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法及法律法規調查報告

時間:2022-05-11 04:14:00

導語:農業法及法律法規調查報告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農業法及法律法規調查報告

根據省、市人大常委會開展農業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以下簡稱農業法)執法檢查的統一部署和縣人大常委會2012年執法檢查計劃,縣人大常委會結合我縣實際,會同相關部門對我縣開展檢查工作作了專題研究和部署,制定了執法檢查方案,對照檢查內容認真開展執法檢查工作。現將這次執法檢查的主要情況匯報如下:

一、執法檢查工作開展情況

全省農業執法檢查電視電話會議后,常委會主任藍良興就執法檢查工作作全面部署,要求有關部門和鄉鎮對各自貫徹執行情況開展自查。4月28日至5月13日,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林生、吳道法帶領兩個執法檢查組,深入9個鄉鎮(東坑鎮、沙灣鎮、澄照鄉、鸕鶿鄉、毛垟鄉、大際鄉、九龍鄉、鄭坑鄉、大地鄉)和8個部門(縣農辦、財政局、發改局、農業局、林業局、水利局、審計局、國土資源局)進行了檢查,先后召開了17個有關單位負責人和人大代表參加的座談會,實地檢查了9個基地和點,如大際的高山冷水茭白基地,沙灣的土地開發項目等,并走訪了部分農戶,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

二、貫徹實施農業法取得的主要成效

(一)認真學習農業法,增強干群法制觀念。從這次執法檢查的情況看,縣政府和各有關部門認真學習農業法,領導干部的農業法制意識不斷提高;相關部門把學習貫徹農業法及相關法律法規與安排“三農”工作結合起來,通過舉辦學習班、培訓班以及運用電視、報紙等多種形式開展學習宣傳活動。通過學習宣傳,增強了廣大干部、群眾的農業法制觀念,為解決“三農”工作中突出的問題奠定了思想基礎。

(二)加大農業投入,逐步建立農業長效機制。一是增加農業投入,改善農業生產條件。2010年和2011年縣財政預算內安排“三農”資金分別達到24945萬元、34645萬元,占全縣預算總支出的41.88%、46.63%,比上年增長13.78%、38.89%,高于當年財政經常性收入增幅7.48和23.49。積極向上爭取財政支農資金,2010年和2011年分別爭取到各級財政支農資金5386萬元和9300萬元。在財政支農資金中,2010年和2011年農業生產性投入2016.4萬元和2935.6萬元,基礎設施建設投入2443.7萬元和3462萬元,農村社會公共事業投入2072.9萬元和2693.4萬元。二是落實惠農政策,建立長效機制。1、建立健全林業生態效益補償機制,全縣共規劃建設生態公益林730953畝,補償標準由2004年的每畝8元增加到2011年的每畝15元;2011年建立了林木火災保險制度,所有林木都參加了保險,且該制度為全國首創。2、加強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近兩年來,共向上爭取各類農田水利建設資金800多萬元,用于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改善了農業生產條件;通過近幾年的建設,我縣千萬農民飲用水工程已解決和改善177個村、9.3萬人的飲用水安全狀況,逐步提高了農村群眾生活用水質量。3、出臺“五大產業”扶持政策,扶持農業產業發展;另外部分鄉鎮還出臺各種政策,安排資金扶持本鄉鎮主導產業的發展,如東坑鎮出臺《生態竹園建設實施意見》,鄭坑鄉出臺《扶持養殖業發展實施意見》等。

(三)加強耕地保護,穩定耕地面積。根據1996-2010年土地規劃,我縣的耕地保有量為21.99萬畝,基本農田保有量19.71萬畝,標準農田3.8858萬畝。近年來,我縣認真貫徹落實“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本行政區域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執行情況負總責”的要求,積極建立完善耕地保護行政首長負責制和目標責任制。樹立以建設促保護的理念,把土地整理、開發貫穿于耕地保護始終,在保障我縣的經濟社會發展用地的同時,使耕地保有量比規劃期內的面積有較大幅度的提升。2010年和2011年,我縣通過土地整理項目、土地開發項目和建設用地復墾,新增耕地分別為16912畝和2660.29畝(其中2010年項目建設占用耕地916.11畝,省重點項目建設占用基本農田218.08畝,2011年項目建設占用耕地643.22畝),我縣項目建設占用的耕地和基本農田通過土地整理、土地開發項目新增耕地達到占補平衡。有關部門和部分鄉鎮,對土地利用和土地流轉工作進行了探索,如毛垟鄉政府鼓勵群眾將外出農戶的土地流轉過來種植吊瓜,這既防止部分土地拋荒現象的產生,又增加了農民收入。

(四)增強服務能力,初步形成社會化服務體系。根據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部署,我縣完成了鄉鎮機構改革,各鄉鎮(管理區)設立了農業綜合服務中心,農業公共服務體系框架基本建立。一是落實農技推廣責任。建立了首席農技推廣專家崗位,農技和林技各聘任9名首席推廣專家,各鄉鎮都落實責任農技員、林技員崗位,及時組織力量開展技術培訓和指導;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經費納入鄉鎮財政年度預算,社會保障全部到位。二是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初步建成。縣政府成立了以分管副縣長為組長的防治動植物疫病領導小組,組建了動物疫情撲疫預備隊和應急專家組,并將畜牧獸醫站升格為畜牧獸醫局;根據我縣實際情況設置了60多個動植物疫情監測點,定時定人進行疫情監測,且各行政村都有村級動物防疫員和疫情測報員,并制定了植物重大生物災害防控工作責任制等制度,并加強病蟲害種類及防治技術等課題的研究。三是農產品質量監管逐步加強。縣農業局、工商局、質監局等相關單位都成立了農產品質量安全領導小組,加強對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管和宣傳,出臺了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責任制度,確保農產品質量安全。

(五)努力采取措施,加快低收入農戶增收步伐。2010年底,家庭年人均純收入在2500元以下的低收入農戶有10923戶30375人。為加快低收入農戶增收步伐,縣委、縣政府召開全縣農民增收六大目標工作會議,與各鄉鎮(管理區)、相關部門簽訂責任書,明確工作舉措,幫助低收入農戶增收致富。一是堅持分類指導,深入實施五個“一批”工程(即:加快下山移民步伐,轉移增收一批;強化就業培訓力度,輸出增收一批;推進低保提標擴面,保障增收一批;加強結對幫扶工作,扶持增收一批;大力實施產業扶貧措施,產業增收一)。二是利用省、市相關領導和單位結對幫扶我縣低收入農戶集中村的政策,制定了各村的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出臺了《關于加快農民異地轉移促進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等政策幫助低收入農戶增收致富。到2011年底,我縣農民人均純收入達到4810元,名義增長18.6%,增幅高于全國和全省平均水平;年人均收入2500元以下的人口中除低保外,有8590人超過2500元,脫貧率達33.85%,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年度預期目標全部實現。

(六)扶持“五大產業”,投入成效初顯。根據縣委《關于加快農民異地轉移促進農民增收的實施意見》的精神,縣政府以惠明茶、毛竹、食用菌、高山茭白、高山花卉等五大農業產業為扶持重點,制訂了扶持“五大產業”發展的財政補助政策,每年安排11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扶持“五大產業”(即茶葉500萬,毛竹200萬,食用菌200萬,高山茭白100萬,高山花卉100萬)。2011年補助惠明茶產業357.34萬元,新建基地1579畝,完成茶園低改2000畝,全縣茶葉總產值達1.12億元,同比增長22.6%;補助毛竹產業156.5萬元,并結合省財政對毛竹產業的扶持資金(2011-2012年補助資金320萬元),2010-2011年,共完成撫育8730畝,高效筍竹兩用林基地11198畝,建成竹林道67公里,因竹林道建設而受益的竹林達2萬余畝;補助食用菌產業200萬元,共發展食用菌5294萬袋,實現產值1.71億元,同比增長11.2%;補助高山茭白114.03萬元,大際核心示范基地面積達3000畝,并帶動其它鄉鎮種植,全縣總種植面積達6000余畝,總產值達4000余萬元;補助高山花卉79.2萬元,建成聯棟大棚70余套,除香水百合外還引進了菊花、康乃馨等8個新產品,種植鮮花800余畝。

三、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農業法宣傳貫徹的廣度和深度還不夠。近年來,農民群眾的農業法律意識有所提高,但還有不少干部群眾對農業法的內容不清楚,廣大群眾依法進行生產經營和主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還不高。還有部分單位和干部認為農業法的貫徹實施是農業局的工作,與已無關,由于實施難度大,缺乏資金,存在畏難情緒,沒有很好的貫徹落實。

(二)農業生產性投入不足,長效機制有待完善。一是農業基礎薄弱,抗自然災害能力低。近年來,全縣農業投入雖逐年增加,但從總體上看,現有的投入仍不能滿足農業發展的需要,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提高緩慢。二是金融單位對農村的信貸不足,農民貸款難問題仍然比較突出,根據人民銀行提供的數據,2010年全縣總貸款金額為129477萬元,其中與農業相關貸款金額為18517萬元,占14.3%;2011年全縣總貸款145056萬元,其中與農業相關貸款金額為23043萬元,占15.8%。三是農村經濟結構不合理,農產品不能與市場有效對接,扶持農業產業發展的政策還有待完善。

(三)耕地的保護和利用需進一步加強。一是存在著重用地輕保養,忽視了耕地保護工作,仍存在著個別違法占用耕地的現象。二是土地整理和土地開發工程驗收后新增耕地轉交給村集體組織,由于勞動力外出及新增耕地質量不高等原因,造成部分耕地日常種養無落實、土壤肥力無保障;由于土地流轉的政策不完善,宣傳不到位,造成部分鄉鎮土地拋荒現象嚴重;隨著城鎮化建設的推進,城北、城南蔬菜基地將面臨土地被征用的現實,致使我縣蔬菜以外來為主,造成蔬菜價格偏高。三是作為欠發達地區,耕地保有量偏大,保護區域面積廣而散,造成經濟發展緩慢。四是根據國發[2004]28號文件、國土資發[2011]135號文件、浙政發[2010]7號文件,縣政府可以設立土地仲裁機構,幫助解決土地糾紛問題,但我縣至今未建立該機構。

(四)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有待完善。鄉鎮機構改革后,鄉鎮綜合服務中心工作人員的專業工作與鄉鎮中心工作未理順;缺乏專業人才保障規劃和激勵機制,造成人才流失嚴重,現有的專業技術人員年齡老化、專業技能偏低。一是農業技術推廣體系不完善。1、根據有關法律規定行政執法只能由縣級行政主管部門執行,鄉鎮政府有責無權,對發現違法現象,大多只能勸阻,或聯系有執法權的單位處理。2、部分機構不完善,如:我縣作為林業重點縣,林業局需設立法制科和生態辦等職能科室,據了解,九縣(市、區)的林業局只有我縣未建立法制科;根據浙林造[2011]17號文件和浙審環綜[2011]26號文件,我縣要建立生態辦,但至今未建立。二是動植物疫病防控經費不足,如動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畜產品安全檢測和疫病防控實驗室的維護和運行經費未列入財政預算,植物疫病防控專項經費未單列預算,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疫情防控工作的正常開展。三是農產品質量監管有待加強。由于目前我縣對農產品的質量有檢測監測權的有工商局、農業局、質監局等單位,各機構各自執法,資源沒有得到有效整合。

(五)低收入農戶增收工程有待進一步加強。一是宣傳力度不夠大,有關部門對低收入農戶增收工程的工作宣傳力度不夠,對這項工作實施過程中的典型事例宣傳報道較少,未充分引起社會的廣泛關心和重視。二是意識有待加強,極少數單位、干部幫扶意識還不強,工作主動性不夠;鄉鎮之間對于低收入農戶增收工程的開展不平衡;部分低收入農戶仍存在著“等靠要”思想,缺乏自力更生的精神動力。三是結對幫扶措施有限,由于干部人數大大少于低收入農戶,平均每個干部職工要結對3戶低收入農戶,“一戶一策一干部”政策落實有一定難度。

(六)產業扶持政策有待完善。一是產業扶持面需要進一步擴大。調研中有較多群眾反映,傳統的涉及面較廣的養殖、中藥材產業未出臺扶持政策;高山蔬菜中只有茭白有扶持政策,其它如高山小尖椒等沒有扶持政策。二是產業扶持對農戶帶動作用不明顯。目前,我縣產業扶持主要是扶持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社(如2011年扶持茶葉的357.34萬元資金基本上是扶持企業和專業合作社),而部分扶持的龍頭企業和專業合作社發展能力不強,往往把爭取項目當作增收渠道,沒有相應發揮帶動農民增收的作用。部分產業的扶持如花卉產業只涉及幾戶人,對農戶的帶動作用不明顯。三是專項資金的監管有待加強。政府將專項資金撥到龍頭企業后,對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及績效情況缺乏有效的監督、檢查體系。

四、幾點建議

(一)深入宣傳貫徹農業法,提高干群法制意識。縣政府及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貫徹實施農業法的重要性,采取多種形式,有的放矢地組織學習宣傳。通過深入宣傳貫徹農業法及相關法律,提高廣大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農業的積極性和自覺性,在全縣上下形成重視農業、支持農業、依法治農的濃厚氛圍,同時提高廣大農民群眾運用法律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二)繼續加大投入,建立健全農業長效機制。一是要加大對農業生產性的投入;加強二、三產業對農業的支持,逐步形成以工補農、以工建農、以工帶農的機制。二是各金融單位要加強對“三農”工作的支持力度,確保農業的信貸資金,減少信貸環節,著力破解農民信貸難問題。三是要積極向中央、省財政爭取對民族自治地方的投入,并根據自治條例的規定,減少或減免自治縣的項目配套資金,幫助民族自治地方加快發展。同時爭取省、市政府加大對灘坑庫區鄉鎮的扶持力度,幫助庫區農民發展農業產業。

(三)加大耕地保護和利用力度,做好土地管理工作。一是要利用開展6.25土地宣傳日活動等載體,加強保護耕地的宣傳教育,形成對耕地的普遍憂患意識,人人關心、愛護耕地。二是要制定激勵政策,提高耕地肥力培育補助標準等制度,提高耕地質量;進一步完善土地流轉政策,采取有力措施,遏制耕地拋荒現象;要在縣城及郊區規劃建立優質高產大棚蔬菜基地,保證常年蔬菜的供應,使蔬菜價格趨于合理。三是要進一步加強耕地占用與土地整理、開發和復墾相結合,以保護耕地為重點,嚴格控制占用耕地,統籌科學安排用地,并要加大非法占用土地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四是成立土地糾紛仲裁機構,幫助農民及時解決土地糾紛問題。五是在下輪土地修編時,要科學修編,即要確保經濟發展用地,又要保護耕地的質量和數量。

(四)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提升服務水平。加強對專業技術人才的培訓,增強綜合素質,并建立相應的人才保障規劃和激勵機制,防止人才流失。一是逐步建立健全農業技術推廣體系。1、加強農民科技培訓,增強他們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要加強科技投入,調整并完善農業產業結構。2、建立健全相關工作機構,如林業局要建立法制科和生態辦等職能科室,為順利開展工作提供保障。3、要向省里建議及時出臺相關條例,明確行政賦權的操作辦法,確保機構改革后的行政執法到位。二是加強宣傳,理順機制。要加強對疫情防控知識的宣傳,讓廣大人民群眾都了解相關知識;理順疫情防控的工作機制,確保鄉鎮政府與縣級行政主管部門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三是整合資源,完善農產品質量監管體制。整合工商局、農業局、質監局等單位的檢測資源,成立檢測監測中心,加強對農產品的檢測監測工作。

(五)進一步采取措施,提高低收入農戶增收致富能力。一是要進一步加大低收入農戶增收工作的宣傳力度,引導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低收入農戶的增收幫扶工作,形成增收幫扶工作合力。二是要堅持分類指導、“造血”和“輸血”相結合的幫扶原則,進一步制訂、完善、細化促進低收入農戶增收的政策措施。三是縣政府及其部門要加強與我縣低收入農戶集中村結對幫扶的省、市領導和單位的溝通和聯系,爭取更大的資金和項目扶持;要向省、市政府爭取加大對民族自治地區低收入農戶的扶持力度,盡可能使幫扶政策惠及最廣泛的群眾,確保到2012年實現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低收入農戶奔小康工程目標。

(六)完善產業扶持政策,增加農民收入。一是結合我縣產業發展的現狀適當擴大產業扶持范圍,如將涉及面較廣的養殖、中藥材產業列入扶持范圍;在扶持高山茭白的基礎上扶持其它高山蔬菜,讓更多的農民享受優惠政策。二是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對龍頭企業和合作社制定示范帶動農戶數量和增收幅度的量化標準,優先扶持帶動農民增收幅度大、帶動農戶數量多、利益聯結機制緊密的龍頭企業和合作社,適當增加對農戶的直接扶持。三是建立農業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的監測評價和定期檢查、考核制度,并以此作為決定是否繼續享受財政扶持政策的重要依據。