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權益執法調研報告
時間:2022-03-25 08: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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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勞動者權益相關法律法規執法檢查”是市人大常委會年四項重點監督內容之一。按照市人大的統一部署,為了搞好這次執法檢查,我們在去年5月至7月開展了執法調研工作,執法調研情況如下:
一、執法調研的基本概況
去年4月,在市人大常委會部署開展“維護勞動者權益相關法律法規執法調研”工作以后,我們積極行動,周密安排,做了大量的工作。一是建立執法調研小組,抽調17人參加,其中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3人,區人大代表4人,區總工會、區勞動保障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有關領導和干部以及區人大機關干部10人。調研小組組長為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喬德華,副組長為區人大常委會內務司法工委主任和財經工委主任。二是制定執法調研方案。為搞好這次執法調研,我們制定了調研工作的具體方案,并在實踐中不斷改進完善工作方式。三是組織培訓。根據市人大常委會要求,我們結合實際,組織全體調研人員進行培訓,請區總工會、區勞動保障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領導講解相關法律法規的內容、實際情況和調研中應注意的問題等。四是開展執法調研。5月23日至7月上旬我們對區域內的新路達商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路達商管公司)、徐房(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徐房集團)(國有)、杉德金卡信息系統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杉德金卡)、紅子雞海鮮酒店、川琦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川琦食品)、智恒加誠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智恒房產)(民營)、大計數據處理公司(以下簡稱大計數據)、先進半導體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先進半導體)、黑森林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黑森林食品)、新芝電子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新芝電子)(外資或合資)共10家企業進行了執法調研。另外還專門聽取了區法院、區總工會、區勞動保障局和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的書面匯報。
截止調研時,全區職工159107人,工會會員149778人,專職工會干部180人,基層兼職工會干部2880人。已建立工會組織1430個,覆蓋單位8699家(其中408家是外商投資企業,發展會員11161人)。年全區簽訂集體合同3150份,簽訂工資集體協議1921份,與年相比,分別增長了63%和18%。
二、關于《工會法》的貫徹執行情況
(一)企業工會組建情況
在執法調研的10家企業中有9家企業組建了工會,只有1家企業(紅子雞海鮮酒店)未組建工會,原因是店方認為該酒店雖然是獨立法人單位,但其與紅子雞澳門路店關系是分店與總店的關系,總店已于2003年7月成立了工會組織,故分店不需另外成立工會。區總工會和徐家匯街道工會與店方曾聯系過多次,但店方態度均不明朗,以需要研究、請示等理由使這一問題懸而未決。組建工會的9家企業中,有1家企業(黑森林食品)參加小區工會。6家企業為工會提供了辦公場所,7家企業依法足額撥繳工會經費,8家企業依法設立了女職工委員會或者女工委員。新路達商管公司對工會干部在調動崗位、解除職務時能夠聽取工會意見,沒有違法操作現象,其余企業沒有發生過調動、解除的情況。
(二)企業發揮工會作用情況
已組建工會的9家企業中,有4家企業經職代會或全體職工討論通過了集體合同草案(其中徐房集團還簽訂了女職工特殊保護合同),1家企業(先進半導體)的集體合同由部分職工代表討論通過,3家企業與街道社區工會簽訂了區域性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1家企業(智恒房產)沒有簽訂集體合同。
組建工會的9家企業中,8家企業有職代會或工代會等民主管理形式,但有些企業的職代會等民主管理機構不能夠正常活動。
三、關于《勞動法》的貫徹執行情況
(一)職工對《勞動法》的了解情況
這次調研10家企業有100位職工參加座談或者個別訪談,絕大多數職工知道《勞動法》,但了解《勞動法》主要內容的人很少。有69.7%的職工知道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對于舉報投訴電話,有58.59%的職工選擇了12333,但其中部分職工完全是猜想的。對如果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是否會向勞動監察機構舉報投訴,選擇“是”的比率達到了97.98%,這其中有部分職工表示會先向工會反映,或者是申請勞動仲裁等。
(二)關于依法保障勞動者獲得勞動報酬的情況
所有10家企業均能做到每月及時全額發放工資,大多能夠按照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和外來人員綜合保險費,如實記錄勞動者的工作時間,每月加班時間都不超過36小時,錄用職工時也不存在收取押金的行為。但也發現以下一些問題:
1個別企業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的條款表述不夠規范。新路達商管公司的兩個合同對工時規定“實行每周40小時工時制”,同時又規定“同步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和“可以按規定實行其他工時制度”,但后兩項規定未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該公司的勞務合同第九條規定,違約造成損害須承擔賠償責任,支付2個月崗位工資的違約金。這里賠償責任與違約責任的重復適用和違約金的設定都違反了相關規定。黑森林食品公司在年簽訂的合同中依然引用了已經廢除三年的《市勞動合同規定》的內容。
2在繳納社會保險費方面企業尚有欠缺。紅子雞海鮮酒店有外來務工人員73人,但外來人員綜合保險費繳納有單據可查的只有48人,其余員工據稱由紅子雞澳門路店繳付(無資料證明)。新路達商管公司有2人未繳納社會保險費,1名外來從業人員自2002年5月26日進入該公司至今未繳納綜合保險費。先進半導體、新芝電子公司通過勞務公司聘用外地工人,據稱公司將綜合保險費交給勞務公司代為繳納,但沒有繳納保險費的相關證明,而且勞務公司都沒有相應勞務輸出資質。黑森林食品公司工資單、勞動合同書中出現的姓名與綜合保險參保人員的姓名不一致的情況。
3有的企業職工工資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在新路達商管公司勞務人員中,有3人年3月份、4月份出全勤但每月只拿到500元工資,而且以此工資為基數計算加班工資。該公司下屬的東方體育用品公司10份特殊勞動關系的人員工資低于635元(其中1份600元,9份是500元)。徐房集團公司下屬物業公司的部分勞務人員和外來從業人員(保潔、保綠、保安崗位)的收入也沒有達到最低標準。
四、關于《安全生產法》的貫徹執行情況
調研表明,政府有關部門一年來對企業的安全生產檢查還是比較積極的。10家企業中85.86%的職工知道安全生產法的一些內容,企業都不同程度地建立了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配備了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但在以下方面還存在不足。
(一)大多企業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規范不系統。杉德金卡雖然建立了相對完整的制度,但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紅子雞海鮮酒店缺乏齊全的規章制度,并且片面地將安全生產等同于消防安全。大計數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完全,缺乏應急預案。新芝電子公司安全生產制度陳舊,沒有及時更新。
(二)安全生產教育未得到充分的重視。雖然有73.74%的職工表示接受過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實際演練,但仍有部分職工沒有接受過任何安全生產教育,杉德金卡公司職工不了解消防知識,紅子雞海鮮酒店的安全教育則完全集中于消防安全方面。
(三)存在沒有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管理人員的情況。徐房集團、大計數據公司沒有按照規定(公司員工超過300人)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四)用電方面存在不安全因素。杉德金卡公司用電操作部門沒有經過有針對性的培訓。大計數據公司職工工作場所部分電線沒有加安全套管。紅子雞海鮮酒店廚房間地面潮濕,用電存在不安全隱患。
(五)其它問題。先進半導體公司的安全檢查紀錄只用英文表述。黑森林食品公司缺乏安全生產檢查記錄。大計數據公司職工工作場所有兩處門,其中一處門為電子門,發生事故斷電后需要用鑰匙打開,另外一處門較小,且平時上鎖,一旦有事,可能造成疏散不及時,易導致人員傷亡。所有10家企業均能夠為職工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但檢查中發現職工存在不正確佩戴和使用的現象。
五、評價和建議
(一)評價
110家企業都較為重視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1)成立工會組織的9家企業能夠開展活動增強職工的凝聚力,如組織外出旅游等,沒有建立工會的企業,領導也能關心職工的生活,職工對企業的認可度較高。(2)10家企業能夠較好貫徹勞動法的有關規定,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和勞務合同,較好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按月足額支付職工工資,認真執行加班與加班工資制度,在社會保險費和外來人員綜合保險費繳納方面執行得也比較好,有力地保障了職工的合法權益。(3)10家企業都制定了一些安全生產制度,結合自身特點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有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在工作場所設置較為明顯的警示標志。另外,區總工會與政府有關部門對企業的指導、檢查是比較到位的,但效果還不太理想。
210家企業在維護勞動者權益執行相關法律法規方面存在的問題也是明顯的。(1)企業負責人與職工對工會、勞動、安全生產方面法律法規的了解不夠。多數職工不了解這些法律法規的主要內容,不少職工不知道應通過什么途徑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企業負責人對相關法律的細節要求也不了解,如工會機構的設置、加班工資與調休的相關規定以及法律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要求等,甚至片面地將消防安全制度等同于安全生產制度的全部內容。(2)企業在貫徹執行法律法規時存在疏漏或者明知故犯的情況。個別企業沒有成立工會或工會會費撥付不到位。一些企業的勞動合同尚不規范,少數企業對最低工資標準的執行不到位,有的漏交保險費。企業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生產、輕安全”的現象,安全生產制度不健全,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不符合要求,防護設施不完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不完善,不同程度地存在安全事故隱患。(3)企業工會對自身工作宣傳不夠。有些企業的工會組織在集體合同、工資協議方面與企業進行了富有成效的協商,但調研中發現企業的職工大部分對是否簽訂了集體合同等一無所知,這大大影響了企業工會組織在職工心目中的地位,不利于工會自身作用的發揮,也不利于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4)職工自身的原因使維權行為無法開展。部分職工對企業工會等維權組織的成立抱著無所謂的態度,還有個別職工不希望成立工會組織。職代會等民主管理制度的作用也得不到充分發揮。個別職工在回答問卷時承認被強令違規操作時不敢拒絕。(5)政府有關監管部門到企業進行過多次檢查,但由于法律法規缺失、監管人數的有限或其它原因,效果不夠理想。
(二)建議
這次調研中發現10家企業存在的問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企業和職工自身因素,但我們認為區有關部門工作還存在不足也是重要原因。為此建議:
1區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工會法、勞動法和安全生產法的宣傳。要加強對這些法律法規主要內容的宣傳力度,使企業負責人和職工充分了解和知曉。要使企業負責人充分認識到我國是社會主義國家,不管是什么性質的企業,都要執行我國維護勞動者權益的相關法律法規,充分認識到職工是企業生存發展的主體,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是企業生存發展的需要。要使職工充分認識到自己在為企業、為國家創造財富的同時,一定要懂得如何依法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
2區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大檢查、指導力度。在維護勞動者權益法律法規貫徹實施中會出現各種各樣情況,有關部門要采取各種有效措施,加強檢查,掌握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指出和督促企業整改,對于做得較好的企業要進行總結、推廣。特別要加強指導企業工會與職代會等民主管理制度的建立和作用的發揮,切實推進平等協商和集體合同制度的建立,并且要加大工會職能在企業職工中的宣傳。要加強勞動用工管理,規范外來勞動力市場,督促用人單位依法用工、簽訂勞動合同,督促企業認真執行工資標準以及社會保險費用規定,重點做好外來從業人員的參保工作。要督促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制度并切實執行,加強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
3規范和加強外來勞動力中介市場的管理。近年來,由于城市化進程的不斷加快,越來越多的外來勞動力涌入,勞務中介市場隨著勞動力市場的發展也不斷壯大,呈現出供需兩旺現象,但其中也存在很多不規范、甚至違法的現象。由于現在的公共職介機構不對外來從業人員開放,很多外來從業人員由于無法找到正規的求職途徑,轉投“黑中介”找工作,如此惡性循環,形成勞務市場雜、亂的現象。建議盡快開放外勞力市場,為外來從業人員提供正規的就業渠道,同時加大打擊非法中介的力度,確保勞動力市場的規范運轉。
4逐步調高最低工資標準。年市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為2033元,從年7月1日起本市最低工資標準已調至690元,但相比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來說仍然偏低,而且領取最低標準工資的很多是外來務工人員,他們必須比本地職工多負擔住宿等費用。最低工資過低的直接后果是勞動力部分或者不同程度地退出市場,造成結構性的勞動力不足,同時使勞動者沒有足夠的工資來接受教育,提高勞動技能。所以,建議今后仍然要逐步提高最低工資標準,以保證勞動力市場的繁榮,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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