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能力與實績量化考核報告
時間:2022-05-19 05: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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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和完善傳統的干部考核方法已成為當前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一個重點。科學制定考核指標,擴大考核范圍,改進考核辦法,特別是對干部的品質、作風、能力、實績進行量化考核,應該成為今后干部考核工作努力的方向。現從區縣(市)對鄉科級領導干部就能力和實績兩個方面的量化考核這一角度,作一些簡要探討。
一、要合理設置指標和分值,確保考核內容科學。領導干部的實績實際上是能力的物化反映。在量化考核中,要針對不同的考核對象,科學合理地設置考核內容和分值。一是要按工作區域類別設置考核內容。就區縣(市)而言,具體可分鄉鎮和縣直單位兩個類別。鄉鎮領導干部的實績考核內容可分為經濟建設、基礎設施建設、社會事業發展、中心工作、黨建及其他;縣直單位領導干部的實績考核內容可分為業務工作、基礎建設、優質服務、中心工作、班子建設及其它。二是要按干部層面和職位特點設置考核內容。即根據不同類型的職位特點,分層面、級別,有主次地設置針對性強的指標。相應加重分值,使領導干部樂意接受與其職級、崗位相符合的考核指標,增強考核標準的科學性、客觀性、公正性。如鄉鎮可分為黨委書記、鄉鎮長、人大主席及分管副職四個層面,縣直單位可分為黨政主職和分管副職三個層面,各個層面考核后單獨排名。對于正職領導干部的能力考核,要突出“統攬全局”、“決策籌劃”等指標,分值安排要相應重一些;對于副職領導干部,則要突出“組織協調”、“執行落實”等指標,分值安排較其他方面相應重一些。三是細化考核內容。具體考核指標要做到內涵明確、外延清楚、通俗易懂、區別度高,并將指標之間的交叉度降到最底。如對鄉鎮領導干部“經濟建設方面”實績的考核,可分成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化建設、農村經營管理和財稅工作、招商引資和工商企業發展等三大塊進行。其中“農村經營管理”又要細化成農民人均純收入、減債消赤、農民負擔監管、村級財務管理、承包合同兌現等具體的指標。四是要把帶全局性、長期性和戰略性的中心工作或特色工作一并納入考核,在分值安排上占相應的比重。如我縣近幾年就提出了“項目立縣”的奮斗目標,落實到實績考核中,就把“招商引資”任務的完成情況列入了考核內容的重中之重,所占分值居各項指標之首。
二、要綜合運用考核手段,確保考核結果客觀。對領導干部的能力考核,要采取立體——多棱的考核辦法。要拉大考核的時空跨度,堅持任前考察、任期考核、離任審計三者相結合,全方位的識別干部;要拓展考核的深度,做到德能勤績廉一起考核,工作生活一同了解,上級與下級、單位內與單位外、在職與離職人員的意見一并聽取,多視角的評價干部;要擴大信息采集的廣度,實行考核預告制,設立熱線電話和舉報箱,發放征求意見表,開展民主評議,多側面認定干部。要通過辨證分析、綜合評定、真實畫像等手段,實事求是地反映被考核對象的真實面貌,解決好領導干部到底有沒有能力、有多大能力,是真能力還是假能力,是潛在的能力還是顯現的能力,是正才還是邪才等一系列問題。對領導干部的實績進行量化考核,要充分考慮到區域之間、單位之間的差異,以看位次的進退、看發展的快慢、看增幅的大小、看效果的好壞為主,提高可操作性,增強可比性。對實績的長效性和短期性、主觀性和客觀性以及正職與副職、前任與后任之間實績、貢獻大小的劃分等問題,把握不準、界定不清的,要采取民主評議加權計算的辦法解決。不管是能力考核還是實績考核,都必須盡可能地擴大測評范圍,充實測評數據,提高測評的民主化程度。對不同層次測評主體的測評打分,在進行數據匯總、比較分析時要區別對待,合理設置上級、同級和下級的評分所占的權重。
三、要制定相關配套措施,確保考核工作規范。領導干部的能力和實績量化考核是一項龐大的系統工程,不確定因素多,工作量很大,要收到實效,必須建立經常性的工作運行機制,實行規范化、制度化管理。要把量化考核的具體標準和實施辦法用文件或制度的形式固定下來,向社會公開,這既有利于明確領導干部的工作目標和奮斗方向,又落實好了群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在領導干部今后的使用上,較容易實現組織意圖和群眾意愿的統一。要把量化考核指標的內涵、分值的輕重、具體的記分辦法等印制成冊,考核時與考核表一同發放,為考核者公正判斷提供科學的理論依據,使參與測評的人員一目了然,保證考核質量和效率。要借助現代電子技術、信息技術等高新科技成果,積極研究開發干部量化考核軟件系統,針對不同類別的領導干部建立側重點不同的量化考核指標體系,實現科學化、規范化、精確化操作。要切實加強對干部量化考核工作的領導,實行黨政一把手親自掛帥,組織部門具體負責,相關單位積極參與的工作體制,做到有一套固定的工作班子經常抓。在今后的考核工作中,要始終堅持以定量考核為主、定性考核為輔的辦法,突出量化考核的權威性。
四、要堅持以能力實績論優劣,確保考核成果運用。領導干部能力和實績的量化考核一般采取百分制或千分制,以任期為單位,一個年度考核一次,每年度打出分值,記入考核登記臺帳,任職期滿,取年度分值的平均值,作為任期內的最終分值。量化考核分值要一年一次排名,并向社會公布。排名要在同一序列或同一層級中進行。一般分鄉鎮領導干部和縣直單位領導干部兩個序列,各個序列又分正職和副職兩個層級。根據量化考核的分值,按照一定的比例,把領導干部分為不合格、基本合格、合格、優秀等類別。堅持把量化考核的結果作為干部獎懲、任免使用的主要依據,采取對號入座的辦法,規范領導干部的上下去留。如對年度考核為不合格的要實行誡勉,連續兩年為不合格的給予免職。每三年考核結果有兩年為基本合格以下(含基本合格)的,要降職使用或改任非領導職務。任職期間兩次或兩次以上為優秀且符合干部選拔任用條件的,給予重用或優先列入縣級后備干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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