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局醫療保險調研報告
時間:2022-06-21 03:51:00
導語:醫療局醫療保險調研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我縣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情況,以便為縣委縣政府進一步改進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提供決策參考,20*年*月*日,我們組織政協委員一行9人,由*主席帶隊,對我縣基本醫療保險工作進行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報告如下:
一、全縣基本醫療保險情況
我縣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有248個(其中:縣直機關50個,事業單位116個,企業82個),應參保人數共15*7人(其中在職人員10496人,離退休4581人)。截至20*年*月*日止,實際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單位198個,參保人數14241人,其中:縣直機關事業單位136個,參保人數6974人,省屬企事企單位33個,參保人數5670人,縣屬企業單位有29個,參保人數1597人。20*年*月共征繳醫療保險費773萬,歷年節余2300多萬元,支出552萬元,其中:劃轉個人帳戶286萬元,統籌帳戶支付參保人員住院醫療費266萬元。我縣基本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支付的新做法(即個人負擔部分,由個人直接交付醫院,應由基本醫療保險統籌帳戶支付部分,由社會保障局支付給醫院),不僅減輕了個人醫療費用的支付壓力,而且改變了過去那種小病大治和報銷醫療費排隊審批的現象。
二、存在問題
(一)我縣基本醫療保險接管的省屬企業比較多,且多屬老企業,退休人員比在職人員多,如農墾石碌水泥廠在職人員164人,退休人員312人,*水泥廠和*鋼鐵廠的情況也是如此。這些企業繳費少、享受基本醫療保險資源較多,加重了我縣的基本醫療保險負擔。
(二)每年全縣參保人員有30%的病源轉到縣外定點的省醫療機構就醫,從基本統籌帳戶支付的住院費占全縣醫療保險資源的55%,而在本縣定點醫療機構就醫的參保人員雖然占70%,但支付住院費卻只占基本醫療保險資源的45%,比例嚴重失調。如20*年我縣統籌資金536萬元,其中,支付省人民醫院約200萬元、*醫院約100萬元,占全縣基本醫療統籌資金60%。
(三)設立的定點購藥點過密不合理,且沒有配備藥劑師。我縣在縣城設立的定點購藥點共有10家,按人口比例,設點過密。按規定,每個定點藥店至少要配備1名藥劑師,以保證參保人員用藥安全,但這10家定點藥店均沒有有職資的藥劑師。
(四)定點藥店有違反個人帳戶資金限定使用藥品范圍費用開支的行為。有的定點藥店購進各種生活用品和食品等非藥品,出售給基本醫療保險個人帳戶ic卡的持有者,并使用醫療保險個人帳戶資金支付所需費用。
(五)每個季度參保人員都必須到銀行進行個人帳戶資金升級,如不進行升級就不能使用個人帳戶資金。這種做法給參保人員帶來許多不便。不少參保人員質問:為什么銀行不按月把個人醫療費打進個人帳戶?
(六)退休異地安置人員,無法使用個人帳戶的資金,因為個人帳戶只限定在本縣內的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藥店才能使用。
三、幾點建議
(一)縣政府要按照有關規定,選派專業人員到縣社保局負責專項保險工作,以保證有限的基本醫療保險資源得到有效的使用。并給社保部門拔出一定的專項工作經費,用于監督、審核定點醫療機構對參保人員住院的醫療是否有采取大處方、過份治療等行為,或是否存在假冒住院套取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現象。
(二)為了充分利用好本縣的基本醫療保險資源,建議由衛生局牽頭,從人民醫院和中醫院抽調醫療專家組成基本醫療保險醫療專家小組,對參保人員需要到縣外住院治療的病情進行會診,做出是否需要轉院的決定,減輕患者的負擔,盡量減少醫療保險資源比例嚴重失調現象。
(三)縣社保局要嚴格履行與定點藥店簽定的《從業人員醫療保險定點藥店服務協議書》,對違反協議沒有按要求配備藥劑師或引導用個人帳戶ic卡支付非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行為的,要進行處罰。對屢教不改者,要取消其定點藥店資格。
(四)縣社保局要和銀行進行溝通,糾正個人醫療卡每季度需要到銀行升級后才能使用的做法。銀行應每月按時將個人的醫療費劃撥到個人帳戶,為參保人員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務。
(五)對異地安置的退休人員個人帳戶資金,建議隨其工資發放,讓其本人自己管理自己使用。
(六)要建立社會補充醫療保險。*省從20*年*月*日已開始實施《*省社會補充醫療保險辦法》,因此建議我縣要盡快建立社會補充醫療保險,讓從業人員和退休人員享受到醫療保險更多的實惠,以減輕個人經濟負擔。
- 上一篇:競聘稅務科長的演講稿
- 下一篇:壓網絡無功補償分析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