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石業稅收征管調查報告

時間:2022-04-10 04: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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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石業稅收征管調查報告

最近,本人對市砂石行業稅收征管情況進行了摸底調查,較全面地掌握了全市砂石行業的經營和稅收征管現狀,并提出了相關征管建議,情況如下:

一、砂石行業經營現狀

(一)生產規模。全市共有采砂船39艘,運輸船66艘,均屬個體戶,一艘一戶;砂石公司(廠)19戶,均屬個人承包或個體戶,其中正常營業的有4戶,主要是:航運公司砂石廠、江邊砂石公司、鐵橋下砂石公司、四碼頭砂石廠,其余處于半停業或全停業。

(二)產銷方式。我市的砂石營銷方式分三個環節,首先是擁有采砂船的納稅人在或袁河內挖采河砂石,銷售給擁有運輸船的納稅人,然后由運輸船運至河岸銷售給砂石公司(廠),最后是砂石公司(廠)銷售到建筑工地(消費者),每道環節的銷售價格均比上一道環節銷售價高。

(三)年生產量及銷售額。的采砂船全年產量約90萬立方米,袁河的采砂船年產量約5萬立方米,共95萬立方米,其中砂產量約占60%(約57萬立方米),鵝卵石產量約占40%(約38萬立方米),三道環節的年銷售額計算(政府限價為砂8.5元/立方米、石17.5/立方米):

第一道環節采砂船按砂1元/立方米、鵝卵石2.5元/立方米,全年銷售收入152萬元;

第二道環節運輸船按砂4.5元/立方米、鵝卵石10元/立方米,全年銷售收入砂256.5萬元,鵝卵石380萬元,合計636.5萬元;

第三道環節砂石廠按砂8元/立方米、鵝卵石17.5元/立方米,全年銷售收入砂456萬元,鵝卵石665萬元,合計1121萬元。

(四)年應納稅額計算。

1、資源稅:砂57萬立方米×0.5元/立方米=28.5萬元;鵝卵石38萬立方米×1元/立方米=38萬元;合計應納資源稅66.5萬元。

2、所得稅按每道環節計算:(1)采砂納稅人152萬×2%=3.04萬元

(2)運輸船納稅人636.5×2%=12.73萬元

(3)砂石廠納稅人1121×2%=22.42萬元

合計38.19萬元

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費附加隨增值稅征收約11萬元(增值稅約114萬元)。

(四)砂石行業的管理。管理部門較多,水利局砂石辦公室管理采砂船采砂許可證的辦理發放,堤防管理局管理部分碼頭砂石廠,港航管理處和海事局管理河上作業和運輸。

二、稅收征管現狀

由于砂石行業戶數多,產銷環節復雜,且均屬個人承包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季節性生產,銷售價格不穩定,管理部門較多,征管難度非常大,在稅收征管上基本屬于漏征漏管戶,目前已納入管理的只有砂石廠和公司沙石公司兩戶小企業,砂石廠2006年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城建稅、教育費附加共745.42元,公司沙石公司定期定額征收,每月繳納企業所得稅和城建稅、教育費附加315元。前幾年進行過多次清理,效果不明顯,根據應納稅額的計算,每年流失的稅款約115萬元。

三、征管建議

從調查的情況看,我市的砂石行業產銷環節多,如果每道環節征收稅款,納稅戶難以承擔,可以合并為一個生產環節和一個銷售環節,生產環節征收資源稅,納稅人為擁有采砂船的;銷售環節征收所得稅、城建稅和教育費附加,納稅人為砂石公司(廠)。針對下一步市政府對砂石行業的管理將有新的政策出臺的情況,建議稅收采取以下征管措施:

(一)由政府統一組織,一次性征收。參照新干縣的做法,即:將和袁河的采砂權進行拍賣,拍賣價包含稅收(國稅、地稅),如果能夠實現,地方稅收可以一次收清。

(二)一體化管理。如拍賣不能實現,則實行砂石行業一體化管理,即:成立市砂石行業管理辦公室,負責對砂石采掘、運輸、銷售各環節的審批以及各項稅費的統一征繳。

(三)委托代征。資源稅委托水利局砂石辦代征,運輸銷售環節地方稅收委托港航管理處和海事局代征,其他稅收如房產稅、土地使用稅等由地稅機關按實征收。

(四)砂石廠的稅收征管由地稅機關進一步強化措施,加強稅收征管,確保及時足額征收到位。

(五)所有采砂船和砂石廠均必需辦理稅務登記,納入正常管理。

(六)已繳納資源稅的納稅人應到屬地分局申請開具“資源稅管理證明”,作為銷售環節已申報繳納資源稅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