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投資項目考核調查報告
時間:2022-05-08 02:51:00
導語:工業投資項目考核調查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受領“金點子”─改進工業投資項目考核機制的分解任務之后,我局及時與“金點子”提出人門業董事長進行了深入的分析與探討。“金點子”提出“以畝均投入、畝均產出、畝均稅收以及單位工資、行業帶動性和人才培養的能力等方面來考核項目投入質量”的建議意見,有的放矢,切合實際,具有可操作性。但考慮到項目考核機制是項目整個管理機制中的一個重要環節,考核機制的改變牽一發而動全身,必將引起整個管理體系的變化,因此我們就從如何改進和完善項目管理機制的角度提出建議如下:
一、項目管理現狀
從2004年國務院投資管理體制改革之后,原有計劃經濟時代的項目管理模式已不再適用。面對改革后的新形勢,近幾年來我市在項目管理方面進行了許多積極有益的摸索,市政府相繼于2005年12月在學習經驗的基礎上出臺了《市工業投資項目審議協調制度》、2007年4月出臺了《關于市級工業基地工業項目準入管理暫行辦法》、2008年5月擬訂了《市工業投資項目竣工復核驗收制度》(雖未發文,但已組織實施)、2010年初又開始試行了《市工業項目規劃及建設設計方案會審辦法》(已經兩次討論論證,為首創),從而初步形成了比較完整的項目管理機制,即制定準入條件—項目審議—規劃方案會審—竣工復核驗收為主體的項目管理模式。
現行的管理機制在實際工作中經過不斷的健全和完善,較好地解決了民營企業項目投資的管理問題,并在提升項目投入質量、促進產業集聚集約發展、提高土地利用率、優化投資環境等方面取得了明顯成效。應該說這一管理機制在全省也是比較先進的,尤其是項目審議制度得到了省經信委的肯定與推廣。
二、存在問題
我們也清楚地看到,由于用地指標緊縮、節能減排強化等客觀形勢的變化,項目管理中出現了項目過度包裝、圈地占地、投資不足、建設緩慢、效益低下等突出問題,這反映出了現行管理機制中存在的漏洞:
1、準入條件設置不科學。目前我市準入條件中最大的問題有三個:一是兩個省級開發區的投資強度標準設定為200萬元/畝,其他鄉鎮功能區為120萬元/畝,簡單地采用了不分產業一刀切的做法,既不科學(省規定投資強度標準不同產業高低相差2.8倍),又不切合實際(欠發達地區實際達到省規定標準已屬好項目),人為拔高標準也是造成項目過度包裝的主要因素之一;二是以用地量作為入園門檻,山海協作區、蓮華山區都將用地50畝作為項目準入的最低標準,而有的項目實際投資和按建設內容根本不需要如此多的土地,但為了能夠入園,只得夸大投資、夸大用地量;三是畝均稅收缺乏剛性要求,市領導在項目審議中一再強調市級開發區新建項目須達到畝均稅收5萬以上,落實時只是業主按要求調整一下可研數據而已,沒有后續的督促檢查措施。
2、項目用地控制不嚴。現階段工業項目用地指標緊缺,已成為影響工業投資的最核心問題,為此各地相繼采取了比較嚴厲的控地措施(如常山供地30畝必須有億元以上投資)。我市在項目審議中也采取了提高投資強度、實行分期供地等措施,但效果并不明顯。目前我市盛行“用地倒算法”,即項目編制可研報告時根據擬征用地量,再按園區要求的投資強度標準倒算出項目總投資,有的甚至充有大量的流動資金。過度包裝不僅造成了項目投入產出的嚴重失實,也助長了業主圈地占地行為,大大降低了土地利用率。試想同樣出讓100畝,分50畝一個僅有2個億元項目,分30畝一個就有3個億元項目,差距不言而喻。經核查,目前我市在建、待建的項目中,用地80畝以上的項目就有23個之多,而實際投資與用地規模相比卻存在很大差距。還有因故搬遷項目原用地僅有10來畝,卻以多供20-30畝作為搬遷的一種補償。我們在竣工復核驗收中,常常遇到占地幾十畝的項目,由于業主投資實力不強等因素,在兩年建設期甚至3-5年內根本達不到審議、備案時確定的投資強度要求,驗收難以通過,企業怨聲載道,形成很大壓力。
3、項目管理前緊后松。我市現行項目管理機制存在前緊后松現象,項目實施前的落地審議、平面規劃會審等機制較為健全,把關也較為嚴格,但項目建成后的竣工復核驗收因未與政策兌現相掛鉤而顯得力度不強。目前,只要項目進入各級園區,無論投入產出實績好壞,可同樣都能享受優惠政策,以致許多項目可研敢于隨意夸大,嚴重脫離了項目的實際投入和效益。我市的許多文件對項目投資都有嚴格的規定要求(如不按期動工、閑置土地的處罰等),然而具體到落實上卻雷聲大、雨點小,至今沒有取消過一家有問題企業的優惠政策,也未收回一分土地。目前僅有項目竣工復核驗收制度這一關在苦苦支撐著,形成一道督促投資的脆弱防線,卻面臨多方面的重大壓力。如果沒有政府及相關部門、鄉鎮(街道)執行制度的共同意識、共同決心,那么節地增投行動就不能落實到實處。
三、建議
要解決當前遇到的問題,關鍵是要引入項目的績效評估與優惠政策掛鉤這一管理機制,具體講就是要構建起制定準入條件—項目審議—簽訂承諾書—規劃方案會審—項目建設—竣工復核驗收—績效評估—政策兌現為主體的項目管理新模式。鑒于項目審議、規劃方案會審、竣工復核驗收正在施行當中,已有一定的管理基礎,建議下一步工作中應重點突破以下環節。
1、完善園區準入標準。準入標準是項目審議、竣工驗收、績效評估的基本依據,應廢除以征地50畝以上作為入園條件的不合理做法,合理設定不同區塊、不同產業的投資強度、容積率“雙控”標準,并增設畝均稅收標準。
2、嚴格實行“投資倒算法”。項目審議以省規定的用地控制指標為準繩,既不拔高也不降低標準,按建設期2-3年為限,切實根據項目的實際投資額來審核用地量,重在核減項目用地。對征地50畝以上的項目更要從嚴把關,要從業主投資實力、項目建設要求、建設進度、預期效益等方面進行反復核實論證,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對因故拆遷企業堅持同比例安置,適當預留發展空間的原則安排用地。
3、建立企業承諾制。在項目審議之后,還須由業主就固定資產總投資、建設期限和畝均稅收三個方面向開發主體作出書面承諾,若不能如期完成,則同意放棄享受相關的優惠政策并返回未建的閑置土地。將承諾書作為項目竣工復核驗收和兌現政策的依據,是一項強有力的管理措施,施行后可有效制止當前盛行的土地多征多占之風。
4、增加績效評估環節。項目竣工復核驗收主要審核的是投資強度、容積率和建設內容三個方面的履約情況,達到要求的即可換發土地使用權證,以解決企業抵押貸款問題。而績效評估側重于項目投產后的畝均產出、畝均稅收等情況,目的是為政策兌現提供客觀依據。具體操作可在項目建成投產半年后,由業主提出績效評估申請,再由市府辦牽頭組織經信、財政、國土、規劃、開發主體等部門參加,按實際完成比例量化出綜合得分,并形成書面績效評估意見。
5、強化制度執行力。堅持以項目審議會議紀要、備案核準和企業承諾書來管理項目,尤其政策兌現要打破現行的操作模式,建立起按績效評估為依據的新模式。優惠政策主要涉及土地優惠出讓、稅費返還、“一企一策”特別政策三個方面,具體實施時按績效評估綜合得分的比例予以兌現;綜合得分低于50%的則取消全部優惠政策,閑置用地由政府回購。其中土地優惠可采取“先交后返”或“先優惠后追回”的辦法來處理。
- 上一篇:醫學統計學試題剖析及教學思索
- 下一篇:皮膚科教學攝影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