的結果,并記入日常目標考核結果之中。

三、運行執法檢查新機制成效顯著

認真完善和落實各項執法檢查工作制度,達到四個強化,實現四個提高。一是強化業務學習、提高執法能力。建立內部稅法公告會制度,每季度召開一次稅法公告會,集中稅干學習稅法。在內部網站設置業務學習專欄,定期學習內容,根據系統瀏覽記錄考核學習情況,促進稅務人員依法行政能力的提高。二是強化過錯分析、提高防范能力。每季度組織一次異常信息解讀活動,對異常參數指標逐條進行解讀,讓執法人員理解各類異常數據信息的產生過程、原因和糾正辦法,提高執法人員自我防范和糾錯能力。三是強化部門聯動、提高平臺功效。不論是哪個業務部門,凡是日常工作中發現異常信息的,可以直接反饋到執法檢查信息平臺中,由相關部門進行處理,保證異常數據能夠及時發現、及時處理。四是強化崗位責任、提高整改效果。通過執法檢查信息平臺的任務類信息,啟動短信流提醒各單位及時處理。如果不及時處理或處理不到位的,追究各責任單位或責任人員的責任。凡檢查沒有發現的問題,被上級執法檢查發現的,要追究責任部門、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自實施以異常信息清理為核心的執法檢查方式以來,經過半年的工作實踐,取得了良好成效:一是異常數據量明顯減少,清理異常數據工作效率穩步增長。二是執法檢查次數相對減少,單項執法檢查質量明顯增高。三是責任界定隨意性明顯減少,執法檢查遵從度顯著增強。四是檢查結果運用單一情況減少,綜合利用效率明顯增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