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黨員民主權利調研報

時間:2022-10-16 10: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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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黨員民主權利調研報

**同志在**報告中強調指出:“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要堅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增強黨的活力和團結統一。要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為基礎,以完善黨的代表大會制度和黨的委員會制度為重點,從改革體制機制入手,建立健全充分反映黨員和黨組織意愿的黨內民主制度。”這就要求全黨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過程中,一定要大力發展黨內民主,尤其是要切實保障黨員民主權利,調動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使全黨達到更加民主、更加團結的局面。

一、發展黨內民主與全面建設小康社會

黨內民主是指在黨的生活中,根據黨章和黨的其他有關規定,黨員按照有關的民主程序和形式,對黨的事務的參與、決定和管理。黨員平等、黨員權利和義務相統一、民主和集中相統一、少數服從多數、民主選舉、集體領導與個人分工相結合、民主監督,是黨內民主的原則。黨內的民主集中制、代表大會、集體領導、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等民主制度,是黨內民主的制度形式。發展黨內民主,就是要在貫徹、落實黨內民主的原則、制度等要求的基礎上,與時俱進,開拓創新,使這些原則、制度更加切合實際,更加能增強黨的活力,促進黨的團結。發展黨內民主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之間,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關系。

1、發展黨內民主,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題中應有之義。

全面建設的小康社會,是一個民主的社會。**同志在**政治報告中深刻指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開創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新局面,就是要在中國共產黨的堅強領導下,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社會主義先進文化,不斷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協調發展,推進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這就表明,我們黨要領導人民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使民主更加健全,是一個重要目標。民主是社會主義的本質要求。鄧小平同志曾經指出,沒有民主就沒有社會主義。把“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作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是我們黨對建設小康社會理論的一個重大發展。全面建設的小康社會,是一個社會全面發展的社會。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尤其是發展執政黨的黨內民主,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

民主的社會,需要有民主的執政黨。民主作為一種保障和體現人民當家作主的國家政治制度,是人類現代政治文明的基本價值取向和普遍追求目標。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民主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一直是我們黨的奮斗目標,共產黨執政就是領導和支持人民當家作主。建設民主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離不開一個民主的執政黨的領導。我們黨作為唯一的執政黨,掌握著國家權力,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因此,黨內民主實現的程度如何,實際上直接影響和制約著人民民主的實現程度。通過發展黨內民主,積極推動人民民主的發展,以黨內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帶動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

2、發展黨內民主,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提供強大的活力和凝聚力。

政治對經濟具有能動的反作用。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過程中,黨內民主建設并不是完全被動適應、亦步亦趨的,發展黨內民主必將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產生積極的推動作用,并成為重要推動力量。

發展黨內民主,必將推動社會民主的發展。黨內民主是社會民主的有機組成部分,并且在社會民主中發揮著重要作用。我們黨是執政黨,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占主導地位。黨內民主狀況,會對社會民主產生廣泛、深刻的影響。一是通過黨員的帶動作用產生影響。黨員、特別是黨的干部,有了民主觀念、民主習慣、民主作風、民主傳統,把這些好的觀念、習慣、作風傳統帶到各自的工作崗位,可以帶動工作領域中的民主空氣。二是通過黨內制度的推動作用產生影響。大力發展黨內民主,實現黨內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并使之有制度的保證,可以為發展國家和社會的民主生活提供樣板。同時,以黨內政治生活的民主化推動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切實改革和完善國家的各項制度,并按照民主制度化、法律化的要求,從制度上保證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經濟管理的民主化和社會生活的民主化,從而更好地協調社會各個方面的關系,增強整個社會的活力,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創造有利的政治環境,保證現代化建設的順利進行。

民主,必將推動社會的安定團結。大力發展民主,把大家的主動性積極創造性極大地調動起來,就能使整個黨、整個社會生機勃勃、充滿活力,就能實現黨和社會的團結統一。首先,黨內民主促進黨內團結。我們黨是一個有6600多萬黨員的大黨,黨員分布在社會的各個階級和階層,黨的組織分布在社會的各條戰線和各行各業。執政黨通過建立健全黨內民主制度和機制,實現黨內不同主體對黨內事務的政治參與和政治互動,以聚合和協調社會各種利益,形成黨的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然后,通過發展人民民主,通過民主化的國家政治制度,通過法定程序,把黨的主張變為國家意志,變為人民群眾的共同奮斗目標。沒有以這樣一個民主的政治過程為基礎的具體化、規范化的黨內民主制度體系,黨的團結就會因為缺乏黨員的認同而出現裂痕,黨的領導和黨的決策的正確就缺乏制度保證,黨要代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利益就不可能。其次,黨內團結促進社會團結。我們黨作為執政黨,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黨必須通過制定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來全面反映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和時展的要求。黨制定了正確的路線方針政策,代表了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反映了時代的要求,黨就能夠得到社會各階級、階層的擁護和支持,黨就具有強大的影響力和號召力,黨的執政基礎就不斷鞏固和擴大。在當今錯綜復雜的國際國內環境中,我們黨要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要實現社會的全面發展和進步,一定要提高黨的政治整合力和政治凝聚力,真正把全社會都團結起來。

3、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為發展黨內民主創造有利的條件。

**同志在**報告中指出:“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使經濟更加發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進步、文化更加繁榮、社會更加和諧、人民生活更加殷實。”這就表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是一個綜合概念,是指整個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協調發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進步,人口、資源、環境相互協調和可持續發展,其發展目標包括經濟發展目標、政治發展目標、文化發展目標、社會發展目標和人民生活目標等方面的內容。全面建設的小康社會,是全面發展和全面進步的社會。黨內民主作為政治文明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發展受到經濟、制度、文化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約。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將促進整體社會的經濟、政治、文化協調發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共同進步,從而為執政黨發展發展黨內民主創造有利的條件。

一是奠定經濟基礎。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將使社會生產力得到更快的發展,綜合國力將更加強盛,人民生活將更加富裕。鄧小平同志曾經指出,貧窮不是社會主義。經濟是基礎。經濟發展了,政治文明建設和黨內民主才能有新的發展。

二是創造制度條件。全面建設的小康社會,是一個法治社會。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社會主義法制將更加完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將得到全面貫徹。社會的日益開放和充滿活力將促進高度行政一體化的社會結構逐步瓦解,社會運行機制的逐步完善將促進權力運作規范化、法治化、公開化。監督體制逐步完善,權力越來越受到有效制約。在法治的環境下,黨就可以把依法辦事和發揚民主更好地結合起來。發展黨內民主,就有了制度的保障。

三是提供文化支持。隨著生活水平和受教育程度的提高,人們的主體意識、民主意識將大大增強。人們將平等相待,更加珍惜權利,更愿意參與政治,更敢于競爭、善于競爭。“官本位”思想將逐步淡化。與此相適應,廣大黨員對黨的事業的責任心和參與黨的建設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也將大大增強。

作為中國社會主義事業領導核心的中國共產黨,在領導社會變革、推進社會現代化的過程中,必將利用這些有利條件,加快自身的改革,發展黨內民主,進一步走向黨自身的現代化。

二、積極穩妥地發展黨內民主

發展黨內民主,是國內外歷史經驗教訓的深刻啟示,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提高拒腐防變和抵御風險能力的內在要求,是增強執政黨的凝聚力、提升執政黨政治權威、優化執政黨的組織功能的迫切需要,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重要保證,關系到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興衰成敗,是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重要任務。

發展黨內民主,既要繼承,又要創新。堅持在實踐中繼承和發展馬克思主義民主理論,認真總結我們黨的民主實踐和民主理論,批判地吸收資產階級民主理論中全人類共同文明的部分成果為我所用,進行理論創新。必須變革舊的思想觀念,用民主精神塑造黨員和黨組織,提高黨員干部的黨內民主意識觀念,樹立民主意識,養成民主習慣,鍛煉民主作風,造成濃濃的民主空氣。發展黨內民主,既要循序漸進,又要適時推進。不操之過急,一步一個腳印。而在條件成熟時,又要積極推進,不斷推進黨內生活的民主化、科學化、制度化。

1、推進黨內選舉的民主化。

黨內民主選舉制度是保障與實現黨員權利的一種黨內民主制度安排。黨內民主選舉制度是黨內民主制度的根基。必須健全與完善選舉制度。要改進黨代表產生方式,提高黨代表素質。探索黨內侯選人“雙提制”,即在堅持上級黨組織提名的同時,允許黨代表或者黨員提名候選人人選。改進侯選人介紹方式,讓侯選人與選舉人見面,發表競選職位演說,使選舉人更好地了解侯選人情況。盡可能擴大黨內直接選舉和差額選舉。完善罷免制與任期制。切實加強對黨內選舉監督。

2、推進黨內決策的民主化。

建立健全領導、專家、群眾相結合的決策機制,逐步完善民主科學決策制度。建立健全黨組織議事規則和工作制度。各級黨組織要貫徹落實好“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十六字方針。重大問題的決定要經過充分醞釀、協商和黨委會(常委會)討論,并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對特別重大的問題,要由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甚至是黨的代表大會討論決定。對集體的決定,任何個人無權修改。決不允許任何黨員凌駕于黨組織之上。改進黨內討論問題的表決辦法。全面推行投票表決制。不僅在常委會進行投票表決,還可以在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和黨的代表大會上進行投票表決。不僅討論干部任免實行投標表決,討論其他重大問題也要實行投票表決。黨的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要發揚民主作風,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集中起來,堅持下去的群眾路線,充分尊重群眾的首創精神,及時總結來自基層和實踐的豐富經驗。要傾聽各方面的意見,包括反對的意見。黨的上級組織作出同下級組織有關的重要決定,要聽取下級組織的意見。

3、推進黨內管理的民主化。

一是推進班子建設的民主化。各級領導班子要執行集體領導制度。集體領導是黨的領導的最高原則之一,是民主集體中制原則在黨的領導制度中的體現,是各級黨委實行決策科學化、民主化、防止個人或少數人專斷的可靠保證。從中央到基層的各級黨的委員會,都必須堅持集體領導原則,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要建立和完善有關議事原則、表決制度。凡屬重大決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的使用,必須經集體討論作出決定。要實行個人分工負責的原則和制度。在集體作出決定后,要作好具體分工,明確任務和職責,各司其職,各盡其責。要堅持黨內成員間政治平等原則。黨員在政治上一律平等,是黨內民主的前提。在黨的委員會內部,書記和委員是平等的,不是上下級關系,而只是分工和責任不同。要注意養成書記和委員平等地參與在班子討論的民主習慣。

二是推進干部管理的民主化。**同志在**報告中指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形成廣納群才、人盡其才、能上能下、充滿活力的用人機制。”“擴大黨員和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要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在干部選拔任用中擴大民主,落實好黨員和群眾的“四權”。完善民主推薦、民主測評、民意測驗制度,推行考察預告、差額考察制度和任前公示、考察前公示制度,推進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工作。積極探索公開推薦干部的工作。通過不斷擴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努力把德才兼備、群眾公認的優秀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

三是推進黨員管理的民主化。黨的由全體黨員構成的,黨員是黨組織的主體。要尊重黨員的主體地位,讓黨員注意平等地參與管理黨內事務,充分調動黨員參與黨的建設的主動性、積極性、創造性。

4、推進黨內監督的民主化。

要建立健全黨內民主監督的規范與制度,逐步實現黨內監督的規范化與制度化。適應黨內民主發展的監督制度已經建立的有不少,但由于缺乏必要的配套制度和實施細則,使其難以操作和發揮效力。因此,盡快制定一個能統管全黨,具有最高權威的、完備的黨內監督條例,為黨內監督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奠定基礎;并制定諸如黨員領導干部的施政監督、用人監督、作風監督、財務監督等方面的配套法規,以確定行為規范和監督依據,使監督有章可循,具有可操作性。要疏通、拓寬黨內監督渠道。讓黨員充分行使民主權利,通過黨內民主選舉、民主評議制度等,保障黨員民主監督領導機關、領導干部,發揮黨內民主制度的防范監督功能。進一步發揮黨的代表大會對同級黨委的監督作用。疏通黨委班子的監督渠道,健全黨委自我監督約束機制。拓寬黨外民主監督渠道,實行黨內外監督有機結合。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要建立健全群眾監督制度和派監督機制。

三、切實保障黨員民主權利

黨員是黨組織的主體。黨內民主的實質是黨員在黨內能夠充分行使民主權利,真正發揮主體作用,使黨的意志充分體現廣大黨員的意志。要發展黨內民主,保持黨的生機和活力,必須充分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

(一)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是發展黨內民主的基礎

第一,黨員民主權利得到保障的程度,決定著黨內民主發展的程度。黨員民主權利,就是黨的章程和法規所確定的黨員在黨內事務和活動中的利益和權力。黨員的權利是否得到保障,決定著黨員對待黨內民主的態度,決定著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參與程度,進而決定著黨內民主的進程甚至成敗。黨員民主權利得不到保障,黨內民主是不可能健康發展的,因此,黨內民主的發展離不開黨員主體權利的確立、保障和行使。只有黨員民主權利得到了保障,黨員的主體性才能得到體現,黨內民主才能發展。

第二,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是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基礎。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首先強調的是“民主基礎上的集中”,也就是說,堅持民主集中制,始終要以發揚民主為基礎和前提,只有在廣泛發揚民主的基礎上,才能實現正確的集中。在黨內,發揚民主主要是在廣大黨員中充分發揚民主,充分聽取黨員的意見,讓黨員充分行使民主權利。因此,只有充分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才能真正貫徹執行好黨的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三,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是推進黨內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前提。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是黨內民主的主要內容。黨內開展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監督,都要以黨員擁有充分的民主權利為前提。如果黨員的民主權利得不到保障,選出的干部就不可能真正代表廣大黨員的利益,做出的決策就不可能真正符合廣大黨員的意愿,民主監督也必然流于形式。

(二)形勢的發展和黨員行使民主權利的現狀,迫切要求進一步保障黨員民主權利

我們黨一貫重視發展黨內民主,尊重和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建黨初期,我們黨就對黨員行使民主權利作出了明確的規定。十一屆三中以后,隨著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的不斷加強,特別是民主制度化、法律化進程的推進,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的工作取得積極進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和社會的全面進步,廣大黨員的民主意識不斷提高,參與黨內事務的愿望不斷增強。這就要求我們必須疏通和拓寬黨內民主渠道,開辟和創造黨內民主的新途徑,實現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廣泛參與、有效管理和切實監督。然而,當前黨員行使民主權利的現狀,與這種形勢發展的要求還不相適應,在落實黨員主體地位、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方面,還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1.一些落后觀念和習慣勢力還有一定市場,阻礙著黨員民主權利的行使。受封建殘余思想的影響,“官本位”、宗派主義和特權思想等傳統觀念與習慣勢力在黨內仍未肅清,官僚主義、家長制、等級制、個人崇拜等不良習氣仍時有表現,個人高度集權、個人說了算、個人凌駕于組織之上、個人代替組織的現象仍然存在。在對待黨員權利、義務上,片面強調黨員“應盡義務”,忽視黨員“應有權利”;在黨內監督上,片面強調黨員是被監督的對象,忽視黨員也是監督的主體,忽視黨員監督黨員干部的權利;在黨內管理上,片面把黨員作為被管理的對象,而忽視黨員在黨內管理中的主人翁地位;在黨內決策上,片面強調黨員無條件貫徹執行組織決定,奉行“我決定你執行”的習慣方式,忽視黨員參與民主決策的權利;黨員對黨務工作黨內事務不知情、不了解,從而導致黨員的主體地位得不到充分體現。這些都不同程度地制約甚至嚴重損害了黨員權利的行使。

2.制度不健全、機制不完善,使黨員行使民主權利缺乏有效保障。雖然1995年中央頒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試行)》,明確了黨員正確行使權利的原則和保障黨員行使權利的措施,但這些原則和措施還沒有得到很好落實。從總體上看,對黨員民主權利的保障還未完全走向規范化和科學化,黨員權利行使機制仍不完善,與新形勢下廣大黨員的要求還有較大距離。一是黨員行使權利的機制不完善,操作不規范,對黨員民主權利的保障停留在原則的規定上,并沒有形成有效的保障機制,導致實際效果大打折扣。如因黨內民主渠道不夠暢通,反饋不夠靈敏,廣大黨員對實際問題的反映和對黨內不良現象的批評,常常得不到足夠重視。二是黨內的許多制度規定有明顯缺陷,黨內工作制度、議事制度、表決制度還沒有制度化、規范化,過去制定的一些制度與現實要求脫節。許多單位盡管制定了不少黨內民主生活制度,但在實踐中很難有效執行。三是配套保障制度滯后,對普通黨員行使民主權利的保護措施不夠,導致在實際生活中,普通黨員往往需要拿出很大的勇氣,有時甚至需要付出很大的代價才能行使自己的權利。

3.部分黨員素質不高、民主意識不強,制約著黨員民主權利的行使。盡管廣大黨員的民主意識不斷提高,參與黨內事務的愿望不斷增強,但仍有不少黨員習慣于領導說了算,一切由上級決定,不珍惜黨章賦予自己的權利,自覺不自覺將自身權利授予少數人行使,不敢也不愿理直氣壯地行使自己民主權利,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對本單位領導干部濫用手中權力侵害黨員民主權利的行為也缺少舉報和提出意見的勇氣。另一方面,相當一部分黨員的素質還不能適應時展的要求,文化理論水平不高,民主意識不強,缺乏黨內民主的修養,行使黨員權利能力不夠,這都影響了黨員權利的有效行使。

(三)疏通和拓寬黨內民主渠道,健全黨員民主權利保障機制。

1.增強黨員權利意識,加強黨員領導干部的民主作風建設。黨員的民主意識、民主觀念是保障黨員民主權利的重要思想條件。一是要加強黨員民主權利教育,著力提高黨員的素質。加強黨員權利義務教育,增強全體黨員享受權利、履行義務的自覺性;教育黨員珍惜自己的民主權利,努力提高黨員的參與意識和依法維護自己正當權利的意識;強化黨員的平等意識和民主觀念,克服等級觀念、特權思想和家長制作風。二是要營造黨內政治生活中濃厚的民主氛圍。通過開展健康的黨內生活,調動黨員主體的創造性與主動性,培育黨員的權利意識和民主觀念,形成積極參與黨內事務,自覺尊重和維護黨員民主權利的氛圍,為黨內民主發展奠定堅實的思想文化基礎。三是要加強黨員領導干部的民主作風建設。要使黨員領導干部切實做到尊重普通黨員的民主權利,善于傾聽來自基層的批評意見;教育黨員領導干部樹立容人諒人的寬廣胸懷,本著“有則改之,無則加勉”的態度去對待普通黨員的批評意見,防止嘴上講民主、行動上壓制民主,或者搞形式主義的假民主的現象。

2.落實黨員的參與權,拓寬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范圍。黨員的參與權是黨員行使民主權利的關鍵環節。要落實黨員的參與權,首先要擴大黨員的知情權。黨員知情權也是黨員的一項基本權利,是黨員行使其它各項權利的基礎。擴大黨員知情權的基本途徑是增強黨務工作的透明度。除涉及黨和國家機密以外的黨內活動,要盡量對黨員公開。應制定有關法規,落實黨務公開和黨員政治參與程序。要在黨務公開制度的創新上邁出新的步伐,比如黨內公開監督、公開批評、公開領導人的功過是非、公開辦事程序和決策程序等。要建立工作流程和結果通報制度。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要定期向黨組織報告工作,讓廣大黨員充分了解上級領導的工作,增強對黨內事務的了解;要規范權力運作,增加權力運作透明度,減少“暗箱操作”的發生率。要拓寬信息通報渠道,在黨務管理工作中引入現代科技新成果、新方法,提高黨務工作質量和效率,增強黨務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學性。必須建立有效機制,拓寬黨員參與黨內事務范圍和渠道。一是要進一步擴大普通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范圍。既要擴大參與人員的范圍,從局限于領導干部擴大到盡可能多的普通黨員;也要擴大參與內容的范圍,使黨員在更深程度和更廣范圍內參與黨內選舉、決策、管理、監督;還要在參與方式上擴大范圍,采取多種形式、多種途徑讓黨員參與黨內事務。二是要建立起有效的上下溝通機制。上級黨組織應充分聽取黨員和下級黨組織的意見,保證基層黨員和下級黨組織的意見能及時反映到上級黨組織中來,把來自群眾、來自基層、來自實踐的經驗集中起來,集思廣益,改進工作。三是要建立健全黨內議事規則。建立重大問題充分論證制度,明確規定凡屬黨組織工作中的重大問題、涉及黨員切身利益的問題,決策前必須組織黨員討論。四是要建立保障黨員表達意志的新機制。建立干部與黨員協商對話的制度、維護黨員合法權益的制度、協調處理利益矛盾的制度、接受普通黨員批評監督的制度、與黨員保持經常性多渠道密切聯系的制度等等,以保證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在更大范圍表達自己的意愿,真正形成充滿活力的黨內民主氛圍。

3.落實黨員的選舉權,使黨的干部的任命充分體現廣大黨員的意志。黨員的選舉權,是黨章規定的黨員的一項重要權利。**同志在**報告中明確要求“擴大黨員和群眾對干部選拔任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要保證黨員的選舉權,必須改革和完善黨內選舉制度,在干部選拔任用中擴大民主,落實好黨員和群眾的“四權”。要認真貫徹群眾公認原則,堅持走群眾路線,完善民主推薦、民主評議、民意測驗制度,推行考察預告、差額考察、考察結果通報制度和考察前公示、任前公示等制度,擴大公示的范圍。推進公開選拔和競爭上崗工作,積極探索公開推薦干部的工作。通過不斷擴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防止個人說了算和用人上的不正之風,努力把德才兼備、群眾公認的優秀干部選拔到各級領導崗位。

4.落實黨員的監督權,變自上而下的監督為上下互補的監督。黨員的監督權是黨員的一項重要權利。要保障黨員的民主監督權,必須大力發展自下而上的監督,真正形成自上而下監督與自下而上監督有機統一的新機制。一是要建立健全黨員監督制度。拓寬黨員檢舉、揭發、申訴、控告、上訪等渠道,制定具體嚴密、操作性強的制度,擴大黨員參與干部管理監督工作的范圍。要切實提高黨內組織生活質量,緊緊抓住講政治這個核心,牢牢把握批評與自我批評的正確原則和方法,充分發揚民主,堅持走群眾路線,過好各項黨內組織生活。二是要實行彈劾和罷免制。要使廣大黨員有權檢舉違法失職、蛻化變質的黨員干部,并隨時撤換和罷免他們。要在目前黨員罷免權的原則性規定基礎上,制定相關的實施細則,明確彈劾和罷免的程序,并為彈劾權和罷免權的行使提供相應的保障。三是要充分發揮輿論監督作用。大眾傳播媒體是廣大黨員間接行使民主監督權利的有效渠道。要通過健全法規,規范輿論監督行為,使廣大黨員更有效地掌握和利用輿論監督這一武器,行使自己的監督權。

5.健全黨員權利保障制度,嚴懲侵犯和剝奪黨員權利的行為。保障黨員民主權利,最根本的保證是建立健全黨員民主權利保障機制。一是要進一步完善黨內紀律和黨內法規,為黨員行使民主權利提供法規保障。要采取切實措施,保障黨章規定的黨員民主參與、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監督等民主權利得到充分的行使。既要明確規定黨員享有哪些民主權利,也要明確規定黨員行使權利的方式和程序,以及采取什么措施來保障黨員正常的民主權利,從而使黨員行使民主權利時有依據、有權力、有手段、有保障,有效杜絕侵犯黨員民主權利現象的發生。《中國共產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試行)》明確了黨員正確行使權利的原則和保障黨員行使權利的措施,各級黨組織要結合實際情況,認真學習,深入貫徹,堅決落實。二是要加強監督保障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舉報保密、獎懲和補償制,并盡可能使之明晰、具體、有可操作性。對于在遵守黨紀的前提下,對黨內事務發表不同意見的黨員,不得進行打擊;對于在黨的會議上或在給黨的組織的報告中,對黨的組織和個人提出批評意見的黨員,不得加以壓制。要形成嚴密、互補、科學的保障體系,使廣大黨員在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時權利能得到有效保障,使廣大黨員在申訴、控告、檢舉之后免受打擊報復,促使他們擺脫后顧之憂,在實際生活中敢于行使民主權利。三是要加強對黨員民主權利保障情況的檢查,嚴肅查處侵犯黨員民主權利的案件。要把對黨員民主權利保障情況的檢查作為一項經常性制度堅持不懈執行下去,以便督促黨的各級領導干部正確行使權力,防止重大決策失誤和各種違法亂紀現象的發生。對侵犯黨員民主權利,打擊報復者,必須按照黨紀黨規嚴肅處理;對堅持原則,敢于同侵權行為作斗爭的黨員,黨組織要積極給予支持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