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文化調研報告
時間:2022-09-05 04: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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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省國稅局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六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樹立科學發展觀,與時俱進,開拓創新,求真務實,全省國稅事業呈現出蒸蒸日上、健康發展的良好局面。為適應新的形勢和新的要求,更好地做好國稅工作,當前,要從干部隊伍的思想實際出發,進一步確立以文化理念管人的新思路,積極構建江蘇國稅文化體系,推動全系統三個文明建設的統籌協調發展。
一、統一思想,深刻認識開展國稅文化建設的戰略意義
國稅文化是國稅機關進步與發展的標志,是推動國稅事業發展的原動力。全面推進江蘇國稅文化建設,必須從全局和戰略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開展國稅文化建設,是江蘇國稅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國稅部門工作的好壞,不僅關系到國家財政收入的實現,關系到經濟建設和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而且關系到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因此,按照“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本質要求,堅持聚財為國、執法為民,在嚴格依法征稅的同時,以國稅文化理念規范干部執法行為,不斷優化納稅服務,切實保障和實現納稅人的合法權益,塑造良好的國稅形象,不僅是形勢發展的需要,也是新時期黨和政府對國稅人的要求,更是廣大人民群眾的期盼。江蘇國稅不僅要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擔綱者,而且要做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傳播者,做江蘇三個文明協調發展的促進者。建設江蘇國稅文化,是適應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發展要求的具體表現,是唱響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主旋律的重要舉措。
(二)開展國稅文化建設,是江蘇國稅適應時代變革的客觀需要。當今世界發展日新月異,隨著經濟全球化、社會信息化趨勢的加速演變,各種文化之間的碰撞更加激烈,對人的思想觀念、價值理念、行為準則等起著潛移默化的作用。如何引導國稅干部正確選擇自己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適應社會經濟和國稅事業發展的時代新要求,就必須尋求具有號召力、凝聚力的江蘇國稅文化作支撐。特別是在人本觀念越來越強的今天,要約束、規范國稅干部的行為,僅靠制度的硬性約束以及政治、經濟手段是遠遠不夠的,更需要通過確立共同的價值取向和道德規范、行為準則這些文化力量才能達到科學管理的目的。國稅文化建設作為更高層的管理行為,有利于江蘇國稅管理走向科學化、規范化、人性化。
(三)開展國稅文化建設,是江蘇國稅實現創新發展的內在選擇。稅收工作具有鮮明的執法性和服務性,它們是一對矛盾的統一體,客觀上對稅務干部的綜合素質提出了很高的要求。江蘇國稅要走創新發展的道路,必須大力培養廣大干部的學習力、競爭力、創造力,充分調動和發揮大家的積極性。實踐證明,單靠制度嚴密、考核嚴格和物質刺激并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而以人為中心的國稅文化建設恰恰順應了這一要求,它把弘揚和塑造組織文化作為凝聚人心的強大力量,使國稅事業具有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力量源泉及奮發向上的精神動力。審時度勢地實現由制度管人向文化理念管人的轉變,是江蘇國稅事業發展的必然趨勢,是江蘇國稅人的自覺選擇。
(四)開展國稅文化體系建設,是江蘇國稅塑造文明形象的重要基礎。優秀的文化是奠定良好形象的基礎。加強江蘇國稅文化建設,確立符合時代要求和江蘇國稅實際的先進文化理念,通過全體國稅干部的共同努力,將國稅先進文化所倡導的價值觀念、行為準則、道德規范等深深融入行為方式中,就能夠樹立起江蘇國稅公正執法、優質服務、務實創新、廉潔高效的良好形象。國稅文化建設過程實際上是育人過程,是國稅干部素質修養形成過程。通過國稅文化建設,有利于促進全體國稅干部形成正確的價值理念、高尚的職業操守和進步的理想追求,煉就服務社會、奉獻社會的過硬本領。
二、認真規劃,明確江蘇國稅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基本任務和主要內容
國稅文化是國稅部門在管理實踐中精心培植、倡導的,為全體國稅干部所認可并共同遵守、奉行的基本價值觀、理想信念以及行為準則的精神體系,是國稅干部共同創立和弘揚的以正確的價值觀為核心的思想理念、制度體系、行為準則的總和及其實現方式與表現形式。為了全面把握和系統推進江蘇國稅文化建設,要在認真調研討論的基礎上,科學制定《江蘇國稅文化體系建設實施綱要》,并從制度上對開展國稅文化建設進行定位,作出部署。
(一)指導思想。江蘇國稅文化體系建設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始終堅持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堅持以人為本,以培育江蘇國稅精神為核心,以樹立和落實江蘇國稅團隊核心價值觀為重點,圍繞精神文化建設、制度文化建設、行為文化建設和物質文化建設四項工程,全面推進文化建設,創造塑造人、引導人、凝聚人、激勵人的新氛圍、新機制,提升全員文化素養,建一流隊伍、創一流業績、樹一流形象,努力打造學習型、服務型、廉潔型、創新型國稅機關。
(二)基本任務。根據江蘇國稅文化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緊緊圍繞江蘇國稅文化體系的建設目標,牢牢把握江蘇國稅文化體系建設的價值導向,以稅務管理實踐為平臺,以軟硬件建設為基礎,全力推進精神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和物質文化建設“四大工程”,轉變觀念,健全機制,求真務實,開拓創新,不斷開創江蘇國稅文化建設的新局面。
(三)主要內容。一是精神文化建設工程。精神文化是指用以指導各個單位開展工作的各種行為規范、群體意識和價值觀念。江蘇國稅精神文化建設就是要把全市國稅系統廣大員工在長期工作實踐中形成的,代表先進文化發展方向的行為規范、群體意識、價值觀念進行總結概括,形成以江蘇國稅精神為核心的價值體系,并逐步內化為江蘇國稅每一個干部的精神力量,從而推動各項國稅工作任務的順利完成,保證國稅事業的健康發展。二是制度文化建設工程。制度文化是由單位的組織形態、管理形態和開展各項業務工作所依據的法律形態的外顯文化,在文化建設體系中,它是精神文化與行為文化、物質文化的橋梁。在江蘇國稅文化體系建設中,要充分發揮制度文化的橋梁作用,使物質文化、行為文化和精神文化有機地結合成一個整體。具體要抓好法律約束、管理制度和領導體制三個方面內容。首先,強化法律法規約束,嚴格依法辦事,把自覺的法律約束作為一種高尚的文化要求。其次,對制度的制訂、執行、監督檢查以及完善調整要作為一個整體來加以重視,使制度不僅作為一種管理手段,而且作為一種文化建設,即把制度的硬約束內化為文化的軟約束。第三,要按照縱向有層級、橫向不交叉、縱橫有效率、辦事不扯拉的要求完善領導體系,并建立對各層級和各職能部門的職權進行劃分的制度,使得每一個領導崗位和管理崗位職責明確,權責利相統一。三是行為文化建設工程。行為文化是指單位員工通過各種行為活動或行為方式所反映的文化現象和文化素養,它是一個單位的工作作風、精神面貌、人際關系的動態體現,也是精神文化和制度文化的外在表現形態。行為文化一方面受精神文化的指導,受制度文化約束,另一方面又在各種活動中影響和創造著新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也會影響和制約著物質文化。因此抓好江蘇國稅行為文化建設工程,是整個文化體系建設工程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四是物質文化建設工程。物質文化是指以一定的物質形態存在并反映的文化內涵。一個單位的精神文化、制度文化建設的成果,不僅要依靠行為文化來表現和反映,而且也要依靠物質文化來表現和反映。加強江蘇國稅物質文化建設要從內外環境、窗口設置、干部著裝、單位標志、服務標識、文體生活設施以及宣傳欄、信息公開窗、網站設計等各個方面統籌安排,給人以直觀的環境感受和文化體驗。
三、突出重點,大力塑造江蘇國稅精神文化,發揮其在文化建設中的核心作用
在任何一個單位的文化建設中,精神文化都起著核心的作用,國稅文化建設也不例外。但是,江蘇國稅精神文化在內涵和表現上都必須有自己的特性。按照這樣的要求,可以提出“1+1+8”的江蘇國稅精神文化建設目標。
(一)弘揚一個江蘇國稅精神,唱響一首江蘇國稅之歌。即提煉、培育和大力弘揚“團結拼搏、務實進取、艱苦奮斗、爭創一流”的江蘇國稅精神。這是近幾年來經過江蘇國稅的全體干部的共同實踐和努力培育起來的江蘇國稅精神,它充分體現了江蘇國稅人講團結的團隊精神,重實干的務實精神,勇創新的開拓精神,爭一流的奉獻精神。江蘇國稅精神是江蘇國稅人的團隊精神、務實精神、開拓精神和奉獻精神的統一,是江蘇國稅人共同的價值目標和精神風貌的集中概括。發揚光大江蘇國稅精神,同時唱響江蘇國稅之歌,以此來凝聚人心,鼓舞斗志,教育干部,是江蘇國稅持續發展的強大精神動力,在江蘇國稅的精神文化建設中應該始終擺在核心位置。
(二)努力樹立與江蘇國稅精神相適應的符合我國先進文化發展要求的八個基本的價值觀。(1)樹立“建一流隊伍、樹一流形象、創一流業績”的事業觀;(2)樹立“服務經濟、奉獻事業、共建小康”的責任觀;(3)樹立“執法以公、辦稅以廉、服務以誠”的道德觀;(4)樹立“學習爭上游、致用創佳績”的學習觀;(5)樹立“為納稅人著想、讓納稅人滿意”的服務觀;(6)樹立“崗位成就事業、作為決定地位”的人才觀;(7)樹立“自加壓力、自我超越”的競爭觀;(8)樹立“一靠人才、二靠科技、三靠管理”的發展觀。牢固確立和堅持這八個基本價值觀,是江蘇國稅長期實踐的重要經驗,也是江蘇國稅今后健康發展的精神支撐。因此,樹立并落實由以上八個基本價值觀組成的團隊核心價值觀,始終是江蘇國稅精神文化建設的重要任務。
(三)把握和發揮江蘇國稅精神文化的內在核心作用。(1)導向作用。通過目標和價值的引導,使廣大國稅工作人員站在較高的層次上理解國稅事業的前景,使我們提倡、所崇尚的價值觀,成為廣大國稅干部所追求的東西。(2)凝聚作用。通過精神力量的作用,將廣大國稅干部的認識、期望和信念等文化心理進行溝通、整合,形成共同的價值觀,顯示共同的意志、目標和追求,達到同心、同德、同力的境界。(3)自律作用。通過將國稅精神文化內化為共同遵守的理念,使國稅干部的行為、舉止、情緒體現為規范的自覺行為,實現自我管理,以彌補單純硬性約束所帶來的不足和偏頗。(4)激勵作用。通過國稅文化這一種以人為中心的管理文化,喚起國稅干部無限的熱情和沖動,形成“人人受重視,個個被尊重”的文化氛圍,不斷激發國稅干部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最大限度地發揮每個人的潛能。(5)形象作用。通過以精神文化建設為核心的國稅文化建設,塑造一流的隊伍,一流的環境,一流的管理,實現國稅事業一流的業績,從而打造出一流的形象。
四、落實措施,扎扎實實全面推進江蘇國稅文化體系建設
開展江蘇國稅文化體系建設,是一項長期任務、系統工程。把江蘇國稅文化體系建設的內容付諸實踐,必須統籌規劃,突出重點,采取扎實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實。
(一)認真制定建設規劃。實施國稅文化體系建設,規劃須先行。規劃的制定要遵循以下幾點:一要與江蘇國稅總體發展戰略相銜接,做到相互配套、相互促進。二要以打造“江蘇國稅文化”品牌形象為主題。品牌作為一種無形財富,作為除人、財、物之外的第四種資源,是展示國稅行業特色文化的具體體現,具有特殊的吸引力、感召力、凝聚力和生命力。文化建設規劃的制定要緊扣形象塑造,樹精品意識,創文化品牌。三要與稅收工作緊密結合,把國稅文化作為一個嶄新的管理理念,滲透到稅收征管、稅務稽查、干部隊伍和行風廉政建設等各項工作中,既務虛,又務實,進一步提高針對性和實效性,使群體文化的影響力轉變為全面提升稅收工作水平的現實戰斗力。四要堅持發展創新的原則,努力按照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用改革創新的精神,結合實際,積極探索文化建設的新內容、新形式和新方法,大膽整合與吸納一切先進的文化元素,不斷創造新經驗,總結新成果。
(二)開展全員教育培訓。實施國稅文化體系建設,教育培訓是基礎。一要編制“江蘇國稅文化建設手冊”,作為教育培訓的教材和自我學習、自我對照的樣本。二要以全體干部為對象,使大家同心協力,自覺參與,樹立人人是文化創新主體、人人是文化建設主人、人人是機關形象代表的觀念,激發蘊藏在干部群眾中的文化智慧與光芒,為國稅文化建設增光添彩。三要創新教育培訓方式,大膽借鑒現代教育培訓經驗,采取研究式、體驗式、交流互動式等教學方法,推廣個性化、差異化培訓,切實提高教育培訓的實際效果。
(三)加強文化載體建設。一要用好機關現有的宣傳媒介。主要包括國稅部門的信息動態、宣傳櫥窗以及網絡論壇等,要使它們真正成為干部職工交流思想、暢談心曲的文化陣地。二要廣泛開展各種團隊建設活動。主要包括文體娛樂活動、公益救助活動、技能競賽活動、思想政治活動等。這些活動的舉辦,要有的放矢,不能流于形式;要與稅務干部的價值觀以及培養團隊精神緊密相聯,營造良好氛圍,增強組織凝聚力;要促進廣大干部職工的道德修養,從“習慣道德水平”真正進入到“自律道德水平”,從而自覺地規范執法行為和約束自身的言行。三要加大對外宣傳力度。對外宣傳是構建江蘇國稅品牌文化的客觀需要,同時也是對我們自己的有效規范和有力約束。為此,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介,不斷提升江蘇國稅文化在整個社會的知名度;要讓廣大人民群眾認同江蘇國稅機關的服務,欣賞江蘇國稅文化的理念;要以江蘇國稅文化為平臺,集中展示新時代的“江蘇國稅”形象。
(四)健全組織保障機制。實施國稅文化體系建設,組織保障是關鍵。強化組織保障,要健全三個機制。一是組織協調機制。要把國稅文化建設作為一項事關江蘇國稅事業發展的重要工作列入議事日程,放在突出位置,切實加強領導。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身體力行,言傳身教,當好表率。要建立行之有效的推進文化建設綱要實施的組織體系,做到“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眾團體積極配合,全體干部廣泛參與,把國稅文化建設與日常稅收工作緊密結合起來,納入目標管理,形成推進文化建設的有機體系。二是考核評價機制。要研究建立江蘇國稅文化體系建設的考核標準和導向體系。從文化素質層面細化評價要素,加強定性定量考察。實行動態跟蹤,動態管理,研究新問題,總結新經驗,在實踐中不斷提升,不斷完善。三是長效工作機制。文化建設是一種無形的管理,其對人的培育和影響是一個潛移默化、深入持久的過程。它不是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而要靠領導和全體成員的兢兢業業、刻意追求,要靠與文化建設相匹配的各種制度的貫徹落實。因此,必須保持江蘇國稅文化體系建設的整體性、穩定性和連續性,認定目標,鍥而不舍,常抓不懈,只有這樣才能結出豐碩的文化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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