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能力的若干思考
時間:2022-12-09 11: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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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領導干部的黨風廉政建設能力是最基本的執政能力,是衡量黨組織戰斗力強弱的重要標尺。由于多方面的原因,當前一些地方的少數領導干部還存在著對反腐敗工作重視不夠、查處不力、主抓責任缺失、教育不扎實、制度不完善、監督不得力等問題。因此必須切實增強大局意識、主抓責任意識、良性互動意識、統籌推進意識、制度創新意識和監督意識,提高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力、責任力、保障力、整合力、規范力和防控力。
[關鍵詞]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能力;地位;問題;對策我們黨多年來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實踐告訴我們,提高黨風廉政建設能力事關反腐倡廉建設的強勢推進,關乎風清氣正發展環境的形成,是衡量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要標志。黨越是要長期執政,越要注重提高黨風廉政建設能力,提高有效懲治和預防腐敗能力,這樣才能保證長治久安。
一、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能力是最基本的執政能力
人類的政治實踐證明,權力和腐敗是相伴相生的。從權力產生的那一天起,腐敗就隨之而來。人類幾千年的文明史,一個個王朝和政黨由盛到衰,大多是因為由“腐”而“敗”。在現代社會,一個政黨一旦掌握了權力,腐蝕與反腐蝕的考驗就已經開始。一些執政幾十年的大黨老黨,之所以喪失執政地位,一個共同原因就是缺乏對自身腐敗的懲治和預防能力。因此,能否有效遏制和預防腐敗問題,成為對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
1.黨風廉政建設能力是黨的執政能力的重要組成部分
黨風廉政建設能力是衡量黨是否具有執政能力的重要標志之一。事實反復證明,一個搞不好黨風廉政建設的政黨,一個不能有效預防和消除腐敗滋生蔓延的政黨,不可能肩負起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重擔,也就根本不可能治理好國家。新加坡執政黨--人民行動黨認為,“不能有效地反對貪污,保持政府廉潔,就不會有公平有序的市場,不能創造良好的投資環境,政府就會失去公民的信任和支持,也就無法抵御反政府勢力的進攻。”正因為新加坡人民行動黨致力于廉政建設,才使其得到人民群眾的信任,這是新加坡人民行動黨執政地位長期穩固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而世界上一些長期執政的老黨卻因腐敗問題嚴重最終導致政權丟失。這就說明一個執政黨在執政過程中,只有把反腐倡廉作為執政黨執政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持之以恒地加強廉政建設,才能使執政能力不斷增強,經受住長期執政的考驗。
2.提高黨風廉政建設能力是反腐倡廉重在建設的題中之義
總書記在第十七屆中央紀委第二次全會上的重要講話中,首次提出反腐倡廉重在建設的鮮明導向,明確把“重在建設”作為反腐倡廉建設必須把握和體現的基本要求之一,表明我們黨已經在指導原則的層面上確立了反腐倡廉“重在建設”的理念。所謂重在建設,就是要堅持以立為本,抑惡揚善,興利除弊,充分發揮反腐倡廉工作在黨的工作大局和黨的建設全局中的建設性作用,以建設性的思路、建設性的方法、建設性的舉措推進反腐倡廉工作,反腐倡廉重在建設,必須以提高黨風廉政建設能力作為保證,同時這也為黨風廉政建設能力注入了新的內涵。
3.黨風廉政建設能力是拒腐防變能力的進一步升華
黨風廉政建設能力與拒腐防變能力,既有本質上的一致,又有新的豐富內涵。從范圍上看,拒腐防變能力要求更加注重自律,包含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紀防線、抵御腐敗現象的侵蝕,而黨風廉政建設能力要求在抓好自律同時,更加注重他律,注重提高預防和懲治腐敗的能力,更切合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概念界定;從工作重點上看,拒腐防變能力要求把好關口,防患于未然,而黨風廉政建設能力重在懲防并舉、更加注重預防;從目標主體上看,拒腐防變能力側重加強黨的自身建設,而提高黨風廉政建設能力則更多著眼于加強領導,著眼于如何提高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尤其是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領導干部既要率先垂范,嚴守法紀,管好自己,又要履行職責,管好下屬,所以,黨風廉政建設能力是對拒腐防變能力的進一步提高,包含在黨的執政能力之中。
4.增強黨風廉政建設能力是我們黨執政意識的進一步自覺
任何一個政黨能否取得政權,鞏固執政地位,并能有效執政,取決于人民是否認同、擁護和支持,而不是取決于政黨自身的主觀愿望。人民的認同是執政黨政治合法性最重要的資源。反觀人類社會發展的軌跡,社會轉型時期往往伴隨著的是腐敗問題發生的高峰期。當前,我國正處于社會轉型時期,如果腐敗問題得不到有效控制,侵害人民利益的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人民對我們黨的認同信任度必然下降,一旦與其它社會不穩定的突出矛盾交織在一起,必然成為執政危機的導火線,動搖我們黨的執政基礎,危及整個國家政權生存。這要求全黨必須牢固樹立執政意識,無論制定什么政策、做出什么決策,都要充分考慮執政黨的特點,從執政黨的角度、用執政黨的思維去想事情、看問題。因此,能否有效地遏制腐敗現象滋生蔓延,成為衡量我們黨是否具有執政能力、鞏固執政地位的顯著標志。
二、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能力不適應形勢發展的幾種表現
當前腐敗現象易發多發的土壤和條件尚未根本消除,加之體制轉換過程中存在的一些漏洞和薄弱環節,使消極腐敗現象在一些部門和領域仍然易發多發,呈現出不少新情況新問題。一些地方、單位之所以反腐倡廉工作弱化,腐敗案件頻發,違紀違法現象查不勝查,說到底是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主要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能力不強。
1.黨風廉政建設能力不強,表現為對反腐敗工作的認識存在誤區
一些領導干部把改革開放、經濟建設與反腐敗對立起來,錯誤認為“經濟要上,反腐敗要讓”、“反腐敗會阻礙地方經濟發展”,有的把“回扣”、“紅利”等作為經濟發展的“潤滑劑”、招商引資的“催化劑”,把腐敗的發生看成是發展市場經濟應當付出的代價,對腐敗的發生缺少警覺、聽之任之。一些人由于認同腐敗現象,對腐敗分子表現出容忍甚至同情,應付了事,錯誤認為被查處的人是“能人”、“紅人”,一旦查處會影響招商引資和經濟發展,有的領導干部在紀檢監察機關查處違紀違法過程中,說情打招呼,保護當事人,人為設障礙,阻撓案件查處,體現了黨風廉政建設能力在思想認識水平上的低下。不可否認,在查處個別案件過程中,由于人事變化、工作連續性等原因,對地方經濟發展會帶來短時間的影響,但是,長痛不如短痛,只有通過嚴查腐敗分子,清除“害群之馬”,才能得民心、順民意,調動廣大干部群眾積極性,營造風清氣正的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黨風廉政建設能力不強,表現為領導干部主抓責任的缺失
反腐倡廉是加強黨的建設和政權建設的重要工作,做好這項工作關鍵在我們黨。經過多年的積極探索,我們黨形成“黨委統一領導、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支持和參與”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各級黨委是領導反腐倡廉建設的責任主體。但是有的領導干部把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發展看成“兩張皮”,思想不重視,尤其是主要負責人履行第一責任的政治責任不到位,主抓黨風廉政建設意識不強,認為黨風廉政建設是紀檢監察機關的事,是單方面的業務工作,沒有很好把黨風廉政建設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統籌推進力度不大,導致違紀違法案件多發易發。前些年,南通市紀委曾經查處某醫院違紀違法串案,該案件涉及2名副院長、設備科長、基建科長等多人,該院原院長、黨委書記因抓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力,受到責任追究。
3.黨風廉政建設能力不強,表現為教育不扎實、制度不完善、監督不得力
一是反腐倡廉教育缺少針對性、有效性。在工作中,有的領導認為經濟工作是實的,思想教育是虛的,對黨員干部的教育不重視、不主動、不得力,好人主義盛行,對干部疏于教育、疏于管理,該批評的不批評,該處理的不及時處理,導致下屬和身邊人員思想道德滑坡,理想信念動搖,拒腐防線松動,此外,反腐倡廉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不強,方法方式滯后,不能使教育入腦入心。二是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缺少科學性、嚴肅性。有的地方規定原則要求的法規制度多,可操作性的制度少,執行起來難,有的地方執行制度失之軟,存在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法規制度沒有得到認真執行。三是領導干部監督制約缺少主動性、約束性。權力不受制約監督,必然導致腐敗。一些領導干部出于怕得罪人,丟選票,對下級監督不力,或者不愿監督。從近幾年查處大案要案看,幾乎無一例外地存在監督缺位或流于形式的問題。有的違紀違法干部膽大枉為,官商勾結,大搞權錢交易,卻“帶病上崗”、“帶病提拔”,反映出監督方面的缺陷。此外,一些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能力弱化還體現在對上級黨委、紀委的監督不落實,對同級黨委、紀委的監督存在抵觸情緒;有的領導干部陽奉陰違,想方設法逃避監督,甚至對監督者進行打擊報復;有的領導干部雖然也及時發現了一些不良傾向和違紀問題,但既不批評,也不報告,而是遮遮掩掩,任其發展,最終釀成大患。
三、提高各級領導干部黨風廉政建設能力的主要路徑
黨風廉政建設能力不是先天就有的,這種本領既有增強的趨勢,也有弱化的可能,需要不斷加以鞏固提升,需要在科學理論指導下,在不斷地認識、實踐、再認識、再實踐的循環往復過程中把握規律、不斷提高。
1.增強大局意識,在提高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力上下功夫
總書記在十七屆中央紀委三次全會上強調:“堅決懲治和有效預防腐敗,關系人心向背和黨的生死存亡,是黨必須始終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務。我們必須從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高度,從保持黨的純潔性和先進性的高度,深刻認識反腐倡廉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領導干部提高黨風廉政建設能力,首要的是思想上要高度重視,認清反腐倡廉形勢,始終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加強對黨風廉政建設的領導。一是要從政治上著眼,堅持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和方法,客觀、全面、辯證地看待形勢,既要看到反腐敗斗爭已經取得明顯成效,又要看到反腐敗工作還有許多不足,引導廣大黨員干部樹立長期作戰的思想。二是要立足于整體和全局的高度,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放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宏偉進程中去把握,放到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中去思考,從而牢固確立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重要地位。三是要堅持以人民群眾滿意不滿意作為根本尺度,不斷檢驗我們的各項工作是否順應民心,采取的舉措是否符合民意,使反腐倡廉工作決策更加科學,更加符合黨和人民的意愿,不斷以黨風廉政建設最新成果取信于民。
2.增強主抓責任意識,在提高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力上下功夫
中央《工作規劃》強調各級黨委是反腐倡廉建設的責任主體。實踐表明,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是一項能夠推動全局工作的好制度,各級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干部要履行第一責任人的政治職責,以更加強烈的政治感、使命感和責任感把提高黨風廉政建設能力放在更加重要位置,堅持“一崗雙責”,切實履行抓好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要加強監督檢查和責任追究,堅持完善制度和執行制度并重、監督檢查和責任獎懲并重、組織處理與紀律處分并重,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建立完善體現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要求的干部考核評價體系,把反腐倡廉建設狀況列入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考核評價范圍,對重點任務要統一組織力量進行檢查督促,確保落實到位。各級領導干部要以高度負責的態度,始終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自覺擔負起全面領導反腐倡廉建設的政治責任,堅決克服思想上的模糊認識,防止工作上的“兩張皮”,牢固樹立抓經濟發展是政績、抓黨風廉政建設也是政績的理念,以更加堅決的態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進反腐倡廉建設。
3.增強良性互動意識,在提高黨風廉政建設保障力上下功夫
科學發展是時代主題,提高黨風廉政建設能力,重要的是各級領導干部在促進經濟發展過程中,認真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不斷深入開展反腐敗斗爭,通過加強黨風廉政建設為科學發展提供堅強紀律保障的能力。這要求我們努力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的要求,不斷完善反腐倡廉建設的總體部署,把反腐倡廉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寓于各項改革和重要政策措施之中,同改革發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檢查,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緊貼經濟建設、改革開放大局,使反腐倡廉各項措施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相適應,全程跟進,及時督查,嚴明紀律,及時解決在黨風政風方面嚴重影響建設和改革的問題,及時查處違紀違法案件,切實解決行政不作為、亂作為、慢作為,不斷優化經濟社會發展的環境,實現黨風廉政建設與經濟社會發展良性互動。
4.增強統籌推進意識,在提高黨風廉政建設整合力上下功夫
一是要堅持統籌推進。反腐倡廉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在工作中,要突出重點,兼顧一般,整體推進,注重實效,堅持常規工作抓規范,統一部署抓特色,創新工作抓品牌,形成各地的鮮明特色。二是要完善工作機制。在反腐倡廉實踐中,要總攬全局、協調各方,整合資源,形成合力。對帶有全局性、傾向性的腐敗問題,要進一步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紀委組織協調、部門各負其責、依靠群眾的支持和參與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切實加強工作指導,規范反腐倡廉工作的組織協調內容和協調程序,通盤謀劃,統一安排,組織和調動各方面力量,形成全黨全社會反腐倡廉的合力。三是要旗幟鮮明地支持紀委行使職權。充分發揮各級紀委的職能作用,支持紀檢監察機關抓好組織協調,既加強對查辦案件工作的組織領導,又加強對預防腐敗工作的組織協調;既注重對有關部門履行反腐倡廉職責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又注重充分發揮有關部門的職能作用;既注重加強同有關部門和社會各界的溝通配合,又注重協調解決反腐倡廉建設中的突出問題,努力實現思想觀念和思想方法、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人員素質和工作作風的與時俱進。
5.增強制度創新意識,在提高黨風廉政建設規范力上下功夫
制度防腐是我們黨對反腐倡廉實踐的深刻總結,是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根本保證。提高黨風廉政建設能力,要立足“制度反腐”和“依法反腐”,牢固樹立紀律意識和法治觀念,探索和研究運用制度和法律手段,不斷在制度和法律框架內開辟預防和懲處腐敗的新形式、新途徑。一是要增強反腐倡廉制度的創新力。腐敗的本質是濫用公權。當前一些腐敗現象屢禁不止,有的還在滋生蔓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權力配置不合理、運行不規范,突出表現在決策與執行集于一體,監督則難以到位。因此,要深入研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公共權力的合理配置,抓住規范權力運行這一關鍵,科學設計制度,明確界定權力,控制越權行為,最大限度地減少權錢交易的機會。當前,尤其要注重內控機制建設,開展廉政風險點查找活動,推進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從而形成決策權、執行權、監督權相互制約相互協調的防腐制度體系。二是要增強反腐倡廉制度的執行力。古人說,“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一方面要增強廣大黨員干部的制度意識,進一步加強反腐倡廉制度的宣傳工作,把制度理念滲透到人們的行為準則之中,努力營造人人學習制度、個個遵守制度、大家執行制度的社會環境。另一方面,要堅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不管是誰違反制度,都應予以追究,切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三是要增強反腐倡廉制度的保障力。各級領導干部要充分認識制度建設的重要性,建立制度執行的考核評價機制、督促檢查機制、責任追究機制,為法規制度的貫徹落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和輿論氛圍。四是要增強反腐倡廉制度的剛性力。堅持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及時排除制度執行中的障礙和阻力。對于在執行制度方面出現重大失誤、不按制度程序辦事的,除了責成糾正外,對負有責任的領導干部進行必要的責任追究,對造成嚴重后果的要嚴肅查處,促進制度規定不折不扣地落實到位。
6.增強監督制約意識,在提高黨風廉政建設防控力下功夫
強化監督,是反腐敗的重要手段,也是提高黨風廉政建設能力的重要內容。在反腐倡廉實踐中,既要增強敢于監督的勇氣,又要改進監督方式和監督方法,提高對各級領導干部進行有效監督的能力。一是要突出監督重點。著眼于有效提高監督能力,減少監督阻力,暢通監督渠道,堅決制止和糾正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為,突出監督的重點對象、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緊緊抓住易于滋生腐敗的人、財、物的重點環節和重點部位,清理自由裁量權,全面實施行政權力網上公開透明運行,推行電子監察,以較小的監督成本,獲得較大的監督成果。二是要完善監督制度。要健全黨內情況通報制度,保障黨員的知情權;健全民主決策制度,保障黨員的意見反映權;健全民主生活會制度,保障黨員的批評權;健全述職述廉制度,保障黨員的民主評議權;健全信訪舉報制度,保障黨員的檢舉控告權。三是要形成監督合力。要將黨內監督同人大監督、司法監督、行政監督、審計監督、輿論監督、群眾監督等有機結合起來,不斷形成有效的監督網絡,形成依法監督的氛圍。加強領導成員班子內部的監督一直是監督的薄弱環節,當前尤其要通過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加強領導班子內部的監督,健全完善議事決策規程。對重大決策、重大干部任免、重要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情況必須集體討論。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履行組織協調職責,針對重點領域重點環節強化監管,要加大案件查處力度,以查處體現監督的震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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