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稅負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04 11: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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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稅負調研報告

目前日常征管中發現,“零負申報、低稅負”企業比例較大且呈上升的勢頭,已經成為制約稅收收入增長的瓶頸,成為影響稅收征管的風險點,我們選取十四戶外資企業作為樣本開展典型性調研,認真研究分析現象成因,并提出和采取措施切實解決問題。

一、樣本調研基本情況

為確保掌握情況,查到癥結,找準對策,我們專門成立會審小組和調研小組,確定7個行業14戶低稅負、零負申報企業作為調研樣本。這些企業銷售規模從年產幾百萬元到年產幾十億不等,有開業不到一年的新辦企業,也有經營期在15年以上的老企業;外資區域涉及香港、臺灣地區以及韓國、日本、美國、歐洲和太平洋群島國家(避稅港),具有較強的典型性和代表性。

調研中我們采取事前、事中、事后三次集中會審的辦法。首先,由責任人陳述企業基本情況和案頭分析情況,集中逐戶過堂,分析排查疑點和確定調研重點;其次,由調研人員深入企業一線,詳細了解生產經營狀況和工藝流程,檢查生產車間和倉庫的實際情況,詳細查看企業賬簿,重點審閱抵扣聯的列支范圍,出口退稅情況,成本費用是否真實,關聯企業間的轉讓定價和融通資金情況,有無視同銷售、報廢、廢料銷售情況,所得稅減免期前后有無人為調節年度間利潤,向境外付匯等情況。對調研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進行事中的集中會審,討論確定解決疑難問題的方案;再次,對調研發現的問題集體討論,形成統一的準確處理和后續管理意見。經過一個月的深入調查研究和科學分析評估,14戶企業共查補增值稅77.23萬元,調減留抵107.49萬元,調增所得額130.59萬元,所得稅稅款28.36萬元,滯納金20.12萬元,調整外資所得稅“兩免三減半”優惠年度一戶。

二、形成“零、負稅申報”現象的主要原因

形成企業“零負申報”和長期低稅負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企業內部的原因,也有稅務部門管理的原因;既有經濟客觀因素,也反映人為主觀因素;既表現于稅收征管操作的欠規范,也透析出稅收政策制定的不夠完善。具體有以下幾點:

1、企業發展面臨諸多困難,生產經營不景氣。諸多中小企業生產規模較小、產品結構單一,缺乏新品開發能力,發展后勁不足,嚴重影響企業盈利能力,抗風險能力非常脆弱;人民幣匯率升值和出口退稅率調整影響出口企業的利潤;中小企業對下游大企業的依賴性強,價格受其控制,一定幾年不變也是重要因素。

2、稅制設計有缺陷,造成實現稅額有扭曲。現行的“生產型”增值稅購進扣稅法,沒有充分考慮新辦企業在開辦初期、季節性生產企業和產品生產周期長的企業在相當長的時間內,進項大于銷項的實際,客觀形成了階段性的“零負申報”現象。主觀方面,部分企業利用稅制設計上的缺陷,出于緩解資金短缺的目的,在財務上人為地調節進銷項結構和銷售實現時間,消化和扭曲應實現的增值稅。另外,稅收政策與財務制度差異仍然很大,增加了稅額準確計算和稅收征管的難度。

3、管理觀念和手段弱化,企業財務管理不夠嚴謹規范。稅收政策的貫徹執行與財務核算主管部門的分離,容易引起財務核算管理主體的相互扯皮;企業財務人員的頻繁流動也給稅收征管帶來較大的影響,財務核算時間和人員上的脫鉤造成財務核算不準;企業財會人員素質良莠不齊也是制約準確核算的因素,部分財務人員對企業的財務核算不能完全準確體現經營成果,同時增加了稅收管理人員的執法風險。

4、管理人員面臨知識更新壓力,管理力度相對薄弱。大部分基層干部的納稅檢查和評估還停留在依靠手工賬冊,對財會電算化特別是ERP系統(企業資源計劃系統)應用還不熟悉、不熟練。一些基層管理人員在日常征管中仍存在認識誤區,重增值稅,輕所得稅,重稅負,疏管理,對重點稅源戶比較重視,對中小企業管理和監督偏松。一些管理人員過度依賴管理軟件和工作流處理,深入企業調查分析不夠,實地管理監控不夠。

5、關聯交易制度體系尚未建立,反避稅難度大。關聯交易相關法規的滯后給企業帶來了很大的避稅空間。根據OECD有關調研報告,特別新所得稅法實施后,大型集團企業特別是跨國企業均將轉讓定價作為首要稅收問題。目前關聯企業轉移利潤主要集中在集團內部企業間的各種往來,主要手段有:高進低出,即以較高的價格向關聯企業購進原材料,以較低的價格將產品售給關聯企業,將企業利潤稅前轉出;虛列或多列租賃費,即以同關聯企業簽訂財產租賃合同的名義,將企業利潤轉移出去,有的實際上并未發生租賃行為;提高傭金費用標準,以高額勞務報酬費、技術咨詢費、中介業務費名義,將利潤轉移到關聯企業;向關聯企業融資,以高于同類業務的利率支付利息,將利潤稅前轉移。目前,反避稅工作還是一個薄弱環節,除了有關法規亟需建立和完善外,對反避稅工作思想認識上還存在不足,稅務人員業務素質與反避稅工作要求不盡適應。稅務部門缺乏了解國際市場行情,稅務人員缺乏豐富的反避稅經驗和能力,這些都給反避稅工作帶來困難。

6、企業稅法觀念淡薄,稅收宣傳和執法力度還很不夠。稅務機關需加大力度多宣傳多輔導,為企業提供法規和政策保障。同時,稅務人員需解決執法力度偏弱的問題。

三、解決問題的對策建議

稅收某些職能的強化,稅制設置缺陷的彌補,最終要通過建立科學化、精細化的管理機制,加大稅收征管力度來實現。針對上述存在的問題和管理難點,應制定應對策略,提高解決問題的能力,增加管理的精度。

1、強化分析,整合設置零負申報和低稅負風險警戒區。宏觀上要分行業、分工藝流程、分規模等開展復合式的梳理分析,剔除合理性的因素,真正設立風險區和風險點。微觀上,牢牢把握企業的實際生產經營狀況,重點加強零負申報和長期低稅負企業的日常監管。真正落實責任區責任人巡查制度,不定期實地調查,對企業法人、經營者和財務人員約談,查看生產車間和倉庫,調閱賬冊,了解企業真實的狀況。對不正常零負申報,加強評估力度和深度,促使企業規范運作,不斷降低零負申報面。

2、多管齊下,綜合運用各種征管手段加強監控。做到征管環節全覆蓋、管理過程全監控、稅收服務全方位。首先,要突出分類管理。對重點稅源企業、行業進行重點管理,對規模小、效益不好、固定資產投入不多的外資企業,要控制用票量,對財務核算不夠規范,成本核算不準確的,要促進準確核算;其次,強化申報審核。真正建立“兩稅”數據審核機制,增值稅低稅負外資企業,往往也是虧損企業,要加大長虧不倒的外資企業的重點監控,不斷加強月度和季度申報審核,提高預繳率;再次,強化跟蹤管理。對正常零、負稅申報企業如季節性生產企業、生產調試階段企業等情況,要注意跟蹤管理,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內外聯動,加大反避稅工作力度。部分外商投資企業年年虧損,產品增值率低,而生產經營規模卻逐年擴大,利用轉讓定價轉移利潤明顯。為進一步加強反避稅工作,要做好以下幾點:一是加強企業關聯申報管理,嚴格日常稅務監督,完善關聯交易申報的完整性、準確性;二是對關聯交易的經營情況進行分析,將企業歷年關聯申報數據實施綜合分析,重點分析關聯交易變化與經營成果的相關性;三是廣泛收集行業數據,分析行業特點,將企業的經營情況與行業狀況進行對比,從而篩選出異常指標;四是充分利用反避稅數據庫平臺,尋找與關聯企業相同或類似的可比企業,強化可比性分析,努力發現避稅疑點;五是加強售付匯管理,嚴把審批手續關。企業申請付匯時要求其提供詳細的貿易明細,認真核查付匯合同的真實性、合理性以及資金流向,抓好后續管理,建立管理臺賬,將售付匯工作納入反避稅工作內容,并與稅收情報交換有機結合起來;六是進一步抓好日常征管、納稅評估、涉外稅務審計工作與反避稅工作的結合,將反避稅工作關口前移,實現稅收征管與反避稅的無縫銜接。

4、整合數據,充分發揮信息的支撐作用。加強信息的對稱性審核,充分運用征管系統、一窗式、一戶式等信息化系統實施全方位、多層次、多角度的稅收監控。目前的申報系統暫時不能實現增值稅申報數據與所得稅申報數據的對稱性審核,給稅源管理的準確性帶來了難度,建議盡快進行改造升級;加強與地稅、工商、銀行、國庫、海關、統計、公安、交通等部門建立數據交換與互聯互通渠道,制定信息交換與數據共享制度,豐富“一戶式”電子檔案信息,實現征管信息互聯共享,增強稅源管理實效;充分利用數據整合的信息資源優勢,為基層管理人員提供全面,直觀的信息支撐,提高共享度和實際運用水平,強化比對分析,區分原因,采取不同的針對性措施。

5、合理配置,建立科學完善的獎懲體系。按照稅收精細化、科學化管理要求,合理配置資源,建立完善的獎懲機制,多激勵少懲罰,多指導少追究,充分調動稅務人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責任區管理員處在戰斗第一線,風險大,責任更大,應堅持責任與利益、褒獎與懲戒相結合,按崗位責任輕重、難易程度、工作量大小確定標準,切實解決平均主義、苦樂不均、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

6、以人為本,進一步提高稅務干部綜合素質。要切實加強對責任區管理人員的學習培訓、經驗交流、案例分析等工作,做到經常化、制度化、系統化,使之掌握各項稅收政策,熟悉企業財務制度和財務核算方法,特別要普及日常稅收征管中的關聯交易知識,使他們具有很強的職業敏感性和敏銳的洞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