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原創:如何實現權力政府向責任政府的轉變

時間:2022-08-30 08: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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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原創:如何實現權力政府向責任政府的轉變

國家在發展,時代在進步,社會在轉型,作為政府如何適應這一發展中的形勢,建設一個什么樣的政府,是擺在政府面前的一個重要問題。

其實,建設一個什么樣的政府,我們黨和國家已有明確的改革思路。黨的十六大報告提出:“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要目標”。總書記在考察西柏坡時發表的重要講話中提出,要務必保持謙虛、謹慎、不驕不躁的作風,務必繼續保持艱苦奮斗的作風。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強調,要深化行政體制改革,進一步轉變政府職能,明確了建設“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的目標和任務。

按照這一改革思路,說明政府就是權力機關的執行機構,是把黨的決策、人民的意志落到實處的辦事機構。要做到這一點,必須轉變政府職能,從“權力政府”向“責任政府”轉變,切實解決“政府權力部門化、部門權力個人化、個人權力利益化”的問題。那么,如何實現權力政府責任政府轉變呢?具體途徑在那里呢?就是按照下面七條去做,去實施。

一、從無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

政府的權力、職能和規模并不是無限的,而是有一定的邊界,受到制約的。我們要扭轉政府在規模、職能、權力和行為方式上無限擴張、不受制約的傾向,從從無限政府向有限政府轉變,做到該轉變的轉變,該退出的退出,該強化的強化,把政府的職能真正轉到經濟調節、市場監督、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上來,把企業生產經營和投資決策權交給企業,把社會可以自我調節管理的職能切實地交給社會。

二、從權力政府向責任政府轉變

政府行使權力無可厚非,但不要忘了,在行使權力中要承擔責任,行使權力與承擔責任相比,承擔責任是第一位的,是政府的第一要義。政府的每一項權力背后都連帶著一份責任,該行使的權力不行使是瀆職,該承擔的責任不承擔是失職。要實現權力政府向責任政府轉變,必須建立保證政府承擔責任的控制機制,加強有效的法律和社會監督,使政府在行使行政權力的過程中,承擔起相應的政治、法律、道義上的責任,實現政府責任和公民權利的雙重回歸。

三、從集權向分權轉變

政府權力的過分集中,必然形成權力的壟斷,必然導致權力的濫用。要扭轉這種不良傾向,必須做到從集權向分權轉變,基本思路是“行政三分制”,就是將政府的職能一分為三,實行行政決策、執行、監督適度分離,其目的是“以權力來制約權力”,提高行政效率,最大限度地維護公眾利益,實現公共目標。

四、依法行使行政權力

做到權力政府向責任政府轉變,就要求政府的一切工作都應該在法律法規的框架下進行,依法行使行政權力。要實現這個目標,必須依法進行決策,按照法規要求科學合理地作出決策。必須依法管理,尤其在進行行政審批時要依法辦事,加大行政執法的力度,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必須推進政務公開,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的監督。加快電子政務建設,實現政府部門信息網絡互聯互通。

五、加強政府制度建設

做到權力政府向責任政府轉變必須有制度作保證,如果沒有比較完善的工作制度,就不可能做到真正的轉變,轉變了也會反彈。所以,要及時制定《政府工作規則》,建立健全黨組議事制度、學習制度、廉政制度。用制度管人,按制度辦事,加快政府工作規范化、制度化進程,為權力政府向責任政府轉變夯實制度基礎。

六、強化行政監督

從權力政府向責任政府轉變,做到依法行政都離不開有效的行政監督。而行政監督必須是全方位、有效的,一要接受人大機關的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二要接受政協系統的民主監督,三要接受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的監督。與此同時,必須進一步完善監督體系,健全政府內部監督約束機制,加強自我監督。

七、大力推進過錯責任追究制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從權力政府向責任政府轉變,必須大力推進過錯責任追究制。只有追究過錯責任,才能做到從權力政府向責任政府轉變,否則,又要返回權力政府。要實行過錯責任追究制,就必須加強行政立法工作,建立過錯責任追究制度,明確過錯責任追究辦法,把它具體落實到實際工作中,最大限度地杜絕不該作為亂作為、該作為時不作為行為的發生,真正做到政府是責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