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療服務調查報告

時間:2022-05-06 10: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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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醫療服務調查報告

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涉及到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與人民群眾健康息息相關,是百姓關心,政府和社會關注的焦點、和熱點。做好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管理工作,切實減輕患者負擔,是踐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執政為民的具體體現。近年來,國家在整頓規范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秩序,采取了降低藥品價格、規范醫療服務收費、實行價格公示和費用清單、糾正醫藥行風等措施,取得了很大成效,但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仍是群眾反映較為強烈的熱點問題。如何規范治理藥品和醫療服務價格行為,推動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改革的順利進行,切實維護群眾利益?近日,我局根據縣政府安排,組織人員分赴縣衛生部門、新型合作醫療管理中心、部分鄉鎮衛生院及有關職能單位開展調研,現報告如下:

一、新型合作醫療及農村公共衛生情況

20*年,*縣開展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來,當年參保農民達383881萬人,參保率80%以上,今年參保率達81.4%;全縣共為13256人次發放醫療補助金額509.49萬元,有效緩解了農民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得到了群眾支持和擁護。同時,也活躍了農村醫療市場,促進了農村醫療衛生事業的快速發展。

二、醫療服務及藥品價格存在的問題及成因

醫療服務價格存在的問題

1、違規收費。如手術中使用的一般手術縫合線、一次性手套、帽子等低值耗材規定不允許收費,但一些醫院仍舊收取上述費用。

2、擴大收費范圍。如有的醫療機構對已經住院二、三天以上的患者手術,仍按急診收費等。

3、自立項目擴大收費標準。檢查中發現醫院存在違反審批程序和權限規定,自行設立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這些收費收取方式較為隱蔽,使患者不易察覺,如醫院向患者收取備皮費。

4、巧立名目變相提價。按規定一次性衛生材料銷價,應在進價基礎上加3%—8%與患者結算,有的醫院為謀取高額利潤,往往操作隱蔽,方法多樣,在檢查醫院藥劑科一次性注射器、輸液器銷售價格,表面上看似乎按規定執行,實際與供貨方以抬高進價開據進貨發票,以贈送方式降低進價,造成一次性衛材銷價超過國家規定加價幅度。

5、收費缺乏透明度。檢查發現,大部分醫療單位都沒有設立醫藥價格公示牌,少部分醫療單位雖然在大廳中設有醫藥價格公示板,但住院部、各科室都沒有。

藥品價格存在的主要問題

1、超過規定進銷差率銷售藥品。按照流通環節差價率25—50%的規定,多數藥品經銷企業和醫療服務單位遠遠超出這一規定,如0.9×100m/瓶生理鹽水進價

1.15元/瓶,實際銷售價格為3元/瓶,綜合加價率為160.86%,每瓶多加價1.30元。

2、受利益驅動,藥品經營企業都能按現行的藥品價格及規定的價格執行,問題是個別醫院只賣貴的,差價多的,受害的仍然是群眾。

3、藥品虛高定價仍然存在,中標零售價格不能完全到位。從藥品招標采購的結果看,政府定價與中標價相差幅度過大。另一方面,國家連續多次發文降低各種藥品最高零售價格,但真正降低的是那些不常用藥或進口高檔藥,降低常用藥品價格不明顯。這兩方面充分說明政府定價藥品還有降價空間,政府虛高定價藥品現象仍然存在。

4、我縣鄉鎮衛生院還沒有實行藥品統一取購、統一配送,仍然是各鄉鎮衛生院自購自銷,藥品質量無法保證,藥品價格虛高不下。

存在問題的成因分析

1、醫療機構管理體制不健全。我縣部分醫療單位沒有形成一套完整的行之有效的內部管理制度,加之醫療收入與醫生工資、科室人員勞務補償有著密切聯系,而單位制約機制又沒有跟上,這有很大程度上助長了醫藥亂收費的發生。

2、管理疏漏,違價屢禁不止。個別醫院負責人法律意識淡薄,缺乏嚴格執行法規、政策意識和救死扶傷為人民服務的職業道德精神,意識不到亂收費的危害。醫院為追求部門利益,將本單位私利置群眾利益之上,用多收價款來改善辦公條件,提高醫生收入和職工福利待遇。

3、以藥養醫弊端、導致亂收費。因為多方因素影響,近年來。我縣投入到衛生事業的經費不足。遠遠不能適應其發展的需求,不少鄉鎮衛生院全靠醫院以藥養醫自收自支,其他投入更是無從談起。

4、處罰力度不夠。醫療服務亂收費屬社會熱點問題,從近幾年連續對醫療單位查處情況看,雖然國家、省局對醫療機構每年都安排檢查,我們對藥品和服務價格進行監控,往往是查出違價金額大收繳金額少,達不到震懾違法的目的。我們檢查部門堅持以教育和懲戒相結合的原則,有時處罰力度不夠,也助長了個別醫療單位和藥品經銷企業違價之風。

5、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政策存在漏洞。從藥品價格管理上看,藥品招標后,雖降低了部分中標藥品的價格,但醫療單位是否采購和使用中標藥品缺乏監督制約機制,為增加藥品收入往往盡量采購價格高的非中標藥品,導致藥品價格難以降低,人民群眾不能從中真正受益;從現行醫療服務收費上看,由于一些收費項目的收費范圍界定不清,過于籠統,容易使亂收費行為鉆政策的空子,也給價格監督檢查處理時帶來一定的困難。

三、規范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的對策和建議

1、建立新的醫療機構分類管理制度,實施不同的價格和財稅政策。將醫療機構分為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國家根據醫療機構的性質、社會功能及其承擔的任務,對公立的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按扣除財政補助和藥品差價收入后的成本制定醫療服務價格并給予相應的稅收優惠政策;其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不享受政府補助,醫療服務價格按政府指導價執行,但可以享受優惠政策;而營利性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實行市場調節價,不僅不享受政府補助,還必須照章納稅。國家要保證非營利性醫療機構在醫療服務體系中占主導地位,以維護醫療行業在整體上的公益性和非營利性,保障公民在獲得醫療保健服務方面的公平,形成對營利性醫療機構的價格競爭,抑制其過分提高醫療費用;將營利性醫療機構讓位于民間資本,適度發展民營醫院,以提高醫療機構之間的競爭,促使公立和其他非營利性醫療機構提高效率和服務意識。

2、加大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力度,從深層次上解決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問題。價格是體制、機制和市場結構中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的綜合反映。醫藥價格秩序混亂,表面上看是政府價格監管制度和手段不完善的結果,但其深層次的原因還在于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不到位、醫療保險制度不健全,以及藥品市場發育滯后等。首先,按管辦分開原則,將衛生監督職能從衛生行政部門中分離出來。衛生行政部門下屬的衛生監督所履行著衛生行政部門交付的衛生綜合執法職能,但對衛生行政部門的所屬單位醫療機構的監督很難做到鐵面無私。如果成立獨立、權威的衛生監督局可以徹底切斷衛生監督與醫療機構的隸屬關系,解決管辦不分的矛盾,對不按醫療常規診治、不合理用藥、濫檢查、醫療質量低劣的診療行為依法查處。其次,公立醫療機構要進行脫胎換骨的改革。根據行業特點,保持公有體制不改變,但要按市場機制經營,實行院長聘任制和任期目標責任制,衛生技術人員資格準人制和聘用制,擇優聘用具有高尚醫德和精湛醫術的醫務人員,徹底解決醫療機構人浮于事和能進不能出的頑癥,改善服務態度,提高醫療質量和市場競爭力。再次,科學制定醫務人員分配制度,合理提高醫療技術勞務價格。醫務人員的個人報酬不與處方金額掛鉤,而以醫療質量、就診和住院人次、診治工作時間和強度、治愈好轉率、科技含量、群眾滿意度等作為標準。再次,制定全國統一、規范、嚴厲的考核標準和獎懲機制。對醫院領導、科室負責人的考核和醫院的財政補助,應以質量管理指標和群眾滿意度為主要標準。對一些醫德差、水平低、過度醫療、唯利是圖的醫務人員,依據有關規定從重處罰,直至終生取銷行醫資格,對其院長因聘任失察、教育不嚴給予行政處罰,徹底糾正行業不正之風;對醫德高尚、醫術精湛醫務人員和人民滿意醫院院長給予獎勵。最后,要打破只有政府辦醫院的格局,要放開經營權,在符合開辦條件下,要鼓勵社會興辦醫院,興建一批民營、合資、獨資等不同經營主體的醫院,使大家在公平、公開的環境下開展競爭,逐步創造一個由市場形成價格的良好市場競爭環境,讓患者就醫有更多選擇余地。

3、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體系,從根本上解決看病貴問題。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調整醫療資源結構,大力發展農村衛生事業,給予農村醫療機構更多優惠政策。要妥善解決鄉鎮衛生事業經費短缺的問題。加大對鄉、村醫療機構的投入,建好房屋、配全設備、推廣技術、提高待遇、培養人才、留住人才,讓常見病、絕大多數疑難病在農村基層就可治愈好轉,這樣才能降低農民醫療費用。在城鎮職工中全面建立醫療保險制度,在農村全面推行新型合作醫療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應由國家立法強制參加而不是自愿參加,并使保費隨著人民群眾收入增長而增加,使保障力度逐漸增大,減輕人民疾病經濟負擔,從根本上解決看病貴問題。4、科學合理定價,加強醫療服務和藥品價格監督檢查。一要進一步加強價格監督檢查力度。服務與檢查相結合,嚴懲醫療藥品價格違法行為。對一些醫療或藥品經銷企業明知故犯、屢查屢犯的違價行為必須從重處罰,必要時會同有關部門對相應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使他們在思想上得到教育,使其不敢再以身試法。二要規范收費行為,加大社會監督力度。要全面推行明碼標價制度,實施“病人住院一日清單”,增加收費透明度,各醫院還必須在收費大廳等場所公示藥品價格及醫療服務收費標準,接受社會監督,要加大政策宣傳力度,要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醫療服務收費依據、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收費范圍,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并定期不定期地組織檢查。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醫藥價格評審力量,嚴把成本審核關,科學合理定價。繼續完善藥品招標采購制度,不斷擴大藥品招標采購品種和范圍,把絕大多數醫院和藥品納入到集中招標采購中。批準的最高零售藥品價格應作為藥品法定標識印制在藥品包裝上,以利于群眾監督。三要嚴格監管醫院對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執行、清理現行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取締亂收費和重復收費項目,合并被分解的收費項目,要按湘價服[2002]230號《湖南省物價局湖南省衛生廳關于調整、規范我省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規定,統一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的名稱、服務內容和服務標準。要將醫療機構所有審批后的醫療服務收費項目和藥品價格全部輸入計算機管理,與價格主管部門聯網,并向社會公布,以備監管部門和群眾隨時監督。

5、打破以藥養醫、實行醫藥分開核算。政府應該取消醫院“以藥養醫”政策,實行醫藥分營(業),醫院藥品銷售收入要獨立核算,將藥房從醫院徹底分離出來,推向市場,引人競爭機制,在競爭中優勝劣汰,理順價格管理體制,切斷醫院醫療收入與藥品銷售收入之間的利益鏈,切斷醫院醫生開高價藥、大處方的利益驅動機制,從藥品產銷的終端零售用藥抓起,堵住開出高價藥、進口藥、大處方的源頭,同時抑制醫藥費用不合理上漲,減輕群眾醫藥負擔。

附件:

湖南省就藥品價格管理制定了一系列措施,概括起來,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制定管價目錄。凡列入2004年版《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和公傷保險藥品目錄》的西藥中的處方藥和中成藥由國家發改委定價,進入2005年版《湖南省基本醫療保險和公傷保險藥品目錄》的所有劑型規格的藥品由省物價局定價。屬于國家發改委定價的藥品共1605種(類),屬于省管價的藥品共817種(類),兩級合計屬于政府定價藥品共2422種(類)。除此之外的其余藥品均屬于市場調節價。二是明確管理權限。對實行政府定價的藥品,分中央和省兩級進行管理,省以下各級政府部門無定價調價權。三是政府定價藥品價格按照生產環節銷售利潤率10—45%、流通環節差價率25—50%制定藥品價格。四是通過集中招標的藥品價格差別加價率在15—30%之間,并將逐步縮小到15%以內。五是對列入市場調節價管理的藥品和醫療器械實行按實際購進價順加加價率作價,既:批發企業順加不超過8%,零售企業順加不超過15%作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