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發達行政成本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15 03: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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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發達行政成本調研報告

行政成本是一級政府管理經濟和社會事務,行使行政職能所消耗掉的以貨幣度量的人力、物力、財力的總和,消耗量的大小及所占比值的高低,不僅關乎這個地方的政府形象,而且直接影響著這個地方經濟社會的發展。當前,政府運作成本居高不下,地方發展資金嚴重不足,已成為很多縣市尤其是欠發達縣市面臨的主要矛盾,嚴重障礙和制約了經濟和社會的發展,亟待采取相應對策加以解決。

一、行政成本高的表象

一是工資性支出居高不下。以宜城市為例:20**年至20**年地方財政收入分別為1.88億元、2.**億元和2.15億元,年均增長6%;而財政支出分別為2.3億元、2.58億元和2.8億元,年均增長幅度為12%。其中用于人員工資性的支出分別為1.12億元、1.38億元、1.55億元,占到整個支出的60%以上。逐年增加的財政收入基本上被不斷增加的人頭吃掉,縣級財政普遍陷入“吃飯財政”的窘境。

二是機關運轉費用有增無減。不計辦事成本,成本意識淡薄是內陸欠發達地區行政的又一個明顯特征。主要表現為公務招待費、小車費、差旅費、通訊費、辦公辦會費及其他的一些職務性消費費用的支出增幅過高過快。如宜城市近三年用于以上幾項的行政管理費支出分別為4863萬元、4967萬元、5279萬元,平均每年的絕對增長額在100萬元以上。

三是機構設置龐大,管理職能眾多,且管理職責不清。主要表現就是機構重疊,職能交叉,政出多門,矛盾重重。一方面是冗員充斥,財政負擔日益加重,另一方面是官兵比例不當,政府對社會經濟的有效管理嚴重弱化,行政機關形象受到損害,經濟和社會發展受到制約。一個縣市,一般機構設置都在50個以上,過多過細的機構設置,導致的結果就是分工細、效率低,辦事相互推諉、相互制約的現象時有發生:對部門有利的,都爭著搶著去管,無利可圖的你推我讓推皮球。領導干部也呈倒“金字塔”式的增長。在20**年以前,一個局機關的班子成員少則6-7人,多則10人以上;一般各縣市“四大家”班子成員近40人,領導多了,小車也多,加之有的地方還為每個領導配備1個秘書,導致開銷劇增。領導職數的不斷增多,無形的行業不正之風也由此而生。申請一個項目,障礙重重,拖個一年半載是常有的事;解決一個具體問題,職能部門視而不見,避事躲事,相互推諉,遲遲得不到解決;解決一個重大事項,怕這怕那,不敢擔風險、擔責任,長期停留在研究研究再研究、協調協調再協調階段,久拖不決。諸如此類,既阻礙了生產力的發展,損害了人民的利益,也損害了黨和政府的形象,助長了官僚主義習氣的滋生。

二、行政成本高的成因

1、在體制轉型時期,縣級政府職能過多過濫,大包大攬,導致縣級財政不堪重負。我們的黨政機關處在由計劃經濟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轉型過渡期,行政管理體制、機制雖然在不斷創新、更新,但一時還難于達到協調一致,還存在著許多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相適應的弊端。政府仍然什么都管,財政照舊無所不包。政府工作的“越位”,必然促使財政支出的“超位”。在事權上,一些本應由一個部門辦的事,分由幾個部分辦,部門多,辦事的環節就多,參與干事的人也多,越多越復雜,越多責任越不清,降低效率;一些應由下級政府和基層辦的事,過多集中到上級機關,基層的主觀能動性難以得到有效發揮。同時,事權與財權的劃分也不合理,事權上是下重上輕,財權上是上重下輕,本來應由上級政府承擔的事務職責,由于政府職能轉換滯后,政企、政事、政社不分,在運作中,都過多地“壓”給了地方,諸如:一些大的水利工程建設、農村基礎教育、工資增長、鄉鎮干部和教師工資統籌等,都由縣市政府承擔了主要的支出。財權與事權不對稱,收入與支出不平衡,以有限的財力承擔著無限的責任,這樣最終就會導致地方,特別是縣市一級政府財政不堪重負。

2、受傳統的思想觀念和經濟發展水平影響,人們的就業渠道單一,紛紛涌進機關事業單位,使財政供養人員惡性膨脹。一方面受“官本位”、“鐵飯碗”等思想的影響;另一方面,中西部地區大部分自然條件惡劣,發展條件較差,特別是縣域經濟普遍以傳統農業為主,工業企業和第三產業相對滯后,吸納就業能力有限,在這種情況下,人們紛紛把就業的出路盯在行政事業等社會管理機關,加之行政事業單位在編制上缺乏硬約束,把關不嚴,致使財政供養人員一度膨脹。以宜城市為例,財政供養系數在建國初期為1∶300,而目前為1∶36,是50年前的近10倍,縣級財政成了“吃飯”財政,甚至連“吃飯”都難以保證。宜城市干部職工月平均工資不足700元,還不能按時發放,根本無力承擔對經濟發展的投入。自我發展的能力不足,這就陷入了“地方越窮,財政供養人員相對越多,吃財政飯的人越多,地方越無力發展”的怪圈。

3、機構改革人員分流難以到位,財政負擔難以減輕。改革開放,歷經數次機構改革,特別是近幾年改革的步伐和力度進一步加大,相對以往來講,從機構數量上確實是大減,但從財政供養的數量上看并沒有大的減少,很多地方說的是機構改革,其實采取的是“形式”上的軟著陸。機構明減暗保、人員分流不了,諸如實行提前退養、帶資離崗創業等。還有的地方,從政府機關“精簡掉的人員”只是轉移(下轉第四版)(上接第三版)到了事業編制單位,仍然吃財政飯,財政負擔不僅沒有減輕反而與日俱增。如宜城,近年機構改革后,全市行政事業單位編制由原來的1611個,降到1397個,在崗人員由2550個,減少到1524個,但全市財政供養人口基本未減,此外在國家編制規劃外,還有一部分聘用的公務人員,也靠財政養活。

4、財政支出管理不規范,縣級行政費用有度難控。我國行政職務消費一直采取的是財政大包大攬方式,而在地方尤其是欠發達地區縣域行政人員的整體素質偏低,很少注重行政成本,加之缺乏嚴密的考核機制,許多支出魚目混珠,公私不分,以致假公濟私有機可乘,隨意大吃大喝、公車私用、私客公待、公款旅游,揮霍無度;更有甚者攀比消費,利用各種渠道追加預算,將財政支出大量用于購置高檔交通工具、現代化辦公器材,花錢根本不講效益,不講核算。如:宜城市,除財政供養人員工資外,職務消費支出一年在3500萬元左右,其中公車費用1700多萬元,招待費用1600多萬元。這對于一個不甚發達的縣級市來說是一項巨大耗費和沉重負擔。如此等等,像一個巨大的“黑洞”,吞噬國家大量財富、導致政府行政費用連年攀升,無限膨脹。

三、降低行政成本的幾點建議

(一)進一步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推進精兵簡政。一是重新審視政府責任,重新整合政府職能。把政府職能定位為:凡個人能依法自立自主的事,社會組織不要管;凡社會組織能依法自立自主的事,政府不要管。果斷把政府中許多微觀執法行為與公共服務活動采取委托授權形式或者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向社區、民間團體和其他社會中介組織轉移。政府的“角色”就是制訂“游戲”規則和監督裁制,正確執行“游戲”規則。同時結合政府職能定位,抓好機構、人員的精減,以法律的手段強化編制管理,壓縮行政編制,通過減事減人來減支,降低行政運作成本。二是全面清理和大幅減少行政性審批。對各種行政性審批項目進行一次自上而下的系統清理,凡可以通過市場行為進行有效制約與調控的都逐步放開,必須保留的審批事項,要全部放到“陽光”下進行公開操作。三是建立靈活的行政用人機制。大膽引入現代企業競爭激勵機制和淘汰機制,使政府工作人員真正做到能進能出,能上能下,時刻有危機感,始終保持旺盛的進取心和活力。同時,對政府機構、工作人員的需求膨脹按照人口比例來確定,嚴格限制政府機構的自我擴張,使政府管理成本與行政效率達到最佳結合點。

(二)完善現行財政管理體制,進一步強化約束預算??h域政府要逐步建立起公共財政管理體制,重新界定和規范財政支出范圍。公共財政支出范圍應主要限定在政權機關和那些代表社會共同利益和長遠利益的非盈利性的領域或事務,包括政權建設、基礎教育、基礎科研、環境保護等,將不屬于這個范圍的領域或事務逐步推向市場,由企業或個人去興辦或由市場機制去調節。其次是改進部門預算制度,細化預算編制,強化預算約束。制訂科學合理的定基定額標準,提高資金的透明度;積極探索國庫集中收付制度,逐步建立完整統一的政府預算,實現財政的統一;加強對政府財政性資金的調度和管理,從根本上壓縮非生產性支出,集中財力使政府能將更多的錢用于發展經濟和社會效益。同時建議國家進一步完善分級分稅制,將合理的事權與財權明確劃分。建議根據經濟管理體制與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的實際變化,統一核定各縣(市區)政府財政的支出范圍、支出數額,并通過嚴格的、規范的直接撥付,保證各縣(市區)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家公職人員的工資發放。

(三)全面推行政府采購制度和領導干部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最大限度地約束行政支出。建議按照效益原則、貨幣化原則、公私分明原則、公開化原則的要求,進一步完善和推進政府集中采購制度和領導干部職務消費貨幣化改革,變過去隨意消費、隨意開支為支用分離、多層監控;變過去事前消費事后審批為成本核算、包干到人;變過去實物消費、隱性消費為貨幣消費、公開消費。同時,在政府集中采購上,還要規范采購定價,建立部門之間的協調機制和采購支付款分離制度,加強貸款結算環節的監督,加強采購后續工作的管理,把采購計劃編制同國有公共性資產管理結合起來,切實加大行政支出的監督和管理,從根本上制約行政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