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基層組織建設研究報告
時間:2022-05-16 04: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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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執政能力建設,是*提出的一項戰略任務,是黨的建設理論的重大創新。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建設是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基礎性工作。基層黨組織能否科學把握執政能力內涵,加強執政能力建設,事關我黨的興衰和成敗,已成為當前一項重大而又緊迫的任務。20*年*月以來,我們組織力量,就黨的基層組織執政能力建設情況,進行了專項調查研究,通過座談會、個別訪談、專題研討等,研究問題,分析原因,提出對策,并形成了本課題綜合報告。
一、關于黨的基層組織執政能力內涵的思考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組織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我們黨的6*00多萬黨員分布在約340萬個基層黨組織之中,這是我們黨巨大的組織資源和組織優勢。如果說中央是宏觀執政,地方黨委是中觀執政,基層黨組織則可以看作是微觀執政。因此,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是黨的整個執政能力建設的落腳點,也是執政能力強弱的直接體現。
黨的十六屆四中全會《決定》指出:黨的執政能力,就是黨提出的運用正確的理論、路線、方針、政策和策略,領導制定和實施憲法和法律,采取科學的領導制度和領導方式,動員和組織人民依法管理國家和社會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有效治黨治國治軍,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本領。相對于中央、地方黨委作用的發揮而言,基層黨組織工作職責有限,活動范圍有限,因此,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的基本內涵有其特殊性。按照《決定》的要求,我們認為,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總體體現在基層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上,具體體現在五個方面:
(一)發展力——推動發展的能力。按照發展是第一要務的要求,基層黨組織要不斷提高落實科學發展觀,推動經濟、社會和人的全面發展的能力。一是自覺運用市場經濟的規則和要求來規范經濟行為,不斷優化經濟發展環境,推動經濟的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積極引導群眾勤勞致富,走向共同富裕。二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加快教、科、文、衛等社會事業的發展,推動社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三是努力推動全民學習、終身學習的學習型社會的形成,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二)執行力——執行政策的能力。基層黨組織雖不制定大政方針,但承擔著具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職責,要不斷提高宣傳政策、落實政策和監督政策執行的能力。一是運用各種途徑和方法,直接面對群眾,把黨的政策告訴群眾,使他們成為黨的政策的擁護者和實踐者,使黨的執政綱領成為全體人民的共同意志。二是結合本地本單位實際,帶領群眾創造性地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使黨的執政綱領在工作實踐中得到體現。三是通過各種手段,監督黨政領導干部及方方面面認真落實黨的政策,發現落實不力或不到位的問題,及時通過組織程序傳遞到黨的上級組織。
(三)服務力——服務群眾的能力。按照“執政為民”的要求,基層黨組織要不斷提高直接服務群眾的能力。一是加強效能建設,提高社會公共服務水平,方便群眾辦事,提高服務質量。二是改善創業和就業環境,加快建設社會保障體系,為群眾創造安居樂業的良好生活和工作環境。三是運用各種執政資源,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切實保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及時反映群眾呼聲,為修正和完善黨的政策,為黨的決策機關提出立法建議,提供最初的動力和客觀的依據,努力爭取為群眾的合法權益提供法律和政策層面的保障。
(四)培養力——培養人才的能力。按照黨管人才的要求,基層黨組織要不斷提高發現人才、培養人才和推薦人才的能力。一是按照“十六字”方針,切實做好發展黨員工作,積極把承認黨的綱領和章程、愿意為黨的事業服務的先進分子吸收入黨,不斷為黨輸送新鮮血液。同時,加強黨員教育工作,切實提高黨員隊伍的整體素質。二是加強干部的培訓工作,為壯大黨的執政人才隊伍提供基礎性積累;認真落實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促進領導干部隊伍建設。三是團結和服務各方面人才,鼓勵和支持他們共同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
(五)駕馭力——駕馭局面的能力。基層黨組織在面對日趨復雜的執政環境,應對來自政治、經濟、社會及文化等各領域的挑戰和考驗時,必須提高駕馭全局的能力。一是建立科學有效的工作機制,妥善處置各種突發事件,努力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二是加強對群眾性組織的領導,充分發揮群眾性組織的積極作用;協調不同的階層或利益群體,促進社會成員之間的關系和睦。三是做好統戰工作,爭取人心、凝聚力量,不斷擴大黨的群眾基礎。
二、我市黨的基層組織執政能力建設的基本情況
近年來,我市通過開展農村“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教育、“調查研究年和轉變作風年”、農村基層組織“先鋒工程”建設和“萬名干部下基層”等活動,黨的基層組織建設進一步加強,基層黨員、干部思想政治素質進一步提高,工作作風進一步轉變,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有了明顯提高。
(一)堅持統籌發展,促進經濟社會全面發展,為增強黨的基層組織執政能力提供物質保障。近年來,我們在加強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時,緊緊抓住發展這一主題,積極采取措施,統籌推進經濟社會的全面發展。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市委市政府出臺了一系列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優惠政策。加大對農村經濟的支持和扶持力度。二是推進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我們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科技為依托、農業產業化經營為主線、大力發展特色農業、質量農業、效益農業,切實增加農民收入。三是進一步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特別是對經濟強村,實行村級集體資產量化管理,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對規模小、戶口少的村,實行撤并行政村、移民遷村,較好地解決了一些地方空殼村過多的狀況。
(二)堅持以人為本,加強基層黨員干部隊伍建設,為增強黨的基層組織執政能力建設提供組織保障。我們始終把建設一支高素質的基層干部隊伍擺在加強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的首要位置。一是抓好鄉鎮干部隊伍建設。我們堅持德才兼備、精干高效原則,選好配強鄉鎮領導班子,使鄉鎮領導班子整體結構更趨合理。屆中,都組織開展了“回頭看”,重點對那些班子不團結、工作沒有起色的鄉鎮領導班子予以調整充實。二是抓好村干部隊伍建設。我們堅持優化結構、依法辦事的原則,選好配強村兩委班子。采取“兩評一考”的辦法,對村班子進行了全面“回頭看”,對那些能力不強、形象不良、業績不佳的村干部依法按章予以調整和撤換,及時把年齡輕、學歷高、觀念新、能力強、群眾威信高的后備干部推上領導崗位。堅持實施“農村基層干部素質提升計劃”,充分利用市、縣、鄉鎮三級黨校,實行分級培訓、分級負責。省、市級新農村示范村、經濟強村、重點村的兩委主要負責人列入全市干部培訓的主體班次,集中在市委黨校培訓;其他村兩委干部由縣鄉兩級組織培訓。三是抓好黨員隊伍建設。我們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積極創新黨員發展教育管理工作。特別是為了解決當前不團結、宗族派性斗爭比較激烈的支部長期難以發展黨員和入黨積極分子得不到正規教育培訓等問題,我們把發展黨員質量“關口”前置。通過建立發展黨員預警機制,對發展黨員實行宏觀調控,按照“缺什么、補什么,重點培訓什么”的原則,進行動態管理;通過建立對入黨積極分子的推薦制、公示制、雙測評制和預審制,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培訓,嚴把入黨積極分子“入口關”;通過落實發展黨員工作責任追究制,嚴格發展黨員工作程序。
(三)堅持整體推進,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增強黨的基層組織執政的滲透力。近年來,我們堅持整體推進,把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作為加強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來抓。一是大力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特別是針對換屆選舉后,黨員村委會成員比率低的問題,通過實行交叉兼職,加大在村委會成員中發展黨員力度等措施,增強了黨在村委會班子中的力量。二是積極探索在非公有制企業中加強黨的建設。采取單獨、聯合、掛靠、村企聯建等方式靈活設置黨組織,加快企業黨組織的組建步伐。目前,正式黨員3名以上的企業全部建立了黨組織,固定職工100名以上的企業95.9%建立了黨組織,固定職工50—99名的企業99.5%有了黨員。建立健全了非公企業黨建組織保障機制、企業黨組織防癱機制和工作運行機制、黨務工作者和企業主協調互促機制等,提高了企業黨組織規范化水平,促進了企業黨組織作用的發揮。三是積極探索在社區中加強黨的建設。在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我們對社區結構和規模進行了合理的調整,并及時建立黨組織,選好配強黨組織領導班子。對社區黨支部、社區居委會、社區管理辦公室三套班子成員實行交叉任職,交叉面達50%,強化了黨組織在其他組織中的核心地位。四是積極探索在新社團中加強黨的建設,采取單獨組建、聯合組建、臨時組建、選派政治指導員或聯絡員等方式,拓展新社團組織黨的工作覆蓋面。目前,全市新社團組織中已建立黨組織*60個,黨的工作覆蓋已達到*0%。
(四)堅持依法執政,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工作運行機制,提高黨的基層組織科學決策和規范管理的能力。我們把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工作運行機制,作為加強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的基本要求。在鄉鎮,制訂了《鄉鎮機關工作規則》,規范了鄉鎮黨委、政府工作程序,明確了職能科室的工作職責,嚴格了對鄉鎮干部的管理,提高了鄉鎮機關工作規范化水平。在村級,制訂了《村務工作規則》,構建了兩委協調機制、重大事項決策機制、分工負責機制、民主監督機制、矛盾控制和化解機制等村級工作五大運行機制。村務工作規則的制訂,實現村級組織職責明確、關系協調、運行順暢、管理科學、決策民主,使農村各項工作走上制度化、規范化和法制化的軌道。
(五)堅持執政為民,建立健全為民服務長效機制,夯實黨的基層組織執政的群眾基礎。脫離了群眾,基層黨組織就會失去執政的基礎。因此,要加強基層黨組織的執政能力建設,就必須堅持執政為民,夯實基層黨組織執政的群眾基礎。近年來,我們把加強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的歸宿點落在建立健全為民服務機制、加強為民服務工作上。針對當前部分農村基層群眾有苦無處訴、有事無處辦、有難無處解的情況,通過建立健全領導聯系點制度、村民情接待服務機制、鄉鎮辦事全程機制、民情聯動解決機制等措施,構建村、鄉(鎮)、縣三級立體式為民服務機制,有效地轉變了基層干部的工作作風,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受到群眾歡迎。
三、新形勢對黨的基層組織執政能力建設提出的新要求
在當前社會轉型這個特定時期和背景下,黨所處的環境和條件發生了重大變化,這既給黨的基層組織執政能力建設創造了新的機遇,同時也帶來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并對黨的基層組織執政能力建設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
(一)科學的執政意識對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執政意識,主要是指黨的執政地位作為一種社會存在,在黨的組織和黨員頭腦中的反映,是執政黨的精神支柱。實踐證明,執政意識的強弱決定著執政黨的前途和命運。強化執政意識,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前提。在執政意識方面,當前一些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存在著不容忽視的危險傾向:一是有些基層黨組織缺乏“長期執政”憂患意識,沒有執政的危機感,對執政規律缺乏科學的認識;二是有些黨員干部沒有“執政”的概念,認為自己是“為共產黨打工”,他們把個人“從政”僅僅看成是一種職業,一種謀生手段,而沒有意識到自己是在“執政”崗位上工作;三是有些同志出現“信仰危機”,得了執政“疲軟癥”,認為共產黨能否執政無所謂,只要能推動經濟和社會發展,不管什么黨執政都可以,等等。這些問題,直接關系到黨的執政地位鞏固問題,對此決不能含糊和掉以輕心。
(二)重大的執政使命對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新時期基層黨組織的執政使命,就是樹立科學發展觀、正確政績觀,推動經濟社會發展,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調查中發現,我市一些基層黨組織在履行執政使命方面,與群眾的愿望要求相比還存在很大差距。主要表現在:一是有些基層黨組織對科學發展觀理解不深、不透,在發展過程中脫離實際追求個人政績,有的甚至勞民傷財;二是有的黨組織滿足于“看攤守業”,缺乏闖勁和創新;三是有的村黨組織書記“雙帶”能力不強,其中有相當部分還比較貧困,要靠群眾幫其致富,等等。這些問題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溫州發展的內在動力。
(三)嚴峻的執政環境對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當前,執政環境發生了前所未有的巨大變化,對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現行的法律、法規、政策,還沒有完全擺脫傳統體制的影響,已經不適應新形勢發展的需要。比如,隨著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人口加速向經濟發達的中心鎮集聚,但這些中心鎮的經濟和社會管理職能缺失,權責不匹配;而經濟欠發達鄉鎮、山區鄉鎮人口逐步減少,計劃生育、民間糾紛調處等工作量也隨之減少,這些鄉鎮出現職能過剩現象。這些問題,從一定程度上反映出鄉鎮體制與執政環境不相適應。另外,我市在新舊體制轉軌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新問題。比如,人多地少矛盾特別突出,由此帶來的要素資源供給緊張、生態環境逐漸惡化、人口負擔過于沉重等問題也十分突出。面對這些情況和問題,如不采取有效措施,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基層,群體性事件將會進一步增多,進而危及社會穩定。
(四)薄弱的執政基礎對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鞏固黨的執政地位,關鍵在夯實黨的執政基礎。基礎不牢,地動山搖。當前,我市基層黨組織無論在自身能力、工作手段還是領導體制等方面,都明顯不能適應形勢的要求。從黨組織自身看,農村人才奇缺,尤其是一些貧困村青年大量外出,村黨支部出現“老”、“弱”的現象;有些企業黨組織書記身兼數職,對黨建工作“講起來重要,做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從黨員素質看,有些黨員、支部成員出于自身或小團體利益的考慮參與甚至領頭集體上訪;從黨員教育管理看,黨員教育內容與黨員思想實際差距較大,缺乏針對性,出現“言者不自然,聽者不耐煩”的現象;黨員跨地區、跨行業流動性增大,出現流動黨員“難管理”、“管理難”的現象;黨員短期出國出境旅游,需要辦理保留黨籍手續,有流于形式之嫌,等等。所有這些,都將影響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的發揮。還有,近年來農村“大款”干預村級選舉或村務的現象頻頻出現,農村宗教、宗派勢力的影響增大,這對黨的執政地位造成了很大的威脅。
(五)民主的執政方式對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提出了新的要求。當前,民主政治在基層建設進程中日益加快,深入人心,群眾對執政方式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與部分基層黨組織現有的執政方式,形成了一定程度上的落差。比如,部分基層黨員干部民主意識不強,政策法制觀念淡薄,依法執政水平低,仍然沿襲著傳統的運作方式,存在以黨代政、黨政不分、以權代法的現象;部分村黨組織書記重大事項個人說了算,獨裁專斷、盲目決策,“人治”色彩濃厚,混淆了和村委會的職能,過多干預了村民自治組織的良性發揮和村民的自主性;在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時,部分基層黨員干部沒有及時樹立文明服務的意識,工作態度惡劣粗暴,黨群干群矛盾比較突出。所有這些,都對基層黨組織的執政方式和領導方式提出了新的挑戰。
四、全面加強基層黨組織執政能力建設的對策措施
政黨的執政愿望和要求是與“生”俱來的,這種要求只有在執政能力提高到一定程度,并且具備一定的條件,才能獲得人民的認可,才能成為執政黨,達到執政目的,從而實現自己的政治綱領或政治目標。《決定》指出:黨的執政地位不是與生俱來的,也不是一勞永逸的。政黨執政后,其執政能力與黨所處的環境和條件是緊密相聯的,而且執政能力必須隨著形勢的發展不斷加以提高,因此,黨的執政能力是與時俱進的,必須不斷地適應新的環境和條件的變化。黨的基層組織作為執政體系的基礎,更應與時俱進,努力提高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
(一)開展執政意識專題教育,統一黨員干部的思想認識,努力為基層組織執政能力建設夯實思想基礎。在現行的行政體制下,基層組織雖不制定大政方針,但具體貫徹這些大政方針并在實踐中為大政方針的發展與修正提供動力和依據;基層組織雖不直接提出立法建議,但可以提出有關黨的方針、政策、措施的建議并通過組織程序傳遞到黨的決策機關;基層組織雖不直接向黨和國家推薦重要干部,但享有推薦這些干部的知情權、參與權、選擇權和監督權;基層組織雖不具備更大層面的組織動員和作用發揮,但要直接向黨員和人民群眾進行思想宣傳,要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總之,基層組織在黨的執政上始終處于基礎地位,其重要性是不容忽視的,也是不可否定的。為進一步統一思想認識,我們建議,要在全黨深入開展執政意識的專題教育活動,使各級基層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進一步強化執政意識,切實承擔起宣傳群眾、動員群眾、組織群眾、帶領群眾的職責。我們認為,增強執政意識,主要包括執政興國的發展意識、依法執政的法治意識、執政求進的創新意識、執政為民的公仆意識、執政固本的基礎意識、執政圖治的憂患意識等。
(二)緊緊抓住發展這一主題,不斷加快管理體制改革步伐,努力為基層組織執政能力建設夯實物質基礎。基層組織工作千頭萬緒,但說到底還是為了促進發展。圍繞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開展工作,不斷增強基層黨組織凝聚群眾的物質基礎,對于提高基層組織的執政能力具有重要的意義。因此,各級基層組織應該樹立科學的發展觀,提高統籌發展的本領,追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一要切實轉變鄉鎮政府職能。建議全國人大要從法律上明確鄉鎮作為一級基層政權應有的地位和職權,使之具有與其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各項事業和行政工作的職能、職責相適應的執法主體資格,讓鄉鎮政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依法行政。二要深化鄉鎮行政體制改革。采取“放、改、撤、并”的辦法,調整基層站所的布局。同時,要區分不同鄉鎮的實際,實行分類指導,經濟強鎮要按照中小城市的發展方向來推進改革和發展,賦予鄉鎮政府以城市管理所需的縣級經濟管理權限和政府職能;人口稀少的邊遠山區鄉鎮,要裁減政府人員,弱化政府職能,組成“看守型”政府。三要調整完善鄉鎮財政體制。按照公共財政管理新框架的要求,建立符合鄉鎮實際的財政管理體制。新的鄉鎮財政體制必須以調動鄉鎮聚財、理財積極性為前提,增強鄉鎮發展后勁。
(三)建立為民服務長效機制,密切黨群干群關系,努力為基層組織執政能力建設夯實群眾基礎。黨的基層組織直接面對群眾,處在做群眾工作的第一線,黨的基層組織建設抓得好不好,工作成效大不大,黨組織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強不強,都要以群眾利益的實現程度來衡量和檢驗。因此,各級基層黨組織必須切實增強執政為民的意識,把群眾的呼聲作為第一信號,把群眾的需要作為第一選擇,把群眾的滿意作為第一標準,真正做到權為民所用、利為民所謀、情為民所系。當前基層組織應建立“以鄉鎮為基點,上拓機關、下延村居、橫聯站所”的為民服務的長效機制。其中,鄉鎮要實行分類指導,大鎮強鎮要建立服務窗口,實行一窗受理,統籌協調,規范審批,限時辦結;中等鄉鎮要建立接待室,負責對群眾來人來電的接待、交辦、協調、督辦和回復工作;小鄉鎮只需建立接待員制度,主動為農民和企業排憂解難。機關特別是基層站所通過建立聯席會議制度等方式,定期研究解決基層存在的問題。村居要依托村兩委建立民情接待室,為基層群眾提供及時快捷的服務,真正達到便民、利民、為民的目的。總之,只有不斷創新聯系群眾的載體,規范為民服務的長效機制,提高為民服務的水平和質量,才能不斷擴大執政的群眾基礎。
(四)堅持樹立“關鍵在人”的思想,不斷加強黨員干部隊伍建設,努力為基層組織執政能力建設夯實人力基礎。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能不能得到有效的貫徹落實,關鍵在于廣大黨員干部是不是得力。在農村基層,重點要建設好黨員、村干部、鄉鎮干部這三支隊伍。
1、建設一支積極干事、實踐能力強的農村基層干部隊伍。一要在選人機制上有所突破。目前,農村特別是貧困山區選不出人才、留不住人才。突破這一難點,關鍵是要解放思想,拓寬識人選人視野。對于確實沒有合適干部人選的村,可以從鄉鎮機關與縣直機關下派干部任支部書記。同時,要創新選舉制度,實行村委會“競選組閣”制度,優化村委會班子。二要創新農村基層干部的動力機制,解決好農村干部的待遇問題。要鼓勵鄉鎮機關優秀青年干部到農村任職,并把下村任職的干部作為鄉鎮后備干部培養。要健全完善從優秀村干部中選拔鄉鎮干部的政策,激勵村干部奮發進取。要提高村干部的經濟和生活待遇,對村主要干部實行效益工資制。三要創新農村基層干部的培訓機制。要加大對現有村干部的培訓力度,除了正常的上崗培訓、實用技術培訓外,對村黨支部書記和村委會主任的培訓,應納入干部正規化培訓的規劃,有針對性地對他們進行系統的培訓。
2、建設一支農村工作經驗豐富、駕馭全局能力強的鄉鎮干部隊伍。要堅持“四化”方針和德才兼備的原則,把那些認真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廉潔奉公,作風正派,群眾擁護,有文化、有本領,誠心誠意為群眾辦事的人,選進鄉鎮領導班子。一要制定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規劃。明確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制定具體的規劃和方法措施。二要完善擇優汰劣的任用機制。對鄉鎮干部不能一味強調年輕化。要憑業績用干部。對那些雖然年齡較大,但經驗豐富、能力很強的,要大膽啟用,委以重任。同時,采取職務、職級分離的方法,提高鄉鎮干部的工作積極性。
3、建設一支結構合理、素質過硬的黨員隊伍。要以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為契機,著力解決黨員隊伍在思想上、組織上、作風上存在的各種突出問題,從而把每個黨員都塑造成為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先鋒、模范和骨干。同時,要積極研究黨員教育、管理、監督的措施。比如,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黨員管理工作的新機制,實行黨證和黨員電子注冊登記制度;建立農村黨員退休制度,或者建立黨員“退居二線”制度,形成正常退出黨內活動的機制;認真研究解決下崗和解除勞動關系職工黨員的組織關系“掛空”問題,等等。
(五)按照“整體推進、協調發展”的要求,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努力為基層組織執政能力建設夯實組織基礎。基層組織建設是一個系統、綜合的工程。應該樹立“整體推進、協調發展”的觀念,協調推進農村、非公、社區、社團等領域的黨建工作,不斷提高基層組織的執政能力和執政水平。
1、強化農村基層組織的基礎。當前,農村基層組織建設要在一些重點環節上取得新突破:一是理順村級組織的關系。建議加強村民自治地方立法和配套政策法規建設,對村級組織進行責、權定位,明確村委會、黨支部、村級經濟組織的權利、地位,建立制度化的分權合作機制,實現村級組織資源的制度化配置。二是增強基層組織的調控能力。在實施村民自治的過程中,應賦予縣級黨委、政府或鄉鎮黨委、政府一定的權利,在一些具體操作上,盡量考慮基層的可操作性。比如,對一些已選進村委會班子的不合適人選,給基層黨委、政府一些法定權利,允許撤換或免職。
2、推進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一是繼續抓好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著力于實現黨建工作與經濟工作的同步推進,做到非公有制企業發展到哪里,黨的組織就延伸到哪里,消除盲點,占領陣地。二是指導和幫助企業黨組織充分發揮作用。要指導和幫助企業黨組織把促進非公有制企業快速健康發展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充分發揮推動促進作用、宣傳引導作用、團結凝聚作用、監督協調作用和自律示范作用,使黨建工作與企業生產經營目標同向、思想同心、工作同步。三是務實地開展黨的各項工作。堅持立足“為企業發展所需要,為黨員所歡迎,為職工所擁護,為業主所理解支持”,按照“靈活、多樣”和“實際、實用、實效”的原則,切實增強活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四是加強黨務干部隊伍建設。通過外聘(公開招聘)、內選、選派等方式,把黨性強、作風正,又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既懂生產經營,又有組織領導能力,既在職工中有較高威信,又能夠被企業領導所接受的同志選為黨支部書記。要把企業黨務工作者納入企業高級管理人才序列,通過人才交流市場,實行黨務工作者的優化組合。同時,要出臺積極政策,支持和鼓勵機關“退居二線”的干部到非公有制企業幫助工作,發揮這些干部的余熱,提升企業黨建工作水平。
3、探索社區、社團、民辦非企業等新領域黨建工作。要堅持“單位設立黨組織”、“活動載體設立黨組織”與“社區設立黨組織”相結合,構建各種社會活動組織黨建工作新體制和新機制。一是加強社區黨建工作。要進一步加強街居黨組織領導班子建設,強化教育培訓,提高政治素質和領導水平;拓寬社區黨的工作領域與內容,搞好社區建設和服務,增強為社區群眾辦實事、辦好事的意識和能力;建立社區黨建共建機制,加強社區內各單位協調工作,建立共建網絡與雙向互動機制,構筑社區黨建工作新格局;加強對社區黨員的教育、管理與監督,健全活動載體,充分發揮社區黨員在社區建設及公共事業中的作用;加強社區內各類組織黨的建設,擴大黨在社區工作的覆蓋面。二是加強社團黨建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組部《關于加強社會團體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在加強社團組織黨組織組建工作的基礎上,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主管單位黨組織和所在地黨組織應進一步加強對社團黨組織工作的領導,從實際出發,采取靈活多樣、積極有效的方式,指導社團黨組織把開展黨的活動與社團開展的社會活動、經營活動、專業學術活動等結合起來,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貫徹到各項活動之中,組織黨員在活動中發揮骨干作用和先鋒模范作用,做好會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證社團組織的健康發展。三是加強民辦非企業單位黨組織組建工作。在開展民辦非企業單位復查登記工作的同時,摸清這些單位的基本情況、黨員分布狀況、黨組織建立情況等,并參照非公有制企業黨建工作意見和中組部、教育部黨組《關于加強社會力量舉辦學校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精神,做好民辦非企業單位黨組織組建工作,使符合條件的單位都建立黨的基層組織,并充分發揮黨組織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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