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監督體系建設調研報告

時間:2022-12-09 1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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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監督體系建設調研報告

長期以來,干部人事管理工作普遍存在“重提拔、輕管理、弱監督”的不良傾向,加之監督手段不健全,監督渠道不疏暢,造成監督的疲軟,為極少數素質不高的公務員濫用職權,貪贓枉法開了方便之門。加強公務員的監督體系建設,規范公務員的施政行為,是我國公務員制度的一個鮮明特點,也是對公務員實施科學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當前,在我們大力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與國際規則全面接軌的新形勢下,未雨綢繆,著力建立并完善公務員監督體系,對權力運作實行嚴格的監督制約,建立一支精干、高效、廉潔的公務員隊伍,已是一項十分迫切的課題。

1、從強化教育入手,突出針對性,著力于不斷提高公務員的政治思想素質。

建立監督體系,“教育是基礎”,是治本措施。通過經常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使公務員增強抵御各種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侵蝕的能力,保持政治上的堅定性,思想道德上的純潔性,筑起反腐防變的思想防線,從客觀上產生不勤政廉政行為“不愿為”的思想。

(1)強化政德教育。政德是公務員的行政道德,其核心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強化政德教育就是讓公務員自覺做到三點:一是處理好權力與權位的關系,樹立正確的權力觀;二是在思想上、言論上、行動上、決策上牢固樹立一切對人民負責的宗旨觀;三是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和價值觀,經受住各種物質利益的誘惑,經得起政治風浪的考驗,榮辱不驚,富貴不淫,自覺維護公務員的崇高形象。

(2)開展預防教育。工作中要建立健全公務員正反典型的內部信息網絡。根據實際需要,迅速及時地分級、分類、分層傳播有教育意義的典型事例,使公務員認識到肩負的使命及自身形象的示范導向作用,不斷促使他們進行自我對照,自我約束。加強預防教育還應做到,一旦發現苗頭性、傾向性的問題,要及時批評教育,消除于萌芽狀態,遏制于未果之前,打好監督的思想仗。

(3)增強自律意識。自律是公務員自覺按照道德規范、紀律和法律規定,對自己的行為自我評價、自我監督和自我調整,確保行為局限在允許范圍內,不發生偏差。只有把抑制公務員腐敗的外在制度、措施內化為公務員自身的自律意識,才是真正恒久有效的制度。強烈的自律意識,能促使公務員不斷加強自我修養,經常自我審視,自我約束,把“理想”、“信念”、“宗旨”、“標準”、“規定”作為“鏡子”和“尺子”進行自我對照,自我測量,自我防范,有效避免腐敗行為的發生。

2、從建章立制入手,突出實效性,著力于從體制和制度上規范公務員的從政行為。

加強監督體系建設,“制度是保證”。鄧小平同志提出:“制度問題不解決,思想作風問題也解決不了;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通過健全公務員廉政監督制度、程序和規則,加大治本力度,將行使國家權力的人置于制度監督之下,既可以有效抑制腐敗現象的產生,還可以提高政府機關的工作效率。

(1)強化制度建設。為了實行長效管理,應當完善與公務員日常管理相配套的防范制度、廉政制度、監督制度、懲處制度,使公務員始終處于一種自覺的壓力之中,從而產生不廉政行為“不敢為”的心理。實際操作時,為了加強監督制約,一是與公務員簽訂廉政責任狀,建立廉政檔案;二是面向社會實行社會服務承諾制。

(2)完善監督體系。完善監督體系,強化監督機制是建立和完善公務員廉政監督機制的重要措施,對于制衡權力,防治腐敗意義重大。實際工作中,一是把領導監督和群眾監督相結合,增強相互牽制力;二是把內部監督和外部監督相結合,增強聯動制約力;三是把專門監督和社會監督相結合,增強權威制約力。通過完善監督體系,可以形成全方位、多層次的監督,形成合力,保證公務員監督的效果。

3、從強化管理入手,突出有效性,著力于公務員權力運作的把關和制約。

(1)推行政務公開。公開是監督的前提,沒有公開就沒有監督。為了把公務員監督工作真正落實到實處,必須最大限度增加“透明度”,強化外部監督機制,普遍實行“公示制”,凡是能公開的用權行為及辦事職責、辦事紀律、辦事程序、辦事時限、辦事結果一律實行公開,擴大人民群眾的知情“面”,自覺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

(2)突出事中監督。從監督現狀看,人們往往樂于事前監督——抓反腐倡廉教育,偏重事后監督——查處違法違紀案件,忽視事中監督——對于一些正在濫用的權力,不會監督,不敢監督,或是表面監督,處于監督不力的狀態。事中監督是國務員監督的重點,是防止權力濫用的重要環節。可以通過建立談話誡勉制度或發“勤政廉政通知書”的方式實施事中監督,及時敲警鐘、亮黃牌,將可能發生的不勤政廉政行為消除在萌芽狀態。

(3)實行定期輪崗。公務員在一個地方或崗位時間久了,各種非正常“關系”的延伸和輻射很容易對權力運作造成影響,容易滋生腐現,出現人情大于制度、人情大于政策、人情大于法律的現象。采取硬性措施,對機關中管錢、管物、管項目等權力較集中的崗位實行定期輪換,既有利于加強對公務員的制約,防止產生腐敗行為,又有利于提高公務員的綜合素質,拓寬視野,拓展知識面,改善能力結構,增強活力。

(4)加強考核評估。對公務員勤政廉政建設情況進行考核,是推行崗位目標責任制的重要內容。對公務員實行定期考“勤”、考“廉”,并把考核結果同公務員升降獎懲相銜接,是激發公務員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激勵公務員建功立業,全面加強公務員隊伍建設的有效措施和手段。考核時,要堅持領導考核與群眾評議相結合、定期考核與平時考核相結合、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考核結果與公務員使用相結合,保證考核的公正性、公開性、公平性。根據考核結果,對表現突出的,及時提拔任用;對考核和測評中民意比較差,分別采取批評教育、談話誡勉,黃牌警告、調整交流等措施予以懲戒。

4、從強化監督入手,突出警戒性,著力營建公務員監督的網絡和內部機制。

加強監督是搞好公務員勤政廉政建設的關鍵。在建立健全監督的各項規章制度的基礎上,積極拓寬監督渠道,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堵塞漏洞,規范和約束公務員的行為,使公務員行為置于有效的監督下,從客觀上造成不勤政廉政行為“不能為”的外部環境。

(1)健全監督網絡。公務員監督體系建設是一項社會系統工程,不僅需要人事部門建立人事部門內部的縱向監督系統,還要建立以人事部門牽頭抓總,與各執法部門及社會各界力量相互協調配合的橫向監督系統。一是建立人事部門內部以廣大人事干部為監督員的縱向自我監督系統;二是建立人事部門同監察、信訪、公安、檢察、法院、審計等部門的橫向監督網絡;三是聘任群眾監督員,定期召開座談會,強化外部監督,把公務員監督的渠道延伸到社會的各個方面,形成全方位、多層次,強有力的監督網絡,形成監督合力。

(2)注重輿論監督。輿論監督具有輻射面廣,影響力大的特點,腐敗分子往往是“不怕上告,就怕上報”。因此,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等新聞媒體,對公務員中以權謀私、違法亂紀現象公開“曝光”,揭露抨擊腐敗行為,既可以教育警示廣大公務員,又可以遏制腐敗現象的蔓延。

(3)制約權力運作。建立和完善規范權力運作的制度,對權力進行分離,不讓權力過分集中在一個人或一個部門手中,特別要加強對經濟管理部門、執法部門公務員權力的監督制約。在完善監督制度的同時,還可采取公布監督電話、設立廉政舉報箱、定期開展開門評議機關等相應的配套監督措施,實現對國務員行為監督的經常化。

公務員是依法行使國家行政權力,管理國家行政事務和社會事務的主體,其監督體系建設狀況關系到整個社會黨風、政風和民風的發展趨向,歷來受到重視。只有建立和完善好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務員廉政監督體系,才能有效制衡權力,防范腐敗,增強監督效果,才能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忠于職守、廉潔從政、積極進取、開拓創新的公務員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