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原創: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現狀及監管對策
時間:2022-07-14 0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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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加強集貿市場的管理,切實維護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確保廣大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身心健康,近一段時間以來,我X對全X集貿市場食品安全情況進行了調研。
一、當前我X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現狀
XXX位于XXXX,總面積為XXXX平方公里,總人口為XX萬人。全XX現有城鄉集貿市場XX處,其中XXX處,城區XXX處,年度集市貿易成交額約在XXXX萬元左右,其中市場XXXX萬元,占XX%,城區市場XX萬元,占XX%。XXX處市場中,登記注冊的只有XX處,占總數的XX%,沒有登記的XX處,占總數XX%。
總體來看,近年來,由于我X不斷加大監管力度,我X集貿市場在快速發展,食品安全不斷得到加強。但與此同時,由于存在著種種主、客觀方面的制約因素,導致當前集貿市場食品安全存在著頗多的安全隱患。特點是城市好于;大市場好于小市場,有證市場好于無證市場,封閉市場好于露天市場,專業市場好于綜合市場。具體主要表現在:
(一)食品進貨來源不明。在集貿市場上銷售的食品多為時令性、季節性和有地方特色的小食品,多為小手工作坊制作,經營者沒有經過正規渠道進貨。進貨時,往往是現金交易,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沒有任何進貨憑證,從而造成了食品進貨來源不明。這一現象在農村集貿市場尤為嚴重。
(二)食品生產經營市場準入不嚴。從事食品加工的小手工作坊多為季節性、臨時性經營,沒有固定的經營場所。由于法律意識淡薄和監管工作的缺位,導致他們在沒有取得相關市場準入許可手續的情況下即從事食品生產加工和銷售經營活動,屬無照經營。
(三)經銷不合格食品現象時有發生。在一些集貿市場上,銷售無產品合格證的“三無產品”,應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的食品,擅自使用他人產品包裝、冒用他人廠名、廠址和注冊商標,偽造冒用他人質量認證標志的食品等現象還時有發生。
(四)食品經營衛生條件堪憂。食品經營者銷售食品時,多不使用專用工具售貨,而是直接用手抓取;使用的計量器具和簡易包裝物也很不衛生。有些集貿市場沒有劃分食品專營區域,食品經營攤位與其他商品攤位相互混雜,使得食品受污染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二、集貿市場食品安全隱患的成因
目前集貿市場食品安全存在上述隱患的成因是多方面的。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點:
(一)市場監管部門監管力量薄弱。履行集貿市場日常監督管理職能的市場監管部門主要有工商行政管理、畜牧防疫、衛生監督管理等部門。工商部門由基層工商所履行對集貿市場的日常監管職責,停收“兩費”后,基層工商所積極轉變職能,著力加強了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工作,監管工作任務相當繁重,導致基層工商所對集貿市場的日常監管力度明顯減弱。
(二)缺少配套監管的法律、法規。目前,由于《食品安全法》尚未正式實施,工商部門主要依據《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對集貿市場進行日常監督管理。但在工作實踐中,我們常常發現,有很多市場違法違章行為很難在上述法律法規中查找到明確的處罰依據。即將與今年6月1日實施的《食品安全法》也沒有對此作出明確的規定,導致工商部門對集貿市場的日常規范化監督管理工作無章可循。
(三)市場監管部門之間分工協作不緊密。在集貿市場銷售應檢驗檢疫后方可銷售的食品,但有些檢驗檢疫部門不履行檢驗檢疫職責,有的進行了檢驗檢疫卻只收費、不出具檢驗檢疫證明,造成了食品經營索證索票登記備案材料的缺口,給工商部門的監管工作增加了難度。
(四)經營主體的多樣性和分散性。工商部門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對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進行了積極的探索和實踐。但由于集貿市場經營主體的多樣性、分散性和流動性,相對于固定食品經營者,監管措施難以得到有效落實和執行。
三、加強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的對策和建議
《食品安全法》實施在即,切實加強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對于“擴內需,促增長,調結構,保穩定”和確保《食品安全法》的順利實施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為此,提出如下監管對策和建議,僅供商榷:
(一)加快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立法步伐。應盡快修改《城鄉集市貿易管理辦法》,或重新制定一部針對城鄉集貿市場規范化監督管理的法律、法規,特別對集貿市場食品安全規范化監管作出明確而詳細的規定,使得對集貿市場的日常監管工作有章可循。
(二)嚴格集貿市場食品準入。現在,集貿市場的食品管理較混亂,沒有統一的準入標準,導致一些假冒偽劣食品堂而皇之地進入到集貿市場,給食品監管工作帶來很多困難,也威脅到消費者的健康。因此,加強集貿市場食品管理,應該從統一市場食品準入標準做起,堵住不合格食品進入市場的源頭。
(三)加強食品經營衛生條件整改。在集貿市場內劃出專門的食品經營區域,要求食品經營者必須到指定經營區域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統一要求集貿市場內的食品經營者對散(裸)裝食品實行防蠅、防塵設施保護,確保食品衛生安全。督促市場主辦者及時清掃市場衛生,創造一個良好的經營環境。
(四)嚴格食品市場處罰管理。集貿市場食品質量不過關,管理不到位,與處罰不力有一定的關系。有的地方對違規違法處罰太輕,有的甚至縱容違規者,導致處罰后問題依然出現,違規商戶依然在經營偽劣食品。因此,必須加大處罰力度,提高違規者的違規成本,讓其不敢鋌而走險,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確保食品消費安全。
(五)加強市場監管部門間的協調配合。通過召開工作協調會、部門聯席會議等形式加強同技術監督、畜牧防疫、衛生防疫等部門的溝通、聯系和協調,共同解決存在問題。注意分工協作,形成監管執法合力,從而強化對集貿市場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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