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銀行組織業協會作用

時間:2022-04-09 08: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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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銀行組織業協會作用

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中提出:“積極發展獨立公正、規范運作的專業化市場中介服務機構,按市場化原則規范和發展各類行業協會、商會等自律組織。”努力規范和積極發展各類行業協會是當前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也是推進市場經濟發展的一項不容忽視的重要工作。

銀行業協會是經中國人民銀行批準并在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的非營利社會團體,是由境內注冊的各類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自愿結成的銀行業自律組織。它是以溝通、協商為主要運作方式,研究和協調同業中共同關心的問題。它的宗旨是遵照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加強會員之間的協作和聯系,反映會員的呼聲、要求,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協調解決會員間的矛盾和問題,推動會員自律管理,建立良好的經營秩序和維護平等的競爭環境,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

銀行業協會成立后就形成了一個金融監管、會員內控、社會監督和行業自律的“四位一體”的監管體系。

銀行業協會成立以來,在人民銀行、銀行監管部門和民政部門的關心支持下,在會員銀行的密切合作下,圍繞“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加強行業自律與協調,規范會員的經營活動,保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的宗旨,開展了一系列活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幾年來,銀行業協會的運行總的情況是好的,但還存在著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一、思想認識不到位。目前仍有少數會員單位對銀行業協會存在的必要性和發展的重要性缺乏長遠的認識,把加入銀行業協會看作是一種形式,缺乏主動參與意識。

二、角色定位不明確。作為行業性自律組織,維護行業利益和實行行業自律是銀行業協會的主要功能定位。由于認識上的偏頗,在實際運行中,銀行業協會與央行、銀行監管部門及會員單位的關系沒有很好理順。理事長由會員單位的主要負責人輪流擔當,任期一般兩年。因為理事長要負責本單位的經營,所以顧及協會工作的精力大都也很有限。另外,對理事長單位違反行業公約的處理難度也比較大。

三、處罰措施不得力。當會員銀行違反銀行業協會制定的“公約”時,銀行業協會的處理權限僅限于在本行業內通報,或者建議銀行監管部門處理。至于處理不處理,處理程度如何,不好再過問。以至于有的會員銀行認為銀行業協會也不過如此而已。

四、管理力度局限性。銀行業協會管理缺乏法律規范,僅靠行規行約,管理力度存在局限性。由于業務主管部門除監管以外的職能未轉移到位,銀行業協會缺乏應有的責、權、利,功能不健全,無法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五、自律機制不配套。章程中會員的權利義務的規定,有的是“紙上談兵”。理事不參與協會內部的日常管理。協會辦事機構與正規化、職業化、規范化的要求還有一定的距離,沒有建立優勝劣汰的機制。缺少高素質的管理人才和本行業的專業人才。

對如何發揮銀行業協會作用的幾點淺見:

一、正確定位,理順關系。作為市場經濟產物的銀行業協會,是行業利益的代表,民間性、服務性、協調性是銀行業協會最基本的定位。要理順銀行業協會與銀行監管部門及會員銀行的關系。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要盡快制定對銀行業協會業務工作指導、協調和督促的具體辦法。銀行監管部門應把一些不屬于金融監管的事情放到協會去做。要積極支持銀行業協會的工作,對協會的業務活動及隊伍建設要經常給與指導;對協會建議處理的違約單位要及時予以處理。要積極探索和支持銀行業協會維護市場秩序、防范金融風險的作用,使其在制止銀行之間無序競爭等方面真正地發揮作用,構建金融機構內控、行業自律、金融監管和社會監督相結合的風險防范體系。銀行業協會要認真完成銀行監管部門交辦的工作,配合做好金融監管。銀行業協會是“會員之家”,要積極開展服務,為會員銀行排憂解難,反映它們的意見和建議,維護它們的合法權益。會員銀行要把銀行業協會當成自己的家,積極、主動配合銀行業協會開展工作。只有這樣,銀行業協會才能扮演好行業利益的代言人、行業糾紛的調解人角色。

二、強化自身,夯實基礎。銀行業協會要加強自身建設,逐步解決存在的問題。一是要完善民主制度。所有會員銀行都具有平等的權利義務;銀行業協會的理事長必須通過公開選舉方式產生;秘書長必須通過公開招聘產生,而且要專職。要通過會議制度和通報制度,規范民主決策程序,鼓勵會員銀行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尤其要增強財務監督的透明度。二是要建立健全行規行約,加強自律,特別是要建立會議、管理、服務、監督等方面的自律制度,做到以制度規章管人管事管行業。三是銀行業協會工作人員要職業化,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擇優錄用,并認真解決他們的后顧之憂,促進銀行業協會工作人員逐步年輕化、專業化,創造一個人盡其才,才盡其用,引得進留得住人才的環境。專職人員的工資待遇要參照事業單位標準,協會要與工作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為其繳納社會保險。四是根據需要設立法律咨詢、政策研究、市場調研和信息處理一些專門機構,并與國內經濟、政策等研究機構構成共同研究體。通過部分有償服務來擴充經費來源。要開展誠信活動,通過制定行規行約,以行業信用的確立,促進行業利益的維護。

三、探索路子,發揮作用。銀行業協會要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具體工作安排,進一步加強行業自律,規范經營行為,維護行業利益,優化行業服務。要通過努力扎實的工作,發揮銀行業協會的作用。

(一)要根據國家和銀行監管部門的法律、法規和有關制度,努力把行業自律工作抓緊抓實。銀行業協會要堅決按照國家法律、法規開展行業自律工作。在制定行業公約、規則、有關業務管理辦法時,要在符合現有法律、法規基礎上進行,依據法律、法規,并在銀行監管部門的支持下開展工作。同時,要積極把行業自律作為中心任務抓緊抓實,針對同業中存在的問題,協調會員銀行制定各類自律性同業公約,通過其進行行業自我約束、自我監督,規范行業經營行為,并通過對各項自律公約執行情況的檢查和披露制度,對違反自律公約的投訴要認真核實,并堅持依法依規處理;要致力于銀行同業間公平競爭機制的建立和完善,借鑒和引進國外金融市場同業競爭準則,建立公平的市場競爭機制。

(二)進一步優化行業服務,完善服務機制。銀行業協會要認真貫徹中央領導同志關于“行業協會應以服務為宗旨,要反映企業意愿,為本行業企業提供信息和人才培訓等方面服務”的指示精神,加強對行業的服務功能,不斷探索為會員銀行服務的新路子。為此,銀行業協會應積極配合人民銀行、銀行監管部門做好行業員工培訓工作,按照部署,建立銀行從業人員資格認證和考試制度,制定行業員工培訓計劃;要有針對性地開展不同層次的專業培訓;應加強行業間的信息交流,交流銀行業經營管理中的好經驗、好做法,探索銀行業發展中的理論與實踐問題;銀行業協會要利用網站、刊物等各種形式,宣傳行業政策。要進一步做好重點問題的調查研究,及時反映會員銀行經營管理中的問題,當好行業代言人,并向會員銀行反饋信息,及時向銀行監管部門提出政策建議。要研究我國加入WTO后,中國銀行業如何適應WTO規則和遵照我國承諾,切實維護銀行合法權益,保護民族銀行業發展,如何促進會員銀行參與國際競爭等問題。

(三)積極組織會員銀行,共同維護銀行權益。銀行業協會應進一步密切與有關部門的聯系渠道,收集并及時反饋涉及會員銀行經營風險的有關信息;交流有關惡意逃廢銀行債務等信息,建立起行業聯防機制。銀行業協會應充分發揮各類工作委員會的作用,以“公正、公平、公開”為原則,協調行業內部的糾紛。同時,銀行業協會應組織會員銀行,探索與其他業務領域的同業合作,真正把維護銀行權益的工作推向深入。

(四)要積極開展國際交流與合作,建立良好的國際形象。通過多種形式組織會員銀行與境外銀行間的高層互訪,積極開展境外銀行業務培訓,提高銀行業的競爭力。

隨著國家金融監管體制的改革,銀行業協會的工作職能將進一步完善,銀行業協會的工作也將會越來越多、越來越重要。我們相信,通過努力的工作,一定能夠開創銀行業協會工作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