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域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的調研報告

時間:2022-10-28 10:5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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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域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的調研報告

建設健康的縣域金融體系,其精髓就是縣域金融如何支持新農村建設。筆者在此就縣域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談點粗淺看法,旨在拋磚引玉,期望引起廣大同仁的思索與共鳴。

一、縣域金融支持新農村建設中的主要難點

1、農村縣域經濟基礎脆弱。信貸資金的逐利性是銀行商業化改革的必然后果。農村縣域一直是金融邊緣化的市場,一是受歷史、地理、環境等諸多因素的影響,難以擺脫傳統農業的束縛;二是縣域工業技術含量和管理水平遠遠低于中心城市,效益也相對偏低,金融市場化程度不高,缺乏優質客戶;三是社會信用缺失,導致銀行難以找到信貸投入的切入點,有效信貸需求不足,致使信貸資金產生倒流,信貸資金呈現出向大城市、大企業、優勢行業過度集中為特征的結構失衡現象。而農村縣域經濟中經營主體資金需求又顯不足。

2、農村金融風險防范易陷困境。農村的金融困境主要源自風險的約束。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基礎信息普遍不對稱。研究表明,由于缺乏有效的財務報表和數據資料作為參考,農村放款人平均需要與農戶進行長達7年的交往才能采集足夠的信息,用于判斷是否提供信貸。由于貸款規模微小,正規金融機構極度缺乏農村客戶特點及活動的私人信息,無法承擔信息采集的時間和成本。二是抵押物銀行難以接受。銀行不愿接受農村客戶提供的抵押品(沒有房產證的房屋、小企業廠房設施、農產品、農業生產資料等),而且雙方在估價上差距甚大,即使銀行接受了這些抵押品,也難以找到一個合適的抵押品拍賣市場去處理。三是由于農村客戶群體經營中本身具有的風險及行為的不規范,使銀行及其信貸人員不愿對其進行信貸考察和提供信貸支持,總覺得農村客戶群體不可信,懼怕正常風險演變為或被誤以為道德風險。四是農村縣域企業和個人惡意逃廢銀行債務,再加上前幾年管理不善、行政干預等原因,造成銀行部門大量信貸資產沉淀,信用觀念淡薄,缺乏必要還貸意識,增加了金融企業對其貸款管理的難度,倒逼金融部門抬高貸款“門檻”。

3、農村金融服務水平較城市相對滯后。農村金融服務水平雖有一定提高,但還不能滿足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需要。從固定資產投資來看,農業和農村投資速度較慢,比重偏低。農業和農村固定資產投資不足已成為制約加快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因素之一。從涉農貸款操作和管理上看,內部操作方法及管理制度偏頗。農村客戶群體對金融機構貸款程序多、手續繁瑣一直頗有微詞。復雜的貸款環節,使一些借款者望而卻步。一些金融機構與縣域企業之間業務供給與需求的不適應,證明了這兩者的非均衡關系,困擾著金融與縣域企業新型關系的建立。

二、支持新農村建設的幾點思路

1、增加信貸投入,拓展農村客戶群體的貸款領域。近幾年在解決“三農”問題的過程中,財政走到了前臺,而金融機構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支持遠遠不夠,農村資金大量外流。金融機構要在金融市場占有更大的份額,贏得更多的商機,也就必須對貨款投向和經營策略作戰略性調整。一是必須按照有利于增加農戶和企業貸款、以培養競爭性的農村金融市場、形成合理的農村金融機構體系為目標,加快推進農村金融體制的整體改革,強化信貸資金對新農村建設的投入。可適當增加個私經濟的貸款份額,重點支持實力強,產品新,銷路好,管理嚴,還貸信譽好的微型企業。積極加強支持農業科技創新。對于涉農企業興建農業科技研發中心之類項目,金融機構應在資金上給予傾斜。有效信貸投入能起到樹立金融行業的良好社會形象,擴大農村客戶群體的作用。二是要完善信用評級制度和信貸管理辦法,適當下放貸款審批權,根據縣域經濟發展水平,實行有區別的區域貨幣信貸政策,改變目前信貸資源過分向“大城市、大項目、大企業”集中的局面。在制定信用評級標準時,要充分考慮經濟發展的差異,以經營能力、發展潛力和市場前景為主要判斷標準,制定適合縣域經濟特點的評級標準和貸款條件,減少審批環節,提高審批效率。三是要用好貸款增量。金融機構要樹立為農服務思想,拓寬信貸服務領域,調整貸款投向,優化信貸結構,使有限的資金用到最急需的地方,發揮最好的作用,取得最佳的效益。四是要正確處理防范金融風險與支持縣域經濟發展之間的關系,樹立在支持縣域經濟發展中化解自身風險的理念。要打破“無所作為”的思想,緊密結合縣域政策導向,大力調整信貸結構,千方百計增加有效信貸投入,促進縣域經濟的整體增長,從根本上實現提高效益、降低不良貸款、化解金融風險、支持新農村建設的目的。

2、創新金融服務內容。由于多方面原因,當前農村金融服務在很多方面存在機構萎縮、農村金融產品短缺、農村“供血”不足等問題。因此,建設新農村金融服務必須適合農村經濟的發展特點,為農村客戶群體提供多功能的金融服務,建立資金回流的長效機制,多渠道解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所需資金問題。一是全面出擊,不斷擴大新農村建設的金融服務覆蓋面。要積極為農村客戶群體提供多功能結算及柜面服務。隨著新農村建設步伐的加快,農村物流、信息流將出現新的形勢,農村金融必須為新農村建設加快資金流提供方便。考慮到當前農村金融服務網點不足,新設網點管理成本高等問題,農村金融機構應在農村集鎮、物流中心通過大量增設atm自動柜員機,大力發展和推行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現代金融服務方式,彌補農村金融服務在客觀上存在的機構缺陷,并讓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切實體會到現代金融服務的時尚與方便。二是要加快金融產品創新,不斷提高新農村建設的金融服務深度。目前除了重點要把城市流行的金融產品如個人理財、租賃、保管箱業務等如何及時在農村推廣外,要積極按照“三農”生產和資金需求特點,根據新農村建設的需要,合理設計適宜的支農金融服務品種,以為農村生產力實現可持續發展,不斷增強農村“造血”功能。三是利用金融行業點多面廣、信息靈通的優勢,為農村客戶群體提供信息咨詢,幫助他們出謀劃策,牽線搭橋,提供中介服務,促使其上規模、上檔次、上水平。

3、推動建立在農村人人享有平等機會的融資體系。

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要從縣域入手,全面延伸到農村。縣域是金融機構支持新農村建設的切入點。要以人為本,通過推動建立融資體系,使每一位農民都能獲得和城市居民平等的融資機會,獲得平等的社會發展權,確保“三農”融資不再難,解決教育、醫療、養老保障等一系列問題。金融對縣域企業的服務主要是自主性的、自愿性的經營行為。政府部門可以出臺相應的鼓勵性、導向性的政策措施,而不能行政命令或行政干預。

4、支持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要突出支持重點。

總體方向:一是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包括農村公路、電網、通訊、水利、小城鎮、生態環境、再生資源等基礎設施。農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信貸需求將長期存在,為金融機構拓展中長期貸款提供了廣闊的空間。二是支持農業資源開發,包括農村產業基地、產業化龍頭企業等;三是支持農村社會事業,包括農村教育、醫療、衛生、流通、農民工培訓等,但各地要因地制宜,根據具體情況確定貸款投向。四是支持民營經濟。民營經濟的大量涌現,成為縣域經濟新的增長點。對符合產業政策和重諾守信的民營業主,金融機構可適度支持發展。五是支持消費信貸。農民收入的不斷增加,對改善、提高物質文化和精神生活的需求迫切,金融部門在農村住房改造、大額耐用消費品等信貸領域大有可為。

5、構建健康性和可持續性的農村金融微觀基礎。

一是逐步構建與完善以政策性、合作性金融、商業性金融為主,以其他金融為輔,多種融資組織合作并存的農村金融體系,為新農村建設提供金融支撐保證。二是要調整一些金融部門職能定位,拓寬業務范圍和資金來源。要鞏固和發展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成果,進一步完善治理結構和運行機制,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要真正建立起產權清晰、約束機制強、財務健康、監管到位、有可持續發展能力、主要為農村社區服務的地方性金融企業。除少數經濟很不發達地區的農村信用社的生存發展問題需要研究外,絕大多數農村信用社要堅持走商業化道路,既要建立正向激勵,又必須有防范道德風險的市場退出機制。國家開發銀行要支持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農業資源開發。農業發展銀行需要適當調整組織結構,主要承擔各種類型的政策性貸款,進一步發揮政策性金融功能和作用。農業銀行的商業化改革方向要繼續堅持,其縣級機構要立足于服務縣域經濟。三是結合實際進一步探索創新支持農村經濟的信貸方式。針對當前我國農村貸款對象的有效抵押物缺乏的問題,可探索發展訂單農業并在農業生產鏈條中研究是否可根據訂單去發放貸款。四是加快發展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的農村商業性保險、政策性保險、農業保險。為解決農戶和農村中小企業貸款抵押擔保難問題,可通過建立擔保基金或擔保機構等辦法,分散農村信貸風險。

6、實施信用工程建設。為增加農業產業化信貸投入,要積極創造良好外部環境。一是信用環境是金融生態環境的重要內容,針對目前農民信用意識存在不穩定性因素,金融部門要在最大限度發揮信貸資金支持“三農”工作的同時,切實防范潛在信用風險,加大信用方面宣傳力度,逐步完善借款人信用等相關信息,進一步提高農民信用等級和信息透明度,約束不守信行為,防止風險滋生。二是銀企要相互合作,維護金融債權,對“逃、賴、欠”的貸款人要公開在社會曝光,實施經濟的、法律的、行政的聯手制裁;三是地方政府應支持銀行推動信用體系建設,實現誠信工程。特別是在農村創建信用村(鎮)更離不開村(鎮)黨委、村委會的參與和支持;四是在發揮、利用銀行信貸登記咨詢系統作用的基礎上,要與工商、稅務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建立科學、合理、真實的社會信用評價體系;五是銀行、農業、財政等部門要積極協調建立農村金融服務的配套體系,通過一定方式建立為農戶、農村及農業企業貸款提供信用擔保服務的信用擔保機制,研究落實農業投資風險基金、農業保險等,以防范農村信貸風險,提高貸款安全系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