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矛盾排查調查報告
時間:2022-04-08 03: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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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來,縣紀委監察局堅持把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實,通過不斷創新工作機制,強化工作措施,使矛盾糾紛“發現在萌芽、調處在當時、化解在基層”,委局機關信訪量逐年下降,全縣未發生過一起赴上級紀檢監察機關的集體越級訪,有效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具體做法是:
一、健全機構,構建網絡,使矛盾糾紛“不漏網”
建立健全了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為組長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領導小組,重點排查調處全縣因干部作風、辦事不公開、侵害群眾利益、違紀違法等方面引起的矛盾糾紛。建立了“三室二組二員”信訪排查網絡。即:縣、鄉、村有信訪接待室;鄉鎮紀委有信訪協調領導小組、村有信訪調解小組;村有信訪聯絡員,組有信訪信息員。以“人員、場所、活動”為工作主線,全縣共聘請由村紀檢委員擔任的信訪聯絡員82人,信訪信息員902人,每個行政村都有一個固定的辦公場所用于信訪接待。每級落實專人全面排查矛盾糾紛,實行村級一周一排查一報告、鄉鎮(縣直單位)一月一排查一報告,重要敏感時期實行一日一排查一報告,并印發了相關表格,定期填報,使排查工作不留真空地帶,矛盾糾紛亮在明處。據不完全統計,信訪排查網絡建立以來,接待群眾930余人次,解決信訪問題90余個,排查并化解矛盾糾紛70余起,接受群眾咨詢解答問題1200余個,為群眾辦事190余件。如:寶峰鎮梅樹組群眾對鎮招商引資企業租用土地建有機農業生態示范園一事不理解、不配合,鎮工作組多次和群眾協調,但仍有部分群眾不滿意,有到縣里來上訪的傾向。梅樹組信訪信息員及時向鎮紀委反饋情況,并主動介入,到各家各戶收集意見,篩選出有代表性的意見在群眾中通過后,再推選群眾代表和鎮工作組商談,將此事圓滿解決。事后該鎮紀委書記感慨地說:“當初我給信訪信息員頒發聘書時曾鼓勵信息員積極開展工作,沒想到他們真的發揮出了這樣大的作用。”現在組里的群眾多數在示范園工作,又學技術又有收入。
二、整合資源,主動下訪,使信訪受理“不落單”
在全縣所有鄉鎮全部建立了便民服務中心,設立了紀檢監察崗,專設了信訪矛盾協調辦公室,由鄉鎮紀委牽頭,鄉鎮綜治、信訪、司法、經管等相關部門協調配合,統一受理群眾的來信來訪,使矛盾糾紛受理一件不落。鄉鎮紀委按照部門工作職責和業務范圍確定受理部門和責任人,各部門矛盾糾紛協調解決情況及時報鄉鎮紀委備案。同時,鄉鎮紀委加大了協調辦公室在應對重復訪、集體訪等重大突發信訪問題的處置力度,提高了解決信訪問題的能力,特別是增強了查辦復雜疑難信訪案件的力度,5年來協調解決復雜疑難信訪案件17件。通過整合農村信訪力量和資源,加大解決農村信訪問題的力度,成功打造了“群眾辦事張嘴,干部服務跑腿”的為民親民平臺。比如,香田鄉設立了“農民權益訴求中心”,專門負責收集、解決農民權益訴求。每位紀檢干部負責聯系2-3個村民小組,經常與農戶談心,組織農民參與集體對話、鄉村干部評議、農村道德評議“三項活動”,方便了群眾訴求,遏止了集體上訪不斷的勢頭,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上訪不越級的格局。我們堅持每年開展“信訪進農家巡回接訪百里行”活動,由縣紀委常委帶隊,下訪組深入到鄉鎮、村、組、企業,通過定點接訪、上門約訪、入村走訪等多種形式,訪“熱點”,解“難點”,有針對性地排查矛盾糾紛,受理群眾信訪舉報,及時協調解決或查處群眾反映的問題,把信訪工作送到群眾家門口,方便群眾就地解決問題,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狀態。5年來,縣紀委干部下訪達562人次,排查并協調解決矛盾糾紛156起,解決侵害群眾利益問題22個。
三、強化措施,創新機制,使矛盾化解“不留患”
在矛盾糾紛化解和信訪件的處理上,我們堅持從群眾最不滿意的地方抓起,從群眾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不斷創新工作機制,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清理沉積的信訪舉報“存量”,認真解決現階段信訪舉報“現量”問題,使矛盾糾紛真正化解到位,信訪舉報處理到位,不留隱患。
1、強化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舉措。一是領導靠前指揮。縣紀委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靠前抓,實行全委辦信訪,集中精力研究和調度信訪工作,主要領導做到了四個親自:凡反映股級以上干部的信訪件親自閱批,凡向上級報結果和紀委自辦信訪案件的調查情況親自聽取匯報,重點案件、久拖不結案件和疑難復雜信訪案件親自處理,需要多職能部門聯合調查的問題親自組織協調。二是有信必訪。對群眾的來信來訪,只要是有具體內容,或有真實署名、聯系方式的,特別是涉及農村基層干部侵害群眾利益的信訪件,一律由縣紀委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核實,不交辦、不轉辦,確保了有信必訪,有案必查,從而減少了群眾重復上訪現象。五年來全縣紀檢監察機關共受理信訪件271件,進行了信訪初核的194件,初核率達到72%。三是快查快結。對群眾的信訪舉報,及時調查處理,采取“短平快”方式速戰速決查辦信訪舉報案件。如紅崗林場一位外來承包者,上門反映該場場長張某工作作風霸道,欺壓外來承包者,侵犯承包人的利益。縣紀委信訪室快查快結,三天時間就調查處理完結,促使林場與上訪人員簽訂了解決柑桔承包糾紛協議,林場為上訪人員補上了2300元承包土地損失費,及時化解了矛盾。四是及時跟蹤反饋。對轉辦交辦的的信訪案件,進行跟蹤督辦,對已經有查辦結果的信訪件,及時向舉報人反饋或通報,做到了信信有回音,件件有落實,避免出現越級上訪。如去年,出現了一起多次匿名舉報高湖鎮永豐村村干部的信訪件,我們將調查處理結果在村黨員和村民代表大會及時進行了反饋通報,避免了群眾越級上訪。
2、緊扣關鍵環節,創新工作機制。一是矛盾糾紛層級管理機制。按性質(嚴重程度)、規模、化解責任將矛盾糾紛劃分三個層級。對村級一般性的群眾矛盾糾紛,直接由村信訪調解小組進行調處,鄉鎮紀委負責掌控動態;對涉及鄉鎮和縣直部門工作和業務的矛盾糾紛,按照屬地管理、部門工作職責和業務范圍,由相關的鄉鎮和縣直部門進行調處;對跨鄉鎮、涉及縣直多部門或黨員干部的重大矛盾糾紛,由縣紀委統一調處。二是矛盾糾紛分析研判機制。各鄉鎮和縣直單位每月要對所排查和調處的矛盾糾紛進行分類研判,找出特點、規律和原因。縣紀委根據各地各單位的分類研判結果,對一段時間內易發、高發的矛盾糾紛進行專項排查、調處。三是矛盾糾紛“四定一包”化解機制。對重大矛盾糾紛和涉穩問題,按照“誰主管、誰負責”和屬地管理原則,定機構、定人員、定時間、定化解方案,由縣、鄉鎮紀委領導包案調處。四是矛盾糾紛調處回訪機制。對各鄉鎮和縣直單位上報的、已經有調處結果的矛盾糾紛,縣紀委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抽查回訪,實地檢驗矛盾糾紛是否真正調處到位,是否還存在隱患。
四、強化監督,嚴格考核,使工作落實“不走樣”
建立了矛盾糾紛排查調處監督考核制度,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列入年度懲防體系檢查考核內容,考核的依據主要來源于縣紀委下鄉接訪和受理來信來訪情況。縣紀委通過下訪,一方面排查矛盾化解糾紛,另一方面監督檢查各鄉鎮和縣直單位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落實情況。縣紀委對下鄉接訪排查的矛盾糾紛和自身受理的來信來訪進行歸類,對應屬于鄉鎮和縣直單位紀檢部門排查調處的矛盾糾紛進行登記,查看是否有排查記錄和調處結果,分析上訪原因。對未排查到位、未及時調處的,在懲防體系檢查考核時進行扣分,出現集體越級上訪的,該項考核得分為零。通過嚴格的監督考核,使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得到了全面落實,取得了預期的成效。
五、以工作實效促社會和諧穩定
近年來,我們采取的排查調處矛盾糾紛的一系列措施,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發揮了積極的作用。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
1、搭建干群聯系的橋梁,方便群眾訴求,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鄉鎮便民服務中心和信訪矛盾協調辦公室的建立,在農村構筑起了“五個平臺”:即農民利益訴求對話平臺、群眾權益沖突專案解決平臺、群體農民生產遇困難的扶助平臺、農民突發性權益的平臺、個體農民生活困難的救助平臺。在干部和群眾之間建起了一座溝通聯系的橋梁,真正用科學的方法,從根本上解決了群眾上訪的問題,密切了黨群干群關系。
2、整合信訪資源,更易于解決問題,消除了群眾心中的怨氣。我們建立的“三室二組二員”信訪網絡、便民服務中心等這些專門為民辦事、幫助群眾解決訴求的網絡和機構,都是整合信訪資源的好方法。由鄉鎮紀委組織協調,把信訪資源整合起來集中辦公,打破了原有的部門界限,消除了以往解決群眾信訪問題力量分散、責任不明、相互推諉、無人監督的弊端,形成了齊抓共管的合力,有效地減少了群眾的多頭、重復、越級信訪,避免了因不能及時處理問題而造成的“小事拖大、易事拖難、個訪變群訪”等情況,使群眾真切感受到意見有人聽,委屈有處訴,困難有人幫,不平事有人管,群眾的心更平了,氣更順了。
3、突出服務職能,弘揚社會正氣,促進了鄉風文明和社會和諧。我們工作的方式方法始終圍繞著“服務大局、服務基層、服務群眾”這條主線,通過為群眾辦實事,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嚴肅查辦違紀違法的人和事,打擊歪風邪氣,維護了社會公平正義。堅持在解決信訪矛盾和問題的同時,對群眾進行信訪政策宣傳教育,每一起群眾信訪問題的解決,都讓群眾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和政策教育,增強了群眾的法制觀念和正確的維權觀念,促進了鄉風文明和社會和諧,推動了新農村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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